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4號,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精神,認真實施《重慶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進一步提升全市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83號
渝府辦發〔2015〕8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4號,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精神,認真實施《重慶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進一步提升全市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繼續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積極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文化環境,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為創新型城市、長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和內陸開放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0年,全市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6件以上,向國外申請專利累計超過2500件,有效註冊商標總量達到18萬件,作品著作權年登記量達到3萬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年登記量達到1000件,植物新品種授權量累計達到150件,培育市級智慧財產權試點和優勢企業1000家以上、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100家以上,智慧財產權年許可、轉讓、出資入股、質押融資額達到100億元。
二、工作重點
(一)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奠定創新發展基礎。
1.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圍繞汽車、電子信息產業和石墨烯、機器人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專利分析工作,推動產業布局更加科學、產業結構更加合理。引導一批企業利用專利信息資源和產業專利分析,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套用,開展科學的專利布局,推動產業專利技術的集成和突破,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針對產業急需的核心部件與關鍵零部件專利,鼓勵專門企業從事專利運營業務。
構建重點產業專利聯盟,形成連結產業上下游的專利集群,鼓勵開展技術互換和資源共享。發布生物醫藥、頁岩氣、新材料等專利預警研究報告,密切跟蹤高新技術發展趨勢,明晰產業發展方向和路徑,為產業創新導航。鼓勵區縣(自治縣)、園區發展區域特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推動形成物聯網、積體電路、節能環保等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
鼓勵文化領域商業模式創新,加強文化品牌開發和建設,探索建立集作品著作權登記、展示、交易於一體的著作權交易平台,活躍文化創意產品傳播,增強文化創意產業核心競爭力。
2.助力現代農業發展。圍繞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區域規劃,著力抓好植物新品種、農業技術專利、地理標誌和農產品商標培育及保護,促進特色農業、山地牧業和漁業養殖等發展。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爭創農產品註冊商標、著名商標。
支持種子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協作創新,共建育種平台,開展商業化育種。鼓勵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培育一批適應性強、產量高的植物新品種,形成一批擁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苗單位。組織抓好全市轉基因林木管理和林木遺傳資源調查編目工作,推進武陵山、大巴山等片區特色林業植物新品系研發工作。
進一步完善農業科技評價體系,增加智慧財產權指標權重。提高農業機械研發水平,加快山地特色農業機械專利布局步伐。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加快健全農業標準體系。建立地理標誌聯合認定機制。推廣農戶、基地、龍頭企業、地理標誌和農產品商標緊密結合的農產品經營模式。
3.大力提升高校智慧財產權創新質量。圍繞重慶市2011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開展高校科研組織、人事管理和成果評價機制等方面改革,促進創新資源充分集聚,創新活力充分迸發,創新價值充分體現,持續提升高校智慧財產權創新質量,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加大高校R&D經費投入力度,建立高校R&D經費投入的增長機制,實施高校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R&D機構的提升計畫,加大高層次科研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提升高校創新質量。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4.著力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加快區域專利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專利雲)和著作權保護公共服務平台(著作權雲)建設。整合國內外的智慧財產權基礎數據資源,集聚一批智慧財產權代理、諮詢、評估、交易等服務機構和人才,探索基於雲計算、大數據、眾包、威客、創客等新技術和新媒體環境下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和保護新模式。
免費或低成本向社會開放智慧財產權基礎信息資源,指導社會公眾免費使用基本檢索工具,提高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便利度。指導有關行業建設智慧財產權專業信息庫,鼓勵社會機構對智慧財產權信息進行深加工,提供專業化、市場化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滿足社會多層次需求。
5.助推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構建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體系,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加強對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強化行業自律,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與產業園區、企業對接,扶持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諮詢、培訓等業務,服務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活動。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海外智慧財產權事務處理能力建設。
培育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200家,形成一批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引進市外智慧財產權高端服務機構和高層次人才。支持具有較強實力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建立分支機構。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申報全國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單位,加強對培育單位的指導和支持。
6.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資本化進程。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和服務創新。支持智慧財產權投融資服務平台建設,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資本化途徑,推動智慧財產權與金融資本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鼓勵和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的投放。加快發展智慧財產權保險品種,啟動智慧財產權保險試點,加快培育並規範智慧財產權保險市場。
落實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處置科技成果和股權激勵等優惠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許可轉化。指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開展智慧財產權交易業務,鼓勵各類智慧財產權主體通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開展智慧財產權交易。
(三)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最佳化社會創新創業環境。
7.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市與區縣(自治縣)、市級執法部門間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專利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銜接。加快“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形成市、區縣(自治縣)一體的網路化智慧財產權執法管理體系。大力推動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將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內容。
8.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積極開展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辦跨區域、大規模和社會反響強烈的侵權案件,加大對民生、重大項目、優勢產業和中小企業等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組織開展商貿流通、大型展會、電商等領域的專項執法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海外護航專項行動。
