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21版)》已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4月30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2016年2月6日經湘潭市人民政府批覆的《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21版)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聲環境質量,根據環境保護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環發〔2010〕[2010]144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2017]1709號)精神,結合湘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劃分範圍
本次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包括河西城區和河東城區兩個區域,具體劃分範圍如下:河西城區北界—西界以《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示範區湘潭九華片區規劃(2010-—2030)》(2016年修訂)中劃定的城市開發邊界線和《湘潭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2017年修訂)中確定的河西地區中心城區邊界線為界,南界—東界以湘江左岸線為界,包括楊梅洲;河東城區西界—南界以湘江右岸線為界,東界以京珠高速公路—昭華路—湘潭/株洲行政區域分界線為界,北界以湘潭/長沙行政區域分界線為界。總劃定面積310.84 km2。
二、劃分類別
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以下五種類型。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幹線兩側區域。
三、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本次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共劃定1、2、3、4四類區域,不設0類聲環境功能區。
(一)1類聲環境功能區
本次劃分為以下四個片區,總計6.34km2。
1.羊古文教片區:湘潭大學、大學裡小區、湘潭技師學院、湘潭廣播電視大學現有邊界連線為界,面積2.41km2。
2.赤馬文教片區:湖南科技大學、湖南軟體職業學院邊界連線線為界(包括九華和平國小),面積2.23km2。
3.東湖文教片區:以湖南工程學院現界為界(含木魚湖公園),面積1.0km2。
4.中心行政片區:湖湘北路、湖湘東路、高新路,雙擁南路、湘潭大道、湖湘南路、湖湘公園西界合圍區域,包括市人民政府、市委、市人大、市政協、湘潭軍分區、市博物館、湖湘學校、湖湘公園等,面積0.70km2。
(二)2類聲環境功能區
劃分範圍內除去1類、3類、4類以外的所有區域均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總計約263.41km2,其中河西城區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約105.45km2,河東城區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約157.96km2。
(三)3類聲環境功能區
本次劃分為以下六個片區,總計39.63km2。
1.經開工業片區:潭州大道—九昭西路—塘高路(建設中)—滬昆高鐵南面—長潭西高速公路—綜合保稅區北面—響水大道(建設中)—桑德環保產業園以西、以南—棠華路(建設中)—滬昆高鐵南面—保稅路—滬昆高速公路—蓮城大道—開源路合圍區域內由《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示範區湘潭九華片區規劃(2010—2030)》(2016年修訂)中劃定為工業用地的區域,面積20.80km2。
2.江麓工業片區:江麓機電集團邊界為界,面積0.92km2。
3.湘電工業片區:湘電集團邊界為界,面積1.10km2。
4.高新工業區北片區:河東大道—東二環路—象形路(包括湖南立發釉彩科技有限公司)—幸福路—高新路—創業路合圍區域內按《湘潭市高新片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劃定為工業用地的區域,面積3.18km2。
5.高新工業區南片區:大唐發電邊界—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東二環路—曉陽路—迅達路—大唐發電專線鐵路—湘鋼集團、湘電集團專線鐵路—曉塘東路—雙擁南路—林茵路—芙蓉大道(不包括花漾年華小區)—書院中路—湘鋼集團、湘電集團專線鐵路—吉安路—濱江南路—東二環路—大唐發電專線鐵路合圍區域,面積7.51km2。
6.湘鋼工業片區:以湘鋼集團(含湘鋼4.3米焦爐環保提質改造新徵用地)、湖南凡益湘鋼新材料有限公司、湘潭長青建材有限公司、湘潭湘鋼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金順物流倉儲有限公司現有邊界連線為界,面積6.12km2。
(四)4類聲環境功能區
1.4a類聲環境功能區: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城市軌道交通、湘江航道兩側區域,面積計入道路所在1、2、3類聲環境功能區,不做單獨統計。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範圍按以下原則確定。
(1)當臨街建築高於三層樓房(含三層)時,臨街建築面向交通幹線一側至交通幹線邊界線的區域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2)當臨街建築低於三層樓房或屬於開闊地帶時,垂直距離在如下範圍,則確定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相鄰區域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域,距離為55m;相鄰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域,距離為35m;相鄰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域,距離為25m。
(3)4a類聲環境功能區還包括公交樞紐、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服務區域。本次劃分以下區域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湘潭長途汽車站、湘潭汽車西站、湘潭汽車東站、滬昆高速公路湘潭服務區、京港澳高速公路昭山服務區、城鐵板塘站、城鐵荷塘站、城鐵昭山站、長株潭城際軌道交通西環線北津停車場、華源港口、金航港務、湘鋼貨運碼頭、鐵牛埠碼頭二期、大唐發電貨運碼頭,面積1.02km2。
2.4b類聲環境功能區:鐵路用地範圍外一定距離以內的區域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計入鐵路所在2、3類功能區,不做單獨統計。垂直距離的確定與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的垂直距離規定相同。
4b類聲環境功能區包括具有一定規模的鐵路交通服務區域,本次劃分以下區域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湘潭火車站、湘潭火車東站、湘潭高鐵北站,面積0.44km2。
四、特殊管控要求
(一)高考、學考、中考期間管控要求。在每年全國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全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期間應在全市城區範圍內及各類考點周邊認真做好考點及周邊聲環境質量工作,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應按部門職責對工業企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交通噪聲、建築工地施工噪聲進行嚴格控制,確保良好的備考及考試環境。
(二)工業商住混雜區域管控要求。對於工業與商住混雜的區域,工業企業應強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已劃定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的,按照大區劃分小區管理的原則,其中居住區、學校工業企業內部執行3類區標準,廠界外和居住區等噪聲敏感點應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已劃定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其中因客觀原因存在的工業企業,工業企業廠界內部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因客觀原因存在的工業企業,工業企業廠界外和居住區應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三)規劃更新調整的管控要求。按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要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可定期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劃。在城市規劃變化後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前,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可按照所在區域實際情況確定聲環境功能區類型。
五、環境噪聲標準限值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噪聲標準限值詳見下表。
政策解讀
為什麼要對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進行調整
在此次調整之前,我市執行的聲環境功能區劃是《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年)》,該方案在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保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城市內部用地結構不斷變化,原有聲環境功能區已不能適應環境噪聲管理需求,亟需調整。為適應當前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和規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我市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進行了調整。
本次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適用範圍
本次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包括河西城區與河東城區兩個區域,具體劃分範圍如下:河西城區北界-西界以《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示範區湘潭九華片區規(2010-2030)》(2016年修訂)中劃定的城市開發邊界線和《湘潭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2017年修訂)中確定的河西地區中心城區邊界線為界,南界-東界以湘江左岸線為界,包括楊梅洲;河東城區西界-南界以湘江右岸線為界,東界以京珠高速公路-昭華路-湘潭株洲行政區域分界線為界,北界以湘潭/長沙行政區域分界線為界,總劃定面積310.84k㎡。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類別有哪些
根據GB3096的規定,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以下五種類型: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幹線兩側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