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遼政發〔2019〕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
方案全文
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遼寧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遼政發〔2016〕2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以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培養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制度,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和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遼寧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模式;穩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考生以高校專業選科要求等為主要依據,選擇其中3門參加考試。考生在選擇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時,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後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
考試範圍。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及課程標準為依據,合格性考試範圍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範圍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考試組織。合格性考試科目中的語文(含民族語文、漢語)、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選擇性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公布成績。合格性考試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統一制定方案,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如參加高考,在高三年級還須參加選擇性考試;允許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參加合格性考試,如參加高考,必須參加選擇性考試。考生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可參加該科目選擇性考試。
考試安排。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考試科目不多於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主安排合格性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不允許再次報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繼續報考。
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普通高中在校生僅限高三年級學生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畢業年級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選擇性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時進行。
成績呈現。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成績採用原始分呈現,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再選科目成績按照規則轉換成等級分呈現。
(二)建立和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將其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在組織實施評價過程中,要完善評價內容,重點考查、如實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含勞動實踐)等方面的表現。要嚴格評價程式,在對學生評價材料進行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要強化評價結果使用,著力推動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在高校招生中使用。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須提前向社會公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三)深化統一高考改革。
考試科目。從2021年起,全省統一高考考試科目調整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
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
高考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和數學以原始分計入總成績,滿分均為150分。外語科目滿分150分,其中聽力部分30分,筆試部分120分。2021年、2022年,聽力成績不計入外語成績,外語成績以考生外語筆試成績的1.25倍計入;從2023年起,聽力成績計入外語成績。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以原始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再選科目以等級分分別計入總成績,各科滿分均為100分。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普通高校對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提出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是學生選考的主要依據。在遼寧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科學合理設定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的賦分規則。每科原始分為100分,轉換時以30分作為等級轉換的賦分起點,滿分100分。將考生每門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轉換基數為實際參加該選擇性考試科目的人數。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時,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原始成績,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分別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區間,根據線性轉換公式計算得到考生的等級分,一分一檔,考生等級分排序和原始分排序不變。
改進招生錄取方式。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實行平行志願投檔,依據考生首選物理或歷史科目的不同,分別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投檔錄取。
(四)穩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
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辦法,將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
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職院校春季招生,必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參考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由省統一組織實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實施。
高考綜合改革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涉及教育改革、人才培養、科學選才等多方面的綜合性改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確保改革平穩落地。要舉全省之力,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及時解決高考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級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招生考試領導體制和管理方式,加強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建設,確保考試安全和改革穩妥推進。
(二)加大改革投入,完善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建立師資補充機制,完善教師激勵機制,確保適應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要加強招考部門考試組織能力建設,完善條件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各高校要創新招生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選拔機制,規範招生管理行為。
(三)深化人才培養,協同推進改革。
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合理安排教學計畫,加強學生髮展指導,有序推進選課走班,加強教學組織管理,確保正常教學秩序。各高校要以高考綜合改革為契機,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畫,實現高校人才培養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中等職業學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高考綜合改革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四)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社會監督。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確保考試招生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落實考試招生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規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加強督導和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完善多渠道監督體系。
(五)加大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
加強誠信教育,健全誠信制度體系,營造考試招生良好環境。加大改革方案宣傳力度,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和培訓,增強改革意識,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內容解讀
《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報經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我省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此前,我省已就啟動改革進行了安排和部署,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承載著廣大考生美好期盼,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為幫助大家全面學習、系統了解和準確把握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式規則等,我們組織有關專家和長期從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關同志,對《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所涉及的有關問題,起草了政策解讀,供廣大考生、家長和教師參閱。
遼寧省教育廳
2019年4月
一、總體情況
1. 國家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背景是什麼?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復全國統一高考40多年來,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及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道路。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也存在著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有簡單“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等現象。
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黨中央確定的重大政治任務,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和推動的重大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高考綜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明確要求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巨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2. 我省是如何制定《實施方案》的?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確定上海、浙江為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啟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國務院《實施意見》出台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作為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進行全面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省教育廳組織專門力量,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積極借鑑第一、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學科專業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我省組織開展了深入系統的調研,通過召開系列座談會,廣泛徵求省人大、省政協、省政府有關部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教研機構、高等學校、普通高中、中職學校以及有關專家和學生、家長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見,經過反覆修改完善,先後經過48次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完成了《遼寧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經省司法廳合法性審核通過,報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由省人民政府報教育部審核備案後,正式印發執行。
3.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根據教育部總體安排和我省向社會發布的《遼寧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我省作為第三批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之一,自2018年啟動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此前,我省已經就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正在有序推進。
4.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什麼?
