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方案

《銀川市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方案》已經銀川市政府研究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2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教育部《關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教督〔2017〕6號)“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寧政辦發〔2020〕44號)“全面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精神,切實做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創建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建成教育強國,實現教育現代化,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提升學校辦學質量,不斷縮小義務教育城鄉、區域、校際、群體差距,推進義務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發展,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按照“整體規劃、先易後難、梯次推進”的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具體創建時間安排如下:
——2023年靈武市
——2025年西夏區、永寧縣
——2026年興慶區、金鳳區、賀蘭縣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銀川市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趙旭輝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李曉鵬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雍  輝    市政府副市長
        李全才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
        馬曉蘭    市委編辦主任
        黨  成    市發改委主任
        高小軍    市教育局局長
        沈愛紅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陳進賢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范學峰    市民政局局長
        吳  靜    市財政局局長  
        楊銀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井  勝    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陸  斌    市體育局局長
        章玉明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余曉平    市網信局局長
        馬  皓    市大數據服務中心主任
        張青雅    興慶區政府區長
        張  濤    金鳳區政府區長
        張建兵    西夏區政府區長
        劉炳炳    賀蘭縣政府縣長
        郝春明    永寧縣政府縣長
        楊玉龍    靈武市政府市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由高小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
三、主要任務
根據自治區《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包括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內容。
(一)資源配置。對學校資源配置的評估,通過7項指標,在對學校資源配置進行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學校在教師、校舍、儀器設備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時評估相應檢查指標的校際均衡情況。主要內容及要求包括:
1.每百名學生擁有高於規定學歷教師數:國小、國中分別達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學生擁有縣級以上骨幹教師數:國小、國中均達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國小、國中均達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國小、國中分別達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 國小、國中分別達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國小、國中分別達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學生擁有網路多媒體教室數:國小、國中分別達到2.3間以上、2.4間以上。
對縣域義務教育學校資源配置的評估,不設權重、不評分數,每所學校至少6項指標達到上述要求,餘項不能低於要求的85%。
(二)政府保障程度。對縣級人民政府保障程度的評估,通過15項指標,重點評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職,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的工作成效。主要內容及要求包括:
1.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2.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
3.所有國小、國中每12個班級配備音樂、美術專用教室1間以上;其中,每間音樂專用教室面積不小於96平方米,每間美術專用教室面積不小於90平方米;
4.所有國小、國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
5.國小、國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學生村國小和教學點按100名學生核定公用經費;
7.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不低於6000元;
8.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規定足額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
9.教師5年360學時培訓完成率達到100%;
10.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
11.全縣每年交流輪崗教師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不低於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
12.專任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上崗率達到100%;
13.城區和鎮區公辦國小、國中(均不含寄宿制學校)就近劃片入學比例分別達到100%、95%以上;
14.全縣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不低於50%,並向農村國中傾斜;
15.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健全,全縣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於85%。
對縣級人民政府保障程度的評估,不設權重、不評分數,15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三)教育質量。對縣域義務教育學校教學質量的評估,通過9項指標,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學校管理水平、學生學業質量、綜合素質發展水平。主要內容及要求包括:
1.全縣國中三年鞏固率達到95%以上;
2.全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
3.所有學校制定章程,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
4.全縣所有學校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5.教師能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組織教學,設施設備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
6.所有學校德育工作、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達到良好以上;
7.課程開齊開足,教學秩序規範,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
8.無過重課業負擔;
9.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Ⅲ級以上,且校際差異率(最低值與平均值的差距)低於0.15。
對縣域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不設權重、不評分數,9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四)社會認可度。縣域義務教育學校社會認可度調查評估的內容包括: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教育公平政策、推動優質資源共享,以及義務教育學校規範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考試評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會認可度調查的對象為學生、家長、教師、校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民眾。對縣域義務教育學校社會認可度調查的評估,不設權重、不評分數,達到85%以上為達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縣不予認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一是存在以考試方式招生;二是存在違規擇校行為;三是存在重點學校或重點班;四是存在“有編不補”或長期聘用編外教師的情況;五是教育系統存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嚴重違紀違規事件;六是有弄虛作假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同步規劃建設城鎮學校。以化解大校額和大班額問題為重點,科學預測城鄉人口流動、戶籍制度改革、計畫生育政策調整、移民搬遷等帶來的學齡人口變化,嚴格按照《銀川市中國小校幼稚園用地規劃和保護條例》有關要求,合理編制轄區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納入當地總體規劃同步推進。嚴格落實中國小校建設教育用地保障,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不得隨意變更。新建小區要整體規劃、整體批覆,配套學校建設方案,相關部門要徵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居住區建設項目和老城區改造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對於老城區改造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土地儲備局、市審批管理服務局
