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由安徽省教育廳聯合八部門發布,其中明確安徽省將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25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教育廳聯合八部門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3月25日,省教育廳聯合八部門發布了《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檔案全文

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為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 《“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決定實施安徽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一、目標任務
——增加普惠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園。加強村級幼稚園建設,城市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幼稚園,最佳化城鄉學前教育布局,切實保障適齡幼兒入園。2021-2025年新建、改擴建公辦幼稚園1000所,其中新建558所,改擴建442所。到2025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保持在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保持在55%以上。
——完善普惠保障機制。依法修訂《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切實落實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最佳化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健全幼稚園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
——提升保教工作質量。深化幼稚園教育改革,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全面實施科學保教。推進學前教育教研改革,健全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提高教師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促進幼稚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舉措
(一)最佳化規劃布局,推進普惠性資源擴容增效
1.科學規劃普惠性資源布局。推進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完善縣(市、區)普惠性幼稚園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各地實際,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社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推動城市居住社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建設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稚園,產權及時移交當地政府,確保提供普惠性服務,滿足就近入園需要。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幼稚園,通過依託鄉鎮中心幼稚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迴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充分發揮鄉鎮中心幼稚園的輻射指導作用,實施鄉(鎮)、村幼稚園一體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開辦幼稚園,擴大特殊學前教育資源。
2.推進普惠性資源擴容增效。實施教育提質擴容工程、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和學前教育促進工程,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稚園,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農村地區、原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地區普及學前教育。各地實施幼稚園建設項目,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確保城鄉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加大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對鄉鎮公辦中心園、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資產舉辦的幼稚園,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後,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做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發揮其兜底線、保普惠的重要作用。
3.開展專項治理。各市、縣(市、區)要結合2021年已開展的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工作,對照問題台賬和整改清單逐一複查,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監管機制,鞏固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逐步化解和消除學前教育“大班額”現象,杜絕新增無證幼稚園。各類幼稚園要嚴格落實國家幼稚園玩教具配備要求和《安徽省幼稚園教育裝備規範(試行)》,配備豐富適宜的玩教具和遊戲材料。2023年底前完成各類幼稚園裝備配備情況全面排查治理。
(二)加強經費管理,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
4.最佳化完善財政補助政策。各市、縣(市、區)要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科學核定普惠性幼稚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家庭支出水平。落實公辦幼稚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補助制度,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學前教育有質量可持續發展。
5.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普惠性幼稚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優先得到資助,其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幼兒全覆蓋、每人每年不低於800元。
6.加強學前教育收費管理。2022年底前出台我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辦法,對非營利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各地要加強幼稚園收費監管,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民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稚園、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收費標準。
(三)強化師資保障,提升隊伍建設水平
7.加強教師配備。各地要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編辦等5部門印發的《關於創新體制機制 加強公辦幼稚園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有關規定,探索創新公辦幼稚園教職工“管理團隊編制保障法”,重點保障專任教師和管理人員用編。
8.提高培養培訓質量。結合實際加大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稚園教師培養力度。深化學前教育專業改革,完善培養方案,強化學前兒童發展和教育專業基礎,注重培養學生觀察了解兒童、支持兒童發展的實踐能力。在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要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制定保教人員和教研員培訓規劃,積極落實國家、省、市、縣、園“五級培訓”,不斷提高培訓實效。鼓勵支持高校、教科研機構和優質幼稚園採用送教下鄉、幼教專家下基層、線上培訓等方式結對幫扶基層、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稚園。
9.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的規定,可將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公辦園和承接主體應當依法保障相關勞動者權益。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稚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暢通繳費渠道,農村集體辦園的教職工社會保險可委託鄉鎮中心幼稚園代繳,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由國小代繳。各類幼稚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稚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積極開展醫保參保宣傳進校園等活動,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四)加強聯防聯治,築牢幼稚園安全螢幕障
10.壓實幼稚園安全主體責任。幼稚園要健全校舍、消防、門衛、食品藥品、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幼稚園門口設定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專職保全配備、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裝置配備和封閉化管理全面達標。
11.加強警校聯防聯動。公安機關要最佳化上下學時段幼稚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加強治安情況複雜區域的幼稚園及周邊安全風險防控和警務聯絡室建設,強化重點巡防,組織公安民警、警務輔助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好幼稚園“護學崗”機制。
12. 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稚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幼稚園安全風險,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稚園安全運轉。
(五)加強監督管理,實現幼稚園規範辦園
13.完善日常監管機制。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強化對幼稚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動態監管。完善幼稚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各類幼稚園的基本信息要及時納入縣(市、區)政務信息系統管理,並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幼稚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於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
14.加強辦園行為治理。各市、縣(區)要組織開展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要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稚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5.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落實《安徽省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統籌做好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幼稚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幼稚園的玩教具、園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六)深化教研改革,助推保教質量提檔升級
16. 落實評價標準。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以先進的實踐經驗為引領,切實轉變教師觀念和行為,促進幼兒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身心的學習和發展經驗,提升教師職業成就感。落實教育部《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將各類幼稚園全部納入評估範圍,樹立科學導向,強化過程評估。2022年底前出台《安徽省幼稚園教師教育教學實績評價指導標準(試行)》,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全面提高幼稚園保教質量。
17.推進幼小銜接。落實《安徽省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攻堅方案》,強化幼稚園和國小聯合教研與深度合作,全面構建銜接機制,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決糾正超前學習、拔苗助長等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2022年秋季學期全面推行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
18.推動教研改革。堅持教研為幼稚園教育實踐服務,為教師專業發展服務,為教育管理決策服務。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選優秀園長和教師充實教研崗位,各市、縣(市、區)至少配備一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形成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化學前教研隊伍。完善教研指導責任區、區域教研和園本教研製度,實現各類幼稚園教研指導全覆蓋。教研人員要深入幼稚園保教實踐,了解教師專業成長需求,分類制定教研計畫,確定教研內容,及時研究解決教師保教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充分發揮城鎮優質幼稚園和鄉鎮中心幼稚園的輻射指導作用,推動區域保教質量整體提升。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學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省級統籌,充分發揮市級區域中心作用,落實縣級主體責任,以縣為基礎逐級編制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科學確定學前教育發展目標、重點任務、重要舉措,並列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有關部門責任分工,採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激勵機制
統籌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重點向原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各地要健全激勵機制,對完成普及普惠目標、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提升保教質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向學前教育捐資助學。
(三)強化督導問責
紮實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壓實政府責任,完善督導問責機制。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保教質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況納入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以及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考核和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重要內容,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發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師德師風問題的縣(市、區)2年內不得申報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
(四)營造良好氛圍
常態化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月”等活動,廣泛宣傳學前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集中展示、宣傳典型經驗。幼稚園要通過舉辦家長講座、親子遊戲等多種活動,傳播科學育兒理念和知識,宣傳科學保教的成果經驗,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各市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本地“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並於2022年6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內容解讀

其中2021-2025年新建、改擴建公辦幼稚園1000所,其中新建558所,改擴建442所。到2025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保持在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保持在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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