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努力提高教育整體發展水平
1. 建立完善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長效機制。繼續抓好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第三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認真總結教育系統學習實踐活動的成功經驗,建立完善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長效機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學發展要求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切實改變單純以升學率、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衡量發展成效和工作成績的觀念和做法,推動教育事業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開展全省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和2020年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
2.全面完成“兩基”攻堅任務。繼續把“兩基”攻堅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落實“一縣一策”工作機制,不斷強化攻堅措施,確保東鄉縣、積石山縣、碌曲縣、瑪曲縣按期實現“兩基”目標,全面完成“兩基”攻堅任務。切實做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加大薄弱環節改造和建設力度,早部署、早準備,認真做好“兩基”迎接“國檢”工作。
3.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進各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繼續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和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學校力度。完善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措施。採取綜合措施,增強政策合力,有效緩解義務教育“擇校”現象。以寄宿制學校建設為抓手,結合教育系統災後重建,科學規劃、合理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布局,積極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工作,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4.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採取各種有力措施,重點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繼續穩步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加大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改造建設力度,進一步提高專業設定的市場競爭力和針對性,加強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技能人員培養。認真實施國家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加強“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不斷提高辦學水平、辦學效益和教育教學質量。
5.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統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進一步最佳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的原則,積極鼓勵發展基礎好的地區率先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強對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導,促進普通高中內涵發展,鼓勵和支持舉辦特色高中。研究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限制普通高中大班額招生,切實減少復讀生數量。
6.進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區域發展戰略,深入研究制定高等教育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具體規劃和措施,以加快推進全省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核心,進一步增強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以主動適應經濟結構調整與最佳化升級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為出發點,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重點抓好內涵建設與學科特色建設,打造專業品牌,形成具有鮮明時代特徵的人才培養結構和學科專業體系。認真實施“高等教育質量工程”, 做好高校重點學科評估驗收工作,進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高等學校辦學水平。鼓勵高校自主創新,加強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推進產學研結合。加強科研平台建設,實施高校省級重點實驗室項目,啟動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畫。繼續做好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穩步擴大高等教育規模。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繼續支持甘肅中醫學院做好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工作,做好新增博碩士授權學科評審工作。開展第三輪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建設工作,啟動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
7.加快發展民族教育。制定實施《加強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的意見》,加強民族地區中國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研究和教材建設,支持民族地區大力發展雙語教育。加大少數民族地區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推動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快速發展。繼續做好省(區)際對等招生工作、省內高校預科生招生工作以及民族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實施《學校民族團結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實施意見》,積極開展民族團結教育。
8.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充分利用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後閒置的教育資源,積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加強學前教育管理,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和辦學標準。繼續開展省級示範性幼稚園評估工作。積極推進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推行科學的保教方法。做好全國學前教育工作先進地區推薦工作。召開全省特殊教育工作會議,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快甘肅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完成特教工程建設任務,切實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培訓。
9.大力推進繼續教育。適應民眾多樣化、個性化學習需求,研究制定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繼續教育的政策措施。辦好廣播電視大學,進一步規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辦學行為,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完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加強終身學習網路和平台建設。探索建立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不斷創新改進繼續教育模式,提高繼續教育質量。
10.全力推進素質教育。總結交流貫徹落實2004年中央8號和16號檔案精神的經驗,認真貫徹2008年中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統籌校內外德育資源,進一步提高中國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全面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德育課程新方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注重啟發式教學和因材施教,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中國小學生課程負擔。繼續推進2007年中央7號檔案貫徹落實,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學生視力保護。開展中國小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研究制定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切實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籌辦甘肅省第一屆中學生運動會。繼續做好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工作。召開全省中國小藝術教育工作會議,大力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組織開展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檢查、展評和各級各類學校藝術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國防教育工作。
11.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政策,抓好教師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支持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完善有利於實施素質教育的教師考核、聘任和評價辦法,將師德表現放在首位。繼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進一步充實農村中國小教師隊伍。積極推進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加強編制管理。健全城鄉教師交流機制,加大選派城市教師下鄉支教工作力度,促進區域內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健全教師培訓制度,抓好在職教師崗位培訓、骨幹教師研修提高、新任教師培訓和班主任培訓以及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進一步推進信息化教師培訓工作,全面提高中國小教師特別是農村中國小教師綜合素質和學科專業能力。
12.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向縱深發展。大力推廣國語,切實加強社會用字管理。調整和充實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強化統籌管理職能。穩步推進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完成慶陽市、臨夏州等4個城市語言文字工作的評估驗收。深入開展中華經典詩文誦讀活動,推動經典誦讀進校園、進課堂。促進國語推廣向農村延伸,加大農村和民族地區中國小教師國語培訓力度,對鄉鎮公務員國語水平進行測試。加快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建設步伐,力爭建成12所國家級示範校、30所省級示範校。不斷拓展語言文字測試新領域,在全省實現國語水平計算機輔助測試,構建語言文字綜合能力測試評價體系。
二、深化改革,創新體制,不斷增強教育發展後勁和活力
13.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加強政府統籌責任,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和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加快建立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機制。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力度,積極改善農村和貧困地區辦學條件。進一步完善監測評價技術體系,大力開展義務教育監測工作,全面提高義務教育管理水平。
14.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改革。以政府統籌為主導,建立完善企業、行業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學校依法自主發展的多元化辦學模式。創新辦學模式和體制機制,加快推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和集團化辦學。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健全頂崗實習管理制度。完善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機制。大力推進城市與農村、東部與西部職業院校合作辦學、聯合招生。完善職業教育發展保障機制,多渠道增加經費投入。
