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

《湖南省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研究制定的行動計畫。

該行動計畫於2022年12月19日由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自然資源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全文
湖南省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2022-2025年)
為整體提升縣域普通高中(縣、縣級市舉辦的普通高中,以下簡稱縣中)辦學水平,更好適應高考綜合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教基〔2021〕8號)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積極服務國家鄉村振興戰略、人才發展戰略和湖南省“三高四新”發展戰略和使命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深化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健全縣中發展提升保障機制,全面提高縣中教育質量,促進縣中與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加快縮小教育差距,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建成教育強省奠定基礎,著力培養能夠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 堅持源頭治理。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穩定縣中優質生源,吸引優秀人才在縣中長期任教,激發縣中辦學活力,促進縣中持續健康發展。
3. 強化政府責任。明確市、縣兩級政府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主體責任,加強縣中資源配置,提高縣中發展提升保障水平,加快改善縣中辦學條件,補齊縣中條件短板。
4. 促進協調發展。堅持市域內普通高中協調發展,積極擴大縣中優質教育資源,整體提升縣中辦學質量,進一步縮小市域內普通高中辦學差距。
5. 深化教學改革。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加強和改進教研工作,提高縣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水平。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縣中整體辦學水平顯著提升,市域內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3.5%以上。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規範,縣中優質生源穩定;教師補充激勵機制基本健全,縣中師資隊伍建設明顯加強;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基本健全,縣中辦學經費得到切實保障;薄弱縣中辦學條件全面改善,學校建設基本實現標準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縣中教育質量顯著提高。
二、重點任務
(四)完善考試招生制度。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錄取模式,著力構建規範有序和監督有力的招生機制,堅決杜絕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保障縣中生源穩定,切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校長教師管理水平,促進優秀人才合理流動,確保縣中優秀人才留得下、穩得住、用得好;完善縣中教師補充機制,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加強教師培訓,保障教師待遇,構建新時代縣中教師專業發展與評價體系,努力建設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相對穩定的縣中教師隊伍。
(六)強化辦學條件保障。加強縣中辦學條件標準化建設,鞏固大班額消除成果,有效控制大規模學校;加強學科教室、實驗(功能)室、圖書室與教學實驗設備建設,推進智慧校園建設;加強學校特色文化建設,改善學校食宿衛生等生活條件,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七)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推廣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實驗區、實驗校經驗,推廣創新教育實驗學校經驗,大力推進優秀教學成果套用,完善選課走班、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生髮展指導。創新課堂教學模式,加強實驗教學,按課標要求開出學生實驗課。充分利用農業農村資源,加強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形成具有鮮明縣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工作措施
(八)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強化招生管理省級統籌、市州主責、縣級落實責任,全面落實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提升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到國中學校的比例和整體錄取率,減少普通高中招生批次,科學設定招生區域內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分數線,不斷完善普通高中考試招生制度。全面建成地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路平台,切實加強招生計畫、錄取過程和招生錄取信息管理和監督,對違規招生行為加大查處力度。適當擴大高校招生有關專項計畫,加大對基礎教育薄弱地區支持。
(九)嚴格縣中教師隊伍管理。嚴格落實國家有關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依照條件標準及時補充縣中教師,繼續實施好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畫,適當擴大全省普通高中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培養規模,努力解決縣中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缺員問題。有關部門不得擠占縣中教職工編制或不按規定長期借用縣中教師,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並於2023年春季開學前完成整改。加強教師流動管理,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從縣中搶挖人才的學校,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推行教師“縣管校聘”、縣域內“輪崗交流”,加大編制統籌調配力度。適當提高縣中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優秀人才傾斜。定期動態調整適時提高班主任津貼。
(十)提高縣中教師能力素質。持之以恆抓好師德師風建設,切實增強縣中教師教書育人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按照規定比例落實縣級和學校教師培訓經費投入,省培計畫適當向縣中傾斜,充分發揮師範院校作用,加強縣中校長、骨幹教師培訓與教師全員培訓。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加強相關重點任務以及新方法新技術套用培訓,加強政策解讀和案例教學,大力實施優秀教學成果推廣套用計畫,不斷提高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加強教學教研,各級教研部門要配齊普通高中各學科專(兼)職教研員,主動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與指導,促進縣中教師專業成長和教育教學改革。
(十一)實施縣中對口幫扶工程。通過政府支持、教育部門主導、學校雙向選擇的方式,在市域範圍內組織縣中對口幫扶工作。每所優質普通高中至少幫扶1所薄弱縣中,採用與縣域薄弱高中集團化辦學、委託管理、聯合教研等方式實行合作。結對學校要建立健全教學、教研科研一體化機制,在課程建設、教學資源、管理模式等方面實現共享,促進縣中辦學水平整體提升。依託湖南師範大學、湖南科技大學和衡陽師範學院等有條件的省屬高校開展縣中對口幫扶工作。有關高校和縣級政府要協商制定縣中對口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幫扶高校應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不得收取“品牌費”,縣級政府可給予幫扶高校一定管理費,用於幫扶工作有關支出。支持中山大學、中南大學和湖南大學對花垣縣邊城高級中學等5所縣中開展託管幫扶。對在對口幫扶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學校、團隊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十二)實施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制訂全省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標準,大力改善縣中辦學條件,更好適應事業發展和改革需要。繼續實施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項目,重點支持一批校舍、運動場地和實驗條件不達標的薄弱縣中改善辦學條件。各地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則,制訂本地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切實加大財政投入,確保如期完成縣中標準化建設。要嚴格學校建設經費管理,嚴禁超標建設豪華學校。推動縣中教育教學數位化轉型,完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建設與套用保障體系,提升縣中教育信息化水平,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十三)建立資源最佳化配置長效機制。各地要進一步鞏固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工作成果,健全完善消除大班額工作長效機制,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並做到動態清零。各地要根據本地人口發展趨勢和城鎮化進程最佳化縣中布局,科學統籌配置區域內資源,嚴禁隨意撤併縣中,審慎新批設立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高中新入學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學校規模不得不超過3000人。