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以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培養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制度,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和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積極推進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改革。到2021年,在我省初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5.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我省這次高考綜合改革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整體設計,是一次綜合、系統、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深化統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安排、高考成績構成、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改進招生錄取方式等;二是調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基礎性,突出選擇性,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組織、考試對象、考試安排、成績呈現等;三是建立和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建立科學的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四是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從2021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將建立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二、全國統一高考
6. 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1年起,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學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條件成熟時探索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
7. 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文化)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即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中規定的等級性考試,下同)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中,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所選擇的1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所選擇的2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轉換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即通常所說的“3+1+2”模式。
8. 考生確定選考科目時,為什麼要在物理或歷史中選1門,在其餘4門中選2門?
答:我省《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時,應在歷史和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科。這樣設定的主要考慮:一是體現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科目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科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將這兩個科目作為首選科目,有利於考生為進入大學開展專業學習奠定紮實基礎,有利於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省各地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首選的科目之一,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地區、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三是有利於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可從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參加選擇考,理論上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為了便於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畫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按兩個序列分別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佇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選擇考。
9. 普通高考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答:“3+1+2”的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物理、化學、生物學組合。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10. 什麼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以下簡稱考生總成績)。
11. 完善和強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答:一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現象,全面提高綜合素質。二是促進學生個性發展。計入考生總成績的選擇考科目,學生須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揚長避短選擇。三是促進高中教育質量提升。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引導高中落實課程方案,加強課程實施,提高辦學質量。四是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高校可以針對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通過合理設定招生錄取科目要求,提高選拔人才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2. 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含民族語文、漢語)、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
13. 合格考內容範圍是怎么規定的?
合格考內容範圍為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考試內容範圍以省教育廳印發的《遼寧省普通高中2018級學生部分學科課程內容調整說明》(遼教辦[2018]177號)為準。
14. 合格考的考試對象是哪些?
答: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合格考,允許高中階段其它學校在校生參加合格考,社會人員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證必須參加合格考。
15. 合格考如何組織考試?
答:合格考科目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公布成績。合格考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統一制定方案,由各市組織實施。
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考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考試科目不多於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全部合格考。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合格考科目成績合格的,不允許再次報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繼續報考。
16. 合格考成績如何呈現和使用?
答: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考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合格考各科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考生的合格考科目成績合格,方可參加該科目的選擇考。
17. 選擇考包括哪些科目?內容範圍是什麼?
答:選擇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學。
選擇考科目考試範圍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範圍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教學內容按照省教育廳印發的《遼寧省普通高中2018級學生部分學科課程內容調整說明》進行調整。
18.選擇考科目選擇組合有哪些?
答:選擇考科目理論上有12種組合,具體組合如下:
19. 考生如何確定選擇考科目?
答: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主要是要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和優勢、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擇。第一,考生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等因素,按照對各科的喜好程度進行選擇。第二,考生要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選擇。第三,考生可根據所在高中的辦學條件、特色優勢等進行選擇。
20. 選擇考科目什麼時候確定?
