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金融工作局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銀川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17號),銀川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簡稱金融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銀川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刁英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金融工作局
  • 外文名:Yinchuan Financial Work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刁英川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國家巨觀經濟政策、全市金融形勢和金融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為市委、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承擔防範和化解全市金融風險職責。協調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及有關部門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和非法集資行為。擬訂全市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負責聯繫中央和自治區駐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我市分支機構,協調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市屬金融控股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股權交易中心、金融資本運作平台等類金融機構及地方性金融企業。
(四)負責全市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各類金融服務集聚區的建設,促進金融機構的合理布局。擬訂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和網點,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負責全市地方金融資源整合重組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履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推進全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建立、最佳化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六)負責研究擬訂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重點工程建設、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建議。
(七)擬訂利用資本市場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動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收益債、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作。負責引進和組建各類產業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
(八)推動金融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九)指導、推動企業上市工作。擬訂全市企業上市工作規劃。負責上市企業的培育、初審與推薦。指導上市公司再融資、併購和資產重組等工作。
(十)發展普惠金融,推動金融機構產品服務創新。最佳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政府出資控股或參股的金融企業進行監管。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建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組織人事、政務公開、政策宣傳、信息安全、資產管理、效能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傳統金融科。加強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及其設在地方監管部門、各銀行和保險業金融機構及其在銀分支機構的聯繫協調。協調、配合全市銀行類、證券類、保險類等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組建和服務工作。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發展普惠金融,引導銀行和保險業金融機構為實體經濟服務。配合協調財政資金競爭性存儲考核。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部門推動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生態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三)金融創新科。負責編制地方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研究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金融服務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巨觀形勢、年度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負責對地方金融改革創新方面的重大課題調研。協調落實地方金融發展和支持政策,引導協調在銀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提升服務水平。負責引進和組建產業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負責推進本市企業上市、掛牌和股權轉讓工作,指導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協調推動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收益債、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作。協調推廣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重點工程建設、主導產業做大、新興產業培育和扶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推進區域金融合作和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對市屬金融企業的監管和重大事項協調工作。
(四)金融穩定科。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建議,做好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及金融突發事件等工作。協助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投資公司、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協調做好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和金融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市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等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金融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現任領導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刁英川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二級調研員:伍建國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陸萍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東、段治東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潘璐
銀川市金融工作局局長助理:陳志英

其他事項

本規定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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