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是2023年8月江蘇省鎮江市施行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 出台地區:江蘇省鎮江市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8月,《鎮江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施行,鎮江市區聲功能區再次迎來調整。

內容解讀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是城市環境噪聲防治工作的前提和依據,在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環境綜合治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建成區不斷擴大,鎮江市區很多區域功能性質發生了變化,現有的聲功能區劃分已不能滿足現有規劃和環境管理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訂)和《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等相關規定和要求,鎮江市對原聲環境功能區進行梳理,結合市區用地開發現狀、近期建設用地規劃和噪聲治理專項行動,科學系統編制了調整方案。
本次調整的區劃範圍為鎮江市區,包括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和鎮江高新區部分區域,劃分面積合計564.26平方千米。共劃分了1、2、3、4類聲環境功能區共4個類別。鑒於鎮江市區發展實際,區域內無特別需要安靜的療養院等區域,因此本次不劃分0類區。
其中,1類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共有7個,面積78.35平方千米,占功能區總面積的13.89%。2類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共21個,總面積372.22平方千米,占比65.97%。3類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共12個,總面積113.69平方千米,占比20.15%。
此外,劃入4a類區的交通幹線446條,其中一級公路10條、城市主幹路85條、城市次幹路339條、高速公路8條、城市軌道交通1條、內河航道3條;劃入4b類區的鐵路幹線14條。鄉村聲環境功能區的確定,按《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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