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發布
福建省教育廳等十二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閩教基〔2022〕37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衛健委、醫保局、稅務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經濟發展局、公安局、財政金融局、資源生態局、交通與建設局、稅務局:
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教基〔2021〕8號),省教育廳等十二部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教育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2年7月11日
方案全文
福建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和“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以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發展普惠性幼稚園”的要求,積極服務國家人口發展戰略,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根據國家《“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強化政府責任,健全保障機制,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學前三年入園率達99%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在園幼兒數占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9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以上,新增各級示範性幼稚園100所左右,全省學前教育鄉村辦學點100%達到標準化要求。60%左右的縣(區)接受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園體制進一步理順,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以政府為主分擔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的機制普遍建立,教師隊伍逐步加強,辦園行為進一步規範。幼稚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普惠資源建設。
統籌城鎮化發展趨勢和“三孩”政策實施,完善城鄉學前教育布局,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園,構建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路。重點支持城市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幼稚園,加快村級幼稚園建設,分階段推進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標準化建設,切實保障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二)完善普惠保障機制。
完善“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健全幼稚園教師培養培訓、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制度,深化幼稚園教師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普惠性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深化幼稚園保教改革,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全面推進科學保教,加快實現幼稚園與國小科學有效銜接,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導網路與制度,推進學前教育教研改革,強化教研為教師專業成長和幼稚園保育教育實踐服務。健全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充分發揮質量評估對保教實踐的科學導向作用,提高教師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健全幼稚園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幼稚園安全保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最佳化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布局結構
1.制定實施幼稚園布局規劃。各地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發展趨勢、“十四五”本地學前教育適齡人口分布與變化、現有公辦與民辦幼稚園分布狀況,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堅持就近入園、方便民眾原則,完善縣(區)普惠性幼稚園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地方實際,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在區域內完善電腦隨機派位等招生改革辦法。
2.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每個鄉鎮要辦好一所公辦中心幼稚園,通過依託鄉鎮中心幼稚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巡迴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制定實施《福建省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基本條件》,啟動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鄉鎮中心幼稚園的輻射指導作用,推動鄉鎮中心幼稚園與其分園(部)以及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在教師交流、經費安排、課程教學、教科研、績效考核等方面實行一體化管理。推進鄉村小規模學校附設幼稚園(班)精準幫扶,提高幫扶成效。
3.加強特殊學前教育資源建設。將殘疾幼兒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單獨設定特殊教育幼稚園,在特殊教育學校附設幼稚園或學前班,鼓勵並扶持有條件的普通幼稚園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接收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推進普惠性幼稚園擴容增效
1.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改擴建公辦幼稚園,同時支持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改善辦學條件,幼稚園項目和資金向人口集中流入和公辦園學位緊張的地區以及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各地要落實財政補助、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高校、鄉鎮街道、農村集體(社區)、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等舉辦公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擴大普惠性學位供給,逐步化解和消除學前教育“大園額”“大班額”現象。非營利性學前教育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依法採取劃撥方式供地。對鄉鎮公辦中心園、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資產舉辦的幼稚園,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做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發揮其兜底線、保普惠的重要作用。
2.鞏固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成果。2022年,各市、縣(區)部署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對治理成效進行全面複查,鞏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現反彈。完善扶持政策和監管制度,公辦率低於55%的縣(市、區)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必須辦成公辦園。
3.全面改善辦園條件。各地要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準要求,全面排查轄區內幼稚園實現辦學標準化的差距,制定實施分批扶持方案,支持各類幼稚園加強活動室、衛生保健室和戶外場地建設,全面消除園舍安全隱患;要配備有利於激發學習探索、安全、豐富、適宜的遊戲材料和玩教具,為幼兒創設健康有益的環境。
(三)健全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
1.強化學前教育經費保障。健全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科學核定普惠性幼稚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最佳化完善財政補助政策,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適時提高公辦園(含企事業單位、集體辦園等)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園參照公辦園標準給予生均公用經費補助。
2.加強幼稚園收費監管。各地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園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健全幼稚園內部財務制度,加強幼稚園經費使用和收費行為的監管。公辦幼稚園保教收費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財政部門要及時全額回撥,保障幼稚園正常運轉,嚴禁截留剋扣。