答:選擇考科目由學生在合格考結束後選擇,高考報名前都可以更換所選擇的科目,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但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學科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暫時下滑,這屬於正常現象;二是選科後,各學科就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一段時間後再更換學科,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建議學生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徵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儘量避免更換學科。
21. 選擇考如何組織考試?
答:選擇考由省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選擇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選擇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2. 選擇考科目的成績如何呈現和使用?
答:選擇考科目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成績按照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的形式呈現,均計入考生總成績。
23. 為什麼物理和歷史按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答:我省方案確定,在錄取時選考物理的考生和選考歷史的考生將分別排隊錄取。因此,選擇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將使用同一物理(或歷史)試卷、考試群體相同,成績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24. 為什麼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試成績要實行等級賦分?
答:首選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科目中,根據個人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要求,選擇不同選考科目計入高考成績。由於再選科目中不同學科試題難度差異和報考相應學科的考生群體不同,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選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選考化學,兩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選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選考化學考生的第1000位。若簡單將他們各科成績相加計入高考總成績並進行比較,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規則通過轉換得到等級分(轉換後考生選考科目成績排隊順序與原始分排隊順序保持不變),以解決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問題。
25. 等級賦分的規則及優點是什麼?
答: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考再選科目每科原始分為100分。轉換時以30分作為等級轉換的賦分起點,滿分100分。將每門選擇考再選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原始成績,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別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區間,得到考生的等級轉換分。
等級賦分的優點是:一是能夠較好解決再選科目之間分數不等值、學生選考科目分數不能直接相加參加高校招生錄取的問題;二是等級區間比例依據我省往屆考生的實際狀況劃定,符合我省省情;三是能夠保持考生每門學科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分度,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
26. 合格考和選擇考的區別是什麼?
答:合格考與選擇考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區別: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標準參照考試,目的是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以稱為“強化基礎”;選擇考是常模參照考試,目的則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科特長,可以稱為“突出個性”。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選擇考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中必選1個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個科目,總計3個科目組成選擇考科目。
三是考試範圍不同。合格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四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考(含素質測試、實驗<作>考查)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選擇考中,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選擇考成績當年有效。
五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考試科目原則上不多於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主安排合格性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不允許再次報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繼續報考。選擇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7.為什麼要建立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系統評價,是培育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自我完善,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於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從過於關注學生成績向更加關注學生髮展過程轉變,切實轉變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有利於促進評價方式改革,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28. 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含勞動實踐)五個方面,主要考察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
29. 通過什麼方式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
答:採用真實記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情況。普通高中通過遼寧省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為每一名學生建立個人成長電子檔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和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等,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單位統一導入。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記錄個人主要成長經歷及突出表現;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學生在每學期末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記錄材料形成評價記錄表;高中畢業時,根據評價系統原始記錄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30.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如何使用?
答:一是用於學生教育。普通高中利用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全面最佳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髮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劃, 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成長。二是用於高校招生錄取。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制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具體使用辦法,把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31. 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真實可信?
答:一是強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訴與複議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確保綜合素質材料真實可靠。二是客觀記錄。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成長過程中典型事實的真實記錄,以事實材料為佐證,有據可查。三是公開透明。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生本人和學校相關負責人在網路管理平台上確認,學校最終審核把關。
五、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
32. 錄取方式有什麼變化?
答: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高校將按選考物理、選考歷史兩個類別分本、專科來分列招生計畫、分別劃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考生志願由“專業 + 學校”組成,採取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為一個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
33. 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志願設定有什麼變化?
答:高考綜合改革後,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志願設定將主要採用“專業 + 學校”的組合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具體批次設定、志願數量及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志願設定等將另行公布。
34. 什麼是“專業 + 學校”的志願組合方式?
