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是根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12號),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本方案。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9月1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13日
  • 發文字號:黑政規〔2021〕11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黑政規〔2021〕11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方案全文

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發〔2020〕19號)、《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12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出發,統籌推進教學、考試、招生和管理的綜合改革,著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制度,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選拔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模式。穩步擴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規模,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選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
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也稱等級性考試,以下統稱選擇性考試)兩類。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認定的主要依據,也是高職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1.合格性考試。
考試範圍。考試內容為必修內容。
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者,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考試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共14門。
考試組織。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門科目考試,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的學期末進行,分散在高中三年中。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5門科目考試,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畫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報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成績須達到相應標準。
成績呈現。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考生參加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時,由省招生考試院向招生院校提供合格性考試成績,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使用。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繼續報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報考。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2.選擇性考試。
考試範圍。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僅限高三年級學生參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社會人員參加選擇性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時進行。
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門,考生以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長等為主要依據,選擇其中3門參加考試。考生在選擇考試科目時,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後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
考試組織。每年組織1次,全省統一組織、統一命題,在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後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成績呈現。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成績採用原始分呈現,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再選科目成績按照規則轉換成等級分呈現,成績當年有效。具體轉換規則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保障機制。建立再選科目托底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基數按照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確定。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二)深化統一高考改革。
1.全國統考科目。從2024年起,全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使用全國卷,不分文理。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
2.成績構成。考生高考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以原始分計入總成績,每門均為150分。外語科目聽力部分30分,筆試部分120分。
3.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在黑龍江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分專業(類)科學合理設定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4.改進招生錄取方式。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考生志願由“學校+專業(組)”組成,實行平行志願投檔,依據考生首選物理或歷史科目的不同,分別編制專業招生計畫,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適當增加平行志願填報院校數量,增加考生志願選擇和錄取機會。
(三)深化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改革。
結合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的實施,進一步改革完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等政策,進一步強化職業教育類型特色,建立健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選拔方式,穩步擴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規模,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1.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每年3月進行,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學生。招生院校結合考生報名和招生計畫情況,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也可參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面試情況等進行擇優錄取。
2.職業教育春季高考。每年5月進行,主要面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學生,以及社會人員。從2024年開始,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調整為全省職業教育春季高考,並逐步增加本科高校招生計畫,招生院校範圍逐步擴大到全國高校。全省統一企業文化課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其中,文化課考試科目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必修內容,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測試由省招生考試院主辦,具體由牽頭院校組織實施,可根據需要採用筆試、實際操作或筆試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深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
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將其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高中學校在組織實施評價過程中,要完善評價內容,重點考查、如實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統一使用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台,嚴格評價程式,在對學生評價材料進行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考綜合改革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涉及教育改革、人才培養、科學選才等多方面的綜合性改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改革平穩落地。要舉全省之力,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及時解決高考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級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完善招生考試領導體制和管理方式,確保考試安全和綜合改革穩妥推進。
(二)加強條件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教育、發改、財政、人社、公安、保密等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全力支持高考綜合改革。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投入力度,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基本辦學條件,解決學校實施選科選考和走班教學可能出現的師資、教室、場館、教學設施設備等資源短缺問題。要切實加強招生考試機構和招考隊伍建設,健全命題教師和命題工作激勵機制,加強高考綜合改革管理平台、命題中心建設和招生考試信息化平台建設,加強改革過程監測和創新研究,確保滿足高考綜合改革需要。
(三)加強協同推進。制定出台學生髮展指導意見,指導高中學校全面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高中學校要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合理安排教學計畫,有序推進選課走班,加強教學組織管理,確保正常教學秩序。普通高校要以高考綜合改革為契機,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畫,實現高校人才培養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中等職業學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高考綜合改革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四)加強宣傳引導。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誠信教育,加強社會監督,確保考試招生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加大改革方案宣傳力度,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和培訓,增強改革意識,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內容解讀

《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總體情況
1.國家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復全國統一高考40多年來,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及教育體制改革的推進實施,高考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道路。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也存在著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有“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等現象。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黨中央確定的重大政治任務,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和推動的重大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高考綜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明確要求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巨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2.我省《實施方案》的出台過程?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確定上海、浙江為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啟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2018年,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作為第三批啟動了高考綜合改革。
國務院《實施意見》出台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作為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進行全面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省教育廳組織專門力量,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積極借鑑前三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學科專業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我省組織開展了深入系統調研,組織專家赴省外進行實地考察,通過召開系列座談會,廣泛徵求省人大、省政協,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教研機構、本專科高校、普通高中,以及有關專家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的意見,經過不懈攻關,先後經過二十餘次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完成了《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報省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由省人民政府報教育部、中央深改辦備案後正式印發執行。
3.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根據教育部總體安排和我省向社會發布的《黑龍江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寀》,明確我省作為第四批推進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之一,自2021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即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實施。
4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什麼?
