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外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外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的通知,2004年11月10日由市信息產業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外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的通知
  • 檔案編號:渝辦發〔2004〕335號
  • 發文時間: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日
  • 發文單位:市信息產業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基本信息,科技興貿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奮鬥目標,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重點,主要措施及扶持政策,加強服務,共同營造良好的出口環境,

基本信息

渝辦發〔2004〕335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市外經貿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科委、市信息產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日
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
市外經貿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經委 市科委
市信息產業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
1999年以來,我市通過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促進了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2003年,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3.5億美元,比1998年增長11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由1998年的6%提升到22.3%。但是,我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規模小、技術水平不高,貿易方式單一,持續、穩定發展的基礎不牢固。為抓住新形勢下全球高新技術產業轉移的機遇,推動我市外貿出口和高新技術產業向更寬領域和更高水平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

科技興貿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二屆五次全委會議《關於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定》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動力,以企業為主體,以政策為保障,加快出口促進體系建設,大力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大研發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及關鍵設備的力度,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速實現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二)工作思路。一是把促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與提高傳統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相結合。全面提高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優先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改造傳統出口產業,擴大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出口。二是把招商引資、引“智”與擴大出口相結合。通過鼓勵高技術外資企業或高技術人才團隊進入,帶動進出口貿易增長。三是把拓寬以貼牌生產為主的加工貿易方式與產業鏈延伸相結合。不斷提高本地配套能力,著力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加工貿易規模。四是把整體推進同重點扶持相結合。加大對科技興貿重點企業、出口基地的支持力度,促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可持續發展。五是把全過程支持同重點環節的支持相結合。將支持政策向產品源頭延伸,特別支持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技術引進和技術進步以及建立技術標準。

奮鬥目標

不斷提高我市高新技術產品、優勢傳統產品出口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擴大出口規模。力爭2010年以前,培育5―10戶年出口額在1億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大型企業、30戶左右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力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年均增長率25%以上,2007年、2010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分別達到7.5億美元和15億美元,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全市外貿出口總額的比重分別達到25%和30%以上。

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重點

(一)重點產業
依託地方產業優勢,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高新技術出口重點產業,大力發展機車、汽車零部件優勢傳統出口產業,帶動全市外貿出口快速、持續增長。
1.電子信息產業
大力推進通信設備、裝備類電子、消費類電子、光電子元器件、微型分析儀器及智慧型儀表等產品出口。努力擴大安全軟體、企業資源管理軟體、遊戲軟體、嵌入式軟體及外包軟體出口。
2010年,力爭電子信息產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的20%以上,年均增長30%以上。
2.生物醫藥產業
擴大海扶聚焦超聲治療腫瘤系列設備、混合生物人工肝支持系統、顱內血腫水腫圖像動態監護儀、基於醫用無線內窺鏡系統技術的人體診療系統等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創立重慶醫療器械產品品牌。
鞏固發展具有明顯優勢和地方特色的道地中藥材基地,推廣套用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和加工技術,加快分離和純化等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推動青蒿素、紫杉醇、葛根異黃酮等現代中藥產品及黃連、半夏等道地藥材出口。
以新型抗生素及發酵藥品、基因工程藥物、疫苗、生物加工和生化工程藥物、生物醫藥材料為重點,加快培育黃酶素、血卟啉、免疫活性素、殺蝗綠僵菌等生物醫藥類產品出口。
擴大高純超細磺胺類藥物及新型抗生素類、解熱鎮痛類原料出口優勢;加快治療腫瘤、心血管、免疫系統、抗潰瘍疾病等專利到期搶仿原料藥品出口。
2010年,力爭生物醫藥產業產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的30%以上,年均增長25%以上。
3.新材料產業
促進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形成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資源深加工出口產業。大力發展無鹼、電子級等多品種玻璃纖維、特種鋁材、特種聚乙烯醇、金屬複合材料、鎂合金產品、高性能軟磁產品出口。
2010年,力爭新材料產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的35%以上,年均增長25%以上。
2010年,其他產業產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的15%,年均增長25%以上。
4.機車、汽車零部件優勢傳統產業
大力推進大排量、異性化機車、多用途通機、高品質汽車零部件產品出口。
2010年,機電產品出口增長高於全市外貿出口增長水平,占全市外貿出口比重的60%以上。
(二)重點工作
1.提高出口產品標準化水平。按出口國標準要求建立重要出口產品技術法規、標準資料庫。引導企業,特別是重點出口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2010年,力爭全市機電、高新技術重點出口產品采標率達90%以上。
2.努力開展技術貿易措施應對工作。加快以產品認證為重點的國際質量認證工作,加強技術壁壘研究,建立信息發布、諮詢服務系統,幫助企業推進國際通行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等認證和藥品註冊,跨越國外技術壁壘,增強我市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同時,合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適時構築我市技術性貿易防範措施,確保市場安全。
3.加強出口產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增強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指導重點企業加強專利戰略研究;加強對高新技術產品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權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保護、管理和利用;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的防範和法律諮詢服務;鼓勵出口產品的製造、經營企業申請國外專利,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
4.增強企業創新能力。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出口產品的研發;引導和幫助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設備或高水平科技團隊;支持出口企業的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和出口產品研發能力。
5.幫助拓寬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的國際市場。組織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參加“渝洽會”、重慶“高交會”、深圳“高交會”等國內展會及國際專業展會,推動高新技術產品走向國際市場;利用學術交流、經濟技術合作、多雙邊會議等多種渠道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合作;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多雙邊合作與援外、對外承包勞務工作結合起來,帶動高新技術產品擴大出口。
6.努力實施走出去戰略。創造有利條件和政策環境,鼓勵大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在海外建立科技企業、研發中心,帶動高新技術產品特別是現代中藥產品擴大出口;鼓勵我市企業與境外企業聯合,構建產品出口戰略聯盟,共同拓展海外市場。
7.不斷完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信息服務。利用重慶外經貿網站等多種方式建立面向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的電子信息平台,向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市場供求、科技興貿等信息服務,幫助企業增強應對國際市場變化的能力,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在進出口貿易中的套用。
8.建立出口促進服務體系。加快培育、引進促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相關中介組織和服務體系,為出口企業提供市場開拓、人才培養、國際質量認證、海外專利申請、出口企業孵化、反傾銷應訴、出口貿易糾紛協調等規範服務。

