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學習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堅持優先發展、改革創新、提高質量、促進公平為工作方針,一手抓發展、一手抓規範。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畫為抓手,全面提高義務教育的質量和水平;以穩定規模提高質量為重點,推進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以落實省部共建協定為載體,推動高校優質資源共享和面向社會需要辦學;以教師素質提高工程為重點,提高校長教師的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重視學前教育,關心特殊教育,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加快建設教育強省。
第一部分
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1、做好全省教育中長期規劃和“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學習宣傳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在省科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調查研究湖北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教育發展現狀,制定好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各地適時啟動規劃編制工作。
2、落實省部共建武漢城市圈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協定。建立和完善教育改革分層(圈域、市域、縣域)、分類(基教、高教、職教等)試驗機制,推進部省高校之間、高職院校之間、中國小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與合作。繼續推進廳市合作,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推進教育與地方經濟緊密結合,探索教育發展新模式。圍繞教育綜合改革國家試驗區建設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畫,以教育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為主題,評選表彰“教育制度創新獎”。
3、鞏固改革發展成果,推進教育立法工作。注重把我省推進教育改革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措施上升為法律規範。做好《湖北省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儘早提請省人大審議通過;做好有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為教育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第二部分
深入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畫”,全面提高義務教育的質量和水平
4、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畫”的落實。認真貫徹《省政府關於推進湖北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行動計畫”的實施方案。總結我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理論和實踐,重點探索城鄉教師均衡配置機制;加大教師周轉房建設力度,擴大試點範圍;結合“四大工程”和“兩項機制”,籌備舉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論壇”。
5、繼續改善農村中國小辦學條件。根據各地學校布局調整規劃,加快永久保留學校的建設步伐。積極籌措資金,推進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農村國中實驗室建設和文體器材設施配備;根據中央和省制定的實施方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全力爭取中央項目支持,加快我省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強遠程教育信息資源建設,進一步做好套用指導和技術服務;鼓勵和支持地方政府拓寬教育融資渠道,通過申請銀行貸款、政府還本付息的方式,探索中國小校舍改造新模式。
6、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確保城鄉義務教育免雜費資金、校舍維修改造經費、免教科書和公用經費足額落實並及時撥付到位;做好免費教科書的發放工作和循環教科書使用工作。做好“留守兒童”和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免費義務教育工作。
7、探索建立縣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既評價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學校貫徹落實方針政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舉措及所取得的成效,又對縣域內義務教育發展各項指標定期進行監測和分析,形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長效機制。上半年在部分地方開展試點評估,分階段在全省逐步實施。認真總結和推廣各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先進經驗和創新措施。做好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探索建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長效機制。
第三部分
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8、穩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督促、指導各地做好新課程教師、校長培訓,不斷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和校長課程領導力。完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綜合素質評價網路管理制度,建立學生學分網路管理制度、教師遠程同步教研製度,基本實現課程實施網路化管理。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高考招生改革方案、研製通用技術課實施方案。建立學校和地區課程改革動態評估制度,探索課程改革利益相關者評價機制,為學校實施新課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9、加強高中階段教育統籌,穩定中等職業教育規模,確保普職比例大體相當。根據2010年實際國中畢業生人數,按照普職比例大體相當原則,確定普通高中和中職招生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繼續拓展中職招生範圍,面嚮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等加大招生宣傳,送教進企業、進社區;以中職優質資源和成才典型為重點,加大中等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10、繼續實施“319工程”,推進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充分發揮縣(市、區)政府的統籌作用,既整合區域內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的資源,又整合區域內與職業教育相關的項目和資金,重點辦好一所中等職業學校。加強市(州)政府的統籌力度,鼓勵和支持市(州)政府按照與區域經濟建設相結合、與工業園區建設相結合、與就業創業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建設職教園區。