答:傳統的志願設定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願單位,每個學校下可以填若干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意願;實行“專業 + 學校”的模式後,則以一所學校加一個專業為一個志願單位。將每一個志願細化到了專業,因此不再設定專業調劑志願,考生的專業選擇權得到更充分尊重,考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直接選擇志願為某個學校的某個專業,其滿意度顯然相比傳統模式會得到提高;同樣的道理,學校錄取的考生因其專業意願表達明確、充分,選拔滿意度和培養契合度也會得到大幅提升。
35. “專業 + 學校”的志願填報有何優勢?
答:“專業 + 學校”的志願填報的優勢:一是能夠更好維護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選考科目與招生專業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專業理想自由選擇志願。考生既可以選擇不同高校的同一專業,也可以選擇同一所高校的不同專業,還可以選擇不同專業下的不同高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學生的專業選擇權。二是能夠引領基礎教育健康發展。“專業 + 學校”的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方式,能夠促使高中更多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關注學生學習過程中的興趣取向和專業志向,促進學生的個性特長發展。三是能夠促進高校進一步加強專業建設。“專業 + 學校”的招生錄取方式,有利於高校錄取到具有明確專業志向的學生,但對高校的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進高校進一步加強學科專業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四是能夠強化相關領域人才培養。“專業 + 學校”的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方式,能夠吸引更多考生選擇自己擅長並心儀的專業,增加其學習動力,有利於人才成長,有利於國家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36. 高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認真研究本校專業人才培養對高中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專業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再選科目不限,則表示考生3科選擇性考試中只要選考物理就可報考該專業,對2科再選科目沒有要求。我省將匯總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選考科目要求後,及時提供考生參考。
37. 高校招生計畫如何編制?
答:高校將嚴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擬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並根據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物理學科類”和“歷史學科類”兩類分本、專科來分別編制招生計畫,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將明確到每一個招生專業中。如果某一專業既可按“物理學科組”也可按“歷史學科組”招生,也須分開編制招生計畫。
六、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38. 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如何實施?
答:我省將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辦法,將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普通高中學生須參加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參考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也可以通過普通高考到高職院校學習。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由省統一組織實施。
七、高中教育教學
39. 為什麼要實施選課走班?
實施普通高中選課走班教學是普通高中人才培養的必然要求,是適應高考綜合改革的舉措之一,是一項旨在尊重學生個性差異、擴大學生學習自主選擇權、滿足不同潛質學生學習需要的重要舉措,是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教學方式改革。
40. 為什麼要做好學生髮展指導?
答:高中階段是學生健康發展、個性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學生選擇未來人生髮展方向的關鍵時期。加強學生髮展指導工作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是構建符合教育規律、體現時代特徵、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的必然要求,是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重要舉措。做好學生髮展指導工作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認識自我、學會選擇、明確未來發展方向,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有利於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綜合育人水平,實現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41. 普通高中學生髮展指導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普通高中學生髮展指導主要包括學業指導、生活指導、生涯指導:
學業指導。主要包括學習觀、學習方法、選課、考試等。指導學生了解學習目的,樹立正確的學習態度,認識高中課程設計、學科知識體系和學習要求的差異,確立恰當的學習目標。根據自己的志趣、特點、專長選擇課程,科學安排課程修習計畫,明確學考、選考意願。掌握應對學習壓力和考試壓力的技能技巧,改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挖掘學習潛能,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能力,提升學業水平。
生活指導。主要包括理想信念、自我認知、文明禮儀、生活保健、心理調適、閒暇利用和人際關係等。指導學生開展自我探索,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徵、興趣特長、優勢潛能等,正確看待個體差異與生命價值,準確定位自我價值。指導學生學會表達、心理調適、情緒調節等方法,掌握溝通技能,形成良好的人際交往意識、團隊意識和合作意識,快速適應學校生活,制訂參與社團活動、志願者活動、社會實踐、體育鍛鍊、文藝薰陶等計畫,培養和發展學生個性興趣與特長。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學會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生涯指導。主要包括升學指導、職業定向和生涯規劃等。指導學生在了解社會職業要求、專業發展趨向和人才市場需求的前提下,培養專業傾向,選擇合適的發展方向,樹立正確的人才觀。指導學生了解國內外高等院校專業的基本信息和就業情況,了解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正確處理個人興趣特長與自身潛能、社會需要的關係,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和專業志願。指導學生選擇適合的選修課程和實踐活動,了解和體驗不同職業特點,結合自身特點和職業傾向,不斷明確學習成長目標。
42. 如何做好學生髮展指導?
