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江西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是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等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醫療保障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2年8月,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省醫療保障局八部門印發了《江西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內容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作示範、勇爭先”目標要求,圍繞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深化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健全縣中發展保障機制,全面提高縣中教育質量,促進縣中與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服務國家鄉村振興和人才發展戰略,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建成教育強省奠定基礎,著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正確方向。圍繞“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根本問題,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大力促進素質教育,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
2.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縣中生源和教師流失比較嚴重、基礎條件相對薄弱、教育質量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穩定縣中優質生源,吸引優秀教師在縣中長期任教,激發縣中辦學活力,促進縣中持續健康發展。
3.堅持政府主導。明確各地政府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主體責任,堅持高中教育資源配置向縣中傾斜,健全縣中發展提升保障機制,加快改善辦學條件,著力補齊條件短板。
4.堅持教學改革。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發展素質教育。加強縣中教師隊伍建設,強化教研支撐,深化課程改革,提高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水平。
5.堅持協調發展。堅持普職協調發展,堅持縣域和城區高中協調發展。積極擴大縣中優質教育資源,加快縮小辦學差距,整體提升縣中辦學質量。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提高,統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4%,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全省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到80%,普通高中大班額基本消除。
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規範,縣中生源流失現象得到根本扭轉;教師補充激勵機制基本健全,縣中師資隊伍數量質量同步提升;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更加健全,縣中辦學經費得到切實保障;縣中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教研工作機制更加健全;縣中辦學特色更加鮮明,教育質量顯著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夯實縣中辦學基礎。啟動縣中標準化建設,改善薄弱環節,擴充教育資源,有效控制縣中大班額大校額,適應高考綜合改革走班教學需要。加快推進數字校園和校園文化建設,加強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實驗設備與信息化教學條件建設,最佳化校舍功能,改善學校食宿衛生等生活條件,創造良好育人環境。
(二)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使綜合素質評價真正發揮作用,克服唯分數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構建規範有序和監督有力的招生機制,嚴格落實招生政策,堅決杜絕違規跨區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防止縣中生源過度流失,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專題培訓,提升校長教師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能力和教學管理水平。保障教師待遇,促進優秀人才合理流動,防止縣中優秀人才流失。多渠道加大縣中教師補充力度,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著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縣中教師隊伍。
(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深化課程教學改革、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等,加強學生髮展指導,促進特色辦學,提升教學質量。強化教研支撐,完善區域聯合教研、校際聯合教研以及基於新技術的信息化教研等工作機制,加強對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新教材的研究,開展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創新模式。探索開展課後服務,豐富服務內容。大力推進優秀教學成果推廣套用,形成具有鮮明縣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改善縣中辦學條件
1.加強統籌規劃。各地要成立縣中發展提升行動領導小組,建立縣中發展提升行動聯席會議制度,在制度設計、改革舉措、資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科學統籌規劃,開通縣中發展提升“綠色通道”,切實研究解決縣中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有效解決師資和校舍等資源不足問題,整體提升辦學水平。
2.推進項目建設。通過全省普通高中辦學條件信息管理台賬系統,重點督促指導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的縣中,對照辦學條件基本標準,推進普通高中項目實施,加強縣中辦學基礎建設,加快補齊短板。推進教育信息化項目實施,加強數字校園建設,著力建設線上課堂、創客教室、虛擬現實(VR)教室等智慧型學習空間,加強線上優質課程建設,提升教學效率和質量。
3.實施標準化建設工程。根據國家修訂的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對照教育部《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要求,完善縣中學校建設,更好適應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求。各地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則,制訂本地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切實加大地方財政投入,確保三年內基本完成標準化建設。要嚴格學校建設經費管理,嚴禁超標建設豪華學校。實現縣中網路聯接全覆蓋,完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建設與套用保障體系,加快提升縣中教育信息化水平,達到《江西省中國小校信息化建設基本標準》要求,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4.控制大班額大校額。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實施力度,統籌本級財力和上級支持的普通高中建設項目資金,擴大學位供給,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對大班額問題突出的學校視情況適當減少招生計畫。各地須結合實際制訂大規模學校壓減實施方案,積極穩妥化解大規模學校,最佳化校舍資源配置和功能結構。普通高中新入學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0人,新建普通高中學校規模不得超過3000人。
(二)規範高中招生管理
5.嚴格招生政策。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招生計畫、範圍、標準、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地處縣域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城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範圍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對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縣區,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配學位資源。要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不低於70%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做到指標到校。要規範自主招生程式,確保公開透明。要嚴肅招生紀律,做到“十個嚴禁”,特別是嚴禁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爭搶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普通高中學生借讀、旁聽。
6.嚴格學籍管理。各地嚴格規範學生學籍管理,按照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台錄取名單建立學籍,確保招生計畫、錄取名單、學籍註冊、實際就讀學校相一致。要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學生轉學工作,嚴格落實同城不轉、同層次互轉等學籍管理要求。嚴禁為跨年補錄學生建立學籍(遇特殊情況,需報省教育廳審批),嚴禁為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或違規招錄的學生建立學籍,嚴禁普通高中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
