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工作的通知是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結合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以下簡稱“計畫”)實施情況所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bout be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stage in 2007 school teachers AD hoc jobs plan work
  • 地方:湖北、廣西、海南、重慶
  • 時間: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教師函〔2006〕3號
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結合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以下簡稱“計畫”)實施情況,現將2007年“計畫”實施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領導,切實做好2007年“計畫”實施工作
實施“計畫”是中央支持西部農村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不僅有利於鞏固“兩基”攻堅成果,緩解農村師資結構性矛盾,而且對於完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從根本上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具有重大意義。各地要在省級政府統籌下,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做到認識到位、政策到位、組織到位、工作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組織專門力量,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與財政、人事、編制等部門進行協調,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強與有關縣(市)的溝通,幫助和指導其做好“計畫”實施各個環節的工作。特別是要認真細緻地做好崗位設定、公開招聘、配套保障等工作。要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將這項大事、好事切實抓好。
二、認真總結2006年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改進和加強“計畫”實施工作
2006年“計畫”實施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但由於“計畫”啟動較晚,在崗位設定、宣傳動員、公開招聘、落實配套政策等方面,工作時間較緊,各地實際進展情況差別較大。有的地區對崗位需求底數不清,政策宣傳不充分,招聘結果未能完全達到預期目標;有的地區特設崗位教師分布區域和學科不盡合理,崗前培訓效果有待提高;有的地方未能按規定嚴格掌握招聘條件;有的地方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各地要認真總結2006年試點工作經驗,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計畫”實施工作。特別是要認真做好崗位設定工作,要充分考慮當地教師隊伍整體超缺編情況和學科結構分布等因素,做到以國中為主,按需合理配置,防止盲目設崗和隨意設崗。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嚴格掌握用人標準,以應屆本科生為主,防止產生隨意放寬招聘條件的現象。要加強對擬聘教師的崗前培訓,在其上崗前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發放教師資格證書。要認真核查特崗教師實際招聘人數,如有變化,應據實報告。
三、積極探索,努力創新,逐步形成農村教師補充保障的長效機制
各地要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印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2007年“計畫”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實施範圍、崗位設定標準、公開招聘辦法、配套保障政策措施等內容。
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逐步形成農村教師補充保障的長效機制。今後城市、縣鎮學校教師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聘用特設崗位教師。要採取多種方式,將招聘特設崗位教師計畫與縣城以上學校新教師補充計畫有效結合起來,將當地新錄用公務員、高校新聘青年教師下基層鍛鍊與“計畫”實施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由上一級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適當集中掌握教師崗位空缺編制,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向農村學校傾斜,合理調整、配置區域內學校教師資源。要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切實加強農村師資力量。要採用特殊辦法補充緊缺學科教師。中央鼓勵和支持各地的改革探索。
四、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中央財政負責及時核撥專項資金,用於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各地要負責統籌落實資金,用於解決特設崗位教師的地方性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以及特設崗位教師崗前集中培訓和招聘的相關工作等費用。
要特別注意做好特設崗位教師三年後的去留工作。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相關省(區、市)要儘快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政策和措施。
要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加強特設崗位教師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特別是要落實好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發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關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努力為特設崗位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妥善解決特設崗位教師的後顧之憂。
五、加大宣傳和動員工作力度,吸引更多優秀大學生從事農村教育工作
各地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宣傳實施“計畫”的方針政策,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要建立和完善用於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的網站,並與中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連結。
要組織高等學校尤其是高等師範院校採取有力措施,動員和鼓勵更多的優秀畢業生積極報名應聘特設崗位教師。要嚴格把握招聘政策,堅持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主。逐年提高招聘本科畢業生的比例。
要將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工作與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結合起來。有條件的省(區、市)要採取更積極有效的政策和辦法,鼓勵和支持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農村中國小任教。
六、抓緊做好2007年特設崗位計畫申報工作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發布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2007年“計畫”的實施範圍和規模與2006年相同。各地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在摸清擬設崗縣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和需求的基礎上,認真研究提出實施“計畫”的縣(市)、學校和特設崗位教師數量。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各地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各省2006年“計畫”執行總體情況和2007年申報數等核定設崗計畫。
為進一步完善“計畫”,相關省(區、市)在2007年應選擇確定一批辦學條件較好的縣城以上學校,對其新錄用的教師先安排進“計畫”,去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3年服務期滿後回原聘用的縣城以上學校執教。
請相關省(區、市)在認真總結2006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和《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抓緊制訂本省(區、市)2007年具體實施方案,於2007年3月5日前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核備案後組織實施。

發布時間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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