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通知
渝辦發〔2003〕161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市信息產業局《關於加快我市軟體產業發展的工作意見(2003年―2007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意見全文
關於加快我市軟體產業發展的工作意見(2003年―2007年)
(市信息產業局 二○○三年九月)
軟體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基礎和信息產業的核心,是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的先導性產業。近年來,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不斷改善,我市軟體產業得到迅速發展,以套用軟體為主體,以通信軟體、平台軟體、嵌入式軟體和信息安全軟體為特色的軟體產業結構正在形成。但我市軟體產業總體規模很小、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不強的問題依然突出。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於振興軟體產業行動綱要的通知》(國辦發〔2002〕47號)精神,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的若干政策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01〕114號)的各項政策,促進我市軟體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我市軟體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貫徹“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的方針,堅持“政府扶持、企業主體、市場主導、套用帶動”的原則,充分利用國家產業政策,最佳化產業發展環境,加強軟體產業基地和軟體工程研究中心建設;以套用軟體和服務為主體,逐步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鮮明特色的軟體產業體系;通過資產重組、兼併收購、上市融資等方式,著力培育軟體品牌和規模企業;利用國外技術、資金和市內外市場,擴大出口,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市場競爭力;依靠體制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人才隊伍最佳化,推動我市軟體產業持續、快速發展。
我市軟體產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07年,軟體研究開發和生產能力接近國內中等水平,成為西部地區重要的軟體研究、開發、生產基地。軟體產業年總收入達到60億元,出口額達到1億美元;爭創1個國家級軟體園區和3―5個特色軟體園區;建好1個國家級軟體學院,建成3―5個市級軟體工程學院;形成10個左右總收入上億元的軟體企業集團,培育50個總收入超過1000萬的軟體企業,100個重點軟體產品,10個左右國內外知名並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品牌;廣泛推廣軟體技術及產品的套用,促進軟體與其他產業融合。
二、工作思路和發展重點
我市軟體產業發展的工作思路是:充分利用國家和我市的軟體產業政策,結合我市軟體產業的特點,認真貫徹執行國發〔2000〕18號和國辦發〔2002〕47號檔案精神,立足本市信息化建設需要,拓展國內市場;加強國內外合作與交流,扶持軟體出口;最佳化軟體產業環境,形成適合產業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鼓勵體制、管理和技術創新,培養骨幹企業和軟體品牌。
(一)立足本市信息化建設需要,拓展國內市場
國家正在實施“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戰略,我市正在建設“重慶信息港”和長江上游的信息中心,並啟動了一大批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同時,我市正在組織實施傳統產業的信息化改造。這些重大舉措在市場需求上給我市軟體產業發展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快速發展機會。我市軟體產業要找準市場定位,努力向傳統行業滲透,實現軟體與其他高新技術及傳統技術的結合,積極面向政務信息化、企業信息化、農業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以及社會多領域信息化的建設需要,立足本市信息化建設市場,拓展西部地區及國內套用市場,開拓大量新的套用領域,開發對應的新的軟體產品,全面拉動我市軟體產業的發展。
(二)加強國內外合作與交流,扶持軟體出口
軟體出口是軟體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市對日本、韓國、朝鮮、加拿大和香港地區的軟體出口有一定基礎,但產品相對單一。我市軟體產業應主動進行國際交流,開展國際合作,參與國際競爭,開拓國際市場。要支持北部新區國際軟體研發基地和軟體出口加工區的建設,支持軟體企業承擔委託加工項目,加強軟體出口服務體系建設,保持和擴大出口渠道,逐步擴大我市軟體產業的國際化領域。以現有外向型軟體企業為基礎,著力培育骨幹出口企業,以此帶動和加快我市軟體產業規模和出口規模的擴大。
(三)最佳化軟體產業環境,形成適合產業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
在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設立專門的軟體行業管理機構,充分發揮政府的指導、協調、扶持和推動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產業優惠政策,創造軟體產業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利用軟體產業政策的支持和導向作用,建立一定的政府引導性產業發展資金,開拓投資渠道,鼓勵風險投資,規範市場競爭。加強軟體企業的孵化基地建設,加強軟體產業基地,特別是國家級軟體產業基地的創建,形成我市軟體產品的創新基地。要把人才隊伍建設作為發展軟體產業工作的重中之重,著力營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和培養人才的良好環境,建立我市軟體人才培養的合理體系,建立多模式、多層次的軟體人才培養基地。加強制度創新,完善人才激勵機制,穩定和擴大技術骨幹、項目管理和軟體企業管理人才隊伍,發揮他們在產業發展中的核心作用。
(四)鼓勵體制、管理和技術創新,培養骨幹企業和軟體品牌
