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9部門關於開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8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農民工市民化工作,特制定的方案。
《湖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是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2023年3月31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印發時間:2023年3月31日
發布單位,發布信息,方案內容,
發布單位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總工會
發布信息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醫保局、工會:
現將《湖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組織落實。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總工會
2023年3月31日
方案內容
湖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9部門關於開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8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農民工市民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圍繞實施“三高四新”戰略,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順應縣域農民工流動變化趨勢,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進一步落實落細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以“就業市民化、生活市民化、服務市民化、社會權利市民化”為主要內容,著力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擴大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工作措施
(一)推動高質量就業創業。以“協作+品牌+載體”等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建立健全縣域全覆蓋的勞務協作機制,建立輸出地和輸入地信息共享、工作銜接制度,在省際間、市縣間搭建多層次的勞務協作渠道。深化家政服務勞務對接行動,在家政服務行業持續推進培育龍頭企業、培育高素質從業人員、培育有知名度家政品牌的“三個培育”工程。實施勞務品牌培優工程,結合當地特色產業和傳統技藝,制定有目標、能實施、可操作的項目培育方案,持續推進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勞務品牌。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載體建設,引導支持市州加強就業創業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優惠政策,滿足農民工返鄉創業合理融資需求,培養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帶頭人。
(二)強化技能培訓效果。實施“兩個計畫”,提升農民工綜合素質。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最佳化整合培訓資源,鼓勵以賽代訓,持續提升農民工技能水平。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畫,推進重點區域產業帶頭人培育,培育高素質農民1萬人。落實高職院校單招農民工政策,發揮縣級人民政府的統籌作用,整合利用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等各方培訓力量,開展農民工市民化培訓。開設一批適合大齡農民工、青年農民工的培訓項目,打造一批農民工培訓特色優質品牌,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
(三)加大勞動權益保障力度。抓住勞動契約、社會保險、根治欠薪“三大重點”,最佳化服務,強化保障。督促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或書面用工協定。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規模,切實保障參保農民工醫療保險待遇及工傷農民工返鄉後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社保轉移接續服務便捷順暢。及時有效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推廣勞動糾紛“一站式”多元化解聯動處置機制,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網路,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築夢”活動。落實《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四)提高縣域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突出“兩率”,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相關政策,對吸納外來農民工較多的縣域給予財政傾斜支持。全面落實縣城取消落戶限制的政策,大力實施憑居住證落戶城鎮的便民措施,實現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民工便捷落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加強租賃補貼發放,提高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城鎮住房保障率。啟動建設100所縣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項目”,推進對口幫扶工程。加快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依據常住人口規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時限要求,穩步提升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率(含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
(五)提升縣域服務能力。以強化協調機制,健全信息化平台,豐富服務載體“三大重點”為主要舉措,增強縣域服務能力。縣市區普遍建立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落實工作督導評估制度,對首批市民化融合樣板街道、樣板社區、樣板園區進行綜合評估。探索設立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或者在縣、鄉(鎮)、村(社區)的政務服務平台設定農民工綜合服務視窗,為農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全面推廣使用全國農民工綜合信息系統,建設“一庫四系統”農民工信息化服務平台,實現縣域農民工權益動態監測全覆蓋。深化以“湘融湘愛”為主題的農民工服務保障社會協作,開展“三湘郵情”“春暖農民工”等服務行動,為農民工提供更加多元、更高質量的服務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市州、省直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發揮各級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同配合。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州要細化量化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定期總結工作進展,分析研判解決問題情況,將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經驗以條目式、清單式及時報省農民工辦,並在本轄區內進行總結推廣、加強工作指導。市州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指導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梳理對標相關政策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一縣一策”實施方案。各市州實施方案在4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三)開展督導評估。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市縣區工作指導調度和重點政策協調支持,落實督導責任,幫助縣市區解決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每季度對市州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調度督導,年底進行工作整體評估。
(四)強化宣傳引導。繼續推進“湘融湘愛·心繫農民工”主題宣傳活動,利用好線上線下宣傳渠道,採取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對縣域農民工就業創業、勞動權益維護、落戶、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等相關政策的解讀,提高政策知悉度。加大力度推廣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