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是2023年8月江蘇省鎮江市施行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 出台地區:江蘇省鎮江市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
《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是2023年8月江蘇省鎮江市施行的方案。
《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是2023年8月江蘇省鎮江市施行的方案。發展歷史2023年8月,《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施行,鎮江市區聲功能區再次迎來調整。1內容解讀城市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是城市環境噪聲...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已經石嘴山市政府同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7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行。全文 為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科學實現城市環境分區分類管理,有效控制噪聲污染程度和範圍...
(一)以城市規劃為指導,按區域規劃用地的主導功能輔以用地現狀與聲環境質量水平確定,覆蓋整個城市規劃區面積。(二)便於城市環境噪聲管理和促進噪聲治理。(三)單塊的聲環境功能區面積,原則上不小於0.5km²。山區等地形特殊的城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聲環境質量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巴中市城市總體規劃、全域巴中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對原劃分方案進行修編,形成本方案。(二)基本原則。確保巴中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與總體規劃相匹配,有效控制...
《商洛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方案》是商洛市制定的方案。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是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強化噪聲監管執法、改善聲環境質量的重要依據和手段。商洛市中心城區現行的聲環境功能區於2010年劃定並頒布實施,由於城市外擴、...
隆昌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4種類型的功能區,不劃分0類聲環境功能區,總面積約43.5平方公里。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3.9平方公里,占比8.97%;2類聲環境功能區16.4平方公里,占比37.7%;3類聲環境功能區16.6平方公里,...
三、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範圍為:解放區、山陽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影視路、中原路、金沙路、河陽—新園—牧野—林園—長安路圍繞區域;緯北路、鄭焦晉高速、豐收路、大石河圍繞區域);中站城區(影視路...
《新余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已經新余市政府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3 月2日印發.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全文 為順應我市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城市路網快速擴張,城市內部用地結構不斷...
為加強廣安主城區聲環境保護,結合《廣安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制定本方案。全文 一、劃分區域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區域為廣安主城區,包含廣安區、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城市規劃區範圍。二、劃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自貢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是2019年8月自貢市印發的檔案,經自貢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發布。 為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營造良好人居環境,滿足民眾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需要,根據...
(四) 適時調整原則。隨著城市規劃的逐步實施,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的變化情況,原劃定結果可適時進行調整,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 三、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類型。 1.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
《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21版)》已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4月30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2016年2月6日經湘潭市人民政府批覆的《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同時廢止。全文 為貫徹落實...
《婁底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 月29日印發.本方案從公布之日 起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做好...
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12月18日印發《永州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 日起施行 。全文 為進一步規範永州市中心城區環境噪聲管理,強化噪聲污染防治,改善聲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本方案適用於瀘州市城市規劃區,即江陽區、龍馬潭區和納溪區三區範圍,面積2132.32平方公里。四、劃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機場周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