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黨對兒童事業的全面領導,以人的現代化為導向,堅持和完善兒童優先發展、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全面提升兒童整體素質,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全縣兒童綜合發展水平處於全省領先。
二、發展領域的目標和措施
(一)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人生的第一所學校”作用,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和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培養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家庭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
4.教育引導兒童自覺踐行和傳承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良好家風。
5.增進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係。
6.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網路,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行政村、社區建立家長學校的比例均達到100%。
7.貫徹落實《浙江省親職教育促進條例》《湖州市實施<浙江省親職教育促進條例>辦法(試行)》,建立健全支持家庭養育兒童的政策制度體系。
主要措施:
1.發揮好家庭人生第一所學校的作用。強化家長的親職教育主體責任,引導家長依法履行親職教育職責,注重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在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導兒童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努力成長為有知識、有品德、有作為的新時代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尊重兒童的個性特點和人格尊嚴,發揮兒童主觀能動性,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引導兒童參加體育鍛鍊、休息娛樂、社會實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保障兒童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鍊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增強監護意識和能力。營造有利於兒童發展的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體、心理、情感、社會性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禁止對兒童毆打、體罰、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提高父母以及其他成年家庭成員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家庭監護責任的監督。
4.培育傳承良好家風。深入開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綠色家庭、學習型家庭等各具特色的家庭創建活動,培育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打造一批家風文化服務產品和品牌活動。
5.培育良好的親子關係。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和支持科技館、青少年宮、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深入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指導幫助調適家庭親子關係,加強對家長的兒童心理健康知識教育,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
6.完善支持家庭養育的政策制度。探索制定家庭育兒津貼政策。推動女職工產假、父母育兒假調整。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分類救助體系,把對困境兒童及其家庭的支持與保障作為完善家庭政策的優先領域。實施家政服務業降本增效工程,促進家庭服務業提質擴容。推動更多家庭服務納入公共服務範疇,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家庭服務。鼓勵用人單位配備母嬰室、提供托育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二)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2.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兒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5‰和6‰以下,兒童肺炎、腹瀉、哮喘等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7歲以下兒童保健覆蓋率均達到92%以上。以鎮(街道)為單位,納入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達到97%以上。減少兒童受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
3.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控制在較低水平,新生兒疾病篩查覆蓋率達到100%、新生兒疾病(甲狀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篩查率達到98%以上、聽力篩查率達到98%以上、先天性心臟病篩查率達到80%以上,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6個月內嬰兒母乳餵養率達到91%以上。
4.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培養兒童良好的運動習慣,提高兒童健康素養水平,幼兒體質抽樣檢測合格率提高,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貧血患病率、生長遲緩率均控制在較低水平,兒童齲齒髮病率、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6—12歲兒童恆牙患齲齒率控制在25%以內。
5.構建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體系,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城鎮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覆蓋率、幼稚園托班設定率、嬰幼兒入托率明顯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持證率達到80%以上。
6.兒童視力不良率得到控制,兒童弱視發病率降低。
7.提升兒童心理健康素養水平,控制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8.提高適齡兒童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
主要措施:
1.提升兒童健康水平。全面實施健康兒童發展戰略,為兒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程化的健康服務。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健康浙江2030綱要》,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依法依規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財政投入力度。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完善兒童醫療服務網路,加強醫療機構新生兒科、兒科與兒童保健科建設。接軌長三角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高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莫乾山院區能力。實現每千名兒童床位數達到2.2張,每千名兒童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85名,每個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配備全科醫生。加強專業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兒科專業技能,提升城鄉兒童衛生保健的服務和管理水平。