督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落實相關責任,督促郵政、快遞企業完善並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探索加強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的智慧財產權監管。加強對網路視聽節目、網路文學、遊戲網站和網路交易平台的著作權監管,規範網路作品使用,嚴厲打擊網路侵權盜版,最佳化網路監管技術手段。
健全市、區縣兩級專利行政執法體系,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和執法條件建設。加強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監控體系建設,依法嚴厲打擊進出口貨物侵權行為。
9.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發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支持兩江新區智慧財產權法庭建設。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審合一”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專家陪審、專家諮詢及專家訴訟輔助人等制度,探索完善智慧財產權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全面落實智慧財產權裁判文書上網工作,實現審判流程節點動態查詢。大力提升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能力和水平。
10.加快智慧財產權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的信用標準,將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信息納入失信記錄,強化對智慧財產權侵權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提升全社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推進市場主體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銷售正版正貨”誠信承諾活動,引導商貿流通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承諾銷售正版正貨,主動接受消費者監督,進一步營造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誠實守信經營的良好社會風尚。
11.紮實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體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88號),鞏固政府機關軟體正版化工作成果,進一步推進政府、企業及金融機構軟體正版化。完善軟體正版化工作長效機制,推動軟體資產管理、經費預算、審計監督、年度報告、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實處,確保軟體正版化工作常態化、規範化。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支持企業“走出去”。
12.推動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對外信息溝通交流機制,定期與國外機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智慧財產權活動。加強與外國駐渝領事館、辦事處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溝通銜接,為企業對外貿易和跨國經營提供智慧財產權援助,指導和幫助企業在當地及時獲得智慧財產權保護。選聘一批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顧問單位和涉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專家,及時分析研究國外政府發布的智慧財產權報告及海外維權熱點問題,根據法律實務需求依法開展維權援助。
13.支持企業“走出去”做大做強。加強主要貿易目的地、投資併購目的地智慧財產權相關信息的推送,幫助企業規避潛在智慧財產權風險。支持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交流。鼓勵企業在國外布局智慧財產權,增強跨國經營能力,提升國際競爭力。加強政府、企業和社會資本的協作,在信息技術等重點領域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場化運作的專利運營公司。針對重點發展產業,跟蹤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分析潛在智慧財產權風險,定期發布預警報告,制定應急預案,幫助企業有效應對智慧財產權爭端。
(五)強化智慧財產權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14.加強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建立科技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體系。加強科技計畫項目立項前的智慧財產權查新,在項目設計、實施、驗收過程中將智慧財產權指標納入各個環節的評價體系。
加強高校和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管理,開展高校和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試點,推動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專利運營中心,提高運用智慧財產權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的能力。
15.加強重大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完善部門間重大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協調機制。針對重大產業規劃、政府重大投資活動等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評議,降低智慧財產權風險,提高決策效率和投資活動效益。培養一批智慧財產權評議人才,培育一批能夠開展智慧財產權評議服務的機構。鼓勵企業針對經濟項目投資、技術研發、產品出口等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評議服務,避免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導致重大經濟損失。
16.加強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大力開展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培育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貫標企業,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規範化管理水平。推進企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配備智慧財產權工作人員,將智慧財產權管理貫穿到企業生產經營全流程,促進企業提升競爭力。支持企業在併購、股權流轉、對外投資等活動中加強智慧財產權資產管理。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委託管理服務。
17.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國家智慧財產權培訓(重慶)基地和重慶市協同創新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開展以黨政領導幹部、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文學藝術創作人員、教師等為重點的智慧財產權培訓。
鼓勵高校結合自身學科優勢開設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或在公共選修課、通識課等相關課程中增加智慧財產權內容。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結構,合理髮展智慧財產權本科教育,適度擴大智慧財產權研究生教育規模,重點培養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的智慧財產權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加強智慧財產權實踐教學,加強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增強學生理論聯繫實際能力。實施智慧財產權校企對接工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
將智慧財產權內容全面納入國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學素養提升工作。組織實施百千萬人才智慧財產權工程,加強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庫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制度。
培育一批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有專長的律師事務所。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人才庫,把律師、公證員納入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文化委、市工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建立推進貫徹落實《行動計畫》工作的長效機制,統籌協調並指導落實相關工作。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充分認識智慧財產權戰略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將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行動計畫》落實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可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和措施,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財政支持。
進一步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財政投入,並按照經濟發展實際建立逐年穩定增長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資助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強學習宣傳。
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廣大幹部職工學習《行動計畫》。結合“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專利周等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多形式、多渠道宣傳《行動計畫》,不斷擴大智慧財產權的影響力。
(四)強化監督檢查。
市政府定期對《行動計畫》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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