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以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培養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制度,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選拔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積極推進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改革。到2024年初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5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我省這次普通高考綜合改革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整體設計,是一次綜合、系統、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深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堅持基礎性,突出選擇性,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組織、考試對象、考試安排、成績呈現等。二是深化統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試科目、高考成績構成、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改進招生錄取方式等。三是深化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改革,主要包括: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職業教育春季高考。四是深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建立科學的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從2024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將建立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二、全國統一高考
6.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4年起,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學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
7.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文化課)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即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中規定的等級性考試,下同)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中,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所選擇的1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所選擇的2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轉換成績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即通常所說的“3+1+2”模式。
8考生確定選考科目時,為什麼要在物理或歷史中選1門,在其餘4門中選2門?
答:我省《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時,應在歷史和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科。這樣設定的主要考慮:一是體現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科目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科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將這兩個科目作為首選科目,有利於考生為進入大學開展專業學習奠定紮實基礎,有利於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首選的科目之一,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地區、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三是有利於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可從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參加選擇考,理論上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9.普通高考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答: “3+1+2”的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升。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改治、歷史、地理1種固定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物理、化學、生物學1種固定組合。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10.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什麼?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認定的主要依據,也是高職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高考總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11.完善和強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答:一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現象,全面提高綜合素質。二是促進學生個性發展。計入考生總成績的選擇考科目,學生須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揚長避短選擇。三是促進高中教育質量提升。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引導高中落實課程方案,加強課程實施,提高辦學質量。四是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高校可以針對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通過合理設定招生錄取科目要求,提高選拔人才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2.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內容範圍是什麼?
答: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共14門。
合格考內容範圍為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
13.合格考的考試對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者,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同等學力社會人員不用參加合格性考試,符合報考條件的可直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和選擇性考試。
14.合格考如何組織考試?
答: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5門科目,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畫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報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成績須達到相應標準。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原則上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東後的學期末進行。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繼續報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報考。
5.合格考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考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考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認定的主要依據,也是高職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合格考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同時也是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
16.選擇考包括哪些科目?內容範圍是什麼?
答:選擇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學。考試範圍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範圍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2021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教學內容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17.選擇考科目選擇組合有哪些?
答:選擇考科目理論上有12種組合,考生須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選擇,具體組合如下:
序號
物理類組合
序號
歷史類組合
1
物理 化學 生物學
7
歷史 思想政治 地理
2
物理 化學 思想政治
8
歷史 思想政治 化學
3
物理 化學 地理
9
歷史 思想政治 生物學
4
物理 生物學 思想政治
10
歷史 地理 化學
5
物理 生物學 地理
11
歷史 地理 生物學
6
物理 思想政治 地理
12
歷史 化學 生物學
18.考生如何確定選擇考科目
答: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主要是要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和優勢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擇。第一,考生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等因素,按照對各科的喜好程度進行選擇。第二,考生要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選擇。第三,考生可根據所在高中的辦學條件、特色優勢等進行選擇。
19.選擇考科目什麼時候確定?
