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五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學習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國際旅遊島建設的需要,堅持改革創新,解放思想,以夯實基礎、調整結構、最佳化布局、提升內涵、提高質量、促進公平為重點,進一步增強教育為人民服務、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

印發通知,工作要點,

印發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省農墾總局教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廳直屬各單位(學校):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已經廳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和學校的實際,認真研究,貫徹落實。
二○一○年二月九日

工作要點

2010年是我省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是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的開局之年,是海南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的機遇年,也是海南教育改革與發展關鍵性的一年。2010年我省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五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學習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國際旅遊島建設的需要,堅持改革創新,解放思想,以夯實基礎、調整結構、最佳化布局、提升內涵、提高質量、促進公平為重點,進一步增強教育為人民服務、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
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擺在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全力推進,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1、繼續推進教育扶貧移民工程。進一步完善10所思源實驗學校建設。督促萬寧澄邁儋州文昌瓊海等5個市縣完成2009年教育扶貧移民工程任務,新建、改擴建校舍4.9萬平方米,確保秋季開學投入使用並接受教育扶貧移民學生5500人。啟動思源實驗學校二期建設,重點建設國興中學、儋州五中兩所思源高中和儋州市、澄邁縣、萬寧市各1所義務教育寄宿學校。
2、進一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按照“國務院統一領導,省級政府統一組織,市縣政府負責實施”的工作機制,督促市縣政府落實責任,落實工程所需資金,繼續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確保年底完成工程總量的60%,把學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繼續推進農村國中改造工程。提請省政府出台《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指導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強與中央有關部委溝通,真正落實賦予海南教育事業發展的西部大開發政策。
3、推進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出台海南省中國小校基本辦學條件標準,積極穩妥推進標準化建設。標準化建設要因地制宜,合理適度,安全實用。對低於辦學標準的城鎮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要加大改造力度,保證學校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圖書資料、體育器材、衛生設施等資源配置基本均衡,使區域內中小學生基本享有同等的學習生活條件。抓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套用。實施中國小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工程。
4、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認真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實施工作,確保免雜費、免教科書費、寄宿生生活補助等政策落實到位。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免費英語磁帶、教科書循環使用的管理工作。年底完成義務教育“普九”歷史債務化解目標任務。
5、科學規劃和合理調整中國小校布局。根據海南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的現狀,出台《海南省新一輪中國小布局調整的意見》,重點加強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著力解決農村學校分散、規模小、水平低的突出問題,並與教育扶貧移民學校、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統籌考慮,確保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國小校、在校生不足300人的國中學校比例明顯下降。在若干人口大縣探索建立中學相對集中的“教育城”,既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實行集約化管理,推動中學、國小和幼稚園升級轉型,滿足農村學生進城讀書的需求,又更好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
6、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提請省政府出台《關於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完善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重點校、分重點班。禁止補課收費,加大對中國小校節假日集體補課和教師有償補課的查處力度,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教輔材料管理,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向中小學生強行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嚴格規範中國小收費行為,堅決治理亂收費。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與規範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將海南實驗中學恢復公辦學校身份。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有效緩解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現象。落實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讀費。加強民辦中國小校管理。抓好校服生產規範化管理。
7、積極發展學前教育,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推動鄉鎮幼稚園的建設,加強對民辦幼稚園的管理。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加快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完成三亞、儋州、樂東特殊教育學校新建任務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學校等4所特教學校改擴建工作。進一步加強民族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做好掃盲教育工作,對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掃盲教育基地進行檢查評估。
統籌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不斷創新辦學模式,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8、加快發展普通高中教育。抓好普通高中辦學水平督導評估工作,加大普通高中一級學校的創建力度。實施普通高中改造工程,推動縣級中學改擴建項目建設。完成省農墾中學、省農墾實驗中學、省農墾加來高級中學移交我廳暫時管理工作。鼓勵和支持舉辦特色高中,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加強對普通高中教育指導,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重點,促進普通高中內涵發展。
9、重點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在實行中職學校農村家庭特困生和涉農專業免費的基礎上,逐步推行中職學校農村生源學生的免費教育。大力支持涉農專業建設。充分發揮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平台作用,積極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再就業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各類培訓,對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穩定中職招生規模,完成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任務,實現用3年時間打好“職業教育翻身仗”目標,力爭使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80%以上。