3.完善資助制度。對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原建檔立卡家庭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烈士及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等發放政府助學金,適時研究免除保教費具體辦法,同時對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發放政府助學金。用好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子系統,確保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全面、精準落實。
(四)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
1.加強幼師培養培訓。鼓勵師範院校開設學前教育專業, 擴大學前專業師範生招生規模。鼓勵各地與高校聯合公費定向培養“本土化”幼稚園教師,探索實施優秀農村幼稚園教師定向培養計畫。深化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課程改革,引導師範院校強化師範生師德教育,增加學前兒童發展、教育、心理、衛生保健等專業課程比重,納入必修學分。注重培養師範生觀察了解兒童、支持兒童身心全面發展的實踐能力。在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加強幼稚園教師培訓,創新培訓形式,採取集中培訓和個人研修相結合,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探索項目化合作、教師跟崗交流、精準幫扶研訓等多形式師資培訓模式,突出實踐導向,提高培訓實效性。
2.加強幼稚園師資配備。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特別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配足幼稚園衛生保健人員。編制不足部分探索實行“人員控制數”管理,工資總額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水平核定,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各地可通過臨時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形式,多渠道補充公辦幼稚園教師不足。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
3.保障幼稚園教師待遇。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鄉村公辦幼稚園在編教師納入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範圍。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可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經費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民辦園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師的工資收入。落實民辦園教師在職稱評聘、業務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教師的同等待遇。各類幼稚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暢通繳費渠道,農村集體辦園的教職工社會保險可委託鄉鎮中心幼稚園代繳,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由國小代繳。各類幼稚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稚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積極開展醫保參保宣傳進校園等活動,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五)深化幼稚園保教改革
1.推進幼稚園課程遊戲化。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切實轉變教師觀念和行為,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以深入觀察兒童為核心,進行積極有效的師幼互動,非必要不使用視頻類設備開展教學,確有需要的,單次連續使用電子產品時間不超過15分鐘,鼓勵支持幼兒通過親近自然、直接感知、實際操作、親身體驗等方式學習探索,促進幼兒在活動中獲得有益經驗,快樂健康成長。加強幼稚園地方本土資源的開發和科學利用,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遊戲課程品牌。適時開展優秀遊戲案例評選,推廣優秀學前教育成果經驗,整體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
2.推進幼小科學銜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好我省幼小科學銜接攻堅行動計畫,以省級實驗區、試點校(園)為依託,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幼小雙向銜接機制,搭建學段互通的聯合教研平台,改革課程組織和實施方式,強化遊戲化、探究性、項目式、體驗式學習,加強幼稚園和國小深度合作,凝聚家庭和幼稚園(國小)協同合力,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糾正幼稚園“國小化”和國小超前學習、拔苗助長等違反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培養幼兒健康的體魄、積極的態度和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等身心基本素質。
3.注重醫保教結合。建立完善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加強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為幼兒提供均衡的營養,保證充足的睡眠和適宜的鍛鍊,培育幼兒良好的衛生、生活、行為習慣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在園幼兒的健康監測和管理,做好幼兒常見病和傳染病以及近視、齲齒、肥胖等的預防與干預,加強教師急救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幼兒身心健康。落實教育部《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完善幼稚園質量評估標準,建立科學導向,開展學前教育質量監測,將各類幼稚園全部納入評估範圍,強化過程評估,全面提升保教質量。推進幼稚園融合教育改革試點,引導幼稚園加強對殘疾兒童的個別化干預,探索構建“醫療、康復、保育、教育”四位一體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實提高殘疾幼兒的融合教育水平。
4.強化教科研協同。堅持教研為幼稚園教育實踐服務,為教師專業發展服務,為教育管理決策服務。完善學前教育教科研體系,每個縣(市、區)至少配備一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遴選優秀的園長和教師充實到教科研崗位,形成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科研隊伍。探索建立由高校、教科研機構、示範性幼稚園研究人員、優秀園長教師組成的新型教科研聯盟,加強對教科研工作的專業引領。教科研人員要深入各類幼稚園,了解教師的專業成長需求,分類制定教科研計畫,確定教科研內容,以課題帶動教研,以教研推動科研,及時研究解決教師教育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落實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園本教研、區域教研,實現各類幼稚園教研指導全覆蓋。充分發揮城鎮優質幼稚園和鄉鎮中心園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對薄弱園的專業引領和實踐指導。
5.強化示範引領。落實新修訂的省級示範性幼稚園評估辦法和標準,適時啟動省示範園抽查複評工作,建立健全後續跟蹤、動態管理機制。鼓勵各地積極創建示範園,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鼓勵優質公辦園通過集團化辦學、對口幫扶等方式,加快輸出先進管理理念和教學方式。省級加強學前教育改革實驗區和試點園培育管理,支持改革實驗區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聚焦制約當前學前教育發展瓶頸問題,探索改革發展經驗。完善“行政推動、科研引領、專家指導、園本研究”的學前教育保教改革實踐模式,培育和推廣一批改革實驗成果,發揮頭雁引領效應,分批審核認定150所左右的省級保教改革園。
(六)強化幼稚園辦園監管
1.完善監管機制。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嚴格幼稚園準入和過程管理,強化對幼稚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保證辦學質量,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園。健全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完善幼稚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各類幼稚園的基本信息納入區(縣)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幼稚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於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
2.強化安全管理。幼稚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實園長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制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幼稚園門口設定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專職保全配備、一鍵式緊急報警和視頻監控裝置配備和封閉化管理全面達標。健全幼稚園公共安全教育制度,通過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方式提高幼兒感知、體悟、躲避危險和傷害的能力。構建聯防聯控有效機制,公安機關要最佳化上下學時段幼稚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強化幼稚園周邊重點巡防,組織公安民警、警務輔助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好幼稚園“護學崗”機制。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稚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稚園安全運轉。重視加強家校協同,提高家長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