3.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健全分工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救治、會診、轉診網路。建設標準化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強化院內產前、產時及產後多學科協作聯動,提高院前急救反應能力,實現院前急救、院內急診、重症監護有效銜接。開展新生兒復甦、袋鼠式護理等新生兒安全理論和實踐技能操作培訓,加強新生兒保健和診治。完善出生缺陷三級防治體系,提高出生缺陷患兒醫療保障水平,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4.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和餵養指導以及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健全從懷孕到兒童預防接種全過程管理體系。規範婦幼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擴大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保健內容。深入開展中小學生口腔保健和窩溝封閉等免費兒童保健項目,不斷擴大覆蓋面。提高流動人口中兒童保健管理率,重點做好免疫規劃、傳染病控制、6歲以下兒童定期健康體檢等工作。加強對留守、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照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保健設備。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7歲以下兒童保健覆蓋率均達到92%以上。
5.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規範預防接種行為,持續做好愛滋病、梅毒、B肝傳播消除項目,鞏固深化“嬰兒零愛滋”縣建設。以肺炎、腹瀉、貧血、哮喘、齲齒、視力不良、心理行為問題等為重點,開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工作,預防和減少兒童疾病發生。規範兒科診療行為,鼓勵兒童專用藥品研發和生產,完善兒科用藥目錄。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殘疾及孤獨症為重點,開展0—6歲兒童殘疾篩查,推動0—6歲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相銜接。深化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康復病區標準化建設項目,加強兒童康復機構的標準化管理工作,保障殘疾兒童及時獲得相關服務。
6.推進嬰育服務數位化改革。繼續完善出生“一件事”聯辦機制,推廣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落戶、參保登記、社保卡辦理等業務“多證聯辦”一站式服務,所有助產機構實現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推進網際網路+母子健康服務,加快縣級和全省婦幼健康平台信息交換,推動生育服務全程信息互聯互通,歸集孕產期保健、產時分娩、嬰幼兒保健等數據信息,有效統籌服務資源,提供孕期、產後、育兒等全周期健康指導服務。依託母子健康手冊APP、浙里辦APP等入口,推出嬰育服務跨部門、多場景套用,構建面向婦幼人群和基層的全流程掌上醫療健康管理服務平台。推廣兒童健康遠程醫療服務,實現預約診療、分時預約,引導就近、錯峰、有序就醫;提供服務諮詢、遠程會診、診間結算、離院結算、移動支付等服務,改善就醫體驗。
7.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綜合服務。規範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內容,建立符合兒童早期發展特點的產科、兒科(含新生兒科)、婦女保健科和兒童保健科等多學科協作機制。開展延伸到鎮(街道)級的兒童早期發展優質服務基地建設,推進村(社區)級兒童早期發展場所建設,推動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均等化,促進關愛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開展兒童早期發展適宜技術培訓,提高基層人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8.加強兒童科學養育。依託婦幼保健機構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諮詢平台,提升醫療保健人員和兒童養護人嬰幼兒合理餵養技能。提倡母乳餵養,落實支持母乳餵養的相關政策,提高母乳餵養率。女職工集中的用人單位、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設定哺乳室,為哺乳期婦女提供私密、衛生、舒適的哺乳場所。到2025年,實現母嬰室、媽咪暖心小屋公共場所全覆蓋。
9.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加強科學餵養、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開展兒童體格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預防、治療、減少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兒童營養疾病的發生。指導開展兒童生長發育性疾病診治的質量控制,指導合理用藥,完善治療方案。加強兒童營養綜合干預,推廣兒童營養性疾病(包括肥胖)的干預適宜技術。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改善中國小學生營養狀況。
10.加強兒童健康指導和干預。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開展學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加強體育活動指導,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以上體育活動時間,每周參加中等強度體育活動3次以上,大課間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30分鐘。加強適宜兒童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提倡公共體育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鼓勵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
11.加強兒童近視綜合防控。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0—6歲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完善在校生近視監測制度,中國小、幼稚園每年開展與近視相關的視功能和視覺健康檢查,逐步建立兒童青少年視覺健康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學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室內採光、照明、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防近視智慧型燈光改造完成率達100%。實施家庭護眼工程,家長和學校共同監督糾正孩子不良讀寫姿勢。學校教育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
12.加強兒童心理健康和性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落實《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推進心理輔導活動課程建設和實施,中國小每班每月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2課時。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培養,到2025年,教師心理健康C證持證率在90%以上。建成標準化心理輔導中心平台,為中小學生提供心理諮詢、督導和危機干預。發揮“德清嫂”宏姐成長熱線等平台作用,為青少年成長答疑解惑。加強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增強學生珍愛生命意識和抗挫折能力。關心留守、流動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為遭受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兒童青少年及時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建設。鼓勵專業社工面向兒童及監護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務。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引導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係,加強防範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護意識和能力,減少非意願妊娠。