10、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繼續抓好中等職業教育中央擴大內需新增投資項目和省重點民生工程項目建設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二期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爭取落實3-4個建設項目。扶持一批優質中職學校創建國家級示範校,爭取6所學校進入國家示範校建設行列。督促市縣政府落實縣級職教中心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標準,繼續完善16個縣級職教中心辦學條件,使一批縣級職教中心進入省級重點校行列。
11、不斷創新職業教育培養模式。繼續推行“三段式”培養模式,進一步規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廣泛開展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健全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等機制,著力解決中職學生頂崗實習和就業問題。繼續舉辦“村官班”,大力培養農村基層幹部和青年農民“雙帶頭人”。建立中職教育與高等教育、成人繼續教育的溝通與銜接,鼓勵中職畢業生在職接受繼續教育,進行中職畢業生在崗就讀電大、自考和高職院校的探索,搭建人才成長“立交橋”。積極開展社區教育,創建各類學習型組織,加快推進成人技能培訓。加強中職學校辦學的督導檢查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規範民辦職業教育健康發展。加強中職學生實習實訓全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實習責任險政策。
12、積極進行職業教育新專業、新課程改革試點工作,抓好職業教育由數量規模擴張向全面提高質量轉變。緊貼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需要,依託省委、省政府關於國際旅遊島建設的實施意見確定的現代服務業產業,抓好適應國際旅遊島建設急需的職業教育特色專業設定試點工作。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重點職業學校特色專業、精品課程和市縣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完善職教課程體系,提高職業教育吸引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學校德育工作。開展全省中職師生技能大賽,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全國職業院校學生技能大賽。開展職業教育基礎學科教學能手比賽。加大學生技能鑑定和考證工作的力度,提高中職畢業生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持有率。
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提升服務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13、積極推進重點大學和重點項目建設。紮實推進海南大學“211工程”建設項目,提高“211工程”建設水平。協調推動海南大學旅遊學院回購工作,理順其管理體制。積極推動海南師範大學省屬重點大學建設。指導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項目建設。制定海南省高等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和海南省高等教育2020年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天津科技大學首屆海南民族特招班畢業生就業工作。
14、進一步改善高校辦學條件。繼續推進桂林洋高校區建設,加大對進駐學校的支持力度,完善高校區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理順高校園區管理體制。加快推進省政府和三亞市政府共建瓊州學院,不斷完善三亞校區配套設施建設。支持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海南軟體職業技術學院和海南廣播電視大學擴大辦學空間。認真組織實施海南省人才培養日元貸款項目,加強相關高校基礎設施建設。
15、大力實施高等教育質量和教學改革工程。主動適應海南建設國際旅遊島的需要,最佳化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方案,推動高校面向社會辦學,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加強高校特色專業、精品課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高職實訓基地和教學團隊等建設。繼續開展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優,配合教育部開展對新辦本科院校的評優,健全人才培養質量監控體系。繼續與清華大學、天津大學等高校開展校際合作、省校合作,依託名校力量提高我省高校教育質量。組織開展高職高專院校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及其它各項大學生競賽活動,培養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規範和完善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加強民辦高校的建設和管理,開展對民辦高校及省外高校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函授站的年檢,做好民辦高校辦學許可證的換髮工作。
16、加強高校科研工作,提升高校科研能力和社會服務水平。啟動新一輪省級重點學科遴選工作,加強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推進高校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建設。加強海南省教育科研數字圖書館建設,開展高校圖書館建設評優工作。開展高校自主創新工程,組織高校積極申報省、部和國家科研項目,加強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推進產學研用相結合。加大對高校科研成果的宣傳、推介力度,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
17、大力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進一步完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體系。推進海南師範大學與海南醫學院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工作。做好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新增博士、碩士學位點授權審核工作。指導海南師範大學做好教育碩士專業學位首次招生工作。配合海南大學做好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授權工作。深入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加大對研究生教育質量監控力度,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水平。組織開展新增學位點評估工作。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素質和能力
18、進一步加強農村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促請省政府出台《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改善農村中國小師資結構和資源配置。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全面推行全省統籌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爭取擴大到全省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組織開展我省首批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工作。研究制定海南省民族貧困地區高中師資上崗代償學費計畫。進一步規範開展師範生頂崗實習支教和城鎮教師支教工作。做好首屆免費師範教育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的準備工作。
19、落實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政策,認真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將績效工資實施範圍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擴大到高中階段和學前教育學校。完善有利於實施素質教育的教師考核和評價機制,探索開展中國小教師師德表現、學科基本教學能力和素質的測試考察途徑和辦法,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教師崗位聘任、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20、加大中國小教師培訓力度。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開展千名農村中國小市縣級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百名省級骨幹教師送訓送課下鄉項目,籌備組織第5批海南省特級教師評選。繼續實施2009-2013年教師全員培訓計畫、“上海對口支援海南基礎教育計畫”項目。開展少數民族貧困地區中國小教師脫產培訓工作。實施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遠程培訓計畫,組建海南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網,建立省、市縣、學校三級教師網路培訓服務平台,提升教師培訓力度。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培訓。落實教師個人培訓檔案和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年審制度,完善年度培訓學分與教師個人職稱評聘、考核評優相掛鈎的長效激勵機制。