11、探索建立“校企合作”新模式,切實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探索“教產結合,校企一體化”辦學模式,推廣“學校在企業建立實習基地”與“企業在學校建立生產車間”的辦學模式,形成新的學校治理結構;繼續做好國家級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國家級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省級實訓基地、省級品牌專業建設項目;根據職業崗位和產業發展要求,改革課程設定和教學內容,推行模擬教學、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技能打包教學等教學方法;加大“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力度,設立“楚天技能名師(中職)”崗位,落實職業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和到企業實踐的制度,加大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聘請特聘教師和兼職教師的力度;進一步完善“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制度,不斷擴大比賽項目和參賽人數;探索建立以技能考核為主要內容的對口升學選拔辦法,同時擴大對口升學的比例。
第四部分
切實加強和改進高校黨的建設,推動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12、貫徹落實第18次全國高校黨建會議精神,以創新精神推進高校黨的建設。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籌備召開第18次全省高校黨建會;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實施辦法,重點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院系領導體制;研究制定《湖北普通高等學校黨建工作考評細則》,不斷推進我省高校黨建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組織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創建活動,指導高校制定好黨員教育培訓計畫,分層分批實施高校黨員全員培訓;理順民辦高校黨組織關係,與省委組織部聯合制定向民辦高校選派黨組織負責人併兼任政府督導專員的政策;繼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和省紀委、省委高校工委《關於加強高等院校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意見》,加強高校腐敗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建設。繼續指導高校開展“城鄉互聯、結對共建”活動。
13、協調解決高校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工程。爭取政府逐年提高高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出台化解省屬高校債務相關政策。繼續加強與省政府金融辦及有關方面的協調溝通,改善省屬高校貸款結構。積極配合省物價部門,對全省高校現有學費標準進行測算和清理,調整收費標準。支持在鄂部屬高校和省屬高校對口支持合作,加強特色優勢學科建設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制定省屬重點高校和高水平學科的建設規劃,力爭省屬高校國家級重點學科實現零的突破,一級學科博士點、碩士點較大突破,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高校和規模較大突破。
14、加強高等學校教學基本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繼續實施“湖北省高等學校教學改革與質量提高工程”和“湖北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30個本科品牌專業,遴選第四批高職高專省級重點專業;評審確定140門省級精品課程,實現全部省級精品課程網上資源共享;評審確定30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30個高職高專省級實訓基地;立項建設40個省級教學團隊,設立100個“楚天技能名師”教學崗位。建立完善高等教育的質量監控評價體系,做好國家級、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評估驗收工作,開展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開展獨立學院本科專業教學合格評估檢查;組織教學巡視員開展高校教學工作檢查。建立健全獨立學院學士學位授權審批、重點學科建設、學位授權點審核與評估、三級學位授予質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強湖北省高校數字圖書館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教育教學公共平台的建設,促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共享。
15、加強高校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實施高校科技合作“倍增計畫”,支持高校強強聯合、優勢互補,合作申報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和“863”、“973”等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圍繞湖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開展聯合攻關。實施省屬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培育計畫”,繼續加強省重點實驗室和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建設,適時啟動高校重點實驗室和高校工程中心建設計畫;實施“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支持省、部高校與地方政府、企業及其他經濟實體共同組建產學研戰略聯盟;開展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創業服務千人計畫,繼續實施高校產學研合作項目資助計畫,動員高校科技力量深入企業、農村開展科技攻關、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制定高校科技服務湖北考核評價辦法,定期開展表彰獎勵。
第五部分
實施第二期“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提高教師的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
16、充分發揮“151”師德庫載體作用,大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以“151”師德庫為基礎素材,通過開設專欄、集中訪談,跟蹤報導等多種方式,增強師德宣傳工作的生動性和時效性。依法按時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做好湖北名師評選和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充分發揮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評價對教師隊伍建設的導向作用。組織教師節的評比表彰活動。
17、結合國家“特崗計畫”,繼續擴大“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畫”規模。通過實施項目捆綁、政策激勵、考核評價等機制,調動基層接收資教生和特崗教師的積極性,選派3000名資教生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鼓勵高校選拔更多的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學校任教。
18、啟動第二期“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建立教師、校長培訓的長效機制。制定我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劃,建立省-市-縣培訓三級聯動機制,分片推進,分層培訓,分類提高,重點制定第二期“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實施辦法,五年免費集中培訓教師和校長10萬人。
19、實施“楚天學者計畫”和“楚天中國小教師校長卓越工程”,加大高水平教師的引進和培養力度。繼續實施評審綠色通道,對傑出人才和特殊人才適時評審。評審崗位和人選向國家重點學科傾斜。加強楚天學者團隊建設,調研製定楚天學者團隊的培養管理辦法。加大海外宣傳力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建立楚天學者資料庫,加強管理服務。啟動“楚天中國小教師校長卓越工程”,每年在全省遴選一批具有良好職業前景的優秀中國小教師和校長,通過培訓研討、掛職跟崗、在崗研修、出國深造、導師引導等多種形式進行培養,為卓越教師和校長成長奠定基礎。
