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海南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是2022年7月海南省教育廳等10部門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發布信息,方案內容,一、工作目標,二、主要措施,三、組織實施,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7月,海南省教育廳等10部門印發《海南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方案內容

黨的十八以來,海南省連續實施了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有效緩解了“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學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程度顯著提高,補齊了民生短板。為積極服務國家人口發展戰略,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深入推進我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強化公益普惠、堅持鞏固提升、推進科學保教、提升治理能力”原則,推動海南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到2025年,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鞏固提高,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2%,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8%,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幼稚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每千人常住人口擁有省級優質學位4個、市縣級以上優質學位20個;幼稚園教師接受專業教育比例提高到80%,專科以上學歷教師比例提高到85%以上,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學前教育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更加完善,覆蓋城鄉、布局合理、更加均衡、更高質量的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學最佳化普惠性資源布局
1.完善學前教育布局規劃。在《海南省學前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和各市縣學前教育發展布局規劃指引下,充分考慮自貿港建設需要、人口變化、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預測,完善縣(區)普惠性幼稚園布局規劃,與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預留足夠的建設用地,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力爭打造“5分鐘入園圈”。以城鎮住宅小區、城市發展新區、舊城改造區、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區、自貿港重點產業園區等學位緊缺地區為重點,科學布局幼稚園,著力增加海口、三亞、儋州以及各市縣縣城區域等人口流入地學位供給,人口較多的鎮區、農場居應加快建設第二所、第三所公辦幼稚園。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通過依託鄉鎮中心幼稚園舉辦分園、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聯合辦園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2.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將各類幼稚園全面納入等級管理,推動各市縣引育並舉,加快創建省級、市縣級優質幼稚園。力爭實現2022年和2025年底,每千人常住人口擁有省級優質學位分別達到3個和4個,市縣級以上優質學位分別達到15個和20個。全面推進集團化辦園模式改革,通過優質園舉辦分園、承辦新園、委託管理等方式,著力將一大批“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大”的新建園、農村園和薄弱園培育為“新優質幼稚園”。繼續實施好省級示範園對口幫扶市縣幼稚園項目,多措並舉加快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總量和覆蓋面。
(二)多措並舉增加普惠性資源
3.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每年新建改擴建至少30所公辦幼稚園。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行政辦公用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國小閒置校舍等資源舉辦公辦幼稚園。鼓勵支持政府機關、軍隊、高校、街道、農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公辦幼稚園,如在管理上存在困難或停辦的,原則上應移交屬地市縣教育部門按公辦園管理,不能承包民營;原以公建(租)民營等方式運營的幼稚園,應由屬地市縣政府收回交教育部門按公辦園管理,確保公辦屬性。
4.規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全面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的意見》(瓊府〔2017〕96號)和《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操作規程》(瓊建房〔2019〕70號),嚴格執行戶數在1500戶及以上的居住區規劃建設幼稚園。部署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回頭看”,鞏固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成果。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聯動監管機制,確保小區配套幼稚園與住宅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辦成公辦幼稚園。加強源頭把控,在土地出讓環節將規劃條件明確的幼稚園相關建設要求、開(竣)工期限、建成移交等,作為土地出讓的條件載入招拍掛交易檔案,並納入土地出讓契約。落實驗收環節的聯合監管,應建設配套幼稚園的必須由教育部門驗收並依規移交舉辦為公辦園。
5.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省級和市縣財政要落實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獎補資金保障。各市縣要進一步規範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的認定、管理與獎補工作,鼓勵和引導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提高辦園質量,提供更多質量較高、收費合理的幼稚園學位。
(三)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6.完善財政經費保障政策。按照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的要求,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推進公辦幼稚園綜合預算改革,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切實保障公辦園的運轉及發展。落實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7.加強幼稚園收費監管。落實《海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瓊教財〔2022〕16號)等檔案要求,嚴禁幼稚園亂收費。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民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規範民辦幼稚園收費管理,根據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登記情況實行分類收費,加強價格行為監管,堅決遏制非營利性民辦園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四)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8.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全面落實新時代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實行“零容忍”。將師德師風教育貫穿學前教育專業師範生培養及教師生涯全過程,師範生必修師德教育課程,在職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中確保每年設定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各地各園在招聘工作人員時應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9.配足配齊幼稚園教職工。根據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合理配備幼稚園教職工,推行公辦園人員總量管理。可將公辦園保育、安保、保潔、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列入市縣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公辦園和購買服務承接主體應當依法保障相關勞動者權益。
10.保障幼稚園教師工資待遇。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逐步實現同工同酬。鼓勵市縣探索實施鄉鎮公辦園和村園教師的生活補助政策。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稚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農村集體辦園的教職工社會保險可委託鄉鎮中心幼稚園代繳,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可由國小代繳。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稚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11.切實提高幼稚園師資培養培訓質量。深化我省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改革,強化學前兒童發展和教育專業基礎,注重培養學生觀察了解兒童、支持兒童發展的實踐能力,在學前教育專業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形成以本專科為主體的幼稚園教師培養體系。鼓勵師範院校在校生輔修或轉入學前教育專業。支持瓊台師範學院實施國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專科學歷層次幼稚園公費師範生培養。支持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相關專業重點培養保育員,並逐年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幼兒保育、社會文化藝術等專業對接高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學專業”的中高職試點項目計畫人數。完善分級分類培訓體系,實施幼稚園保教人員和教研員全員培訓,著力提升幼稚園保教人員專業水平。
(五)規範幼稚園辦園行為
