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創新信息通信行業管理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關於創新信息通信行業管理 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見》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創新信息通信行業管理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 發布單位:工信部
全文,發布歷程,發布背景,內容解讀,

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有關單位、各相關企業:
營商環境既是重要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部署要求,深入推進信息通信行業管理創新,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信息通信行業高質量發展,持續發揮行業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基礎性、先導性作用,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改革創新、依法行政、技管結合、賦能發展的原則,以推動信息通信行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創新行業管理為著力點,加快建設與數位化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行業監管和服務體系,助力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更好地發揮“一業帶百業”的賦能作用,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製造強國、網路強國和數字中國,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二、持續最佳化高效開放統一的準入環境
(一)最佳化市場準入管理。對於涉及多類電信業務的新技術新套用,加強業務指導,最佳化審批流程,實現“一次性申請、一站式審批”。完善電信設備產品系族管理,有序開展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自檢自證試點。推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證書、設備進網許可標誌電子證照,加強互通互認。
(二)加強創新發展支持。加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推動業務分類及界定更好滿足新技術新業務發展需要,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統籌開展新型電信業務商用試點,在確保全全底線的前提下支持相關地區和企業有序開展業務創新。加快制定新技術新業務創新發展配套支持政策,鼓勵企業進一步深化在5G、人工智慧、量子信息等新興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套用。
(三)擴大電信業務開放。推動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局面,進一步試點擴大增值電信業務開放。深入推進電信業務向民間資本開放,加大對民營企業參與移動通信轉售等業務和服務創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進衛星網際網路業務準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營電信企業發展。
三、積極營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一)健全市場公平競爭規則。加快完善信息通信領域市場秩序相關監管制度規則,針對濫用技術和算法優勢擾亂市場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完善認定標準和處置依據,強化市場秩序監管的法治保障。加強信息通信行業政策檔案公平競爭審查,依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二)維護市場良好競爭秩序。加強基礎電信市場競爭管理,建立校園電信市場等重點領域公平競爭狀況監測、巡查和通報機制,對苗頭性、典型性、集中性問題提前研判、快速處置、妥善化解,依法維護市場秩序。大力營造公平競爭、開放共享的網際網路行業生態,督促大型平台企業公平、平等對待第三方企業,依法處置惡意不兼容、干擾網際網路套用安裝運行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三)深化行業組織協同共治。指導行業協會等第三方組織規範高效參與行業協同共治,建立信息通信市場爭議預處理機制,引導企業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組織協調相關企業簽署自律承諾,加強公平競爭正面案例宣傳,推動形成公平有序發展的行業氛圍。
四、進一步打造規範透明可預期的監管環境
(一)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實施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分類監管、事後信用修復的行業管理新模式,引導企業自覺合規經營。推廣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監管手段,按照合法、科學、審慎的原則,細化信息通信領域“輕微違法不罰”的具體標準,完善配套監管制度,依法給予經營主體容錯糾錯空間。
(二)構建“以網管網”監管能力。強化技術賦能監管,推進現有技術監管能力疊代升級,建設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等重點電信業務大數據綜合監管平台、面向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檢測及認證公共服務平台,強化業務合規經營情況的線上監測分析、調查取證能力,健全技術監管體系。加快探索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監管中的套用,推行遠程監管、線上監管方式,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三)嚴格規範行政監管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開展專項執法培訓,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程式,最佳化執法方式,確保執法過程公正公開、執法程式嚴謹規範。強化綜合監管,進一步完善網際網路領域綜合監管體制機制,積極探索跨地區、跨部門綜合執法,推進監管信息共享互認和執法協作,避免多頭檢查和重複執法。
五、著力構建便捷可靠優質的服務環境
(一)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提升“一網通辦”水平,持續最佳化線上服務平台功能,完善非關鍵要素材料“容缺辦理”標準規範和服務模式。暢通民眾訴求反映直達通道,充分發揮12381服務熱線作用,做好用戶信訪、留言等辦理。針對企業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數據分析研究,推動破解問題關口前移,實現解決一個訴求、最佳化一類服務。
(二)改善通信服務感知。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持續提升服務能力,加快推進電信業務線上辦、異地辦。最佳化寬頻報裝服務,完善線上查詢報裝要求和辦理進度、申請業務開通和繳費等功能,進一步壓減辦理時長、提高服務效率。引導基礎電信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優惠的網際網路專線服務,豐富信息化綜合解決方案供給,切實提升通信服務效能。
(三)加強數字服務賦能。全面服務支撐新型工業化,加快推進5G網路與千兆光網協同建設,最佳化網路布局架構,提升網路服務性能,夯實千行百業數位化發展基石。開展算力互聯互通技術研究和試點套用,推動公共算力資源標準化互聯,加強算力統籌監測,打造智算生態圈,提升算力服務能力,助力傳統產業智慧型化升級。出台工業網際網路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構建多層次、系統化的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體系,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要高度重視,主動融入地方經濟社會建設大局,健全完善屬地多方協同的最佳化營商環境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壓實工作責任,適時推出更多利企便民舉措,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和典型模式,綜合利用多種傳播渠道主動宣傳,營造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22日

發布歷程

2023年10月,工信部發布《關於創新信息通信行業管理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發布背景

