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我市高考綜合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19〕8號)精神,結合湘潭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17日
  • 發布單位:湘潭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國、省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進一步加強高中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設備添置、師資配置、課程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高中學校辦學水平,積極構建新高考背景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課程建設體系、學校管理體系,紮實推進新課程體系下的課程建設、選課走班管理、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工作,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逐步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選課走班教學新模式,確保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在思想認識、教學管理、師資力量、硬體設施等各方面均以良好狀態從容應對高考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的學生健康成長和個性發展環境,保證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設計。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詳見附屬檔案),負責統籌組織推動全市高考綜合改革,完善制度安排,提供政策支撐和資源保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建專家引領、基礎教育、教研、考試、大學、專業機構共同參與的課題研究團隊,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加強專業指導,開展課題研究,探索改革實施路徑。依據國、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相關精神,緊密結合實際,做好頂層設計,制定實施方案,指導推動各學校制定實施細則。
    (二)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門負責高考改革政策的宣傳解釋、業務培訓、資源配置、走班教學改革、高考標準化考點建設等方面的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加強高中學校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建設,保障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經費投入。發改部門負責高中學校建設項目的立項。市委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教師編制的核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高中教師引進、教師調配等工作。宣傳部門負責高考政策和高考改革動態的宣傳工作。網信、公安部門負責輿情管控工作。
    (三)組織培訓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台、報紙、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加大高考綜合改革宣傳力度。各學校要通過媒體、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家委會、家長會、班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宣傳解讀相關政策,讓學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主動適應改革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積極營造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加強條件保障。各縣市區(園區和示範區)要高度重視,全力支持高考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普通高中辦學狀況進行深入調查摸底,摸清學校辦學的底數,強力推動有關工作。市發改委、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要在組織、制度、人事、經費等方面為高考綜合改革的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加大對新課程新高考及相關配套改革的經費投入,加強普通高中教學場地、設施設備、師資隊伍、選課走班教學、學生髮展指導、教師評價所需的信息化平台等資源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滿足高考綜合改革需要。市教育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好相關教研和培訓活動,組織省內外專業力量支持和服務改革。普通高中學校要創新機制,主動作為,深入挖潛,科學謀劃,統籌校內教學資源,滿足學生多樣化選擇的需求。
    (五)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完善新課改理念下的高中教學課程體系。基於學生髮展核心素養、提升學科核心素養和選擇考試科目需求,由市教科院牽頭,開展必修課程、選修課程的統一規劃和設計研討,構建必修與選修有機結合的學科課程體系,並提交各學科課程設定研討專題報告。開展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各高中學校組織與生涯規劃教育相關的研討活動,幫助學生科學制定人生規劃和職業發展方向,理性選擇選考科目,並將生涯規劃教育與學生社團活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起來。指導學生選課走班。由各高中學校牽頭,開展模擬選課並收集數據,結合學校實際,預判選課走班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指導學生根據學習興趣特長、學科學業基礎、專業發展趨向、大學招生要求自主選科目、選層次、選教學班級。
    (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按照全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核算普通高中編制。堅持以用為本,最佳化招聘方式,多渠道為普通高中補充教師,在縣市區招聘計畫中優先考慮高考改革所需師資,以解決高考選課出現的學科教師結構性缺員問題。建立教師“能進能出”機制,確保高中生“選課走班”順利實施。
    三、實施步驟
    (一)全面推進階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
    1.組織各地開展高中學校辦學現狀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遞交當地黨委、政府;
    2.各縣市區(園區和示範區)教育部門制定出台高考綜合改革推進方案,報當地黨委、政府;
    3.組織開展全市高考改革制度和高中教育變革研討等活動,組織各學校開展高中生涯規劃指導培訓;
    4.組織部分學校到高考改革先行地區考察學習,制定應對高考綜合改革策略;
    5.組織全市高中學校開展高考綜合改革學生選科、分班、生涯規劃教育和學校管理等試點工作,以及高考綜合改革的課題研究,積累經驗並在全市推廣。
    (二)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
    廣泛吸收和借鑑兄弟市州和外地高中學校經驗,認真梳理在推進過程中發現的好做法和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存在問題的根源,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全市高考綜合改革不掉隊,力爭走在全省前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抓緊建立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狠抓落實。各縣市區(園區和示範區)和高中學校要分別成立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制定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單,確定工作重點,落實責任目標,確保高考綜合改革有序推進。
    (二)加強規範管理。加強對考生、教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評價管理,健全學校、個人考試招生誠信檔案,著力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學校信譽制度及相應的獎懲機制。
    (三)加強業務指導。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有關學校要積極組織和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培訓,重點抓好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學生的全覆蓋培訓,做好政策解讀,確保廣大教師、學生和家長正確完整地理解高考綜合改革政策措施。教研部門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階段學校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主動適應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的要求。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創新諮詢服務形式,提高諮詢服務質量,培養學生自主選擇能力。

印發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區、經開區和昭山示範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現將《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實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政策解讀

為全面推進我市高考綜合改革,確保我市各高中學校儘快適應新高考的變化,實現新舊高考模式的平穩過渡和無縫對接,促進我市高中教育的深度變革與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9〕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湘潭市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考綜合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部署。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等重要會議,審議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啟動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同年,上海、浙江啟動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啟動第二批改革試點。2019年2月,教育部正式確定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8省市作為第三批進入改革試點的省份,2016年3月,省政府印發了《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湘政發〔2016〕5號),2019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9〕8號)提出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秋季進入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曹炯芳書記,張迎春市長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指導意見,紮實推進我市高考綜合改革各項工作。我市《實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牽頭起草、反覆修改,再分別徵求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的意見,經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同意,呈送市人民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最後以市政府名義正式印發。
二、主要目標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確保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在思想認識、教學管理、師資力量、硬體設施等各方面均以良好狀態從容應對高考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的學生健康成長和個性發展環境,保證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目標”。闡明了推進我市高考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為:“主要措施”。具體內容分六部分:一完善制度設計,成立以政府主導教育牽頭,宣傳等八部門聯合領導機構,形成改革合力,統籌組織推動,完善制度安排,提供政策支撐和資源保障,組建課題研究團隊,開展課題研究,探索改革實施路徑組建課題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做好頂層設計。二明確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網信辦各部門的責任分工。三組織培訓宣傳。要求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宣傳解讀相關政策,積極營造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四加強條件保障。加大對新課程新高考及相關配套改革的經費投入,加強普通高中教學場地、設施設備、及信息化平台等資源建設。五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完善新課改理念下的高中教學課程體系。開展學生生涯規劃指導,指導學生選課走班。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堅持以用為本,多渠道補充教師,建立教師“能進能出”機制。
第三部分為:實施步驟。一是全面推進階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應對高考挑戰,積累經驗在全市推廣。二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認真梳理在推進過程發現的好做法和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確保全市高考綜合改革不掉隊和走在前列。
第四部分為: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二是要加強規範管理。三是要加強業務指導。要做好政策解讀,組織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培訓,教研部門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培養學生自主選擇能力。
湘潭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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