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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
冀教[2010]2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省屬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專學校:
現將《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學校實際,認真研究,貫徹落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屬檔案1、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七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堅持優先發展、改革創新、提高質量、促進公平,著力在夯實基礎、調整結構、最佳化布局、提升內涵上下功夫,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穩步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增強教育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科學發展,為構建河北現代產業體系和實現富民強省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
1、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鞏固和擴大第一、第二批學習實踐活動成果,認真做好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學習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回頭看”工作。認真總結學習實踐活動成功經驗,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確保教育系統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2、規劃和部署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全面完成教育事業“十一五”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總結“十一五”期間好的經驗和做法,圍繞提高質量,促進公平,探索和實踐新的方法和途徑,研究制定全省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起點上科學發展。
3、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圍繞我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和城鎮化進程,進一步最佳化教育結構、人才培養結構和資源配置,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進一步提高高校和職業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教育服務能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落戶。要繼續加強對農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教育率先發展。
4、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機制。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部署和要求,研究依法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政策措施,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積極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探索化解高校和普通高中債務。堅持勤儉辦教育,完善“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經費管理體制,強化縣級教育支付分中心管理職能,推廣高校 “集中管理,統一核算”的財務管理模式,加強基建立項審核和資金的管理,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5、大力加強教育法制建設。配合做好河北省地方性教育法規清理和《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立法調研工作。加強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學校章程制度、推進民主管理和校務公開、完善校內申訴制度,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抓好“五五”普法的總結驗收工作,繼續以“六個一”主題教育活動為載體,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中國小法制教育“四落實”。
二、紮實推進素質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6、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貫徹落實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經驗交流會精神,拓展德育工作載體,創新工作方法,豐富教育內涵,提升校園文化水平,系統規劃設計德育活動。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把德育融入各學科教育教學,開展與學科課程教學相銜接的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舉辦第三屆班主任基本素質大賽、班主任工作案例徵集和論文評比、德育工作論壇等活動。加強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做好德育研究工作。
7、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師德師風建設為重點,以“萬名教師訪萬家”活動為載體,著力構建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機制。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出一大批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典型,進一步提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整體水平。以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為抓手,深入推進網路育人、實踐育人、校園文化建設、心理健康教育等工程,不斷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創新平台。
8、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堅持把課程改革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突破口,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學業質量基本標準,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加強對新課程改革背景下的普通高中教學指導。繼續開展課改樣本校建設,配合教育部開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學研究成果徵集活動。大力加強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2010年春季起,民族團結教育列入地方課程,在全省中國小校全面開設。大力推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國小過重課業負擔。加強教育評價研究,紮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認真貫徹教育部《中國小實驗室規程》,切實加強中國小實驗室工作。籌備召開全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經驗交流會,總結推廣成功課改模式、先進教學方法和典型工作經驗。
9、深入推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制度。繼續推進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考試升學辦法。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各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公助生分配比例提高到80%。頒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配合新課程改革做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高中課程改革後高考方案改革調研,初步擬定我省新課改後高考改革方案並徵求意見。規範並穩步推進和擴大單獨考試招生改革。
10、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以冬季長跑和大課間體育活動為抓手,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確保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籌備舉辦河北省第十五屆中學生運動會、河北省第十六屆大學生運動會。舉辦河北省中國小體育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課評比觀摩會,組織第三屆普通高校體育課評優工作。加強和改進心理健康教育與衛生防病教育,指導高校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組織第三屆大學生藝術展演。實施河北省學生軍訓教學評價實驗,促進軍訓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11、搞好教育科學研究工作。全面啟動有效教學與有效學習的研究和推廣工作。繼續推進“河北省縣域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綜合實驗項目”建設,加強對實驗縣實驗過程的督促指導,形成階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河北省中國小學科名師評選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省“學科名師庫”。進一步調整教育科學研究規劃的方向,加強適應我省教育發展的政策性研究和實際問題研究。
