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是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
通知,全文,

通知

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廣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局(委)、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和《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們反映。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全文

廣東省“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縣域普通高中(縣、縣級市舉辦的普通高中,以下簡稱縣中)在推進廣東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中承擔著重要使命,寄託著廣大農村學生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為整體提升我省縣中辦學水平,更好地適應新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服務國家鄉村振興和人才發展戰略,圍繞建設高質量普通高中發展體系,遵循堅持源頭治理、強化政府責任、促進協調發展、深化教學改革的基本原則,健全縣中發展提升保障機制,全面提高縣中教育質量,促進縣中與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推進縣中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培養能夠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省縣中整體辦學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域內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機制健全,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6%以上,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全部達標,全面消除縣中大班額問題。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規範,縣中生源和教師流失現象得到根本扭轉;教師補充激勵機制基本健全,縣中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明顯加強;教育經費投入機制進一步完善,縣中辦學經費得到切實保障;薄弱縣中辦學條件基本改善,學校建設基本實現標準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縣中教育質量顯著提高。
  三、任務舉措
  (一)規範高中招生管理。強化招生入學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要求,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規範特殊類型招生。地級以上市城區的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不得違規招錄縣中生源。完善普通高中考試招生政策,全面清理挖搶縣中優質生源的政策,採取有效措施穩定縣中優質生源。加強省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服務平台建設,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強化招生錄取各環節全流程監管,深入開展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等行為專項整治,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查處力度。省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畫。
  (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嚴格落實中央關於中國小教職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相關規定,最佳化教師配備,依照條件標準及時補充縣中教師,拓展教師補充渠道,選優配強校長教師,大力引進優秀高中校長和骨幹教師到縣中從教。深入實施公費定向培養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學校精準培養學科教師,積極解決縣中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缺員問題。縣中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教師,可採取面試或直接業務考察等方式組織考試。各地要完成黨政機關等其他非教學單位與縣中混編混崗及長期借調借用縣中教職工、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等問題的清理和整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教師流動手續,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縣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學校搶挖人才的,停止學校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三)完善教師激勵機制。完善教師待遇保障制度,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班主任等崗位傾斜。深化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適當向縣中傾斜。在評優評先、績效工資等方面向縣中優秀教師傾斜。鼓勵有條件地方建設教師安居房,保障縣中教師安心從教。全面提高縣中教師能力素養,完善省、市、縣分級培訓制度,在省級培訓名額分配中向縣中教師傾斜,深入實施中國小“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大力培養一批縣中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實施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教師全員輪訓計畫,加強對縣中校長和教師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為輔的體制,逐步加大縣中的經費投入。縣級政府要統籌用好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支持縣中發展。強化地級以上市財政對縣中發展支持和保障力度。科學核定公辦普通高中培養成本,完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水平,確保縣中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到校。鼓勵和支持通過各級各類教育基金會、慈善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等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市縣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縣中歷史債務。繼續實施好國家助學金和免學雜費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五)改善縣中辦學條件。對未達到國家普通高中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要求的縣中,按“一校一案”原則制訂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縣中標準化建設任務,滿足高考綜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大力改善縣中食宿、衛生等生活條件,加強特色實驗教學空間建設,包括學科功能教室、綜合實驗室、創新實驗室、教育創客空間、信息技術實驗室、勞動技術實踐教室等,努力提升縣中教育信息化水平,積極推進智慧校園建設,推進教育寬頻網路提速擴容和教學多媒體設備升級換代,系統化建設課程學習資源,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六)合理控制校額班額。各地市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穩妥化解現有大規模學校,2023年2月前要制定出台大規模學校壓減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備案。合理控制新建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學校辦學規模不得超過3000人。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繼續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計畫,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和招生計畫,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額,在“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大班額。2025年底前,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額要全面“清零”。已消除大班額的地方要持續鞏固現有成果,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要建立完善學生選課走班制度,防止因學生選課走班而實際出現大班額現象。