7.加強日常監管。各地要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確保傳達到位、落實到校。要健全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暢通監督渠道,特別是招生錄取期間,各地各校要向社會公開違規招生舉報電話和諮詢電話。要加大對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對違規招生現象要及時督促整改,並將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圍。
8.強化違規治理。明確招生管理省級統籌責任、設區市主體責任、縣級落實責任,建立健全責任認定追究機制。各地要堅持從嚴執紀,嚴肅追責問責。對基層反映強烈、舉報投訴較多的、違規招生學校,一經核查屬實,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工作約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核減學校招生計畫直至停止招生等處分,並在當年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評價中倒扣分,納入財政資金分配的管理因素統籌考慮。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依法移送教育紀檢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9.建立補充機制。嚴格落實中央關於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相關規定,依照條件標準及時補充縣中教師,最佳化教師配備。暢通教師補充機制,鼓勵各地最佳化急需引進高層次、短缺學科教師的招聘方式。探索建立市域或縣域範圍內普通高中教師“走教”制度,建立校際教師共享機制,促進優秀人才合理流動,緩解縣中學科教師配備不足和結構性缺員矛盾,滿足縣中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縣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學校搶挖人才的,停止學校各類評優評先資格,並對學校負責人進行追責問責。
10.制訂培養計畫。嚴格落實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擴大省屬高校公費師範生覆蓋學校範圍和培養規模,吸引優秀人才就讀師範專業。實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畫”,將縣中學科教師納入培養計畫,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健全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實施“贛鄱名師名校長領航工程”,“十四五”期間力爭培養教育家型名師400人、名校長100人,為縣中教師隊伍建設注入新鮮活力。
11.健全激勵機制。適當提高中國小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中高級教師崗位設定適當向縣中傾斜,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優秀人才傾斜。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將教師教學述評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在分配績效工資時向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一線教師傾斜。科學評價教師教學管理,探索制定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求的教師薪酬管理辦法。健全教師榮譽制度,定期開展“感動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新時代學生心中的好老師”等優秀典型選樹宣傳活動。
12.實行動態調整。完善教師編制動態調整機制,促進縣域內教師流動,適應選課走班教學對不同學科教師的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擠占縣中教職工編制或長期借用縣中教師。加強“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建設,發揮名師名校長的示範引領作用,努力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向縣域薄弱地區全覆蓋。
13.提升教師素質。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切實增強縣中教師教書育人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省教育廳組織開展縣中校長和教師骨幹示範培訓,重點提升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重點任務以及新方法新技術套用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加強政策解讀和案例教學。大力實施優秀教學成果推廣套用計畫,搭建線上線下交流平台,培養成果套用推廣“種子教師”,推動優秀教學成果本土化,不斷提高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師教育教學水平。
14.加強教研指導。各地要構建行政部門主導、教研專業支撐、學校主體參與的教研工作格局。各級教研部門要配齊普通高中各學科專職教研員,制訂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深化教學改革,強化教研支撐,積極建立多級聯動、多元方式的聯合教研機制,開展常態化聯合教研和網路教研活動,有針對性地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與指導,促進縣中教師專業成長和教育教學改革。
(四)實施託管幫扶工程
15.實施對口幫扶。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實施普通高中捆綁結對發展工程,在市域範圍內組織優質普通高中與薄弱縣中開展聯合辦學、對口支援,每所優質普通高中至少幫扶1所薄弱縣中,採用與縣域薄弱高中集團化辦學、委託管理、聯合教研等形式,在課程建設、教學資源、教師培訓、管理模式等方面實現共享。結對學校要建立健全教學、教研、科研一體化機制,聯合制訂教育教學計畫,定期開展集體備課、隨班聽課、教學報告會、專題講座等活動,促進縣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整體提升,推動城鄉間、區域間和校際間普通高中優勢互補、共同提高,努力辦好每一所普通高中。
16.引進高校幫扶。按照自願組合、相對穩定原則,每所高校附屬中學在全省範圍內至少幫扶1所薄弱縣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省屬高校、地方高校要結合實際開展縣中託管幫扶工作,與地方協商制定縣中託管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託管高校在縣中校長選配、教師招聘、師資培訓和教學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政府應給予積極支持和相應保障,支付託管高校一定管理費,託管高校要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收取“品牌費”。
17.開展幫扶表彰。通過省級引導、地方支持、雙向選擇的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縣中託管幫扶工作,努力使每個教育基礎薄弱縣都得到支持,加快整體提升縣中辦學水平,促進城鄉高中教育均衡發展。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在託管幫扶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學校、團隊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健全經費保障機制
18.健全成本分擔。各地政府要切實履行和承擔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縣中建設資金,在經費投入上對縣中予以傾斜。多渠道籌措普通高中建設資金,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民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學費標準定期動態調整機制。在確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不低於1000元/年的標準落實到位的基礎上,適時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19.完善學生資助。繼續實施好國家助學金和免學雜費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城鎮困難民眾學生學雜費、資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四、組織領導
(一)堅持黨的領導。各地要加強黨的領導,將縣中發展提升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縣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加強省級統籌,強化市縣兩級辦學主體責任,深化普通高中辦學管理體制改革,推動解決縣中發展提升面臨的突出問題。要樹立正確政績觀,不得給縣中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高考升學率考核評價學校。要加強縣中黨的建設,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加快縣中發展提升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人才保障。
(二)明確職責分工。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落實好各項任務舉措,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各有關部門把縣中發展納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支持開展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學校建設。財政部門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做好縣中教師補充工作,完善縣中教師待遇保障和激勵機制。自然資源部門要堅持節約集約原則,合理保障縣中學校建設用地需求。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建設標準。
(三)強化督導評價。將縣中發展提升情況納入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內容,重點檢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縣中教師配備、學校標準化建設、化解大班額和大規模學校、辦學質量提高等。建立縣中發展提升情況跟蹤督導機制,對督導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強化問責。省教育廳將開展明察暗訪和適時調度,定期發布縣中發展情況通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以及新媒體平台,加大對縣中發展提升工作的宣傳力度,推動樹立素質教育觀念,嚴禁炒作高考升學率和高考狀元。要及時總結宣傳縣中發展提升的典型經驗和有益做法,大力營造縣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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