(十四)提高縣中經費投入水平。各地政府要切實履行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尤其是縣中的教育投入力度。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指導各市州科學核定普通高中辦學成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學費標準,適時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水平。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經費管理,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縣中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到校。繼續實施好國家助學金和免學雜費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五)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各地要構建行政部門主導、教研專業支撐、學校主體參與的教研工作格局。市州教研部門應按照新課改要求,配齊學科專(兼)職教研員,創新教研工作方式,積極探索信息技術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指導縣中學校和教師準確把握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並做到教考銜接,全面提高縣中教育教學水平。各縣中要加強校本教研工作,立足學校實際,以實施新課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術、提高教師專業能力為重點,著力增強教學設計的整體性、系統化,不斷提高基於課程標準的教學水平。學校要健全校本教研製度,開展經常性教研活動,充分發揮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在研究學生學習、改進教學方法、最佳化作業設計、解決教學問題、指導親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四、組織領導
(十六)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縣中發展提升工作,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把縣中發展提升工作作為推進區域教育現代化的重大舉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總體謀劃,協同推進,著力解決縣中發展提升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普通高中辦學管理體制,加強省級統籌,壓實市、縣兩級辦學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建立以地市為主的辦學管理體制,促進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體協調發展。各地要落實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要求,不得給縣中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高考升學率考核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加強學校黨的建設,落實中國小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強化縣中發展的政治保證和人才保障。
(十七)明確部門職責分工。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落實好各項任務舉措,指導和支持縣中加強教育教學改革。各有關部門把縣中發展納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協同支持薄弱縣中建設。財政部門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縣中教師隊伍建設,完善縣中教師待遇保障和激勵機制。自然資源部門要合理保障縣中學校建設用地需求。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支持縣中標準化建設工作,開闢綠色通道,加快報批手續辦理,加強項目監管。
(十八)強化督導考核評價。省級教育督導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學校督導評估體系,督促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履行職責,合理配置教育資源,規範辦學行為,最佳化辦學環境,推動縣域普通高中教育高質量發展。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將縣中發展提升情況作為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以及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重點檢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縣中教師配備、生均公用經費保障、學校標準化建設、化解大班額和大規模學校、辦學質量提高等方面情況。嚴格落實《湖南省普通高中階段學校督導評估方案(試行)》要求,省、市、縣三級統籌聯動,市州5年一輪,省級同步按比例抽查,對普通高中學校開展分級督導,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並強化督導問責。
(十九)大力營造良好環境。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對縣中發展提升工作的宣傳力度。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以及新興媒體,深入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推動樹立素質教育觀念,嚴禁炒作高考升學率和高考狀元。要及時總結宣傳縣中發展提升的典型經驗和有益做法,大力營造縣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屬檔案
重點任務分工表
序號
重點工作
責任單位
配合單位
時限要求
1
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省教育廳
-
2022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2
嚴格縣中教師隊伍管理,完善省、市、縣分級培訓制度。
省教育廳
省人社廳
2022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3
制定縣中託管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縣中託管幫扶工程。
省教育廳
省屬高校
-
2022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4
研究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
省教育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底前完成。
5
實施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指導各地制定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完成縣中標準化建設任務。
省教育廳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6
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訂大規模學校壓減實施方案。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2023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7
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將普通高中學校班主任津貼單列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障。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
2025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8
支持縣中及時補充教師,完善縣中教師待遇保障和激勵機制。可結合實際,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或將班主任工作折算工作量參與單位績效工資分配。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
2025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9
合理保障縣中學校建設用地需求。
省自然資源廳
省教育廳
2025年底前完成並長期堅持
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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