12.強化幼稚園準入管理。修訂《海南省幼稚園辦園基本標準》,指導市縣加強公辦幼稚園標準化建設,嚴格執行民辦幼稚園審批“先證後照”制度,進一步強化民辦幼稚園設立的審批管理。逐步化解和消除學前教育“大班額”現象,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園。鄉鎮(農場居)公辦中心園、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資產舉辦的幼稚園,要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做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13.完善動態監管機制。縣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落實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強化對幼稚園辦園條件、教師資質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嚴格執行民辦園年檢制度,落實不達標幼稚園的整改和退出機制。完善幼稚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將各類幼稚園的基本信息納入市縣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定期主動向社會公布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
14.加強財務監管。規範公辦幼稚園的財務管理,主動接受上級財務、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定期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確保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於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
(六)加強幼稚園安全保障和專項治理力度
15.嚴格執行安全監管。壓實幼稚園安全主體責任,幼稚園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健全校舍、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護體系,幼稚園門口設定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專職保全配備、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裝置配備和封閉化管理全面達標。壓實市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市縣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稚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落實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的常態化措施。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幼稚園周邊重點巡防和治安隱患整治,落實好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
16.依法加大不規範辦園行為治理力度。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師德失范行為的幼稚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開展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幼稚園“國小化”治理,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託管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全面提升幼稚園保教質量
17.堅持科學保教。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尊重幼兒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有效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支持引導幼稚園充分利用當地自然、文化資源,創設“兒童友好”環境,構建高質量園所課程。推進醫教協同,加強幼稚園膳食營養、健康檢查、保健保育及傳染病防護等工作,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生活、行為習慣,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18.全面構建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落實《海南省推進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深入推進試驗區、試點園(校)工作,2022年秋季學期起全面推動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強化幼稚園和國小聯合教研、深度合作,全面構建銜接機制,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決糾正超前學習、拔苗助長等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將幼小科學銜接、國小零起點教學落實情況納入民辦國小與幼稚園的年檢和省、市縣規範化學校及幼稚園等級評定的指標體系。
19.健全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落實教育部《幼稚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出台我省評估標準,將各類幼稚園全部納入評估範圍,樹立科學導向,強化過程評估。質量評估結果作為對幼稚園表彰獎勵、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園長考核以及民辦園年檢、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據。建立覆蓋所有幼稚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制度,落實幼稚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
20.推動學前教育教科研改革。遴選一批優秀的園長和教師充實教研崗位,每個縣(區)至少配備一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形成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研隊伍。教研人員要下沉到幼稚園尤其是鄉鎮、農村幼稚園,及時研究解決教師保教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完善學前教育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區域教研和園本教研製度,分類制定教研計畫,確定教研內容。充分發揮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研究會等專業機構的指導引領作用,實現各類幼稚園教研指導全覆蓋、園本教研常態化。充分發揮城鎮優質幼稚園和鄉鎮中心幼稚園的輻射指導作用,推動區域保教質量整體提升。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學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省級統籌,市縣為主、鄉鎮(街道)參與”的管理體制,將學前教育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發揮中央和省級財政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對學位缺口較大和完成普及普惠目標、完善保障機制、提升保教質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縣予以傾斜。各市縣要編制好本地區的行動計畫實施方案,並於2022年8月31日前將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的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強化部門協調。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行動方案》等檔案精神,按照職責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建立政府牽頭,教育、機構編制、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稅務、醫療保障、民政、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著力破解制約我省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
(三)強化督導考核。按時序穩步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壓實市縣政府責任,完善督導問責機制。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和行動計畫目標任務、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對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重要內容。發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師德師風問題的縣(市、區)兩年內不得申報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
(四)加大宣傳教育。持續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月”等活動,廣泛宣傳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學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經驗,傳播科學育兒理念、知識和方式方法,加強親職教育,推進幼稚園與家庭、社區的密切合作,構建家園共育共同體,積極營造有利於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的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到2025年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鞏固提高,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2%,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8%,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
《方案》還明確,我省將按照“強化公益普惠、堅持鞏固提升、推進科學保教、提升治理能力”原則,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幼稚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每千人常住人口擁有省級優質學位4個、市縣級以上優質學位20個;幼稚園教師接受專業教育比例提高到80%,專科以上學歷教師比例提高到85%以上,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根據《方案》,各市縣要從科學最佳化普惠性資源布局、多措並舉增加普惠性資源、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幼稚園辦園行為、加強幼稚園安全保障和專項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幼稚園保教質量等7個方面發力,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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