20、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完善教師考核辦法和管理辦法。總結、交流各地開展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完善教師、校長績效考核辦法,落實向農村學校、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向薄弱學校傾斜,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傾斜的政策。妥善處理好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維護教師隊伍的穩定。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定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意見。
第六部分
落實“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1、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經驗交流會精神,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學習教育,積極創新德育活動形式。加強德育陣地建設,利用“形勢教育大課堂”資源,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督促指導各地的校外活動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加強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啟動9個新建國家級項目;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進一步加強對家長學校的指導和管理。
22.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為主渠道、以形勢政策教育、校園文化建設、學生社會實踐、心理健康教育和網路思想政治教育為重要平台、以培育大學生先進典型為抓手、以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為載體、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建設為重點,不斷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籌備召開第5次全省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驗交流會,進一步推動中央16號檔案和省委8號檔案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高校新聞媒體建設情況調研和形勢掌控,提出建設對策。加強對高校舉辦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以及校內媒體、學生社團和有關出版物的管理。大力推動校園文化和學生社團建設。密切關注、及時發現、適時推廣、深入學習、認真總結湖北高校大學生典型事跡,著力打造高校精神品牌。抓好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和輔導員隊伍建設。
23、以職業道德教育為重點加強中職學生德育工作。聯合省直有關部門制定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的意見》。加強中職學校德育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中職學校德育工作機制,培養學生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多形式、多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培養學生創業精神,提高創業能力。鼓勵、引導學生自主創業,樹立起正確的擇業、就業、創業觀,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
24、認真落實國家對學校體衛藝及國防教育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在全省學校深入開展“千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推廣第三套學生廣播體操。組織參加湖北省第十三屆運動會和湖北省第十屆大學生運動會。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全展全省學生體質調研,推進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網路的建設。全面普及以“校園合唱”和“校園集體舞”為主要內容的“大家唱、大家跳”藝術教育活動,通過電視展播和現場展演的方式,舉辦全省第二屆“大家唱、大家跳”藝術教育展演活動。廣泛開展“科學避險、安全逃生演練活動”,向每所學校免費提供教學光碟,指導各市(州)督促各學校根據當地地理氣象條件和特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演練方案,以防震、防水(洪水、土石流、溺水)、防空(空襲、冰雪、雷電)、防火(簡稱“四防”)為主要內容開展教育演練活動,提高中小學生的應急自救能力。指導各地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做好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抓好學校血吸蟲病和愛滋病預防教育。把人口理論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作為大專院校的教育培訓內容,把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納入中國小的教育培訓內容。落實《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
25、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套用與管理。加強對三類城市的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督促和指導,推動各市州制定和落實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規劃。在全省二類城市中開展“文明用語示範崗”和“文明用字示範街”創建活動。推動“中華誦·經典誦讀”進校園工作,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第十三屆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第四屆全省高校國語大賽、農村中國小教師國語大賽;進一步規範國語培訓測試管理工作,深化計算機輔助國語水平測試的試點工作。
26、積極開展教育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繼續實施“世界著名科學家來鄂講學計畫”和“外國留學生獎學金計畫”,加大引智工作力度,鼓勵更多省屬高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完善中外合作辦學管理制度,提高教育國際化水平。探索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制度和退出機制。推進漢語國際推廣教師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做好海外師資培訓和出國教育考察組織工作,支持我省學校辦好海外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推動省屬高校公派出國留學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第七部分
落實教育惠民政策,為人民民眾辦實事辦好事
27、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對農村66萬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提供生活補貼;向25萬大學生和80萬中職學生髮放獎、助學金;逐步推行中職涉農專業及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教育;爭取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資助農村高中特困生4萬人;組織好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報發放工作。
28、繼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高校招生計畫管理,統籌高校各類招生計畫安排。健全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加強對保送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等類考生考試資格和錄取名單的公示和監督。繼續綜合治理高校招生環境,堅決制止和有效打擊各種危害考試安全和招生錄取欺詐行為,確保教育招生考試的公正、安全。落實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招生政策,推行將重點高中指令性招生計畫均衡分配到對口國中的招生政策。加強高等教育特別是成人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報考資格審查,切實提高招生錄取信息的準確性、規範性和完整性。