三、以農村義務教育為重點,著力提高基礎教育發展水平
12、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繼續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鞏固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保障水平,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加大對貧困寄宿學生資助力度。完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加大對少數民族縣區義務教育的支持。做好免費教科書發放和循環教科書使用工作。
13、進一步改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繼續大力改造中國小危舊校舍,組織實施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堅持在政府投入為主的前提下,通過閒置校舍置換、土地開發政策調控和社會捐助等方式,廣開融資渠道,加大資金的籌措力度。加強對校安工程的技術指導和過程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繼續組織實施國家中西部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繼續抓好明德國小校舍建設工程,推動高標準農村國小建設。繼續抓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鞏固和提高,深化教育教學套用和技術服務工作,加強教師信息技術培訓,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加快網路課程資源、網路綜合實踐資源、學生自主學習資源和省級教師開放、互動網路平台的建設,做好套用指導與服務工作。積極做好邵氏基金贈款項目的爭取和組織實施工作。
14、切實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擺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場經驗交流會議精神,以縣級行政區域內率先實現均衡為工作重點,大力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間均衡發展。總結我省前一時期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進一步推進我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大農村學區建設和聯合校等四種模式的推廣力度,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辦學水平。啟動第二批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縣(市、區)評選工作。加大義務教育階段校長和教師的培訓、交流力度,以實施國家特崗計畫為抓手,繼續探索和創新農村中國小教師補充機制。在制定政策、配置資源、安排資金時優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需要,並向農村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科學確定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的規模、層次和速度。通過公共運輸、校車、寄宿制等多種形式,切實解決學生上學遠的問題。積極開展“提升明德國小教育質量”工程,努力提高農村國小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
15、推動高中教育穩步發展。穩妥調整普通高中布局,統籌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提升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和辦學水平。加強省級示範性高中建設與管理。加強農村薄弱高中建設,鼓勵與支持省級示範性高中對口扶持薄弱高中。研究制定加強普通高中教育指導意見,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重點,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內涵發展。積極引導普通高中特色發展,構建普通高中多元化辦學模式。
16、加快發展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認真組織實施國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抓好特教學校教師省級培訓工作。繼續開展普及特殊教育縣(市、區)創建活動,年內完成全省各縣(市)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的任務。堅持將學前教育發展重點放到農村,狠抓“普三”達標縣(市、區)鞏固提高和複查工作。組織舉辦“河北省第二屆幼稚園教學能手比賽”,繼續開展省級示範性幼稚園評估和複查工作。做好全國學前教育工作先進地區推薦工作。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工作意見,召開全省學前教育工作經驗交流會。
四、以農村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17、繼續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把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擴大中職招生的對象和範圍,對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進城務工人員等,開展一年以上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總數達到50萬人。
18、進一步加強職教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省級職教師資培訓基地建設,加大對重點骨幹專業帶頭人的培訓,加快“雙師型”教師培養。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課教師或指導學生實習。繼續實施2009—2011年中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規劃。圍繞我省主導產業和重點行業,建設一批具有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等多種功能的專業實訓基地。遴選部分項目爭取國家建設項目資金支持。
19、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大力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培養模式、教學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深入推進職教集團建設,探索集團成員之間在招生、教學、就業和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協作方式。著眼服務“三農”,開展送教下鄉,繼續實施“雙帶頭人培養工程”。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加快骨幹示範性職業學校建設。分類指導縣級職教中心改革與發展。通過充實輔導員隊伍、加強教師培訓、建立德育實驗工作基地,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改等措施,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繼續組織“文明風采”競賽和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職業技能大賽。
20、加快發展繼續教育。適應民眾生活多樣化、個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繼續教育,發展和改進教育培訓。加強社區教育。辦好廣播電視大學。改革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推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構建全民學習、終身學習服務支撐平台。
五、切實加強高等教育內涵建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21、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和分類評價,鼓勵高等學校面向社會需要辦學。引導各類高等學校合理定位、科學發展,支持院校在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中辦出特色、爭取一流,努力形成全省各類型高校中都有高水平學校的格局。積極推進“211工程”建設、省部共建和其他省屬骨幹大學建設。以重點學科帶動重點大學建設,完善重點學科建設規劃和績效考核辦法,分層次建設好強勢特色學科、重點學科、重點發展學科,積極爭列國家特色重點學科。加強套用本科和高職高專院校建設。做好國家和省示範高職的培育和遴選。充分發揮院校長聯席會作用,推動各院校間的深入合作。
22、進一步確立人才培養和教學工作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召開全省高校教學工作會議,進一步推動教學改革,完善教學基本檔案,規範教學管理。構建高校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求預測、預警機制。深入實施教學質量工程,發揮各類項目的帶動和輻射作用。開展新一輪教改立項研究,切實抓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加強精品課程、教材建設,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深化質量監控體系建設,做好第二輪本科和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工作。編撰《河北省高等教育雙年度發展報告》。加強對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教學工作的督導。實施青年教師和教學管理幹部培訓計畫。啟動高校人才培養“一幫一”計畫。按大類組建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出台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檔案,辦好開放教育。做好2010年高校招生工作,推進按專業大類招生。