21、進一步理順和規範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加大教師、校長管理制度創新。加強中國小編制管理,協調配合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開展中國小編制清理督查,積極推進和規範中國小校崗位設定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有關規定。完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強化其教育教學能力考察,全面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工作。組織開展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修訂完善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有關規定,充分發揮職稱評審的導向作用。研究制定中國小校長任職條件和選拔任用辦法,切實加強對校長的履職考核和民主監督。堅持不懈地開展師德師風教育,規範教師從教行為,進一步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切實解決教師管理信訪突出問題。
22、繼續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全面落實職業院校新任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進一步加大“雙師型”教師培養力度。繼續實施“三特”(特崗、特聘、特邀)教師計畫,充實職業院校緊缺師資。繼續與天津工程師範學院等院校合作,為我省培養職業教育師資。鼓勵職業院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加大職業院校校長和教師培訓力度。
23、以培養高校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引進高層次緊缺學科人才為目標,加大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力度。指導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特色學科優勢,積極構建高校學科帶頭人、中青年學術骨幹選拔和培養制度體系。突出抓好高校優秀拔尖人才、學術帶頭人選拔培養工作,重點建設一批高水平教學團隊和結合我省特色優勢產業的學科創新團隊。積極推進海外人才引進工作,為國際旅遊島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
紮實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4、以推進中國小規範化學校創建為抓手,開展“中國小教育質量推進年”活動。將規範化學校創建工作列入市縣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指導和督促各市縣完成2010年度規範化學校創建計畫,使全省15%以上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到市縣規範化學校標準。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推動市縣政府落實教育責任,將教育工作重點放在農村,努力辦好每一所中國小校。建立和完善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
25、全面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請省政府出台《關於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意見》。加大運用網路加強課程實施監控與評價力度,研究工作措施和方案,推動各市縣各學校落實國家、省課程設定方案,開足開齊課程。大力推進有效教學,制定普通高中、義務教育每個學科的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指導意見,全面實施多元評價,推動課程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強新課程研修資源建設,全面開展高中教師和國中骨幹教師新課程遠程研修活動。加強國中、高中新課程實驗樣本校建設以及新課程實驗項目研究。繼續開展運用網路推進綜合實踐活動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探索,推動通用技術專用教室建設。積極推進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探索在本省高校招生中參考運用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落實省編辦等部門《關於加強我省教研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強各級教科研機構建設。
26、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會議精神,廣泛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不斷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發揮好學校主課堂、主渠道、主陣地的作用。配合國際旅遊島建設,加強對中小學生的養成教育。加強德育課教師、班主任、團隊工作者、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動。強化青少年校外教育,加強對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勤工儉學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把心理健康教育列為中國小的必修課程,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德育工作範疇。
27、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對各高校思政課新課程方案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高校形勢與政策課教育教學的指導,健全集體備課制度。召開全省高校心理建設教育督導會,舉辦校園情景劇比賽,深入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繼續開展輔導員業務培訓工作。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工作。深入開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落實《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進網路實施方案》,推進思想政治教育進網路、進公寓、進社團,建立健全網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系。
28、深入開展陽光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大力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課程建設,積極推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全面實施,堅持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公告制度,繼續加強排球等傳統優勢體育項目建設,著力抓好學生視力保護、科學營養、甲型H1N1流感防控、高雅藝術進校園等工作。深入開展國防教育,推進學生軍訓制度化、規範化。
29、深化招生考試和質量評估制度改革。完善學生學業考試成績等級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評價考試體系。深化中招改革,推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級中學、優秀國中畢業生免試推薦入學等多樣化辦法,推動綜合素質評價與中招的緊密結合。深入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重點考察學生的素質和能力。規範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積極穩妥地組織各類社會考試。
30、推進教育信息化和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研究制訂全省“十二五”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完善優質教育資源開放共享政策措施。加強農村中國小教師信息技術培訓。全面推進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質量監控等教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套用。完善中國小、中職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建設。繼續推進中國小“校校通”工程建設,在有條件的市縣開展“班班通”、“堂堂用”試點工作。加強網路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海南教育廳網站建設。
深化教育改革,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營造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
31、組織力量做好海南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研究編制我省教育改革發展中長期規劃,積極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認真聽取廣大師生、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
