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福建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指出,縣域高中提升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縣中整體辦學條件和教育水平顯著提升,市域內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機制基本健全,統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全省高中階段毛入學率保持在97%以上,92%以上的公辦高中完成達標創建,每個縣(市)至少有1所省一級達標的縣中,培育認定若干所縣中成為特色鮮明的省級示範性高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
全文,發布信息,

全文

(一)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強化招生管理省級統籌、地市主體、縣級落實的責任,全面落實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確保到2024年按規定全面實現屬地招生。
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應逐步提高到不低於70%,並向農村國中和薄弱國中傾斜,爭取錄取人數只增不減。
規範自主招生行為,自主招生應與學校特色辦學相結合,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嚴禁擅自提前招生,促進縣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各設區市要建立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統一管理平台,實現高中階段全部通過信息化平台實施招生錄取。
嚴格實行“陽光招生”,嚴格落實“十個嚴禁”,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對違規招生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學校責任。
繼續做好高校有關專項計畫招生工作,加強對基礎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
(二)健全教師隊伍補充激勵機制
落實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畫》,堅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來抓。
嚴格落實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相關規定,落實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依照條件標準及時補充縣中教師,加大教職工編制跨行業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多渠道補充教師編制,著力解決縣中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缺員問題。
深入推進“縣管校聘”改革,盤活縣域教師資源,健全完善緊缺學科教師“走教”制度,並鼓勵教師多承擔工作量或外聘部分兼職教師,多舉措滿足教育教學需求。
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擠占縣中教職工編制或長期借用縣中教師,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
各地要採取有力措施關心教師工作和生活,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校長和教師跨縣域流動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手續,違反規定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適當最佳化控制高、中級崗位的結構比例,鼓勵符合條件的省級示範高中和達標高中自主開展中級及以下職稱評聘。
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班主任、名優教師傾斜。
(三)組織實施教師素質能力提升計畫
加強師範生培養,根據普通高中新課程推進情況及時調整最佳化培養規模,確保教師配備滿足高考綜合改革教育教學需求。
落實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推進複合型高中教師培養試點,著力培養跨學科教學人才。
全面加強教師思想政治素養和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切實增強縣中教師教書育人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加大縣中校長和教師培訓力度,完善省、市、縣分級培訓機制,省級力爭用五年時間完成縣中校長和教師全員輪訓,市、縣兩級以市為主開展縣中校長和教師常態化培訓,各級加大名優骨幹教師培養力度。
完善教研體系建設,省、市兩級教研部門要配齊配強普通高中各學科專職教研員,縣級根據高中辦學規模配備相關學科教研員。
健全完善教研機構和教研員對口幫扶薄弱縣(市)和縣中機制,為促進縣中教師專業成長和教育教學改革提供有力支撐與服務。
(四)加大縣中對口幫扶力度
省級統籌引導,市級加強協調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縣中對口幫扶工作,努力使每個教育基礎薄弱縣和學校都得到幫扶支持,加快提升縣中整體辦學水平。
省級繼續組織示範高中至少對口幫扶1所薄弱縣中,並將對口幫扶成效列為示範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積極組織區域內優質普通高中與薄弱縣中開展聯合辦學、對口支援,每所優質普通高中至少託管幫扶1所薄弱縣中。
鼓勵省內有條件的高校結合實際開展縣中特別是革命老區縣中的託管幫扶工作,與地方協商制定縣中託管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託管高校在校長選配、教師招聘、師資培訓、信息化建設和教學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應給予積極支持和相應保障;託管高校要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不得收取“品牌費”,地方政府可給予託管高校一定管理費,用於託管工作有關支出。
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託管幫扶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學校、團隊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夯實縣中辦學條件
繼續實施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完善布局規劃,根據生源增長情況科學布點,新建、遷建、改擴建一批學校,鼓勵適度集中城鎮辦學,提高學位供給的有效性。
省級以上繼續安排專項經費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的縣中改善辦學條件。
縣域原則上按每10萬常住人口布點建設1所普通高中,合理控制普通高中辦學規模,單個校區辦學規模不超過60個班(原則上控制在3000人以內),班生額原則上須控制在50人以內,最多不得超過55人。
各地要根據國家標準,並結合達標高中評估標準,按“一校一案”制訂本地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切實加大投入,加快補齊短板,有效改善教學條件和學生學習生活環境,更好適應高考綜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
支持縣中開展達標晉級和示範高中創建工作,鼓勵有條件縣(市)以省三級達標評估標準作為普通高中辦學建設基本標準,全面實現達標化,引領縣中優質發展。
要嚴格學校建設經費管理,嚴禁超標建設豪華學校。
(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深入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健全教學組織形式和運行制度,創新完善行政班與教學班有效銜接的管理模式,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教學模式,加強跨學科綜合性教學,加強課程、教材、考試、評價、招生等有機銜接,提高縣中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
對接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深入推進學生選課指導,合理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
充分利用農業農村資源,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加強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形成具有鮮明縣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支持縣中積極開展特色示範項目培育,推進縣中錯位發展和特色發展,引導高中校由分層教育向分類教育轉變。
加強縣(市、區)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典型培育,發揮輻射引領作用,帶動縣中提高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水平。
(七)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
推進實施教育數位化戰略行動,建設縣級教育城域網,推動縣中校園區域網路升級,按需擴大學校出口頻寬,實現固定寬頻網路千兆到校、百兆到班。
普及數字校園建設,提升縣中通用教室多媒體教學裝備水平,推進學科專用教室、教學實驗室數位化智慧型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縣中開展智慧校園建設。
支持縣中依託國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用好平台優質數字教育資源,開發本地化特色化校本數字教育資源,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推動“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等套用,鼓勵優質高中將教育教學網路資源向縣中開放,通過結對幫扶等方式開展遠程學科教研、教學觀摩、課題研究等活動,更好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幫扶指導縣中深化信息化背景下教育教學方式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八)加大縣中經費保障
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
省級將進一步完善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根據改革發展實際,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經費基本定額標準,加大對經濟欠發達縣(市、區)教育轉移支付力度。
各地要科學核定普通高中辦學成本,綜合考慮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完善財政撥款和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薄弱縣中經費投入保障力度,確保縣中正常辦學運轉所需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
完善和落實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和免學雜費政策,確保每一位學生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輟學。

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發布《福建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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