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20日印發 天水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20日
  • 發布單位: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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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全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穩妥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努力譜寫天水教育發展的新篇章。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素質教育導向,切實加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增加學生選擇權,建立健全綜合評價體系,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機制。
2.堅持穩中求進。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把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繼承創新,加強對改革總體形勢和任務的研判,穩妥推進考試招生改革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3.堅持統籌謀劃。協同處理好課程、教材、教學、考試、評價、招生等方面的關係,近期目標和長遠目標的關係,加強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系統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
二、改革目標
從全市2021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高校考試招生模式,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全面建立符合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適應新時代要求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招生機構要按照《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全面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考試運行機制,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組織學生分類參加合格性和選擇性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合格性考試覆蓋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個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個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為首選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為再選科目,共選擇3門參加選擇性考試。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全市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高三上學期結束前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不允許再次報考,不合格的科目可參加相應學科下一次考試。選擇性考試從2024年起每年組織1次,與統一高考同期舉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1次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二)全面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及省級管理平台操作指南要求,指導各普通高中學校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充分利用甘肅省智慧教育雲平台高考綜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統,基於學生髮展年齡特徵和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圍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內容,為每一名學生建立個人成長檔案,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激發每一位學生的潛能。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要求收集能夠反映其綜合素質水平的重要活動記錄、典型事實以及標誌性成果等相關資料,寫實記錄成長過程,在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納入甘肅省智慧教育雲平台高考綜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錄取招生提供重要參考。
(三)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從2024年起,全面落實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模式。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使用全國統一試卷,不分文理科,成績當年有效。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從4門中選擇2門)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四)落實職業高等院校分類考試制度。結合職業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進職業教育發展打造“技能甘肅”,全面落實職業高等院校與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招生相對分開措施。普通高中畢業學生實行職業高等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統一高考錄取相結合的辦法。職業高等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文化素質成績以考生在普通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職業技能成績由招生的職業高等院校組織實施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對未選擇分類考試招生以及選擇分類考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組織參加統一高考進入職業高等院校學習。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實行中職生升學考試錄取和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招生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參加中職升學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要加強與高職院校對接,在學前教育、護理、養老、康養服務、現代服務等專業,積極探索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招生,開展中高職五年制分段培養。
(五)深入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落實《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指導意見》和《甘肅省普通高中課程設定方案》要求,貫徹新課程新教材理念,指導普通高中學校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科學制定滿足學生髮展需求的總體課程規劃,合理統籌普通高中三年各學科課程,安排各學科必修課程、選擇性必修和選修課程的內容,充分考慮學生不同發展需求,保障學生選擇課程的權利。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教學,規範選修課程教學,切實提高課程實施水平。要結合辦學實際,充分挖掘和利用課程資源,有效實施國家課程,豐富地方課程,開發實施校本課程,建立健全具有學校特色、多樣化可選擇的課程體系,充分滿足不同特質學生的個性化需求。要加強對新高考考試內容改革研究指導力度,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學科課程標準,研讀學業質量標準,積極開展基於課程標準和學科素養的備、教、學、評一體化教學實踐。引導教師圍繞學科核心素養開展教學,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最佳化教學環節,改善教學方法,推進高效課堂建設。要建立課程實施的指導和監測制度,健全課程建設和管理反饋改進機制,對各學校課程方案執行情況、課程標準落實情況以及新教材使用情況進行監測,定期反饋監測結果和改進建議。
(六)穩妥推進學生選課走班。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普通高中學校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普通高中選課走班指導意見》,堅持從實際出發,依託甘肅省智慧教育雲平台高考綜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統,制定具體可行的選課指導制度,合理設計選課走班方案,編制課程說明和學生選課指南,完善選課流程。要加強對高中學校選課走班方案和具體配套制度逐一論證、核准,確保選課走班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確保高考改革要求和國家課程方案得到全面落實。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充分尊重學生選課的權利,積極引導學生自主、理性選科,幫助學生充分認識自己的志向、興趣、特長、學習優勢和職業傾向。要改進班級管理方式,完善行政班常規管理,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班主任工作職責,強化教學班動態管理,建立行政班和教學班並行的教學組織模式,建立適應走班教學新常態下的教學管理制度體系。要積極探索行政班與教學班並存、班主任和導師制負責並舉、學科學業評價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行、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並重的評價管理機制,強化走班教學質量監測研究,探索走班教學質量監測科學方法,促進教育教學質量提升。
(七)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生髮展指導意見》,深入推進新時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聚焦核心素養,圍繞理想、心理、學業、生活及生涯等方面,引導學生認識和發現自我價值,發掘自身潛力,選擇適合路徑,促進自我發展、個性發展,為學生在未來社會中實現自我價值奠定基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積極構建特色課程體系,編制學生髮展指南,建立科學適切、內涵豐富、三年一貫的學生髮展指導制度,採取個別輔導、專家講座、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等方式對學生的發展進行系統指導。要建立以專職教師為骨幹,班主任、學科教師共同參與、互相配合的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並將學生髮展指導工作作為通識課程列入教師培訓計畫,提高指導學生髮展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一支能力強、素質高的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要堅持多方協同、充分利用校內外教育資源,聯合家庭、高校及社會組織力量,構建多元參與、學科融合、家校共育、路徑多元的學生髮展指導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教育、宣傳、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智庫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協調,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進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在2021年秋季學期,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符合實際的“課程規劃方案”“課程實施方案”“學校選課走班方案”“學生生涯規劃指南”“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等配套檔案,推動高中教學管理模式改革,引導高中學校不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二)強化條件保障。各縣區政府要牢固樹立教育優先發展的理念,履行好完善高考綜合改革基礎保障條件的主體責任,在師資隊伍建設、辦學條件改善、考試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全力保障高考綜合改革順利進行。加強高中教師隊伍建設,通過動態管理、結構調整、縣域統籌等措施,確保2021年秋季學期師資力量滿足高考改革需要。合理規劃高中階段學校布局,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確保學校教室在2021年秋季學期能夠滿足選課走班的教學需求。努力推進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地面積、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生均圖書等辦學條件達標。大力推進數字校園建設與套用,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學校教學方式和育人方式變革。加強考試安全保障條件建設,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標準化考點升級改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標準化考點建設,2023年12月底前分批分階段組織實施考務綜合管理智慧平台建設。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教育、宣傳、網信等部門要加大對深化高考綜合改革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程式規則等方面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強化對縣區政府履行相應職責的督導,把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職行為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要分層分類組織好對高考綜合改革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學習、培訓,堅決避免因對政策誤讀而造成失誤。高度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建立健全多渠道監督體系,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嚴厲查處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考試招生誠信失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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