32、深入開展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和總結驗收工作。進一步抓好“法律進學校”、“法律進機關”工作。多形式地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強化校長、教師的法制觀念,完善學校管理制度。繼續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推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一步落實。繼續抓好各級教育機關的學法用法工作,提高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加強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加強教育行政複議和學生申訴制度建設。
33、進一步抓好教育督導工作,強化教育發展保障機制。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即將頒發的《教育督導條例》。加快縣級政府教育督導評估具體實施方案的修訂工作,開展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第二輪督導評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規範化學校和普通高中一級學校創建的指導和督導評估工作,不斷提高中國小的辦學水平。對制定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開展調研,將中等職業教育納入督導評估範圍。開展對各級教研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34、加大教育對外開放力度,服務國際旅遊島建設。引進國際知名院校與我省高校合作開辦旅遊職業院校。加強漢語國際推廣中國小基地和中俄學生交流基地建設。積極開展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做好國際漢語志願者教師選派工作和中俄學生交流項目工作。全力推進我省高校引進國際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做好公派留學人員申報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加大留學生工作力度,擴大留學生招生規模,提高教學質量。做好教育領域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及港澳台地區教育交流與合作。
35、建立健全省、市縣兩級語言文字工作機構,明確職責任務。積極爭取《海南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經省人大審議通過。籌備召開海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督促海口、三亞市首先全面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基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接受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創建活動,繼續做好中華誦·經典誦讀、中華贊·詩詞歌賦創作以及第十三屆“推普周”等活動的組織開展。
36、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規範和細化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體系。做好中考與高考命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範和打擊危害考試安全和錄取公正的行為,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堅決打擊高考移民。加強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監督。
37、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重點,紮實推進高校國家助學貸款。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提高領導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能力
38、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不懈地抓好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第三批學習實踐活動,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服務海南科學發展”為載體,全面落實學習實踐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主要原則,確保教育系統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認真總結教育系統學習實踐活動成功經驗,建立和完善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推動教育以人為本、科學發展。
39、全面加強高校、廳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配合組織部門做好高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做好大學生黨員發展工作。認真抓好民辦高校黨建、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黨支部建設工作。
40、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制度執行鞏固年”活動,把懲防體系建設納入教育改革發展規劃,抓好《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各項建設任務的落實。與高校、廳直屬學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檢查。積極推行領導幹部問責制。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指導和督促學校完善各項制度建設,規範管理。加強教育內部審計工作,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深入開展教育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進校園,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
41、切實加強省教育廳機關建設。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高領導教育科學發展的能力。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加大廳機關幹部選拔、培養培訓和交流力度,調配好各處室工作人員。努力改善機關幹部學習和工作條件。加強教育工會工作,完善教代會制度和教育政務(校務)公開制度,不斷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促進教育行政公開透明運行。大力推進教育電子政務和教育系統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工作,深入推進學習型機關和節約型機關建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檔案,改進文風會風,規範公務活動安排。強化綜合協調、公文審核、檔案歸檔、會議管理和督查督辦職能。做好教育信訪工作和保密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加強老齡工作,支持關心下一代工作。編輯出版2009卷、2010卷海南教育年鑑,啟動《海南省志.教育志》第二輪編修工作。做好教育宣傳報導工作。
42、積極開展創建和諧平安校園活動。配合國際旅遊島建設,全面開展教育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全面加強安全教育,上好“開學安全第一課”,普遍開展安全演練。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抓好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學校公共衛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大力抓好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開展網咖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繼續在各級各類學校推行校(園)方責任保險制度和學生意外傷害平安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教育風險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節約型學校建設。積極倡導和培育尊敬師長、關心同學、熱愛學校、熱心公益的校風,形成蓬勃向上、文明和諧的校園文化,使學校成為學生喜歡、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和諧校園。
43、切實維護教育系統穩定。完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體制機制,加強應急組織、隊伍、平台和能力建設,提高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全面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制,認真排查和整改薄弱環節。健全輿情信息分析研判機制,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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