13.加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分類指導”總體思路,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積極推進縣、鎮(街道)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建設。至2025年,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到95%以上。創新發展家庭照護、社區統籌、社會興辦、單位自建、幼稚園辦托班等多種服務模式,新建居住區和已建成居住區分別按一定標準配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戶外活動場地。圍繞普惠托育、托幼一體重點,開展嬰幼兒托育示範機構建設,推動托育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運行。
(三)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跌倒、踩踏、燒燙傷、中毒、溺水等傷害的發生,18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保持在較低水平。
2.加強兒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嬰幼兒輔食、奶粉等特殊食品的監管力度,保障兒童食品安全。
3.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持續加強兒童產品安全風險監管評估。
4.加強法治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5.全面加強兒童網路保護,營造安全網路環境。
主要措施:
1.最佳化兒童安全環境。強化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提升全社會維護兒童安全的意識和能力,創造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實施“平安校園”提升工程,深入實施師生安全素養提升行動,通過多種宣傳培訓、實踐演練等方式,全面提高師生安全素養。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構建完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學校等教育機構安全工作主體責任,探索實施校園智慧安防建設。中國小校和幼稚園普遍設立預防傷害專項教育課程,開發課程讀本,開展災害避險、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演練,提高兒童自護、自救、防災和逃生能力。探索創新並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有效降低兒童傷害風險係數。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加強兒童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
3.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廣泛開展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宣傳,加強學校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深入開展溺水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水塘、水庫、取土坑和河道等危險水域安全隱患排查,配套設定安全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兒童應急救援裝備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預防和減少兒童交通事故的發生。培養兒童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游標識。
4.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等傷害。倡導安全家裝和家庭安全照護,推廣套用窗戶護欄、視窗限位器等防護產品,普及兒童用水用電用火等安全防護知識,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電子電器。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常見毒物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預防兒童中毒。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兒童被動物咬傷。
5.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兒童食品的國家標準,建立健全兒童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加大兒童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它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檢測和監管力度。完成“食安校園三年行動”,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加大校園用餐衛生設施投入。
6.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生產兒童食品用品相關企業的質量意識,加強兒童用品、玩具、電子產品和遊樂設備生產銷售運營的監督管理。組織不定期抽查,完善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工作。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保障遊戲設備及大型遊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旋轉門、自動扶梯等設施設備。
7.健全校園欺凌防控工作機制。積極組織中國小校開展以校園欺凌防治為主題的教育活動。開展品德、法治、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嚴肅處置欺凌事件。
8.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完善未成年人上網使用實名實人驗證、功能限制、時長限定、內容審核、算法推薦等運行機制。加強網路監管和治理,專項整治涉及不良網路社交、發布低俗有害信息的行為。加強對網際網路企業監督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配足配強巡查力量,加大對涉未成年人信息內容審核力度。綜合防治兒童沉迷網路,提高中小學生網路安全意識,教育引導兒童科學用網。
(四)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適齡兒童普遍接受公平優質的教育,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
2.學前三年入園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95%以上、等級幼稚園覆蓋率達到100%,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100%,高中階段毛入學率保持在99.3%以上。
3.提高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義務教育標準化中國小校比例達到100%。
4.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升入高一級學校的比例達到52%以上,中職學生就業率保持在99%以上。
5.殘疾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得到根本保障。適齡持證殘疾兒童義務段入學率達到99%以上。
6.全面加強兒童科學創新,不斷提高兒童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
7.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建立有利於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多元評價標準。
8.加強社會實踐教育,把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和成效納入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健全保證財政性教育投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2.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學校德育課程一體化建設,切實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 社會實踐教育各個環節。突出小學生行為養成教育、中學生人格教育和生涯教育。發揮課堂育人主陣地作用,建設一批學科德育領航課程、領航團隊、領航學校。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育人作用,構建完善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四位一體”的德育網路。加強中國小課程育人主渠道建設,將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良好品德行為習慣養成融入教育各方面、貫穿教育全過程,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加快推進教育改革創新。深化課程改革,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加強教學管理。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構建完善的智慧教育環境,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精準化、個性化供給。
