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學生平安保險是專為在校學生設計的帶有公益性質的險種,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點,可以使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後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賠償,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推行學生平安保險,可以有效防範和轉移風險,對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
保險概述
學生平安保險,即是
學平險,是國家專門為學生安排設計的低保費高保額險種。也是為了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平安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減輕學生家長和學校抵禦意外事故的經濟負擔的一項措施,是利國、利民、利學、利校的重要舉措,也是每位學生可以享受的權利。
學生平安保險,能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建立健全學生傷害事故風險保障機制,提高學校和學生的抗事故風險能力,保障學校、學生和家庭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穩定和諧發展。
保險條款
保障對象
凡各類大、中、國小及技工、中等專業學校學生,身體健康,能正常參加日常學習者都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學校向本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於一次或多次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規定給付保險金,但累計給付總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累計給付總數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基礎保障責任包括:意外傷害身故、殘疾,疾病身故,意外傷害門(急)診醫療,意外和疾病住院醫療,校園意外傷害醫療/殘疾/身故。
除外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被保險人自殺、犯罪、毆鬥、酒醉;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欺行為;
戰爭或軍事行為;
其他不屬於保險責範圍內的事情。
保險理賠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或殘疾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並提供下列單證:
一、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二、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
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疾時,應提供治療醫院出具的殘疾程度證明。 本公司接到申請後,經調查核實,按規定給付保險金。
如果從傷亡事故發生日起經過兩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益。
注意事項
1、如果發生保險事故,學生先通知所在學校,由學校老師備檔。如遇重大事故(如死亡、重大疾病)則由輔導員老師先報保險公司理賠員。
2、治療結束後,如是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須提供下列單證:病歷(記錄須與門診醫療發票一致)、門診醫療發票、如有檢查費用須各項檢查報告單;身份證複印件、參加保險憑證複印件;須填寫三份理賠表格(在輔導老師處)。
3、治療結束後,學生將所有單證交輔導員老師管理,由保險公司理賠員定期上門處理。
利弊分析
學平險全稱為“中小學生平安保險”,屬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是保險公司為學生在校期間各類風險提供保障的商業險種,也是近年來我國少兒投保最普遍的一種保險。目前市場上的學平險費率、條款總體上差異不大,一般包括意外傷害、疾病身故、意外醫療、住院醫療等最基本的保障,保險期一年,寒暑假等非在校時間也可以覆蓋,價格從幾十元到300多元不等。最常見的學平險每份100元,發生人身意外最高保額5萬元。學平險的理賠手續也比較簡便,只要資料齊備,線下網點和線上平台都可以進行理賠。
不過,因為學平險保障的每個項目保額並不高,而且免責條款較多,很多家庭覺得這個險不太划算,不選擇投保。北京市某中學班主任肖老師說,現在學校大力做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在學習期間發生意外的情況其實很少,“這5年期間我只幫助一家孩子進行過學平險理賠。連年收保費,卻很少有理賠發生,家長和學校都覺得沒有必要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