答:選擇考科目由學生在高一年級下學期選擇,高考報名前都可以更換所選擇的科目,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但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學科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暫時下滑,這屬於正常現象。二是選科後,各學科就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一段時間後再更換學科,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建議學生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徵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儘量避免更換學科。
20.選擇考如何組織考試?
答:選擇考由我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選擇考從2024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年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後進行。
21.選擇考科目的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選擇考科目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以原始分呈現,並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成績按照規則轉換成等級分呈現,並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2.為什麼物理和歷史按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答:我省方案確定,在錄取時選考物理的考生和選考歷史的考生將分別排隊錄取。因此,選擇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將使用同一物理(或歷史)試卷,考試群體相同,成績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23.為什麼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試成績要實行等級賦分?
答:首選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科目中,根據個人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要求,選擇不同選考科目計入高考成績。由於再選科目中不同學科試題難度差異和報考相應學科的考生群體不同,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選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選考化學,兩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選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選考化學考生的第1000位。若簡單將他們各科成績相加計入高考總成績並進行比較,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因此,篙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規則通過轉換得到等級分(轉換後考生選考科目成績排隊順序不變),以解決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問題。
24.等級賦分的優點是什麼?
答:一是能夠較好解決高校招生錄取時,再選科目之間分數不等值、學生選考科目不同、分數不能直接相加的問題。二是等級區間比例依據我省往屆考生的實際狀況劃定,符合黑龍江省情。三是能夠保持考生每門學科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分度,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
25.合格考和選擇考的區別是什麼?
答:合格考與選擇考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區別: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認定的主要依據,也是高職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高考總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考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14門)。選擇考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中必選1個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個科目,總計3個科目組成考試科目。三是考試範圍不同。合格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四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選擇考中,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
五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原則上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的學期末進行。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繼續報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報考。選擇考從2024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結束後進行。
26.全國統一高考和選擇考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答:一是考試科目不同。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學科,不分文理科。選擇考科目是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個學科。二是命題主體不同。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選擇考科目由我省組織命題。三是考試時間不同。全國統一考試中的數學和外語科目考試時間是120分鐘,語文科目是考試時間是150分鐘。選擇考每科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四是考試分值不同。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50分。選擇考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
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7.為什麼要建立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系統評價,是培育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自我完善,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於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從過於關注學生成績向更加關注學生髮展過程轉變,切實轉變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有利於促進評價方式改革,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28.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綜合素質包括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情況。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觀察、記錄、分析、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重點評價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
29.通過什麼方式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
答:採用真實記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情況高中學校通過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為每一名學生建立個人成長電子檔案。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記錄個人主成長經歷及突出表現;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學生在每學期末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記錄材料形成評價記錄表;高中畢業時,根據評價系統原始記錄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和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等,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單位統一導入。
30.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如何套用?
答:一是由高中學校用於學生素質教育。高中學校利用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全面最佳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髮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劃,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成長。二是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制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具體使用辦法,把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31.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真實可信?
答:一是強化管理。建立使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訴與複議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確保綜合素質材料真實可靠。二是客觀記錄。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成長過程中典型事實的真實記錄,以事實材料為佐證,有據可查。三是公開透明。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生本人和學校相關負責人在網路管理平台上確認,學校最終審核把關。
五、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
32.錄取方式有什麼變化?
答:從2024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高校將按選考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本、專科來分列招生計畫、分別劃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考生志願由“學校+專業(組) ”組成,採取一所學校一個招生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
33.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志願設定有什麼變化?
答:高考綜合改革後,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志願設定將主要採用“學校+專業(組)”的組合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具體批次設定、志願數量及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志願設定等將另行公布。
34.什麼是“學校+專業(組) ”的志願組合方式?
