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為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營造良好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隆昌市城市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昌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27日
  • 發布單位:隆昌市政府辦
全文,修訂信息,

全文

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隆昌市中心城區用地規劃範圍,總規劃面積43.5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隆納高速、開東路;南至環城南路、響紅路;西至普西路;北至成渝高速公路、500KV高壓走廊。
劃分依據和原則
 (一)劃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15190—2014)、《隆昌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隆昌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等。
 (二)劃分原則。堅持以有效控制噪聲污染的程度和範圍,有利於提高聲環境質量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以城市規劃為指導,按區域規劃用地主導功能、用地現狀確定,覆蓋整個城市規劃區面積;便於城市環境噪聲管理和促進噪聲治理;單塊聲環境功能區面積,原則上不小於0.5平方公里;調整聲環境功能區類別需進行充分說明;嚴格控制4類聲環境功能區範圍;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的變化情況,噪聲區劃可適時調整,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
聲環境功能區分類和標準限值
 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按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聲環境功能區分為5種類型,其中: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邊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幹線兩側區域。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執行的環境噪聲等效聲級標準限值表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時段
晝間[dB(A)]
夜間[dB(A)]
0類
50
40
1類
55
45
2類
60
50
3類
65
55
4類
4a類
70
55
4b類
70
60
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晝間時段為6:00—22:00,夜間時段為22:00—次日6:00。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
隆昌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4種類型的功能區,不劃分0類聲環境功能區,總面積約43.5平方公里。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3.9平方公里,占比8.97%;2類聲環境功能區16.4平方公里,占比37.7%;3類聲環境功能區16.6平方公里,占比38.16%;4類聲環境功能區6.6平方公里,占比15.17%。
(一)1類標準適用區域。主要有2個片區,面積約3.9平方公里。
1.隆昌市委市政府片區,面積約0.6平方公里。該區域邊界為:北至石油路,東至隆昌河,南至康復路,西至金華路。
2.川南幼專片區,面積約3.3平方公里。該區域邊界為:北至成渝鐵路,東至萬隆北路,南至人民中路,西至星三路。
(二)2類標準適用區域。2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區域為本次劃定範圍內除1類、3類、4類聲環境功能區之外的區域,面積約16.4平方公里。
(三)3類標準適用區域。主要有2個片區,面積約16.6平方公里。
 1.物流倉儲組團—隆昌開發區東區及擴展片區(不包括雲峰工業組團西南部現狀以居住、商業、行政辦公功能為主的建成區),面積約8.6平方公里,邊界範圍:北至成渝高速,東至開東路—開發區東區及擴展片區規劃東邊界,南至成渝鐵路,西至550V高壓走廊。
 2.隆昌開發區紅光工業組團片區,面積約8平方公里。邊界範圍:北至湖紅路,東至隆納高速公路,南至隆昌開發區紅光工業組團規劃南區邊界,西至萬隆路—萬隆南路。
 (四)4類標準適用區域。4類標準適用區域是城市道路中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服務區域,面積約6.6平方公里。
 1.4a類標準適用區域,主要道路為:成渝高速、隆納高速、自隆高速、界隆路、界開路、向陽路、人民路、環城北路、普北路、普南路、普西路、環城南路、環城西路、星三路、隆瀘大道、隆紅路、聖光大道、響紅路、聖西路、萬隆路、恆西路、恆東路、星二路、星四路、中山路、恒隆路、大北街、環城中路、康復路、新華街、富隆路、隆北路、隆西路、開東路、開六路、隆南路、開南路、開西路、湖紅路、湖光大道。
 2.4b類標準適用區域,主要鐵路為:成渝鐵路(隆昌段)、隆(昌)黃(桶)鐵路(隆昌段);主要交通服務區為成渝鐵路隆昌站。
監督與管理
 (一)加強監督管理。隆昌市人民政府對本轄區聲環境質量負責,應根據聲環境功能區監測評價結果,從噪聲源、傳播途徑、噪聲防護等方面綜合分析超標原因,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制定聲環境質量改善計畫,為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提供依據。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在實施道路規劃和建設、房地產開發等相關工作時,應充分考慮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既要確定保護和改善聲環境的目標任務,也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對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噪聲及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嚴格環境準入。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聲環境功能區環境準入,禁止在1類功能區、嚴格限制在2類功能區建設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項目。

修訂信息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執行期間,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聲環境功能區可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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