4.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出台《關於推進德清縣中國小思政教育一體化行動方案》,全力推動思政教育改革創新。提高“做人師”要求,配齊建強思政教師隊伍;培育5—8箇中國小思政學科高地,推送一批精品課;打造思政課基層教學精品團隊。完善“學做人”課程,深化中國小思政課建設綜合改革創新;站穩課堂主渠道,通過各方精準推進“課程思政”實踐。展示“學做人”成果,舉辦縣中國小思政課“情懷課堂”教學評選,進行課程思政“示範課”展示活動,推廣思政課建設和課程思政典型經驗,深化“有德小子”品牌。
5.推進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供給,落實《德清縣幼稚園布局專項規劃(2017—2035)》《德清縣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等檔案精神。通過推進第四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優質普惠的德清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繼續推進普惠性幼稚園擴容工程和農村幼稚園補短提升工程,將農村幼稚園建設列入鄉村振興戰略,在實現“美麗鄉村教學點”全覆蓋的基礎上實施“美麗鄉村教學點”2.0版。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共同體建設。創成全國首批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對標高水平普及普惠,突出幼稚園日常保教規範和質量導向,改善辦園條件,強化內涵建設,推動幼稚園上等級提水平,優質學前教育(一級、二級園)覆蓋率達到 80%以上。公辦園覆蓋率保持在80%以上,普惠性學前教育覆蓋率達到98%,幼稚園教師持證率達到100%,本科學前教育專業教師達到教師總數的70%以上。深入推進幼稚園課程改革,探索豐富遊戲教學模式,科學實施“幼小銜接”。完善學前教育教研體系,提高幼教科研能力,打造德清特色的學前育人品牌。
6.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擴面優質教育資源,通過名校集團化辦學、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網際網路+義務教育”等形式,全面推進“國中強校、農村強質、體藝強基”的“三項工程”,帶動區域教育質量提升。加大送教下鄉、名師帶徒、新入職教師“名校孵化”、師資隊伍一體化建設。持續深化中國小課後託管服務。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和評價改革,開足開齊開好基礎性和拓展性課程,探索跨學科課程。鼓勵學校圍繞學生多樣化發展需求開發個性化課程。鼓勵開發特色明顯的校本課程,積極嘗試“活頁式”教材、活動手冊式教材、融媒體教材等新的教材呈現形式。最佳化教育評價導向,探索和實施基於數據驅動的新型評價方式。開展義務教育提質強校校本行動。內部挖潛和外部引入雙管齊下,通過名校引領和名師帶動提升辦學理念、品牌建設、學校管理、特色課程、學科建設、教學研究、 師資培養等。以“一校一品”為引領,支持學校創造性地開展特色辦學的校本化探索。
7.推進普通高中特色多元發展。深化課程改革和育人方式變革,不斷強化學生核心素養的培養和人生規劃的教育。逐步建立科學的學業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促進普通高中教學高質量發展。注重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錄取機制,擴大學校招生自主權。加強“強基計畫”、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招生、學科競賽等專項研究,建立教師專業隊伍,提升培養績效。探索初高中一體化培養,強化初高中銜接研究,支持有條件的普通高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探索普通高中分類辦學,引導普通高中以深化課程教學改革為主要抓手,著力構建富有特色的學校課程體系以及相應的運行和管理機制。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工程,全面推進以融合型、共建型、協作型等三種模式為主的新時代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鼓勵普通高中進一步凝練辦學特色,創造條件,積極試點,分類培育科技類高中、人文高中、體藝高中、綜合高中,初步形成區域內普通高中分類辦學的良好局面。
8.推進職業教育融合發展。推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的緊密銜接,做優做強國家級和省級示範校,建立互惠型、緊密型的產教聯盟、產業學院和研究機構。基於產教的深度融合以及產業鏈與教育鏈、人才鏈的有效對接,鼓勵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學校專業教師開展全方位協作。實施“中職教育雙高工程”,支持職業院校建成全國一流的高水平優質學校。引導、鼓勵企業在學校建立研發中心、大師工作室、兼顧學生實訓的生產車間等,投放先進設備到學校專業實訓中心,提升實訓水平。在企業創設“產業學堂”和“技能診所”,用一線生產的標準矯正學生技能,培養學以致用的真本領。改善職業教育實訓條件,加快“築巢引企”“產學研共同體”“專業技術研究所”等建設步伐。
9.保障特殊兒童接受教育權利。全面推進特殊教育改革發展,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形成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衛星班建設為骨幹、送教上門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的兒童少年入學率,確保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推進特教與普通教育融合,積極創造適宜殘疾學生就讀的條件。提升特殊教育服務質量,建立特殊教育公共服務合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鑑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的有效性。推進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待遇同城化,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深入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困境學生等弱勢群體的教育資助,提供更為精準的教育幫困服務。
10.加強兒童科學教育。重視和培養中小學生科學素養,做強“數字德清”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品牌。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科創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和兒童之家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滿足青少年對科學知識多層次需求。積極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深入開展科技創新、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電腦機器人大賽等科普活動,激發科技探索和創新的熱情。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建立完善青少年科學素質監測評估體系。
11.打造高素質教師隊伍。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實施師德水平提升工程,將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完善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積極改革教師招引機制,拓寬、最佳化教師來源渠道,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完善優秀教師、班主任、校(園)長培養機制,實施教師隊伍“攀峰精進”工程和幹部隊伍“領航致遠”工程,強化教育領軍人才培養力度,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落實省“教育家型校長培養計畫”“教師教育攀登計畫”和市“三名雙特”培養工程,打造一支道德品格高尚、教育理念先進、教育情懷博大、教育成效顯著的在省市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德清基礎教育領軍人才。
12.加快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係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係。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最佳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依託校訓、校規、校史,豐富和培育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尊重學生個人隱私,強化學生隱私權保護,禁止教師在微信、釘釘家長群、班級群等平台發布影響學生個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