答:傳統的志願設定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願單位,每個學校下可以填若干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意願。實行“學校+專業(組) ”的模式後,則以一所學校加一個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根據學校當年對物理類和歷史類組合確定相關專業或專業組)。將每一個志願細化到專業或專業(組),考生的專業選擇權得到充分尊重,其滿意度相比傳統模式會得到提高;學校錄取的考生因其專業意願表達明確、充分,選拔滿意度和培養契合度也會得到大幅提升。
35.“學校+專業(組) ”的志願填報有何優勢?
答:一是更好維護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選考科目與招生專業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專業理想自由選擇志願。考生既可以選擇不同高校的同一專業,也可以選擇同一所高校的不同專業,最大限度地保障學生的專業選擇權。二是引領基礎教育健康發展。能夠促使高中更多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關注學生學習過程中的興趣取向和專業志向,促進學生的個性特長發展。三是促進高校進一步加強專業建設。有利於高校錄取到具有明確專業志向的學生。學生在大學期間專業思想更為穩定,同時對高校的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進高校進一步加強學科專業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四是強化相關領域人才培養。能夠吸引更多考生選擇自己擅長並心儀的專業,增加其學習動力,有利於人才成長,有利於國家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36.高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認真研究本校專業人才培養對高中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專業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再選科目不限,則表示考生3科選擇性考試中只要選考物理就可報考該專業,對2科再選科目沒有要求。各招生高校提出選考科目要求後將提前向社會公布,供考生選考時參考。
37.高校招生計畫如何編制?
答:高校將嚴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擬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並根據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物理學科類”和“歷史學科類”兩類分本、專科來分別編制招生計畫,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將明確到每個招生專業(組)中。如果某一專業(組)既可按“物理學科組”也可按“歷史學科組”招生,須分開編制招生計畫。
38.高考綜合改革為什麼要合併本科批次?
答:本科批次合併,首先是體現了國家改革的總體方向。國務院《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要“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其次,代表了全國高考改革的趨勢和方向。大多數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都明確合併一本二本批次。通過合併批次,可以進一步增加考生的選擇範圍和空間,同時也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平等就業,促進高等教育公平發展。
六、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39.為何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改革?
答: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不同的類型教育。根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的要求,我省實施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將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輸送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改革,能夠進一步強化職業教育類型特色,建立健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選拔方式,穩步擴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規模,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40.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如何實施?
答:我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與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安排在每年春季3月份進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選拔方式,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學生。招生院校結合考生報名和招生計畫情況,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也可參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面試情況等進行擇優錄取。
41.職業教育春季高考如何實施?
答:我省職業教育春季高考每年5月份進行,主要面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學生,以及社會人員。從2024年開始,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調整為全省職業教育春季高考,並逐步增加本科高校招生計畫,招生院校範圍逐步擴大到全國高校。全省統一企業文化課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其中,文化課考試科目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必修內容,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測試由省招生考試院主辦,具體由牽頭院校組織實施,可根據需要採用筆試、實際操作或筆試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七、高中教育教學
42.為什麼要實施選課走班?
答:選課走班是學生在首選物理或歷史中的一科後,需要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四個學科中再選兩個科目,為了適應學生選擇的課程不一樣,而釆取的一種上課方式。實施選課走班教學是普通高中人才培養的必然要求,是適應高考綜合改革的舉措之一,是一項旨在尊重學生個性差異、擴大學生學習自主選擇權、滿足不同潛質學生學習需要的重要舉措,是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教學方式改革。
43.如何開展選課走班教學?
