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5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規〔2010〕15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0年05月0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近日印發了《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冀政[2010]4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縣要於2010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市、縣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規劃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是國務院做出的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進一步落實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確保按期完成。
住房建設規劃的制定工作由市、縣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房管、建設、土地、發改等相關部門做好配合。規劃編制完成後,由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上報當地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其中,設區市住房建設規劃應當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各縣(市)住房建設規劃應當報設區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加強調查研究,保證住房建設規劃的科學性。制定住房建設規劃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統計分析複雜的工作。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原建設部《關於做好住房建設規劃與住房建設年度計畫制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規[2008]46號)要求,重點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規模,並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畫,落實到地塊,明確各地塊住房套型結構比例等控制性指標要求。
三、認真實施規劃。各市、縣都要認真組織實施住房建設規劃,加強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劃管理,提高規劃審批效率。經批准、公布、備案的住房建設規劃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修改和調整。
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應當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編制、審批工作,7月10號前完成規劃備案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並對住房建設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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