(五)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完善兒童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城鄉一體、覆蓋全面的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兒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護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擴大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兒童基本公共服務需求進一步得到公平滿足。加強兒童服務工作隊伍建設,大力培育和發展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
3.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為符合條件的困境和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4.保障孤殘兒童和困境兒童發展和安全權益;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覆性流浪;推進未保中心實體化運行,加快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設。
5.完善留守兒童服務體系,健全流動兒童服務機制,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
6.推進兒童之家建設規範化、標準化、社會化,全縣建設完成60個示範型兒童之家。
主要措施:
1.完善兒童保障體系。逐步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兒童需要相匹配、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現代化兒童福利制度體系,擴大兒童福利覆蓋面。強化兒童福利服務工作站(點)職能,加強兒童福利督導員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逐步形成兒童福利服務社會化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優先考慮困境兒童、殘疾兒童和留守兒童的利益和需求,統籌推進低保、特困、受災、醫療、教育、住房、就業、臨時救助等8項基本救助,加強精準保障。
2.提高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加強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向基層、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發展。加強兒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管理,實施0—3歲兒童發育監測與篩查項目,健全兒童發育監測篩查和早期發展指導、干預服務體系。建立縣域兒童疾病健康管理中心,創新兒科和兒童保健類人才統一培養、打通使用的管理模式。發揮婦幼保健機構兒童保健優勢,促進兒童保健和兒科臨床融合發展。加強全科醫生兒科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兒童保健適宜技術等技能培訓。
3.完善兒童醫療保障和救助制度。提高兒童參與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完善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落實困境兒童相關救助政策,著力解決困境家庭、流動人口家庭漏保問題。加強符合救助條件的患罕見病和重大疾病兒童醫療救助。推進兒科適宜技術項目納入醫療服務收費項目,進一步調整兒科醫療服務價格。優先開展兒童家庭簽約服務,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就醫格局。
4.加強孤兒和困境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明確保障對象,提高保障標準,實現對象精準認定。完善孤兒安置渠道,採取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等方式妥善安置。健全收養人監護能力評估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完善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替代養護制度,加強對涉外收養的監管。全面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推進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建設,加強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幫助有勞動能力的適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優先就業。推進孤殘兒童醫療康復項目實施。
5.落實殘疾兒童救助制度。最佳化康復項目和補貼方式,推進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規範化提升,加強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復服務。最佳化殘疾兒童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規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準入制度和機制,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加快殘疾兒童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重度殘疾兒童照護服務,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輔導等服務。
6.完善流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機制。健全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路,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區融入。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社會救助,加快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社會幫扶,加快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
7.加強流浪兒童救助力度。救助管理或相關機構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幫助流浪兒童回歸家庭。建立流出地縣級政府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覆性流浪。
8.推進兒童之家建設規範化、標準化、社會化。依託村(社區)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社區文化家園、農村文化禮堂等設施,推動與“春泥計畫”實施點、農家書屋等陣地資源共建共享,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最佳化模式、提質增效,加快兒童之家規範化建設步伐,全面推進示範型兒童之家建設。
(六)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貫徹落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保護機制和政策措施,兒童優先原則進一步落實。
2.加強未成年人保護領域執法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獲得有效監護。
3.完善適合未成年人的司法體系,滿足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未成年人的法治素養、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明顯提升,社會公眾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進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權益。
6.禁止使用童工和違規使用未成年工,嚴格監管安排未成年人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7.預防和嚴厲打擊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以及利用網路實施性侵害、拐賣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8.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同期犯罪總人數比例控制在7%以下。
9.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合理。
主要措施:
