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甘肅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3月1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甘肅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16年3月14日
  • 發文字號:甘政發〔2016〕29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甘政發〔2016〕2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省屬各高校:
  現將《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方案全文

甘肅省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各類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出發,突出問題導向,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有效的考試招生制度,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省、實現全省轉型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公平公正。加強政府巨觀管理,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三)科學規範。增加學生選擇權,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規範教育考試次數、難度和深度,降低考試壓力,注重思維和能力的考查,引導教育教學向重視培養學生興趣、注重社會責任感、強化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轉變,促進科學選才,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四)統籌協調。整體設計從中國小到高等教育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穩妥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三、總體目標
  2019年啟動我省高考綜合改革,2022年全面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規律、順應時代要求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實現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中考合理分流,高中階段教育特色多樣、普及程度較高,現代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促進中國小入學機會公平。
  1.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取消任何形式的國小入學測試,嚴禁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考核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義務教育入學的條件和編班的依據。義務教育招生不能產生大班額。
  2.嚴格落實國小升國中免試就近入學規定,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完善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就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完善中考體育、藝術、實驗實踐能力等測試辦法。
  3.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積極探索與新的高考招生制度相銜接的中考辦法。合理分流國中畢業生進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職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建立多元化的中考招生錄取機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鼓勵國中畢業生進入中職學校學習。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全面推進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確保學業水平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同一科目安排一次考試,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其他後選科目的第二次考試機會。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2.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要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意識、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要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正,保證記錄內容真實準確。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3.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和招生,拓寬人才多元化成長渠道。逐步擴大高職院校省內單獨測試招生計畫和專業,擴大“專升本”招生計畫和專業,適度提高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職業院(學)校畢業生的比例。逐步完善從中職到高職(專科)的升學辦法,推動中職畢業生採取“文化知識+專業技能”的測試辦法進入高職院校學習的試點工作,適度加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最終成績中的權重。形成國中起點“五年一貫制”、高職“3+2”升本科、高等職業學院單獨測試招生貫通培養格局,探索實施從中職到高職人才培養辦法。
  4.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高考統考科目繼續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保留對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對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項目。同時,對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考生,採取專項計畫、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顧。
  2.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規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進行。
  3.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本專科文理類各批次實施大平行志願投檔。探索學生多次選擇、被多所高校錄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4.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2016年出台學分互認和轉換的實施辦法。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堅持陽光招生。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畫和錄取結果,暢通諮詢及申訴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2.加強制度保障。進一步明確學校與招生機構在考試招生中的權責關係,發揮招生研究與評價的作用,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試招生的法律法規,提高考試招生法治化水平。
  3.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試招生的全程監督,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生精準扶貧。積極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實施精準扶貧的精神,制定有利於貧困家庭學生升學的精準招生政策,創造條件進一步降低貧困家庭學生學習費用,提高致富能力,充分發揮教育在精準扶貧中的基礎性作用。
  1.增加高考招生在貧困地區的專項名額。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高考招生傾斜力度,通過積極爭取並落實教育部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擴大省屬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實施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畫、省內高職(專科)院校在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和中職應屆畢業生推薦直升招生計畫,使更多貧困地區學生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擴大省內高職院校在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規模,寬進嚴出,探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途徑。
  2.進一步完善有利於革命老區的招生政策,實施革命老區專項招生計畫,逐步提高革命老區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3.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的招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民族地區考生進入高等院校的入學機會。凡我省實施的專項計畫均惠及民族地區考生。
  4.建立完善貧困家庭學生免學費政策和資助政策。對58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貧困縣和17個插花縣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進入省內高職院校的學生免除學費和書本費,鼓勵和引導貧困家庭學生通過接受高等職業教育脫貧致富。
  (六)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19年6月底前,出台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逐步形成符合甘肅實際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1.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2019年6月底前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內高校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省、市、縣三級考試招生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問題導向,著力完善規則,健全體制機制,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統籌謀劃、有序推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經費投入。強化教育條件保障,加強組考硬體建設、隊伍專業化建設和考試改革經費保障,確保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科學化水平。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費用納入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三)突出考試管理。
  1.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維護和相關設施的改造升級,建立標準化考點運行維護保障長效機制。統籌利用好標準化考點,有效發揮視頻監控、網上巡查、考場安檢、無線通訊禁止、身份核驗、試卷跟蹤系統等現代技術手段的作用,形成更加嚴密有效的考試安全防控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
  2.積極推動命題基地和數據處理中心建設。升級各類考試招生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改造現有招考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相關業務系統,陸續推行全省教育主要考試網上報名收費。
  3.甘肅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組織實施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的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全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的錄取工作。
  (四)有序推進實施。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及時制定各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對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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