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7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規〔2013〕7號
  • 發布日期:2013年07月12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規劃局:
開展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既是貫徹落實全省加強和改進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也是今年年底規劃執法專項檢查的基礎性工作,對於提高規劃執行力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為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不走形式,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主要內容
圍繞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等環節,認真查擺問題,找出規劃實施和管理中存在突出問題和不足,並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一)城市總體規劃執行情況。城鄉規劃的體系是否健全,下一層次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編制是否突破總體規劃,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外是否違法違規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規劃確定的“三區”、“五線”等各類強制性內容是否嚴格落實等。
(二)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情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覆蓋率達到多少,規劃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審查、審批、備案是否合法,是否建立控詳規修改程式、動態維護制度,有無隨意修改現象等。
(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情況。建立2011年和2012年在開工與在建項目台賬,查看是否依規核發“一書兩證”,出具的規劃條件是否符合控詳規,有無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修改土地用途、擅自調整容積率等行為。
(四)違法建設行為查處情況。違法建設行為查處機制是否健全,對各類違法建設是否有效查處,石家莊、張家口、秦皇島、唐山、保定、邯鄲6市是否利用住建部2011年、2012年的動態監測報告,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了全面查處,承德、廊坊、滄州、衡水、邢台5市是否利用省住建廳的動態監測報告,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了全面查處,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多少等。
(五)有效整改情況。針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是否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整改思路、舉措辦法和工作步驟等內容,有無取得預期效果。
二、自查報告成果形式
規劃實施管理自查成果包括自查報告和附屬檔案,採用A4紙規格豎向裝訂,圖紙為A3紙規格列印並對摺。
自查報告主要包括城市總體規劃執行情況、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情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情況、違法建設行為查處情況,以及存在問題、整改效果和下步工作安排等內容。附屬檔案包括圖紙和相關檔案,圖紙主要包括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在總體規劃中的分布圖、“三區”劃定圖、“五線”規劃圖、2011年和2012年建設項目在總體規劃圖的位置圖;相關檔案主要包括2011年和2012年建設項目台賬、有關規劃管理的規章制度等內容。
三、自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設區市負責將此通知轉發其所轄縣(市)。各級規劃主管部門是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積極協調綜合執法部門,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等要求,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統籌部署,強力推進,確保按時按質完成規劃自查工作。
(二)強化層級指導。省廳負責對各設區市、定州、辛集市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指導,各設區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對其所轄縣(市)規劃實施管理自查工作的指導,省對市、市對縣進行不定期督促檢查。
(三)依規報送報告。各設區市、各縣(市)規劃主管部門形成自查報告後,要按照規定及時報送同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定州、辛集市直接報送省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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