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1、建立健全和最佳化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
(1)組建市監察委員會。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安排,將市監察局的職責,市人民檢察院的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和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以及上前城檢察院的職務犯罪偵察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2)將市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3)將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4)將市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法委員會。
(5)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6)將市委財經領導小組改為市委財經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
(7)將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8)組建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9)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10)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
2、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1)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將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改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調整最佳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2)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3)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對外加掛市新聞出版局牌子。
(4)市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宗教事務局)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仍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5)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將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對外加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市委統戰部加掛市委港澳台工作辦公室(市政府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牌子。
組建機構
(1)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不動產登記局)的職責,市規劃管理局的職責,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的林業管理職責、市銀西生態防護林管理處的行政職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牧局的草原(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以及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牧局、市環境保護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林業和草原局、市銀西生態防護林管理處牌子。
市銀西生態防護林管理處(市葡萄酒產業發展局)更名為市葡萄酒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仍作為事業單位。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不動產登記局)、市規劃管理局、市林業局。
(2)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牧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實行以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具體工作按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3)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市農牧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將市農牧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不再保留市農牧局。
(4)組建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將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職責,市體育旅遊局的旅遊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旅遊廣電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文物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5)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職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市民政局的老齡事業管理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6)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7)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市農牧局的草原(地)防火、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以及市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8)重新組建市司法局。將市司法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的相關法制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9)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10)最佳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將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市知識產權局牌子。將市轄區相關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專利管理等職責相應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
不再保留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
(11)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撤銷機構
(1)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2)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機構對接
1、與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市委辦公室、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政策研究室、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將市委辦公廳更名為市委辦公室。
市委辦公室加掛市委督查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
將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對外加掛市檔案局牌子。市檔案館(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仍作為事業單位。
(2)將市政府辦公廳更名為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加掛市政府督查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仍作為事業單位。
(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物價局牌子。
(4)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將市科學技術局的職責,以及銀川人才工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5)將市信訪督辦局由市委辦公廳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更名為市信訪局。
2、因地制宜設定的機構
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老幹部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網路信息化局、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市市政管理局、市體育局、市園林管理局、市投資促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組建市委人才工作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將銀川人才工作服務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人才工作局。銀川人才工作服務局更名為市人才工作服務中心,仍作為事業單位。
(2)將市委老幹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3)組建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的外事管理職責劃入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4)組建市網路信息化局。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信息化產業發展培育和協調維護政府系統信息安全職責(工業信息化管理職責除外),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市大數據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網路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大數據管理局更名為市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仍作為事業單位。
(5)市綜合執法監督局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6)組建市市政管理局。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公用事業管理職責,市綜合執法監督局的市容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市政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7)組建市體育局。在市體育旅遊局體育管理職責的基礎上組建市體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體育旅遊局。
(8)將市園林管理局由市林業局的掛牌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9)組建市投資促進局。將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的經濟技術合作管理職責,相關部門的投資計畫協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投資促進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僑務局。
(10)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更名為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加強對審批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不再保留市政務服務中心牌子。
(11)將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由市政府研究室的掛牌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2)將市民防局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掛牌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更名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13)組建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糧食局。
機構設定
市委機構
中共銀川市委員會機構設定表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辦公室
組織部
宣傳部
統一戰線工作部
政法委員會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策研究室)
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法委員會)
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
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
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人才工作局
老幹部局
說明:銀川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2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辦公室掛督查室、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機要局(市密碼管理局)市檔案局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牌子,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設在組織部;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港澳台工作辦公室(市政府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離退休幹部工作委員會設在老幹部局;教育工作委員會與教育局合署辦公,不計入機構限額。
政府機構
辦公室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局
科學技術局
工業和信息化局
民族事務委員會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財政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然資源局
生態環境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交通運輸局
水務局
農業農村局
商務局
文化旅遊廣電局
衛生健康委員會
退役軍人事務局
應急管理局
審計局
政府外事辦公室
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網路信息化局
綜合執法監督局
市政管理局
體育局
統計局
園林管理局
投資促進局
金融工作局
審批服務管理局
扶貧開發辦公室
信訪局
人民防空辦公室
醫療保障局
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說明:銀川市人民政府設定工作部門40個。其中,辦公室掛政府督查室、政務公開辦公室牌子;科學技術局掛外國專家局牌子;民族事務委員會掛宗教事務局牌子;自然資源局掛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林業和草原局、銀西生態防護林管理處牌子;商務局掛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文化旅遊廣電局掛文物局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綜合執法監督局掛綜合執法監察支隊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