29、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畢業生就業率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繼續完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各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繼續實施掛鈎機制、獎懲機制、責任機制,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體制機制。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計畫,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繼續開展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引導畢業生投身國防建設。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工作。加大就業工作宣傳力度,培植、表彰、推廣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典型個人及經驗作法。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就業指導課程建設和就業指導人員培訓工作。
30、規範辦學行為,維護教育公平。建立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政策聯動機制。指導武漢城市圈建立防止中國小擇校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湖北省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中國小、特別是示範高中的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依法依規開展高校學生申訴工作,促進高校學生管理制度化、規範化。規範高校學籍學歷學位管理,加強政策宣傳,研究制定工作手冊和操作規程。加強學籍學歷管理隊伍建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時準確地做好高等教育學籍學歷學位註冊審核工作,探索建立規範化管理的監督、考評、獎懲聯動機制。加強學校後勤建設與管理,改善學生的學習生活條件。
31、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全面提高教育項目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提請省人大對全省義務教育經費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執法檢查,確保國家和省義務教育資金全部用於城鄉義務教育。探索建立基礎教育建設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聯動機制,從農村義務教育新機制資金管理使用和國中工程、教師周轉房、捐贈項目等重點項目實施情況入手,探索建立基礎教育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績效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進行通報並作為下一年度安排資金和項目的重要依據。
第八部分
落實“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切實提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管理和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強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提高服務基層、服務學校、服務師生的能力和水平。鞏固“能力建設年”和“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嚴格遵守和模範執行黨政機關的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民眾工作紀律。提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政效能,試行對市(州)教育局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繼續做好糾風工作,加大對財務、基建、招生、採購、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監管力度。加強教育審計工作,深化校務公開。推進廉潔教育進校園,進一步加強廉潔文化建設。
33、加強應急管理,切實維護教育系統的和諧穩定。完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體制機制,加強應急組織、隊伍、平台和能力建設,提高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制定高校安全穩定工作考核辦法。全面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制,認真排查和整改工作薄弱環節。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積極做好防範邪教和非法宗教對學校滲透破壞的工作,重點做好敏感時期維護高校穩定工作。進一步加大淨化網路的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推進“依法治校示範校”的創建工作。
34、加強調查研究,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圍繞教育的前瞻性、全局性和戰略性課題和熱點難點問題,制定調研規劃,確定調研重點,通過項目化、課題化,開展調查研究。建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聯繫學校和聽課制度,建立完善調查研究工作制度,評比表彰優秀調研成果。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組織幹部培訓,通過學習做到“懂得全局、管好本行”。
35、加強信息和宣傳工作,樹立全省教育戰線的品牌意識。落實全戰線機關24小時幹部值班制度,確保突發事件信息無遲報漏報,提高經驗類、工作動態類信息的採用率和領導批示率,擴大教育工作的影響。建立信息報送工作統計通報制度,按市州和高校每月通報信息報送情況、採用情況和領導批示情況。完善教育新聞發布制度,建立新聞線索報告制度。做好輿情監控和影響力研判,提高突發事件媒體應對能力,將突發事件的妥善處置與媒體應對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加強信息和宣傳工作隊伍建設,組織全省教育系統信息工作人員、網路評論員和新聞發言人業務知識培訓。
36、規範機關運行,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建立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督辦制度和年度工作述職制度。完善目標責任制管理辦法,提高機關運行效率和效能。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推進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加強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加快教育電子政務建設,完善教育政務公開制度。開展廳直屬單位和高校政務網站績效評估工作。做好保密和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做好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推行廳領導接訪和機關幹部信訪值班制度,做好教育信訪工作,實現“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實現廳機關檔案管理特級達標,全面推進直屬單位和全省教育系統檔案管理達標工作。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繼續開展機關文明創建活動,落實好省人口計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貫徹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全國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建設的意見》,著力加強教育系統關工委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做好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