主要措施及扶持政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聯合工作機制
充實和完善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科委、市信息產業局、市外經貿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共同建立的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負責擴大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工作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政策集成。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區管委會要繼續加強對科技興貿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全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持續、快速發展。
(二)繼續實施重點企業推進計畫
繼續實施《重慶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推進計畫》,以市場為導向,突出重點,加強服務和政策支持,在我市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骨幹企業。
(三)加快培育重點產品
適時更新《重慶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以下稱地方目錄),突出優勢產業,加強出口引導,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規模大的重點產品。根據《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變動情況對地方目錄實施動態管理,推動地方產品進入國家目錄。
(四)繼續推動出口基地建設
依託北部新區和國家級開發區,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向園區集聚,建成光電產業、醫療器械、生物醫藥和軟體出口基地。合理利用三峽庫區、特色工業園區的資源,重點發展中藥材種植、天然氣化工、礦產品等資源深加工和勞動密集型產業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培育特色產品出口基地。
(五)增強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財政、金融、保險支持
1.組織企業做好高新技術項目上報工作,爭取國家專項資金用於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新產品研發和軟體出口。
2.對重慶市重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的技術引進及新產品研究開發項目,按有關管理辦法,地方給予適當資金補貼。
3.外貿發展資金優先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開展國際市場藥品註冊、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國際質量認證、反傾銷應訴補貼、參加國外專業博覽會、國外技術交流及國外廣告宣傳等市場開拓活動。
4.科技興貿協作機制相關部門除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外,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並逐年增加,用於支持重點出口企業的產品研究開發、技術改造、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專利申請、採用及制定國際先進標準活動。
5.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市外經貿融資擔保中心、中小企業擔保中心要優先為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提供融資但保,支持企業獲得出口信貸,解決流動資金不足、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困難等問題。
6.爭取進出口銀行按照人民銀行確定的優惠出口信貸利率提供出口信貸,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支持力度。
7.推動高新技術產品開展出口信用保險。外經貿發展資金優先支持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信用保險,並對保費適當補貼,保障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安全收匯,為企業提供信用保險項下的融資便利。
8.加快建立創業投資機制。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和出口。鼓勵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及個人參與對創業投資企業所投資企業的購併活動;支持創業投資企業所投資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

加強服務,共同營造良好的出口環境

(一)創新便捷通關服務。我市高新技術產品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資信好的生產企業,經批准可以享受便捷通關服務。加大高新技術產品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改革力度,對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出口企業優先實行聯網監管,取消手冊管理。
(二)拓寬便捷檢驗通道。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大、出口批次多、產品型號變動快、資信好的出口企業,經質檢部門批准可享受免檢或便捷檢驗以及綠色通道待遇。
(三)實施因公出境便利措施。簡化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因公出境銷售、維修服務人員的出境審批手續。對重點出口企業從事國外市場開拓、反傾銷應訴和售後服務的商務、技術人員因公出境,實行一次審批、全年有效的辦法。
(四)加快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建立全市統一高效的技術性貿易措施諮詢服務體系和預警與快速反應體系。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在技術性貿易措施方面的信息交流與配合,發揮技術性貿易壁壘和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諮詢點的作用,及時收集、通報國外技術法規及產品標準的變化信息,對影響我市產品出口的國外技術法規,及時組織專家研究、論證,幫助企業跨越國外技術壁壘。
(五)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堅決制止各種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及時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建立和發展各類智慧財產權中介機構,加強對科技成果、專利等無形資產的評估;鼓勵、促進自主發明和有序的技術轉讓,努力創造優質名牌產品。
(六)發揮中介機構的國際貿易促進作用。充分發揮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中國貿促會重慶分會、重慶市全球採購促進中心和我市在境外設立的貿易、中介機構的作用,為我市高新技術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指導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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