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精神,指導各地做好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06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共同發布了《關於做好住房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
- 類型:規劃
- 時間:2010年06月11日
- 地區:中國
- 相關:經濟適用住房
通知中明確提出,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重點和基本目標是:
(一)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規劃期內,各地要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購置、租賃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加大租賃住房補貼力度,著力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2013-2015年各地要結合實際,穩步擴大制度覆蓋面,適當提高保障標準,力爭到規劃期末,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二)努力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規劃期內,要加快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包括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供應。
(三)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和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推進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到2013年末,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有條件的地區爭取到2011年末基本完成。2014-2015年,穩步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零星危舊房改造,穩步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改善居住環境;有條件的地區2012年開始加快改造、整治。
(四)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術支撐體系。要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強化各級政府的住房保障責任,健全組織機構、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實施住房保障關鍵技術研究及套用示範,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力爭到2012年末,所有縣、市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實現住房保障業務系統全國互聯互通,到2015年末,基本建立全國住房保障基礎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