3.規範辦園行為。加強辦園行為監督指導,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稚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地要部署開展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按規定期限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託管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縣(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加強黨對學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切實承擔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要把學前教育行動計畫的組織實施列入黨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的年度任務,制訂本地區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確保行動計畫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建立工作推進機制。
各市、縣(區)政府要建立落實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協調機制,建立完善政府牽頭,教育、機構編制、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稅務、殘聯、婦聯等相關部門聯動配合的工作機制,落實部門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著力破解長期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
(三)完善督導評估機制。
省級將繼續採取適當方式對市、縣(市)學前教育公辦率、普惠率進行考核評估。各地要按規劃紮實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壓實政府責任,完善督導問責機制。發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師德師風問題的縣(市、區)2年內不得申報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保教質量、完善投入保障等情況,納入對市、縣(區)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綜合督政內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內容解讀
2022年7月23日訊息,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省教育廳等十二部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並於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組織實施。《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學前三年入園率達99%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以上,新增各級示範性幼稚園100所左右,全省學前教育鄉村辦學點100%達到標準化要求。
一、制訂背景
(一)注重政策銜接。
國家《行動計畫》圍繞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加強幼稚園規範監管、合理確定收費標準等提出系列舉措,明確了下一階段學前教育發展改革方向。省教育廳深入學習貫徹國家《行動計畫》精神,並結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及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福建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決策部署,精準對接研製行動方案,細化推進工作落地落實。
(二)堅持問題導向。
當前我省學前三年入園率已達98.96%,學前教育雖然實現了基本普及目標,但還存在著經費投入不足、教師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學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伴隨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城鎮化進程推進,普惠性資源區域性、結構性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行動方案》立足我省學前教育的現狀和面臨的形勢,在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的同時,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完善體制機制和提高學前教育質量上來,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民眾“幼有所育”的美好期待。
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包括指導思想、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主要措施、組織保障等五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教育方針和根本任務,明確發展方向。
第二部分:總體目標。對接國家行動計畫和我省“十四五”目標任務,提出到2025年,適齡幼兒入園率達99%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比例達到55%以上;新增各級示範性幼稚園100所左右;全省學前教育鄉村辦學點100%達到標準化要求;60%以上的縣(區)通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同時,提出保障機制目標和質量目標。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圍繞總體目標,提出“加快普惠資源建設、完善普惠保障機制、全面提升保教質量”等三大任務,在鞏固普及普惠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對應主要任務,提出“最佳化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布局結構、推進普惠性幼稚園擴容增效、健全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深化幼稚園保教改革、強化幼稚園辦園監管”等6個方面、20條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組織保障。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完善督導評估機制等方面要求。
三、主要政策舉措
(一)資源布局體現區域和群體全面覆蓋。
要求各地統籌城鎮化發展趨勢和“三孩”政策實施,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啟動鄉村學前教育辦學點標準化建設,探索鎮村一體化辦園模式。在最佳化普惠性資源布局的基礎上,突出關注特殊幼兒,要求將殘疾幼兒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加強特殊學前教育資源建設。
(二)學位擴容突出數量和質量雙輪驅動。
繼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改擴建公辦幼稚園,支持政府機關、高校等舉辦公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擴大普惠性學位供給。同時,鞏固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成果,防止出現反彈。此外,強調要全面改善辦園條件,提升軟硬體水平,為幼兒創設健康有益的環境。
(三)經費投入堅持普惠和特惠雙軌並進。
要求各地建立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最佳化完善財政補助政策,加強幼稚園收費監管,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等特殊群體,提出要完善資助制度,用好資助系統,確保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全面、精準落實。
(四)隊伍建設注重培養和配備雙管齊下。
培養培訓上,鼓勵各地與高校聯合公費定向培養“本土化”幼稚園教師,深化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課程改革,加強幼稚園教師培訓,突出實踐導向。配備待遇上,要求各地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編外聘用教師實行人員總額管理,各類幼稚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暢通繳費各渠道。
(五)保教改革聚焦遊戲和銜接齊頭並進。
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幼小雙向銜接機制,推動幼稚園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培養幼兒健康的體魄、積極的態度及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等身心基本素質,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同時,推動學前教育教研改革,建設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科研隊伍,實現各類幼稚園教研指導全覆蓋,以先進實踐經驗為引領,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此外,注重醫保教結合,建立完善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推進幼稚園融合教育改革試點。
(六)辦園監管凸顯機制和規範雙向發力。
完善監管機制,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規範辦園行為,加強辦園行為督導,部署開展幼稚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嚴肅查處學前班、幼小銜接班等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強化安全管理,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制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