通過體制創新和軟體產業資源整合,形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合乎軟體產業發展規律的企業成長機制。以市場為基礎,推行使用正版軟體,規範軟體行業競爭秩序,打破部門與行業壟斷,鼓勵各行業自有的軟體開發部門轉變經營機制,走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的發展道路。以套用為主導,通過標準化的行業信息化套用解決方案設計和軟體產品開發,引導相關軟體企業通過改組、聯合、兼併等多種方式,形成一批專業化軟體產品,加快形成10個左右具有行業特色、產業優勢和規模效應的骨幹軟體企業。以軟體增值服務為補充,加快完善軟體產業體系,支持發展以ASP和ICP為重點的信息服務業,努力培育專業化的大型軟體服務企業。通過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增強軟體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鼓勵產、學、研、用結合,研究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與技術,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軟體產業結構。鼓勵與國際大公司合作,走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的發展之路,儘快提高軟體企業,特別是骨幹軟體企業的研發能力。力爭在通信軟體和信息安全軟體領域取得突破,積極推行平台支撐型和嵌入式商業化軟體系統,重視標準化和質量體系建設,通過規範的開發過程管理、項目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形成10個左右國內外知名並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品牌。
我市軟體產業的發展要以軟體產品開發、系統集成、傳統產業改造、網上信息服務為重點,突出以下10個方面的產業化:
1.安全軟體;
2.基於Linux的網路計算機的套用軟體系統;
3.數位化信息產品(包括智慧型化儀器儀表)的嵌入式軟體;
4.企業信息化(包括製造設備的數控化改造)軟體;
5.通信軟體(包括移動通信軟體);
6.電子政務與電子商務平台及套用軟體;
7.教育及家庭多媒體軟體;
8.大型信息化系統的集成和諮詢;
9.網上信息服務業;
10.軟體出口及軟體產品國際化。
三、發展措施
(一)以信息化帶動軟體產業發展
目前,我市軟體產業是通過系統集成開發套用軟體和服務銷售為主。在信息化推進過程中,各級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在全市各行業多領域推廣信息技術套用,增加信息化投入,積極培育和規範我市的軟體套用市場。由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化工程,用於購買軟體產品和服務的資金原則上不得低於總投資的30%。通過立項、政府採購、資金投入等手段引導本地軟體企業參與信息化工程建設,鼓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地軟體產品和服務,鼓勵國內外軟體企業與本地軟體企業合作共同參與信息化工程建設。我市軟體行業應當充分利用服務本地化優勢,積極參與市場競爭,特別要在政務信息化、企業信息化和社會信息化方面有所作為。
(二)建立適應我市信息化建設需要的軟體與系統
我市要建立專門的軟體企業孵化機構,大力孵化、培育軟體企業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企業,特別要注重二級和一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企業的培育,引導企業申報國家涉密信息系統建設資質,努力讓更多的企業具備大型信息系統建設的資格和能力。要大力宣傳我市IT企業的系統建設能力和軟體開發能力,增進工程招標機構和信息化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對我市IT企業的了解和信任度,切實為我市的軟體企業參與本地信息化工程建設服務。
(三)引導資金投向和多元化投資
為了加快我市軟體產業的發展,各有關部門要將政府相關資金重點投向軟體行業,共同支持軟體產業的發展,將市政府已設立的“重慶市信息產業發展資金”(軟體部分,每年1000萬元)延續到2007年。進一步完善我市軟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重點支持我市軟體產品開發與套用、傳統產業改造、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技術與質量體系建設、產業基地建設、與國家軟體產業發展基金配套等。積極引導軟體產業吸納風險投資和上市融資,鼓勵軟體企業之間的聯合、併購,支持大型上市公司在產業結構調整中發展軟體業。積極申報國家財政的專項軟體產業發展基金,通過市級、國家級的各類產業化計畫的立項,提高我市軟體企業和產品的技術檔次,為吸納社會資金的投入創造條件。
(四)軟體產業基地建設
努力把北部新區軟體園建成國家級軟體園,形成相對集中的軟體產業基地;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區規劃建設特色軟體園區;鼓勵外商入園獨資、合資、合作辦軟體企業。建設軟體、網路及通信實驗室、軟體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培育中心、學術交流中心、中介服務中心、軟體企業孵化中心、軟體測試中心、安全產品測評認證中心、大型軟體工廠、軟體展銷中心等,使之成為重點行業套用軟體開發生產基地、行業軟體用戶的技術培育基地、境外軟體加工基地、中小軟體企業孵化基地。
(五)擴大國內外合作與交流
按照“政府引導,優勢互補,自願結合”的原則,擴大國內和市內企業合作,促進資產重組和兼併,迅速壯大軟體企業規模,創立名優軟體品牌。以微軟重慶軟體企業俱樂部為平台,推動與國際著名軟體企業的深層次合作,以北部新區國際軟體產業研發基地為依託,廣泛吸引更多的跨國產業集團和財團參與我市的軟體產業發展。通過系統集成、“二次開發”和軟體加工等手段,儘可能將自有軟體與國外軟體集成銷售,使其成為自己的套用系統。根據國家的軟體出口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軟體產品和軟體貿易的特點,制定我市軟體產業國際化的扶持政策。組織軟體企業開展出國培訓、技術交流和項目合作,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回國來渝創辦軟體企業。發揮軟體行業協會、留學生聯合會、進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跟蹤軟體產業的國際發展水平和趨勢,支持軟體企業在境外開展宣傳、推介和展銷活動,拓展我市軟體產品國外銷售渠道,並進行國外的售後服務,切實為我市軟體出口提供諮詢服務。
(六)軟體產業人才培養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社會力量、高等院校獨立或聯合建立軟體學院、計算機技術學院(或信息技術學院)和軟體研究開發機構,加快高、中、初級軟體人才的培養;加強軟體人員的職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加速培育一批軟體技術創新的帶頭人和軟體企業家;支持高層次軟體人員出國進修和聘請國內外專家來渝講學。
(七)推行軟體質量保證體系
通過ISO9000和CMM的培訓、認證和執行,加強軟體開發和生產過程的規範管理,縮短軟體產品的開發周期,降低軟體產品的開發成本,提高軟體產品質量。對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的軟體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資助,對通過CMM2、CMM3、CMM4、CMM5認證的軟體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資助。通過建立軟體產品的評測機制,加強對重大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增強我市軟體產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八)推行行業信息化規範和標準
組織制定規範的行業業務處理和工作流程,引導軟體企業依據標準和規範進行產品開發,並積極參與行業信息化規範和標準制定。通過推行行業信息化規範和標準,實現信息化帶動產業化、產業化促進信息化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