23、進一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社會服務的能力。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特別是企業需要,安排一批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加強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啟動《河北省高校優秀創新團隊計畫》,完善“燕趙學者”遴選和評估辦法,抓好百名優秀創新人才支持計畫實施;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新建若干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召開實驗室(中心)主任座談會,推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面向套用本科和示範高職,啟動河北省高校套用技術研發中心建設計畫;深入探索高等學校與經濟社會緊密結合的長效機制,開展“河北省高校產學研合作推進年”活動,繼續推動產學研合作;成立高校科學技術委員會和社會科學委員會,大力加強學風建設;繁榮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啟動河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設計畫,組織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社科重點項目研究。做好哲學社會科學骨幹教師研修工作。提高高校學術期刊質量,積極穩妥地推進體制改革。
24、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進一步提升高水平人才的培養質量和規模。做好博士碩士立項建設單位項目建設和新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增列審核工作。適應構建河北現代產業體系的需要,完善學科類型,最佳化學位授權結構,大力發展專業學位教育,積極培養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切實抓好工程、教育、農林和管理類專業學位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試點。繼續深入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開展“研究生教育發展創新的探索與實踐”立項研究,抓好重點項目的開題、中期檢查和驗收結題。加強學位論文檢查督導,繼續開展評選省級優秀博士碩士論文。切實抓好碩士學位授權點評估,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不斷提高。
六、加強師資建設,培養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25、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深入推進師德師風建設,積極開展向模範教師學習活動,建立健全師德考評與激勵機制,引導與鼓勵廣大教師加強師德修養,大力弘揚“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高尚精神,建立一支品格優秀、業務精良、職業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隊伍。
26、深化中國小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師編制動態管理機制,統籌考慮城鄉中國小需求,拉齊農村與城鎮學校教師編制標準,適當為農村學校增加編制,建立定期核編和編制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崗位設定和崗位聘任制度,深入實施績效工資改革,完善教師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教師補充工作,完善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教師機制,健全以最佳化結構和競爭擇優為導向的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機制。進一步建立完善中國小校長任免、培養、培訓和績效考核等制度建設,加大培養培訓力度,大幅提升中國小校長素質。
27、加大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力度。繼續做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組織實施好國家“千人計畫”和省“百人計畫”工程,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審、崗位設定和崗位聘任工作,規範高校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員職稱評聘工作。積極做好績效改革的相關準備工作,探索建立教師考核新機制。
28、重點抓好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國家特崗教師計畫,加強省級統籌,強化考試考核環節,進一步提高招聘質量。繼續開展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實施“萬人支教工程”。深入推進師範大學生到農村學校頂崗實習工作。認真研究解決農村教師醫療、住房等實際問題。
29、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充分利用教育部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網,積極開展中國小教師培訓。做好“國培計畫”,爭取更多國家師資培訓經費,推進中國小教師素質提高工程。推動教師培養基地建設,建立培養資格準入制度,在綜合性院校建立教師教育學院。建立教師教育專業合格證書制度。推進教師專業發展學校建設,提高教師進修學校辦學效益。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我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現狀調查工作。
七、落實教育惠民政策,切實解決教育民生重點問題
30、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繼續完善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等高等教育資助政策,進一步擴大普通高校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規模。認真落實中職免學費政策,繼續對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髮放助學金。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將學校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用於資助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31、努力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繼續落實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研究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辦法,逐步實現農民工子女入學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32、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積極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種優惠政策,教育和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促進畢業生廣泛就業。深化職業指導課程建設,推進大學生就業創業教育,逐步建立就業服務人員和職業指導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對就業困難和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33、深入推進教育考試公平。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規範和細化信息公開內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開體系。抓好各級各類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認真完成高中會考工作,加大中考命題改革力度。加強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社會考試管理服務體系。
34、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加大高中學籍管理力度,規範普通高中的辦學行為。認真解決復讀班和無序異地招生等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學校違規行為。繼續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繼續深入開展民主評議中國小校和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創建活動。
八、深入推進改革開放,進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5、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教育發展諮詢,研究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創新。加強分類指導,支持地方教育綜合改革和統籌發展。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引導學校發揮優勢、科學定位,形成特色。深入推進高校後勤改革,建立健全中初等學校後勤管理與保障體系。
