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9.09.20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9年09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9月20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9.09.20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7年1月22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等內容,供...
1993年10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3月17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3年9月24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根據《〈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修正案(草案)》修改形成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8年9月10日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和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規範對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監督,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其他有...
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13年9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4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 自公布之...
1990年3月10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改 1999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條例》於2018年7月25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共二十一條,自公布之日...
1984年1月21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6年3月6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六條部分條文的決議》修正。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制度的暫行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於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被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4 修改情況的匯報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規定規定全文 編輯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市人民政府經濟工作的監督,促進本市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5月23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正確執行,保障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2015年12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天津市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
2000年12月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12.08 ...
2010年1月21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條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六號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
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3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
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動物防疫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1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的決定》修正。
會議根據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有關委員會的修改意見和其他方面提出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和修改,形成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檔案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決定草案經市人大常委會第...
(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一、修改下列地方性法規有關行政強制措施的規定1.《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
2001年10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6年5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規定(修訂) 頒布單位 天津...
1993年10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港保稅區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7年10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公共運輸治安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指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第三條 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利,是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監督國家...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8年11月5日第一條 為了保障市和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職權,提高審議質量,增強監督實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1995年10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修訂規定 (1995年...
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主要是監督他們的活動是否違反憲法、法律,是否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主要通過以下方式行使監督職權:(一)人大常委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