答:一是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必修課程,創造條件開好選擇性必修課程,積極開發精品選修課程,努力滿足學生學習需要。學校不得為了增加選擇考學科的課時而擠占其他非選擇考學科的課時。二是著力加強隊伍建設。通過購買服務返聘優秀退休教師、探索“縣管校聘”等多種措施,緩解部分學科教師結構性缺編問題。加強教師培訓,加大對富餘學科教師的轉崗培訓。三是著力改善辦學條件。通過新改擴建部分高中、嚴格執行招生計畫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加強智慧校園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技術,逐步實現選課、排課、管理、評價等管理活動智慧型化。四是著力加強選課指導。建立學生髮展指導中心,指導學生進行合理選課。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交流,共同指導學生合理選課,減少選課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選課。五是著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與選課走班教學相適應的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構建行政班與教學班、班主任和導師制有機結合的班級管理制度。加強與選課走班教學相適應的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控,認真探索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價的科學方法。
44.為什麼要做好學生髮展指導?
答:高中階段是學生健康發展、個性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學生選擇未來人生髮展方向的關鍵時期。加強學生髮展指導工作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是構建符合教育規律、體現時代特徵、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的必然要求,是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重要舉措。做好學生髮展指導工作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認識自我、學會選擇、明確未來發展方向,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有利於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綜合育人水平,實現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45.普通高中學生髮展指導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普通高中對學生髮展指導要結合國家育人理念及學校育人目標對學生理想、學業、生活、心理、生涯規劃等方面要求,進行漸進式、多角度、全方位的指導。具體內容包括:一是理想信念指導。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培養學生主動承擔的意識與社會責任感,提升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引導學生樹立理想,堅持信仰,增強使命感,主動將個人發展與新時代中國社會需求及國家發展相結合。
二是生活指導。指導學生對所在學校進行全方位的了解,主動適應並融入高中階段學習生活;培養學生珍愛生命、健康生活的意識,遠離不良嗜好與惡習,學會自主安排和享受生活;培養面對危險、自然災害等方面的安全意識、掌握自救、逃生等生存技能。
三是心理指導。指導學生構建和諧的人際關係,保持良好的情緒情感狀態,提升良好的意志品質和挫折耐受力,有效降低心理困擾及其不良影響,養成健全心理品質與人格,形成清晰的自我認知。
四是學業指導。指導學生了解高中課程設定、學科知識體系和學習能力要求,並能主動適應學業內容與學習方式的變化,確立明確的學習目標;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獨立思考能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與內驅力,指導學生掌握各學科學習策略與方法,提高學習效率與自主學習能力,提升學業水平;有效安排學習進度與時間分配,合理確定學習計畫,科學規劃高中學業發展進程;幫助學生正確認識選課選科的意義,形成選課選科的意識,掌握選擇的技巧、策略,指導學生形成自主選擇的能力,並能結合自身的學習優勢和興趣特長選課選科,為升學選擇與就業發展做好準備;幫助學生掌握應對學習壓力和考試壓力的技能技巧,對於在學業上存在特殊困難的學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輔導。
五是生涯指導。引導學生通過生活體驗、校園活動體驗、綜合實踐課程體驗、研學旅行體驗、職業行業體驗等進行自我認知,了解自己的興趣特長、能力潛質傾向、個性特點等,認知外部環境並自覺與生涯發展進行主動連結;幫助學生了解大學專業信息與社會職業需求,了解不同專業及職業的能力需求、發展前景、社會責任等,並結合自己興趣、特長、個性等因素,合理規劃學習、升學、就業以及未來人生髮展目標及方向,初步建立生涯發展與規劃的意識;指導學生學會在生活、學業與生涯等方面進行自主管理與決策的方法與策略,能夠進行主動選擇與自主決策,並勇於承擔主動選擇後所帶來的責任與風險。
46.如何做好學生髮展指導?
