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2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5〕5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1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能源局《關於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號)要求,進一步做好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管理部門職責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作為通信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的建設管理工作,並配合地方政府完成城市地下通信管線普查,編制城市通信管線專項規劃。省通信管理局委託各設區市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各市及所轄縣(市)的通信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定州市、辛集市通信管線建設管理分別由保定市、石家莊市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各設區市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具體負責市、縣通信管線專項規劃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管線普查牽頭部門的協調、配合,並組織、協調市、縣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認真開展通信管線普查工作。
二、加快開展管線普查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及市、縣分支機構作為通信管線的權屬單位,要按照當地政府及管線普查牽頭部門的統一部署,依據《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指導手冊》,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通信管線普查和隱患排查。各設區市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加強工作督查指導,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完成地下通信管線普查,做好普查信息匯總,並建設和完善城市通信管線信息系統。普查工作方案請於2015年3月15日前分別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通信管理局。
三、完善工作保障機制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改委、工信廳、新聞出版廣電局、安監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局關於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5〕1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確保普查工作儘快開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對各地地下管線普查及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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