  (七)推動縣中特色發展。各地市要綜合考慮區域內經濟、社會及人才培養需求,以課程建設為核心和載體,研究制定推進當地普通高中特色發展的實施方案,創建一批人文、數理、科技、藝術、體育、綜合高中等多種類型特色高中。鼓勵和支持各地和高校建立“高中—高校”貫通式人才培養機制,採取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等形式建立辦學共同體,在課程教材、教學改革、師資建設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在招生、培養等環節緊密銜接。充分利用農業農村資源,形成有地域特色的縣中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教學模式。
  (八)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面向縣中遴選建設一批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省級示範校,立足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積極構建五育並舉的學校課程體系,為不同發展方向的學生開發提供多樣化有選擇的課程。鼓勵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積極進行普職融通的探索。創新課程組織管理方式,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建立健全選課走班制度、學分認定和管理制度以及學生髮展指導制度,形成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統籌推進縣中教育教學改革,積極開展基於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教學實踐研究,打造高效課堂。全面推廣套用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教師和學生常態化使用平台資源,推進“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的常態化套用,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九)加強教科研引領。各級教研部門按標準配齊普通高中各學科專職教研員,建立教研員定點聯繫縣中制度,組織教研員深入縣中持續開展教學指導,推動教研員和縣中教師形成教研共同體,充分發揮教研對縣中教育發展的專業支撐作用。科學規劃省級基礎教育教研基地項目建設,布點建設一批普通高中省級校本教研基地項目,輻射帶動區域內縣中教育教學質量整體提升。支持縣中積極申報並參與省基礎教育教研基地項目。在“南方教研大講堂”設計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系列主題,在“走進粵東西北教研幫扶”中設計縣中專場。各級教研部門要大力推動優秀教學成果推廣套用,通過組織培訓活動、搭建推廣平台等方式,探索形成有效的成果推廣套用工作機制,根據縣中特點積極創設推廣方案,擴大示範效應和受益範圍,促進優秀成果在縣中的本土化落地套用及創新發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十)實施縣中託管幫扶。各地要依託省全口徑、全方位、融入式結對幫扶機制,主動加強與高校對接,充分調動高校特別是師範院校力量,以提升縣中管理水平、加強教研指導和教師培訓、提高縣中育人質量為重點任務,通過派駐校長教師團隊、定期到校指導、組織跟崗掛職鍛鍊、線上優質資源共享等形式實施託管幫扶,提升縣中辦學水平。各地要以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託管高校在縣中校長選配、教師招聘、師資培訓和教學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並給予相應經費支持和實施條件保障。各地市自行建立市域內結對幫扶關係,每所優質普通高中至少託管幫扶1所薄弱縣中。充分發揮省級優質基礎教育集團的輻射帶動作用,每個以優質普通高中為核心校的省級優質基礎教育集團至少幫扶1所薄弱縣中。
  四、組織保障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各地市要高度重視縣中發展提升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將縣中發展納入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工作統籌謀劃,認真研究制定縣中發展提升實施方案。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完善普通高中辦學管理體制,建立工作機制,出台具體配套政策,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逐步建立以市為主的普通高中統籌管理體制,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資源配置向縣中傾斜機制,逐步縮小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教育差距。全面加強縣中黨建工作,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加快縣中發展提升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人才保障。
  (二)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地市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落實好各項任務舉措,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發展改革、教育部門要把縣中發展納入縣級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支持開展教育基礎薄弱縣中建設。財政部門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支持改善辦學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縣中及時補充教師,完善縣中教師待遇保障和激勵機制。自然資源部門要堅持節約集約原則,合理保障縣中建設用地需求。
  (三)強化督導考核評價。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縣中發展提升情況作為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重要考核內容,並開展常態化跟蹤督導,重點檢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縣中教師配備、生均公用經費保障、學校標準化建設、化解大班額和大規模學校、辦學質量提高等方面情況。對督導評估監測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工作推進不力或進展緩慢的要進行問責。
  (四)大力營造良好環境。各地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制訂宣傳工作方案,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台,深入解讀縣中發展提升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推動樹立素質教育觀念,嚴禁炒作高考升學率和高考狀元,取得社會理解支持,努力營造縣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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