答:一是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高中學校根據國家及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的培養目標及學科育人要求,結合社會發展需求、職業發展態勢、政策法規環境等外部需求,以及本學校發展願景及學校育人目標等,從學生特點和終身發展需求等實際問題入手編制具有學校特色的、服務於學校校情及生情的學生髮展指導指南,建立科學適切、內涵豐富、持續貫通的學生髮展指導制度體系。
二是研發學生髮展指導課程體系。開設學生髮展指導校本必修及選修課程,釆取課堂教學、主題講座、案例研討、模擬體驗、輔導與訓練等多種形式,面向全體、群體以及個體學生分別進行專業的指導、輔導與諮詢,為學生答疑解惑,對學生髮展進行系統的規劃指導。
三是發揮學科教學指導功能。充分挖掘各學科教學中的指導要素,通過對學科核心素養目標、學科知識內容、對應專業、職業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等內容的整合,對學生進行各學科學習方法指導以及學習興趣的激發,促使學生形成主動學習的內驅力。同時,挖掘學科及教材中涉及理想、生活等方面的育人要素,充分發揮各學科協同育人功能,提升學生對未來人生的思考與規劃能力。
四是統籌主題活動的指導作用。統籌各類主題教育活動,規範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協調開展職業崗位體驗活動,積極開展大型校園活動,為學生提供資源,搭建平台,讓學生探索自身的成長需求。鼓勵學生走出校園、走進社區、走向社會進行主動探索,豐富自身的經驗和體悟。同時,有條件的高中學校可與高校對接,邀請高校教師做學術報告、輔導學生做項目研究、開設大學先修課程、大學專業講堂等。
五是結合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學生成長檔案。結合黑龍江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依據學生髮展指導要求,引導學生客觀記錄高中成長過程。有條件的學校可藉助測評工具,對學生的人格特徵、興趣偏好、職業傾向等進行測評。
六是利用親職教育渠道,開展學生髮展指導。通過家委會、家長開放日、職場家長進課堂等多種方式,使家長了解學生髮展指導工作的意義、內容、實施方法等,重視親職教育對學生成長與發展的促進作用,引導家長積極參與到學生的成長過程中並在其中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
七是建立全員導師制,為學生成長提供個性化輔導。建立以專職教師為骨幹,校長、副校長、德育主任、教學主任、團委書記、班主任、學科教師共同參與,職場精英、優秀家長互相配合的指導教師隊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學生髮展導師制,為每位學生配備成長導師,在理想、生活、學業、心理以及生涯規劃等方面因材施教,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的指導。
八、考試招生管理
47.我省如何保障普通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
答: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改革平穩落地。要舉全省之力,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及時解決高考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級政府要成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獨立設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完善招生考試領導體制和管理方式,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改革穩妥推進。同時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級中等學校辦學條件,建立師資補充機制,完善教師激勵機制,加強招生考試機構和招考隊伍建設,健全命題教師和命題工作激勵機制,確保適應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
48.我省如何強化考試安全和誠信制度建設?
答:我省將加強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安全管理,進一步做好報名考試、評卷和錄取各項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開、舉報和申訴等各方面的制度,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招生秩序,努力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招生安全體系。加強對考生、教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評價管理,健全學校、個人考試誠信檔案,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學校信譽制度及相應的獎懲機制。
49.我省如何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將繼續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完善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強化招生政策、招生計畫、實施過程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引導學校健全自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考試招生秩序,保證公正公平。
九、總結
50.改革前後高考政策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通過以上的介紹,可以總結出,我省新高考政策與改革前相比,在考試和錄取方面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變化:
改革前
(“3+文科或理科”)
改革後
(“3+1+2”模式)
-
考試方式
全國統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或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學),共4門
語文+數學+外語(共3門)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
無選考科目
設3門選考科目:先從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等4門科目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
錄取方式
填報志願方式
按文理科填報志願,院校專業志願由“學校+專業”構成
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填報志願,院校專業志願由“學校+專業(組)”構成
是否分類錄取
按文理科兩類分列計畫、分開投檔錄取
按物理、歷史兩類分列計畫、分別劃線、分別投檔錄取
-
錄取批次
本科非提前批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本科非提前批只設一個批次
-
高校專業科目要求
只設文科或理科要求
首先對物理或歷史提出要求,然後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中提出0-2門科目要求。
-
高等職業教育
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中等職業院校對口升學
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職業教育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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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綜合素質
不與高考招生錄取相關聯
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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