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銀川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銀川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銀川市政府研究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8日
  •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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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寧政規〔2022〕3號)精神,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平穩有序落地,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重大決策,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關於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持全市“一盤棋”,建立“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管理、教學、考試、招生、評價改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確保到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師隊伍建設能力明顯增強,教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考試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強化,普職教育協調發展水平明顯提升,整體辦學水平和協同育人水平顯著提升,形成具有銀川特色的高考綜合改革經驗。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教學改革攻堅工程
1.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認真落實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按照要求開設國家規定課程,加強學校特色課程建設,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科技創新等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以新高考模式、教學管理、生涯規劃等為主要內容,加強普通高中校長、學科教師、轉崗教師和教研員培訓,全面更新教育理念,轉變教學方式,提升新課標、新課程、新教材理解能力和套用水平。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2.最佳化普通高中教學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規範,制定普通高中選課走班指導意見,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建立行政班和教學班並存、班主任和導師制結合、學科學業評價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並存的教學管理模式,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3.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學生生涯規劃教育,提高學生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的自主選擇能力。加強普通高中學生生涯規劃指導教師的配備、培訓和培養,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建立專兼結合的指導教師隊伍。通過學科教學滲透、開設指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形式,向學生提供培養目標、專業設定、選拔要求以及就業方向等方面的指導,幫助學生做出適合的職業路徑選擇。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6月
4.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複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與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落實人員責任,規範工作流程,強化監督管理,及時準確記錄評價信息,保證內容真實準確。重視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和可操作性。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6月
5.推動教育質量評價改革。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制定《銀川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細則》,將過程性評價和增值性評價相結合,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將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作為評價高中學校規範辦學的依據,並有機融入中國小督導評估、示範創建等活動中,強化評價結果的運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6.探索建立普職融通機制。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雙向融通橋樑,推動建立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之間課程與學分互認、師資與教育資源共享機制,促進普通高中多樣性發展,搭建學生成才“立交橋”。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二)實施師資隊伍提升工程
7.健全教師補充機制。根據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配齊配好普通高中教師,確保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需求。針對選課選考帶來的物理、化學、歷史等學科教師結構性缺員問題,除動態調整教職工編制外,可探索校際流動、跨學科任教、退休返聘等辦法補足配齊。鼓勵開展教師跨學科任教、交流輪崗、跨校走教和線上教育,滿足教學需要。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人才工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8.完善教師激勵機制。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管理辦法,重點向一線教師傾斜。對承擔跨校走教的教師在評優評先和職稱評聘上予以傾斜,鼓勵具備條件的學校探索在崗位結構比例範圍內自主評聘中高級職稱和崗位,暢通評優評先、職稱晉升通道。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財政局、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9.強化教育科研支撐。高度重視教研員隊伍建設,統籌所轄學校骨幹教師配齊配足各學科教研力量,其中,配齊理化生政史地高中教研員,配足語數外高中教研員。最佳化教科研隊伍結構,引進高學歷教研員和教育質量評價專門人才。充分發揮教研對深化課程改革的專業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強課標、課程、教材、教學、考試和評價等環節的研究,有效指導學校教學實踐。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6月
10.建設專家人才智庫。健全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制度,引進一批、培養一批、儲備一批高考研究專家、教學專家、課程專家、教育教學管理人才和教育科研人才,加快高素質高考綜合改革隊伍建設步伐,探索改革實施路徑,加強改革過程指導,為我市高考綜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撐。完善“人才+項目”精準引才機制,依託銀川市人才小高地項目,建設6所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市級示範校和9個學科基地校。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財政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24年6月
(三)實施辦學條件保障工程
11.強化經費投入保障。加大對高考綜合改革工作保障經費的投入,足額落實並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不得將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學校事業收入以及其他專項項目經費用於抵頂應承擔的公用經費財政撥款。設立高考改革專項經費,主要用於高考改革過程中評價監測、科研經費、培訓培養、人才引進、激勵獎補、差旅食宿、宣傳經費、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8月
12.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規劃新建公辦高中3所,改擴建4所,遷建2所,新增學位9000個,配齊配足選課走班教室,做好普通高中校舍維修和校園環境改造,提供足夠的圖書資料和教學設施設備,確保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及班額人數、生均校舍建築面積(含教學及輔助用房、行政辦公用房和生活服務用房)、生均體育運動場地面積、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等辦學條件達到國家標準。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
13.加快信息平台建設。建立銀川市高考綜合改革信息化管理平台,採用開放的層級化管理套用架構,建成高中生涯規劃與選科指導系統、排課走班系統和區域智慧型管理系統,為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順利實施提供技術保障。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網信局、審批局
完成時限:2024年6月
(四)實施考試安全加固工程
14.加強考點學校建設。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規範(暫行)》標準,新建6個標準化考點,升級改造4個標準化考點,滿足考試需求。加強標準化考點設施設備日常維護和升級,完善應急指揮、網上巡查、作弊防控、考生身份驗證等網路系統,配備防範高科技手段作弊檢測設備,全面提高標準化考點建設水平。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委保密局,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6月
15.規範學考組織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和做好有關工作,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考試運行機制。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定考點、考場,規範考場布置、實施程式等。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網信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8月
16.樹立正確輿論導向。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及時回應關切,降低輿情風險隱患,嚴格把好對外發布內容關口,確保政策解讀精準到位,避免輿論誤讀及誤判。提高考試輿情和突發事件風險監測、研判和處理能力,有效防止輿情發酵蔓延。持續拓展信息傳播平台,創新傳播內容和形式,確保宣傳工作的良好效果。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信訪局,各縣(市)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5年8月
三、實施步驟
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2022年9月全面啟動,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按照新高考要求,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2023年全面推進選課走班;2025年6月首次考試落地,進行階段性總結。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2年12月)。召開全市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各高中學校根據目標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畫,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有序開展。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2年12月—2025年6月)。按照《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不斷總結好經驗做法,抓示範、樹典型,點面結合,整體推進。根據工作推進情況組織督導檢查,掌握工作進度和質量,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對高考綜合改革的成果進行年度評估督導,確保高考綜合改革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7月—2025年9月)。組織開展第一輪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成效評估,全面梳理總結經驗做法,進一步查漏補缺,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抓好落實,根據評估結果調整下一階段工作方向,形成具有銀川特色的高考綜合改革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宣傳、網信、編辦、人才、發改、教育、人社、財政、公安、保密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銀川市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高考綜合改革。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平穩落地。
(二)加強宣傳引導。堅持做好高考綜合改革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加大發聲力度,釋放權威信息,著力為高考綜合改革平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加大對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營造支持和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考核。加強組織協調,強化過程性工作指導,定期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調研督查,加快推進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內容,對校舍資源建設、師資隊伍保障、經費使用管理等工作進行重點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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