一是構建特色課程體系。根據《遼寧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學生特點和需求,統一編制學生髮展指導指南,建立科學適切、內涵豐富、三年一貫的學生髮展指導工作體系,採用個別輔導、課堂講授、專家講座、情境模擬、社團活動、案例探討、心理訓練、社會實踐、網路學習等方式對學生髮展進行系統指導。加強學科融合教育,將學生髮展指導滲透到各個學科,充分挖掘各學科的發展指導因素,豐富課程資源。加強實踐教學,鼓勵學生進行以發展指導為主題的社會實踐,引導學生總結實踐經驗,撰寫實踐體會和報告。
二是建立專業教師隊伍。依託高等學校資源,有計畫、有步驟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師資培訓基地,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學生髮展指導培訓體系,建設一支專業能力強、整體素質高、專兼職結合的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開展教師培訓工作。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提高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的專業能力和指導水平。全面推行導師制,為每個學生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指導教師,逐步建立以專職教師為骨幹,班主任、學科教師共同參與,互相配合的教師隊伍,充分發揮黨組織、共青團、學生會在學生髮展指導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
三是開展多元主題活動。創新活動方式,通過知識講座、情境模擬、案例探討、團體輔導、心理訓練等互動方式,增強學生參與實踐、自我探索、知識套用等能力,做好自我規劃。大力推進家校共育,通過家委會、家長開放日、家長職業講座等多種方式豐富指導內容。深入推進普通高中與高校聯合育人工作,邀請高校專家、教授定期為高中學生作大學專業選擇輔導報告。
四是拓展豐富職業體驗。積極與企事業單位對接,逐步建立職業體驗基地,組織學生定期開展職業體驗活動。積極拓展校內外渠道,利用社團、家長志願者講座、主題班會、校園廣播、辯論賽等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生涯規劃教育活動,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校外活動基地、博物館、科技館、高校、職業高中、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職業體驗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職業認知和體驗,鼓勵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區、走向社會,豐富實踐體驗,為選擇專業和職業提供判斷依據。
五是套用科學評價系統。建設省級統一的智慧型化、科學化的學生髮展指導信息管理平台,利用信息技術與網路資源對學生的人格特徵、興趣偏好、職業傾向等進行診斷評估,指導學生認識自我以及職業發展傾向,實現智慧型化、科學化指導。依託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為每名學生建立成長日誌,為學生未來發展提供指導。發揮心理輔導室作用,幫助學生解決學業、生活和生涯規劃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思想困惑。
八、考試招生管理
43. 我省如何保障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
答:我省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確保改革平穩落地。要舉全省之力,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及時解決高考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級政府要成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獨立設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完善招生考試領導體制和管理方式,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改革穩妥推進。
同時要求各級政府都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級中等學校辦學條件,建立師資補充機制,完善教師激勵機制,確保適應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招考部門考試組織能力建設,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完善條件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各高等學校要創新招生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選拔機制,規範招生管理行為。
44. 我省如何強化考試安全和誠信制度建設?
答:我省將加強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安全管理,進一步做好報名、考試、評卷和錄取各項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開、舉報和申訴等各方面的制度,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招生秩序,努力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招生安全體系。加強對考生、教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評價管理,健全學校、個人考試誠信檔案,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學校信譽制度及相應的獎懲機制。
45. 我省如何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將繼續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完善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強化招生政策、招生計畫、實施過程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引導學校健全自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考試招生秩序,保證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