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4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關於做好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好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規〔2011〕175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1年04月06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石家莊、秦皇島、廊坊、邢台、邯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張家口、承德、唐山、保定、滄州、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邯鄲市建設局:
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是“十二五”期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主要依據,為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和保障工作進度,現就規劃編制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責任,加強組織協調
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作為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工作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按時保質完成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工作。
住房保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責及時摸清本地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數量,以及現有保障性住房的數量和規模,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台帳,按照“十二五”期末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以上的目標要求,結合發展實際,合理確定“十二五”期間住房保障範圍,科學預測“十二五”末城鎮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規模和覆蓋率。
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要根據本地的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含棚戶區改造)建設數量、“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數量,提出2011年及“十二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需求總量,落實到具體地塊,明確各地塊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類別、規模、套型結構比例、配建要求等控制性指標,切實保證規劃的可操作性。同時各市要將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規劃成果與數字規劃有效銜接,完成成果數據建庫,實現網上綜合展示。
二、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一)規劃編制期限
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的規劃期限為2011-2015年,基礎數據以2010年為準。
(二)規劃內容、編制範圍
1、規劃內容。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含租賃住房補貼)、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含城市棚戶區(危陋住宅區)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國有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等。
規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規劃編制依據、範圍和期限。
(2)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分年度明確各類項目保障戶數,以及各類建設項目計畫投資、土地需求、開工和竣工等數量。
(3)空間布局指引。按照年度確定的市區內各類住房規劃建設數量,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住房建設規劃要求,結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狀況和發展趨勢,做好各類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空間布局。同時要將市本級所轄縣(市)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數量逐項列表說明。
(4)配套政策措施。要落實規定的資金渠道和稅費政策,確保各項資金落實到位;落實土地供應計畫,依法保障項目及時落地;強化工程質量監管,規範住房保障管理,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健全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落實工作經費。
(5)規劃組織實施。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推進實施機制,保證規劃實施。
2、編制範圍。國務院或省政府審批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用地範圍;設區市審批的縣城市總體規劃確定規劃建設用地範圍。
(三)成果要求
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的成果由規劃文本、圖冊與附屬檔案組成。規劃文本和附屬檔案一律採用A4紙豎向裝訂,規劃圖冊採用A3紙橫向裝訂。
規劃圖冊必須包括2010年保障性住房分布現狀圖、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規定的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圖和2015年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圖。
附屬檔案應包括規劃說明、專題研究報告和基礎資料。
三、規劃編制進度安排
編制工作按照前期調研、規劃綱要、論證與徵求意見、規劃成果四個階段進行。
4月5日前,設區市、縣(市)城鄉規劃部門要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合理確定2011年住房保障建設用地總量,並全部落實到具體地塊。
2011年4月15日前,設區市、縣(市)住房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成規劃前期調研;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完成2011年住房保障建設項目的規劃各項審批手續。
4月30日前,設區市、縣(市)城鄉規劃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及相關部門完成規劃綱要。
5月10日前,設區市、縣(市)將規劃綱要向社會公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設區市規劃綱要進行審查。同時設區市城鄉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縣(市)規劃綱要進行審查。
5月20日前,設區市、縣(市)根據公示及專家評審意見完成規劃成果,經本級規委會審查後,報當地政府審批。
5月31日前,設區市、縣(市)政府要將住房保障規劃向社會公布,並將規劃成果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四、做好與“數字規劃”的有效銜接
各市區市規劃局要按照《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空間數據編制技術要求》(附後),將住房保障規劃確定的保障性建設用地範圍錄入“數字規劃”空間資料庫中,完成保障性住房基礎地圖空間數據編制,製作保障性住房基礎地圖、保障性住房現狀圖、保障性2011年、2015年住房規劃布局圖。各圖中地塊坐標系應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布局圖、保障性住房基礎地圖一致,實現疊加展示。同時標註地塊屬性,包括地塊編號、建設類別、建築面積、用地面積、總套數、保障性住房套數及面積(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套型結構比例、配建要求、色號等,實現網上查詢。各設區市規劃局於5月31日前完成規劃成果“數字規劃”建設工作,並將相關數據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五、建立報告督導機制
(一)切實加大工作督導力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設區市在規劃編制、審批、建設等方面的督導協調。各設區市住房保障部門也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縣(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督導協調。各設區市、縣(市)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制訂詳細的工作實施方案,確保5月31前完成規劃的編制、審批、公布、備案工作。
(二)建立規劃編制時間節點報告及聯繫人制度。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與住房保障部門分別填寫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情況表,確定主管規劃編制聯繫人,與4月2日傳真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照規劃編制進度工作安排,在每個階段時間節點的第二天,各設區市規劃局與住房保障部門將規劃編制工作進展情況書面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三)縮短住房保障建設項目的審批時限。各市、縣都要認真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加強保障性住房項目的規劃、住房保障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各級城鄉規劃、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訂限時辦結的具體規定,最大限度地壓縮審批時限,做到科(處)室當日辦結。
聯繫人:靳海峰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鄉規劃處
張保生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
附屬檔案:1、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空間數據編制技術要求(詳見河北建設網)
2、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情況表(詳見河北建設網)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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