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2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5〕5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1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2月10日。
《關於加強城市地下通信管線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2月10日。檔案原文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是為切實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城鎮化發展質量,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4年6月3日印發並實施。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 發布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
2 通知內容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通知接收部門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通信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安全監管局、能源主管部門,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規劃委、交通委、通信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安全監管局、發展改革委,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規劃和...
解讀《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是在2014年06月19日由601發布的解讀檔案。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今後一段時間我國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司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對此進行了...
《重慶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重慶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5〕63號 ...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杜宇 安蓓)中國政府網14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我國計畫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根據指導意見,我國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還包括:...
《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是高邑縣人民政府2015年制定的一項方案。檔案通知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
惠州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月19日印發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2月27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各類管線專項規劃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等政策檔案要求,做好我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報批工作。第九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組織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
一、本市對基礎通信管線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和統一管理。 本決定所稱的基礎通信管線,是指本市城市道路規劃紅線以內通信網路的光(電)纜線所經過的地下管道(包括人井),以及依附於捷運、隧道、城市橋樑等公共設施一次性敷設的通信網路光(電)纜線。 二、上海市信息化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信息辦)是本市國民經濟...
第八條 鼓勵、支持開展地下管線科技研發和創新,鼓勵在地下管線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應急防災等工作中廣泛套用智慧型化監測技術。推廣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和新區建設,應當推廣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探索建立經營性管線有償使用城市地...
城市人民政府規劃、建設、市政公用部門以及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水利、公安、人防、通信、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下管線相關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縣規划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和由政府投資建設的...
《撫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保障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合理利用地下空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撫州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撫州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發布信息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撫州市城市地下...
為了加強獨山子區地下管線的管理,適應城市建設和管理需要,根據《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獨山子區實際,制定獨山子區地下管線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獨山子區地下管線的管理,適應...
公安、交通部門負責市區地下管線占道掘路施工作業及開設道路出入口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對管線建設的相關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行政處罰。財政、經信部門負責市區通信管線建設管理規劃相關管理工作,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本市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
發展改革、通信、國土資源、財政、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文物、公安、人防、安全生產監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工作。第五條鼓勵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採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鼓勵城市地下管線單位採用先進技術對城市地下管線進行標識、定位、探測和...
關於印發《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編制指引》的通知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做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建設工作,我部制定了《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編制指引》。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規範地下管線工程建設行為,保障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運行維護 第四章 信息及檔案...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照明、通信、有線電視管線及其他用途的各類地下管線、管線共同溝及其附屬設施。企事業單位自用的地下管線、軍事專用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四條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其所...
國土規划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以及信息和檔案管理。發展改革、水務、工業信息、公安、交通、人民防空、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地下管線的相關管理工作。第五條 鼓勵地下管線科學技術的研究和創新,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提升地下管線質量標準,延長地下管線使用年限。鼓勵採用...
2002年3月25日發布的、2004年7月22日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蘇州市城市管線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修正的《蘇州市城市管線規劃管理辦法》(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號)和2007年7月6日公布的《蘇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蘇府〔2007〕102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2017年5月12日...
市規劃國土部門組織編制管廊專項規劃時,應當徵詢有關管線單位意見,管線單位應當配合管廊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並按時反饋意見。管廊專項規劃的修改,按照編製程序執行。第十六條 管廊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與近期建設規劃統籌協調,與地下管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道路交通、海綿城市、城市排水防澇、人民防空等專項規劃...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規劃綱要〉(2015-2017年)的通知》(晉發〔2015〕6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5〕3號)等有關要求,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搶抓發展機遇,充分...
為加強城市管線管理,規範城市管線的規劃、建設和信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簡介 紹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紹興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的通知 紹政發〔2010〕3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是2016年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保障城市地下管線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城市管線的規劃管理。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市政、文化、通信等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組織實施管線建設和運行監督。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管線相關管理工作。第六條 鼓勵城市管線建設和管理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城市綜合管廊建設,集約利用與最佳化城市地下空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道路、軌道交通主管部門或者代建部門負責與城市道路、軌道工程同步建設管廊項目的統籌和監管。電力、通信、供水、燃氣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相應行業管線單位逐步有序開展管線入廊工作。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管廊建設管理綜合協調機構,鼓勵引入第三方諮詢、運維組織機構,統籌協調管廊管理工作,...
第六條管線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管線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管線安全運行。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管線產權、管理單位的行業監管,組織實施專項檢查和日常督查工作。第七條本市逐步推進管廊建設,探索建立經營性管線有償使用城市地下空間機制。提倡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管線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
2014年6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2014年12月26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839號)。2015年1月4日,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申報...
(一)關於地下綜合管線的定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的規定,《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地下綜合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二)關於地下綜合管線的規劃和建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