15.積極推進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完善以省管為主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指導和資源配置作用,最佳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布局結構。大力推進地方企業與地方政府共建高校,爭取完成白銀公司職工大學、金川公司職工大學改制工作。依法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積極推動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立進程,支持全省本科高校學分制改革。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高校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繼續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16.積極推進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國中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重點考察學生的素質和能力。建立教育質量評價機制,研究制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規範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公正。
17.積極推進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共同發展。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發展民辦教育,制定落實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探索適合民辦教育發展的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嚴格民辦學校的設定審批,加強民辦學校管理。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加強獨立學院建設和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
18.啟動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工作。召開高中新課程實驗啟動工作會議。研究制定高中課改工作方案和學科指導方案。開展高中新課程教材選用工作。對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年級任課教師進行全員培訓。開展課改樣本校研究和省級教師培訓工作。加快高中課改內外環境建設,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19.不斷加強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探索中外合作辦學的有效途徑,積極引進海外優質教育資源。繼續做好留學生工作,努力擴大公派留學和來甘留學規模。不斷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努力在增加外籍專家數量、深化科研合作、增加培訓支持力度和擴大現有項目覆蓋面等方面取得新進展。進一步加大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力度,爭取再建立1-2所孔子學院,開設1-2個孔子課堂。
三、關注民生,紮實工作,努力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
20.努力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落實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努力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研究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辦法,逐步實現農民工子女入學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建立健全政府為主、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服務體系。
21.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生資助工作長效機制,加快各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建設。全面實施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繼續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甘肅省國家勵志獎學金、甘肅省國家助學金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等資助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工作,大力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支持和鼓勵更多的團體和個人參與學生資助工作,制定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辦法。
22.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加大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力度,認真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國小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等問題,切實規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格教育收費審批許可權管理。加強對學校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的監管,促進各級各類學校依法辦學、規範收費。全面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教育行風評議制度,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
23、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做好在校大學生職業生涯輔導、創業教育以及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畢業生就業信息化與網路建設、校園招聘活動管理與指導工作。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初次派遣以及簽約率與初次就業率的匯總統計工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民族和貧困地區、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積極開展對困難家庭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
四、加強管理,強化保障,推動教育改革發展任務的全面落實
24.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對教育的執法檢查和調研。加快教育立法,完成《甘肅省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和《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訂)》的起草、論證工作,爭取早日出台。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完成教育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教育行政審批,加強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做好教育行政複議、行政申訴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辦理教育行政案件。
2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機制。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努力爭取加大對教育的經費投入,依法落實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的投入責任,確保改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提高義務教育保障水平。繼續做好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學費工作。健全完善農村中國小預算制度,切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財務管理。
26.全面推進教育督導工作。建立省級督導評估體系,啟動實施第二輪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全面開展學校綜合督導工作,力爭三年內對全省中國小分級分類進行一輪綜合督導。大力開展對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的督導檢查工作,促進高職高專院校完善管理措施,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大力推進鄉(鎮)督學責任區的建設。
27.進一步加強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完善教育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審計機構和審計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加強對高校預算執行情況、基建投資情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預算內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等方面的審計工作。加大對中央新增教育投資項目和有關教育工程項目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審計力度,不斷提高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8.提高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大力推進教育系統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用科學理論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師生員工。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不斷加強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和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貫徹《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高校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關於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切實提高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籌備召開第十八次全省高校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切實加強高校發展學生黨員特別是發展少數民族學生黨員工作。開展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研究。
29.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大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做好招生、資助、食堂以及困難幫扶工作。加強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加大學校安全防範力度,著力抓好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和學校傳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繼續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等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強穩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普遍開展安全穩定工作應急演練。健全重大安全和穩定事件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安全和維穩工作責任制,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置各種事端。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路管理,推進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文明、綠色、和諧校園建設。
30.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貫徹落實全國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符合教育系統工作特點和規律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加強監督檢查,推動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加強對重點領域的監督管理,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31.大力加強廳機關建設。全面加強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重視教育信息平台建設,重點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積極推進政務公開,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改進工作作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幹部培養培訓和交流力度,健全有利於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加強老齡工作,支持關心下一代工作。努力改善機關幹部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