(二)統籌推進城鄉學校標準化建設。按照城市、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和基本裝備配置標準,開展全面摸排,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台賬,確定達標時限,統籌“全面改薄”“十四五”期間義務教育重點項目實施,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寄宿制學校和實施營養改善計畫的學校,要加強餐廚設施建設,改善寄宿條件。繼續實施好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落實國家《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建立教學設施設備使用考核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利用勞務派遣及公益性崗位統籌等方式為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三)最佳化城鄉師資配置。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最佳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落實好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逐步探索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教育部門確定的縣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完善職稱評聘相關政策,逐步推動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並向鄉村適當傾斜,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制內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加強城鄉教師一體流動。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四)提升“網際網路+教育”套用水平。加快“網際網路+教育”示範區核心區建設,深入實施首都師範大學“雙優雲橋”項目,構建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的教學環境,推動大數據、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新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套用,形成人才培養、教育服務、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構建完善的信息化支撐環境,推進數字校園建設全覆蓋,開展“網際網路+”條件下的教育教學、科學決策、業務管理和教育研究;建成覆蓋全市的“三個課堂”套用支持和服務保障體系,全面實現“三個課堂”在廣大中國小校(含教學點)的常態化按需套用。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網信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服務中心
(五)加快推進優質教育資源提標擴面。探索實施多校協同、區域組團、同學段聯盟、跨學段組合、委託管理、多法人組合、單法人多校區、九年一貫制等多種集團化辦學模式,鼓勵支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牽頭組建教育集團,建立集團化辦學退出孵化機制和第三方績效考評機制,落實《銀川市直屬學校與市轄縣(市)區屬學校委託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提高集團化辦學規範化水平。完善學區治理體系,根據區域內教育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統籌學區資源,組建緊湊型、鬆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種形式“大學區”。深化銀川都市圈教育協同發展合作體交流合作,鼓勵各縣(市)區與“兩市一地”中國小建立交流合作關係。推動教育脫貧攻堅與鄉村教育振興有效銜接,開展城鄉學校聯動教研和結對幫扶,實施鄉村學校教育質量提升行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確保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和校際差異率達到規定標準。堅持五育並舉,突出德育實效,推進大中小幼德育一體化建設;提升智育水平,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加強創新素養教育;強化體育鍛鍊,加快推進體教融合,讓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增強美育薰陶,幫助學生形成1—2項藝術特長和愛好,持續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和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加強勞動教育,開齊開足勞動教育課程,合理安排課時,分學段設定課程內容,健全勞動素養評價制度。加強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落實“雙減”工作措施,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
(七)健全特殊群體關愛體系。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以相對就近、合理調劑為原則,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建立控輟保學常態化機制,實行動態清零。建立家庭、學校、政府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鄉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加強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探索通過社會化方式開展醫教結合實驗、送教上門服務和學生入學條件評估。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八)全面提升校園治理水平。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完善黨組織領導制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不懈開展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文化觀、歷史觀教育,牢牢掌握學校正確發展方向。堅持教育和宗教相分離,堅決防範抵禦宗教向校園滲透。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健全黨的創新理論鑄魂育人機制,構建大中小幼思想政治理論課一體化建設機制。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完善校園治安防控機制,實施校園周邊環境排查整治全覆蓋行動,持續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提升師生服務管理水平,完善師德師風建設機制,健全教師權益保護機制。完善學校協同育人機制,構建師生、家長和社區民眾共同參與的學校治理體系。  
責任單位:市完善校園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領導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轄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對照本方案有關要求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報銀川市教育局備案。要注重工作推進的過程性,從2021年起,各縣(市)區必須全面啟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制定分年度推進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檯賬。銀川市將把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考核。
(二)強化協同配合。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始終保持重視程度不減、工作力度不減。市屬各學校必須嚴格落實轄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項工作部署,涉及經費、師資等事宜由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保障。
(三)強化督導激勵。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認定規程》(國教督辦〔2019〕30號)以及自治區教育廳《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寧教督導〔2017〕245號)有關要求,按照縣級自評、地市覆核、自治區督導評估、國家審核認定的程式組織實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加強常態化監測,強化過程性督導,及時通報問題,督促抓好整改。銀川市建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激勵機制,對工作進展快、推進效果好的縣(市)區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對如期完成創建任務的縣(市)區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提前完成創建任務的縣(市)區給予600萬元獎勵。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的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堅持正確引導、典型示範、以點帶面的原則,對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過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及時進行總結和宣傳報導,依法推進學校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營造支持義務教育發展環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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