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是由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於2022年9月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 印發機關: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社局等11部門
  • 印發日期:2022年9月5日
  • 發文字號:京教學前〔2022〕4號
印發信息,政策全文,

印發信息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
京教學前〔2022〕4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要求,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政策全文

北京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
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是終身學習發展的起點。北京市通過實施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在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上取得了重要突破。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部署要求,推動學前教育內涵發展,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結合《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2021—2025年)》,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健全保障機制,推動本市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在學前教育領域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確保學前教育始終成為堅持黨的領導的堅強陣地。
堅持公益普惠。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堅持保障基本,鞏固取消分級評估工作成果。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持續提升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水平。
堅持內涵發展。注重科學規劃,加大對薄弱環節的支持,補足短板,促進公平。以幼兒為本,進一步深化幼稚園教育改革,推進科學保教,促進高質量發展。
堅持規範提升。健全確保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管理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規範監管,不斷提升學前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學前三年入園率保持在90%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90%,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
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進一步提升,幼稚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三、主要舉措
(一)最佳化學前教育資源布局,鞏固普及普惠成果
一是科學預判需求,精準供給普惠資源。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趨勢,加強學前教育事業前瞻性預判分析,完善並適時調整各區普惠性幼稚園布局規劃。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區域實際,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社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各區因地制宜,精準布局普惠性幼稚園學位,不斷提升公辦率,健全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二是穩定學位供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鞏固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成果,加大區域間統籌力度,穩定並用好學前教育存量資源,積極服務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推進教育公平,有效滿足適齡兒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區根據學位資源布局、入園需求和招生能力,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
三是最佳化資源結構,滿足多元化需求。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園,鼓勵非普惠性民辦園發展,推動社區辦園點轉型提升。適應北京國際化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合理配置國際化學前教育學位,滿足社會多元化需求。
四是鞏固治理成效,嚴格小區配套園建設使用。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全面複查治理成效,鞏固治理成果。進一步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監管機制,應移交產權的要及時移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小區配套園原則上建成公辦園,確保提供普惠性服務。
五是加大資源統籌,積極支持幼稚園舉辦2—3歲托班。加大托育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增設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並提升培養質量。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在滿足3—6歲幼兒入園的基礎上,利用空餘學位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
(二)提升學前教育治理能力,健全管理體制機制
一是健全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強化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稚園,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最佳化財政補助政策,合理確定普惠性幼稚園生均補助標準,保障普惠性學前教育有質量、可持續發展。建立並完善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績效評估機制,強化績效考核結果與預算補助掛鈎,用足用好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制度。以提供基本普惠性服務為標準,核定普惠性幼稚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家庭支出水平。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根據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要求,研究探索符合市情的收費管理方式,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收費具體辦法,規範非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行為,建立財政補助政策與收費動態調整機制。
二是深化治理不規範辦園行為。加強辦園行為督導,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稚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清理各類無證園,徹底排查無證園反彈以及社會培訓機構變相舉辦無證園等問題,確保無證園動態清零。鞏固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成果,對幼稚園名稱中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片面強調課程特色或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持續動態清理整治。
三是最佳化學前教育規範管理機制。進一步理順幼稚園管理制度,落實區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強化對幼稚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完善幼稚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將各類幼稚園基本信息納入區政務信息系統,及時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於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持續開展三年一輪幼稚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完善幼稚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辦法,將各類幼稚園全部納入質量評估範圍,取消分級,堅持基本標準,組織做好幼稚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全面提升幼稚園辦園質量。加強部門聯動,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託管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是強化幼稚園安全保障工作。幼稚園要健全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落實園長安全主體責任,配齊配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幹部,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按要求做好幼稚園封閉管理,堅持各類幼稚園專職保全配備、一鍵式報警和視頻監控點位全覆蓋,嚴格視頻監控運行管理,健全監控查看、調取與複製制度。建立健全家園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幼兒傷害事故調解機制,依法及時解決民眾合理訴求,維護師生和幼稚園合法權益。構建聯防聯控有效機制,公安機關要最佳化上下學時段幼稚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強化幼稚園周邊重點巡防,組織落實好幼稚園“護學崗”機制。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稚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稚園安全運轉。
(三)推動學前教育內涵建設,促進園所全面優質發展
一是深化幼稚園教育改革,引領保教實踐提質增效。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稚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以先進的實踐經驗為引領,切實轉變教師觀念和行為,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幼兒一日生活中,注重教育過程,提升師幼互動質量,促進幼兒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身心的學習和發展經驗。研究幼稚園一日生活規範,根據幼兒成長階段及實際需要最佳化作息時間安排,科學合理安排小、中、大班幼兒一日生活。重點推動幼稚園保育教育活動內容的科學性、穩定性,嚴禁“國小化”,清理不規範的幼兒圖書,確保正確教育方向。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推進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在認真開展試點、加強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全面構建銜接機制。強化家庭、幼稚園、社區多方協同合作,建立並完善小、中、大班全程超前伴隨式家長培訓體系,指導家長做好幼兒入園和入學準備。
二是完善全覆蓋學前教育教研體系,服務教師專業發展、教育實踐與管理決策。持續深入推進全覆蓋教研,創新市—區—園三級教研機制,提升教研實效。各區根據有關要求配備教研人員,保障教研人員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等權益,拓展專業發展通道,形成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化學前教研隊伍。教研人員要深入幼稚園保教實踐,了解教師專業成長需求,及時研究解決教師保教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為保教質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持續改善辦園硬體和軟體條件,提升幼稚園服務能力。全面改善辦園條件,消除園舍安全隱患。各類幼稚園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要求配備豐富適宜的玩教具和遊戲材料,創設符合幼兒身心成長規律的環境。重點化解和消除“大班額”現象,伴隨兒童成長推動男女分廁或分時如廁。
四是加大對薄弱幼稚園扶持力度,堅持各類幼稚園協同發展。發揮優質園所輻射指導作用,區內、區外相結合,加強對薄弱園的關注與扶持,鼓勵高校、教科研機構參與結對幫扶。加強對社區辦園點的指導與監管,推動區域保教質量整體提升。
(四)創新學前教育隊伍建設,提升幹部教師能力素養
一是努力改革幼稚園教職員工配備方式。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積極探索實行人員額度管理以補充教職工配備。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的規定,對公辦園中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公辦園和承接主體應當依法保障相關勞動者權益。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
二是提高幼稚園師資培養培訓質量。鼓勵高校增加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計畫,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穩步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保障教師、保健醫等專業人才供給。深化學前教育專業改革,完善培養方案,探索在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堅持各類幼稚園教職員工分層分類全員培訓制度,突出實踐導向,提高培訓實效。重視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高教職員工職業道德素養。
三是不斷提高幼稚園教師工資待遇。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稚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各自履行職責,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市級統籌,落實區級主體責任。各區結合實際於2022年12月前編制發布本區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及任務舉措,並列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採取有力措施,確保落到實處。
(二)完善激勵機制。最佳化財政激勵政策,對完成國家級“雙普”督導評估驗收、提升保教質量、推動區域資源共享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區按有關規定予以激勵。
(三)強化督導考核。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保教質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況,納入對區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區“雙普”督導評估認定重要內容。行動計畫落實情況將納入區政府工作的績效考核範圍,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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