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實施方案

《登封市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實施方案》是登封市為高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43號)要求,結合登封市實際,制定的方案。

具體內容,

具體內容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為基本方向,以加強內涵建設、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中心任務,聚焦人民民眾所急所需所盼,全面落實“雙減”任務,大力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加快縮小縣域內義務教育校際差距,推動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邁進,保障適齡兒童享有公平而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先保障,切實把義務教育作為重中之重,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資金投入、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優先保障義務教育發展;堅持政府主責,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補齊短板、兜住底線,著力提升薄弱鄉鎮、薄弱學校、薄弱環節和困難群體教育水平;堅持內涵發展,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堅持“五育”並舉全面培養,改進育人方式,發展素質教育,整體提高全市義務教育質量;堅持改革創新,鞏固全市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成果,大膽探索實踐,持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制約全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制度障礙,全面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三、工作目標
深化城鄉教育改革,統籌城鄉教育發展,進一步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實現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經費投入、辦學條件、師資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優質均衡,促進城鄉教育公平,保持市域綜合差異係數國小不高於0.50,國中不高於0.45,社會認可度高於85%。到2030年,全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在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和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全面達到評估標準,順利通過國家評估認定。
四、工作任務
對標《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有關標準和要求,明確優質均衡創建工作的基本任務和攻堅清單。
(一)基本任務
1. 樹立更加科學的教育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德育為先、全面發展、面向全體、知行合一,全面發展素質教育。堅持教育公益性,公民辦義務教育結構合理。
2. 實現更加全面的標準化建設。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發展,科學合理布局城鄉學校,全面解決“城鎮擠、鄉村弱”問題,建立學校標準化建設台賬,全面實現辦學條件校校達標,顯著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礎條件和套用水平,為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文化、生活環境。
3. 建設更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全面落實教職工編制標準,配齊配足各學科教師。實施鄉村中國小首席教師崗位計畫,建立健全教師培訓和教研製度,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和素質提升。全面深化“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科學有序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現校際間師資均衡配置、教師隊伍能力素質整體提升。依法保障教師待遇權益,促進教師潛心教書育人。
4. 提供更高質量的教育服務。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全面落實學校“雙減”任務,各學校作業管理水平、課後服務水平、課堂教學質量顯著提升,著力提高薄弱學校、鄉村學校辦學質量,切實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名學生。有效破解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社會認可度達到85%以上。
(二)攻堅清單
1. 科學規劃建設學校。
——建立合理布局農村學校的有效模式。
——探索鄉村溫馨校園建設的有效途徑。
——出台以常住人口為基數的城鎮義務教育學位配置標準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
——探索學生上學路徑和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治理改造的經驗。
2. 健全均衡發展工作機制。
——建立並實施義務教育年度鞏固情況監測制度。
——健全全市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機制。
——探索以學區率先實現優質均衡、助推全市優質均衡的發展機制。
——健全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激發學校辦學活力的機制。
3. 推進師資均衡配置。
——建立編制統籌調配、周轉使用、保障供給的辦法。
——完善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招聘辦法,健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
——出台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師資均衡配置的實施辦法。
4. 強化教育教學管理。
——制訂課堂教學基本規程。
——探索“五育”並舉、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徑及模式。
——探索均衡編班背景下因材施教的有效途徑及模式。
——探索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套用的有效途徑及模式。
——完善科學調控作業總量、提高作業設計水平的有效辦法。
——探索統籌校內外資源提高課後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及模式。
——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完善全市學校質量自評實施辦法。
5. 加強學生關愛。
——制訂加強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群體教育關愛的制度措施。
——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定期篩查評估、早期識別與干預的機制。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2年3月—2022年9月)
1. 市政府制定《登封市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實施方案》。
2. 市政府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創建工作,明確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工作任務和職責。
3.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根據《登封市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實施方案》,制訂工作計畫,召開本單位動員大會,全面啟動創建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2年10月—2029年10月)
1.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每年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狀況進行自評,市政府形成自評報告報鄭州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進行指標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登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過程督導檢查,提出督導建議,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按照督導建議做好整改工作,紮實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全面落實。
2.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加強宣傳力度,通過各級新聞媒體進行專題報導,全面展示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的過程、成果與經驗。
(三)迎檢階段(2029年11月—2030年12月)
1. 市政府對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狀況進行自評。自評達到要求後,向鄭州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提出督導評估申請。
2. 迎接鄭州市督導評估組對我市創建工作的督導評估。
3. 根據鄭州市督導評估組反饋意見,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4. 通過鄭州市級督導評估後,迎接省級評估認定。
5. 通過省級督導評估後,迎接國家評估認定。
6. 根據國家認定的反饋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積極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報告,接受國家監測和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教育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資源規劃局、交通局、衛健委、應急局、市場監管局、信訪局、保障性住房中心、婦聯、殘聯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相關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政府建立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嚴格考核。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行職責,通力協作,紮實開展創建工作。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成員聯席會議,了解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政府每年對全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進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作為對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加強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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