《意見》的發布背景
信息通信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基礎性、先導性行業,是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關鍵力量。最佳化信息通信行業營商環境,加快建設與數位化發展相適應的行業監管和服務體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信息通信行業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發揮信息化驅動引領作用,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提供堅實支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我國在壯大數字經濟發展動能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通過深化行業監管改革創新,信息通信行業的國際通信出入口布局得到了持續最佳化。同時,電信網碼號和網際網路域名等資源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實現了規範化、精細化和高效化。這些進展不僅提高了資源配置的效率,還為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此外,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等行政審批流程也得到了顯著最佳化,全面實現了“全程網辦、一網通辦”,極大地提高了辦事效率,降低了企業的行政成本。截至目前,全國電信和網際網路企業的數量已達16.9萬家,其中民營控股企業超過92%。這表明,在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多元化競爭的政策引導下,行業的活力得到了充分釋放。同時,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數量同比增長超過35%,這不僅反映了我國信息通信行業對外資的吸引力,還顯示出行業在國際化進程中的不斷突破。

內容解讀

意見稿指出,擴大電信業務開放。有序擴大電信業務對外開放,探索在自由貿易港等地區先行先試,試點擴大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統籌推進電信業務向民間資本開放,加大對民營企業參與移動通信轉售等業務和服務創新的支持力度,分步驟、分階段推進衛星網際網路業務準入制度改革,不斷拓寬民營企業參與電信業務經營的渠道和範圍。
《意見》旨在通過全面最佳化行業管理制度、方式、手段,進一步完善支持信息通信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更大激發企業內生動力,更好地發揮信息通信行業“一業帶百業”的賦能作用,為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意見》的特點
1.持續最佳化高效開放統一的準入環境
首先,《意見》旨在持續最佳化高效開放統一的準入環境。在市場準入管理方面,對於涉及多類電信業務的新技術新套用,《意見》提出加強業務指導,最佳化審批流程,實現“一次性申請、一站式審批”。同時,完善電信設備產品系族管理,有序開展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自檢自證試點,並推行電子化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強化互通互認。其次,在創新發展支持方面,《意見》強調加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推動業務分類及界定更好地適應新技術和新業務的發展需求,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此外,統籌開展新型電信業務商用試點,並加快制定配套支持政策,鼓勵企業在5G、人工智慧、量子信息等新興領域進一步深化技術創新和產業套用。最後,《意見》提出擴大電信業務開放,推動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局面,進一步試點擴大增值電信業務開放,並深入推進電信業務向民間資本開放。這些舉措不僅有助於簡化電信行業的準入流程,還為新技術和新業務的發展創造了更加有利的環境。
2.積極營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此外,《意見》強調積極營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健全市場公平競爭規則,加快完善信息通信領域的市場秩序相關監管制度,針對濫用技術和算法優勢擾亂市場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完善認定標準和處置依據,強化市場秩序監管的法治保障。其次,要維護市場良好的競爭秩序,加強基礎電信市場的競爭管理,建立校園電信市場等重點領域的公平競爭監測、巡查和通報機制,同時大力營造公平競爭、開放共享的網際網路行業生態,督促大型平台企業公平對待第三方企業,依法處置惡意不兼容、干擾網際網路套用安裝運行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最後,要深化行業組織的協同共治,指導行業協會等第三方組織規範高效地參與行業協同共治,建立信息通信市場爭議預處理機制,引導企業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推動形成公平有序發展的行業氛圍。通過這些措施,信息通信行業的市場秩序將得到有效維護,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將受到遏制,確保企業在一個更加透明和公正的環境中運營。
3.著力構建便捷可靠優質的服務環境
最後,《意見》提出要著力構建便捷可靠優質的服務環境,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首先,要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增強“一網通辦”的能力,最佳化線上服務平台功能,完善“容缺辦理”標準和服務模式,暢通民眾訴求反映通道,並通過數據分析解決企業辦事過程中的問題,實現最佳化服務。其次,要改善通信服務感知,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提升服務能力,推動電信業務線上辦理和異地辦理,最佳化寬頻報裝服務,減少辦理時長,提高服務效率,並引導基礎電信企業提供優質、優惠的網際網路專線服務。最後,加強數字服務賦能,全面支持新型工業化,加快5G網路與千兆光網協同建設,提升網路服務性能,推動算力互聯互通技術的研究和套用,助力傳統產業智慧型化升級,構建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體系,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現代化水平。這些措施將顯著提升企業和個人在政務和通信領域的服務體驗,加快推動傳統產業的數位化和智慧型化轉型,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意見》的影響
首先,《意見》的出台將顯著激發信息通信行業的自主創新。通過明確對新技術和新業務的支持,《意見》將促使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技術創新步伐。尤其是在5G、人工智慧和量子信息等前沿領域,這些支持將推動技術突破和產業套用的加速發展。企業能夠在政策支持下開展更多的研發項目,探索新的套用場景,從而提升行業的整體創新能力和技術水平。這種創新驅動不僅能推動行業內部的持續發展,也有助於提升我國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競爭力,使我國在國際市場上占據更有利的位置。
同時,《意見》還將通過最佳化資源管理和行政審批流程,推動行業結構的最佳化和資源配置。電信設備自檢自證試點和電子化管理措施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並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簡化審批流程和規範化管理將使得資源配置更加高效,有助於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此外,這些措施將推動行業的結構調整,使其更加適應新興技術的發展需求,從而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和長期增長。
最後,《意見》提出了加強數字服務賦能,支持傳統產業智慧型化升級的措施,這將推動信息通信行業與其他行業的協同發展。加快5G和千兆光網的建設,提升網路服務性能,不僅有助於構建更加智慧型和高效的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還將推動傳統產業的數位化轉型。這種跨行業的協同發展將實現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產業的深度融合,推動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的構建,從而提升產業鏈和供應鏈的現代化水平。此類融合發展將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助力全面的經濟升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