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關於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筆試成績發布和面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印發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廳201056號)要求,我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招聘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考生筆試成績發布如下(見附表一),同時就開展面試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教育廳關於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筆試成績發布和面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 主管機關:甘肅省教育廳
  • 區域:甘肅省
  • 時間:2010年
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局:
一、經我廳研究,參加我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招聘面試的文科和理科考生,其筆試總成績原則上應在170分以上;音體美類考生,其筆試成績原則上本科生應在160分以上,專科生應在150分以上。各縣(市、區)進入面試人員按學科需求和甘教廳[2010]56號檔案規定的比例確定(從附表一與附表二中筆試成績、志願服務縣、學科等信息綜合確定名單),請各地按此要求並結合具體招聘計畫及時安排並做好面試工作。
二、各地在正式面試前須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經資格複審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被舉報並經查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一律取消其面試和聘用資格。特崗教師報名條件嚴格按甘教廳[2010]56號等檔案執行。
三、為了確保我省的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按教育部規定的要求如期完成,請各地抓緊時間組織面試工作,務必於2010年7月25日前完成面試並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表上報教育廳師範處,匯總表以甘教廳[2010]56號中檔案中規定為準。
四、對於未按報名要求跨市(州)報名的考生,如果有關市(州)允許其參加本地面試,必須為其出具接收證明並上報省教育廳師範處備案;如果有關市(州)不同意接收,考生不能參加面試。
五、進入面試的畢業生,應及時與其所報志願服務縣教育行政部門聯繫面試具體事宜,逾期未參加面試者,責任自負。
附表一:2010年甘肅省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筆試成績表。
附表二:2010年甘肅省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考生附加信息表。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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