1.完善保護未成年人政策制度體系。健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政策制度體系,增強保護未成年人相關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查制度。
2.加強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責任,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重點問題的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加強案件線索移送反饋。建立聯防聯動機制,各級公檢法司、婦聯等相關部門及時通報溝通,共享案件線索,共同研判分析,聯合開展救助工作,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推進未成年人司法辦案機構專業化。堅持少年審判專業化發展方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普遍設立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工作機構,或由專門辦案組、專人負責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深化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改革。設立和完善少年警務機構,推進少年警務工作專業化。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式關於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社會調查等規定。落實未成年人犯罪人員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運作機制,探索專門學校教育與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保障專門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權利。逐步實現犯罪前科有限消滅,保障解除羈押、服刑期滿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中不受歧視。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實體、熱線平台建設。擴大法律援助服務範圍,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推進專業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引入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社會保護的有效銜接。
6.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憲法宣傳周”活動,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和法治資源教室建設。運用法治副校長、以案釋法、模擬法庭等多樣化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將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列入“八五”普法重點內容,定期開展社會宣傳。引導媒體廣泛宣傳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客觀、審慎、適度採訪和報導涉未成年人案件。
7.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開展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人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的權利。依法保障胎兒的遺產繼承和接受贈與權。依法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完善支持起訴制度。
8.依法保障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進一步提高社會對出生登記的認識,完善出生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確保無論何種原因出生的嬰兒,都有依法獲得出生登記的權利。加強部門協調和信息共享,簡化登記程式。
9.完善落實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建立健全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依法規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託他人照護,加強家庭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家庭監護和委託照護的監督責任,村(社區)兒童主任切實做好未成年人監護風險或受到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加強監護干預,依法糾正和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落實國家監護制度,依法妥善安置由國家長期監護的未成年人。
10.加強未成年人勞動保護。加強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持續開展整頓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查處使用童工行為。加強對企業、網路平台等吸納未成年人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錄製、網路直播等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懲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嚴格執行未成年工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11.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為。構建完善未成年人防性侵社會保護體系,加強未成年人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範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嚴格落實從業資格查詢及從業禁止制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偵查監督與審判監督,完善立案標準和定罪量刑標準,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從快批捕、從快起訴,提出依法從嚴從重適用法律的量刑建議。依法嚴懲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模式推行力度,縣檢察院建成“一站式”辦案專門場所。落實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12.預防和依法嚴懲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健全受暴力傷害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及時受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案件,迅速調查、立案和轉處。制定相關實施辦法或工作指引,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教育和懲戒。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3.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網際網路侵犯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加強預防和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兒童及其家長防拐意識和能力。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以民間送養為名義的網路黑灰產業,妥善安置自生自賣類案件被解救兒童。深入推進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依法嚴懲利用網路製作、複製、發布、販賣、傳播或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信息,利用網路性引誘、性侵害未成年人,利用網路買賣、非法收養兒童,利用網路欺凌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利用網路誘騙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欺等違法犯罪行為。
