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

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
  • 編號:教師函[2009]1號
  • 地點:河北、吉林、黑龍江
  • 目的: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
教師函[2009]1號
河北、吉林、黑龍江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提出的“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範圍。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的要求,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師資力量,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並有效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教育部、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聯合印發了《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9〕1號),決定“特崗計畫”實施範圍擴大至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經研究,決定將你省納入“特崗計畫”實施範圍。
國家“特崗計畫”實施對象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原“兩基”攻堅縣、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特崗教師招聘、培訓、管理、待遇等政策按《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教師〔2009〕1號檔案執行。
請你省按照要求立即啟動“特崗計畫”實施工作。同時,要根據國家“特崗計畫”的原則精神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全面推進地方“特崗計畫”,採取有力措施,吸引大批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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