36、切實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總結對縣域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省政府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對47個縣(市、區)的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督導評估。繼續開展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評估認定工作,對25個縣(市、區)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進行評估,推進全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進程。進一步推進中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改革工作,在進一步搞好督政的同時,加大督學的力度,指導各地做好中國小校和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評估工作,積極探索建立縣級督學責任區試點。搞好專項教育督導,促進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解決。
37、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籌備召開全省民辦教育工作會議,表彰一批民辦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落實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推進校務公開、辦事公開,依法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內部管理行為。督促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依法落實法人財產權。開展依法辦學誠信學校創建活動。做好民辦學校2009年度檢查及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開展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評估。
38、加強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大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力度,強化中外合作辦學監管。擴大來華留學規模。舉辦國際交流與高等教育高層論壇。推動公派出國留學工作改革。建立海外培訓基地,有計畫、成建制地選派高校領導幹部及中層管理人員到海外培訓。推行陽光留學基地建設,規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行為。宣傳表彰長期從事國際交流工作的先進單位與個人。加快漢語國際推廣,辦好孔子學院(課堂),建設河北特色漢語國際推廣基地。組織舉辦第六屆漢語技能暨中華才藝大賽和六省二市“動感漢語·魅力中國—外籍師生漢語技能大賽”。
39、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積極推進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質量監控等教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套用。健全完善河北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就業信息服務網。建設和完善省級教育數據中心。繼續推進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加強教師信息技術培訓。開通全省教育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實現各市間互聯互通。
40、做好全省語言文字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推進城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加大大中專院校語言文字規範化及其科研工作力度,推進省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建設。做好全國第13屆推廣國語宣傳周和我省宣傳月工作。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機構隊伍建設,做好語言文字的培訓測試工作,全面實施計算機輔助國語水平測試,提高國語水平測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認真做好迎接全國國語培訓測試現狀調研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繼續倡導和推進民眾性中華經典誦讀活動。
九、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提高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能力
41、加強思想理論建設和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七屆五次全會精神,堅持把思想理論建設放在首位,堅持把推進學校黨的建設同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緊密結合。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廣大師生,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動權。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三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認真編寫大中國小科學發展觀教材,並儘快將教材免費發放到學生手中。
42、進一步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大力加強高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認真落實《關於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努力把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善於領導學校科學發展的堅強領導集體。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切實做好乾部配備、調整和任免工作。認真做好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培訓工作。繼續做好京津冀互派幹部掛職工作。健全中國小校長負責制。
43、加強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高校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做好在高知識群體和大學生等優秀青年中發展黨員工作。繼續抓好 “陣地建設工程”、“黨員示範工程”、“素質提高工程”三項高校黨建工程。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認真抓好民辦學校黨的建設。
44、進一步加強教育廳機關建設。鞏固幹部作風建設成果,繼續加強機關幹部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完善幹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深入推進學習型、效能型機關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監管行為,完善“一口對外、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封閉運行”的工作機制,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和網上審批系統建設,積極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強化綜合協調、督察督辦和調查研究等職能。全面加強保密和信訪工作。做好老幹部工作。支持關心下一代工作。
45、進一步加強教育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和信息宣傳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的工作力度。切實加強先進典型宣傳、教育政策解讀、輿情分析引導,加強新聞制度建設,規範新聞宣傳工作,積極營造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完善全省教育系統信息報送制度,加強信息蒐集、研究、報送工作。加強政策調研,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46、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面開展高校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權力運行程式化和公開透明機制、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深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重點建立和完善權力廉政風險評估防範機制、權力運行程式化和公開透明機制,行政權力運行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推進高校反腐倡廉建設,加大對基建、財務、招生、採購、科研經費、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力度。加強廉潔教育,深入開展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
47、切實維護好教育系統安全穩定。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進一步完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體制機制,加強應急組織、隊伍、平台和能力建設,提高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制,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問題。加大淨化網路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加強校園“110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為構建和諧校園、安全文明校園,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