14.加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有效預防。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實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實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依法採取教育矯治措施。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加強涉案未成年人觀護幫教,開展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調查、附條件不起訴考察幫教、法庭教育、社會觀護等工作,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諮詢、心理疏導等心理健康服務。建立“德清嫂”強制性親職教育服務站,開展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的強制性親職教育和親職教育諮詢,引導參與親子志願服務活動。通過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專業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為妥善處理案件提供專業支持。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監管保護職責,提升科學親職教育能力。改善未成年人生活成長環境,為未成年人教育矯治營造良好氛圍。
(七)兒童與社會環境
主要目標:
1.營造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消除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2.注重兒童文化發展,為兒童提供豐富、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產品。提高兒童媒介素養。
3.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5.增加縣、鎮(街道)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設施和場所,逐步增加免費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6.培育發展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每個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每個村(社)配備兒童主任比例達到100%,鎮(街道)配備兒童督導員覆蓋率達到100%。
7.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加強生態文明教育,生態文明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8.提高兒童科技素養,城市學生參與科技活動比例達到99%,農村學生參與科技活動比例達到93%。
9.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點關注兒童的特殊需求。
主要措施:
1.大力宣傳普及兒童優先理念。廣泛開展以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尤其是兒童參與權的認識,增強踐行兒童優先理念、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形成全社會關心兒童成長、保障兒童權利實現的良好氛圍。在制定政策規劃、配置公共資源、部署開展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
2.為兒童提供豐富的精神文化產品。鼓勵優秀兒童圖書、歌曲、童謠、舞蹈、戲劇、動漫、廣播電視節目等的創作和傳播。廣泛開展傳統文化進校園活動,支持兒童參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
3.加強文旅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大力度掃除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出版物,淨化兒童文化市場。嚴格網路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集中整治網路音視頻、網路表演傳播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違規行為。查處酒吧接納未成年人,監管以未成年人為主的研學游項目。
4.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範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規範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和活動。
5.加強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將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規劃,加強和規範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地方志教育基地建設。增加彩票公益金對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的投入,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運行的扶持力度。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並根據自身條件開闢專門供兒童活動的區域。
6.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將更多兒童保護和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兒童社會工作隊伍建設,強化對兒童事務工作者的社會工作能力培訓,積極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在為兒童提供服務、維護兒童權益方面的作用。
7.積極開展兒童生態文明教育。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國小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增強兒童環保意識。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要求,開展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鼓勵兒童積極參與垃圾分類等環保宣傳和實踐活動,引導兒童踐行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
8.在應急管理中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制定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優先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全方位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風險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各類突發事件和災害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9.創建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試點。建立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鼓勵創建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環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務友好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兒童事業作為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和責任體系,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健全目標管理、督導檢查、統計監測、調研評估、協商議事、培訓交流、評比表彰等制度機制,加大力度推動解決兒童發展的重難點問題。尊重兒童主體地位,注重整合資源力量,不斷創新規劃實施的方式方法。通過加強分類指導、示範先行,政府購買服務、凝聚社會力量,聽取兒童心聲、推動兒童參與等方式,努力提高規劃實施水平。
(三)加大要素保障。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縣政府婦兒工委、縣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的能力建設,強化使命擔當,提高履職能力,推進機構職能最佳化高效,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將實施規劃和婦女兒童機構開展工作必須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加大資金整合力度,最佳化資金配置。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形成全社會支持兒童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完善監測評估。開展規劃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深入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推廣,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