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教育部關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要求,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2年6月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制定經過,方案全文,

制定經過

2022年6月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方案全文

雲南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教育部關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謀劃,科學制定優質均衡發展創建方案
1.加強統籌謀劃。結合“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各地要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作為提高教育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的重要舉措,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謀劃。到2025年底,全省確保20%、爭取30%的縣、市、區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到2030年底,爭取全省不低於70%的縣、市、區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到2035年底,全省所有縣、市、區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2.堅持因地制宜。各州、市要認真總結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工作經驗,依據云南省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規劃,確定每個縣、市、區實現優質均衡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明確工作目標、年度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有關部門要為實現優質均衡發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資金、人員、政策等保障。要堅持標準、嚴把質量,在保持穩中求進的前提下,可結合實際對規划進度作適當最佳化和調整。(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3.強化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按照國家和我省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總體要求,逐縣摸底,全面、準確掌握縣域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等4個方面基本情況,健全硬體投入、設施設備定期更新等機制,制定責任到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創新方式,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
4.科學規劃學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進程、空間布局和常住人口規模編制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國小校建設標準,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納入城鄉規劃並嚴格實施,不得隨意變更。各級政府將教育部門納入同級城鄉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有關部門應徵得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依法落實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標準化學校有關規定。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強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規範管理。(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5.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建立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工作檯賬,繼續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等項目,通盤考慮現有教育資源的利用,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全面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大校額,推動實現學校辦學條件和班額、校額達標。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探索鄉村溫馨校園建設有效途徑,努力推動實現鄉村溫馨校園全覆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6.推行學區化管理和集團化辦學。充分發揮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模式優勢和優質品牌學校示範輻射作用,增加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促進學區學校間優勢互補,增強薄弱學校造血機能,整體提升辦學質量。以教師科學配置為基礎、教學質量為核心、教育評價為牽引,促進校際間管理、教學、教研緊密融合。建立健全縣域內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機制,完善“優質學校+薄弱學校”、“優質學校+新建學校”幫扶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機制,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水平
7.完善控輟保學常態化工作機制。壓實控輟保學“雙線四級”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和村組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責任機制,推動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充分利用雲南省義務教育在校學生動態管理系統、政府救助平台等,認真落實控輟保學服務管理工作,確保底數清、情況明、無遺漏,確保輟學學生“勸得回”。健全普職融合等安置保學和應助盡助救助機制,確保勸返學生穩得住、有出路。健全學校教學質量保障機制,提升學校吸引力,確保勸返學生“學得好”。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充分發揮親職教育在控輟保學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未成年犯義務教育保障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鄉村振興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8.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機制。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最佳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位方式入學就讀。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精準關愛保護機制,優先保障寄宿需求,暢通親子溝通交流渠道,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婦聯,各州、市人民政府)
9.提升特殊教育質量。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質量。推動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從義務教育向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兩端延伸。健全面向視力、聽力、智力障礙和孤獨症等各類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服務機制。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加大對殘疾學生資助力度。健全特殊教育專業支撐體系,為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配齊配足教職工,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和專職兼職教師。(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改革,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10.改進義務教育評價。開展政府履行義務教育職責評價、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等,切實扭轉以分數為主的評價導向,鼓勵學校辦出特色和活力。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適時推進省域自主性監測,建立反饋整改機制。研究制定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述評有關制度,將任課教師每學期對每個學生學業述評情況納入對教師的考核內容。(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各州、市人民政府)
11.大力推進智慧教育。以數字校園建設為抓手,實施學校基礎設施和環境智慧型化改造,普及智慧型教室、虛擬實驗實訓室、智慧型圖書館等智慧型學習空間和學習終端。用好國家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加快建設優質數字教學資源,以數字課堂建設為重點,建設一批線上線下融合示範課程,建成服務全省的智慧型教育公共服務平台。探索基於“網際網路+教育”的新型教學管理模式,提升區域間、城鄉間以及校際間的教學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2.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政策。實施陽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備師資,嚴禁設定重點學校和重點班級。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探索統籌校內外資源提高課後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及模式。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落實和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積極推進學校章程建設。探索推進學生上學放學路徑規劃和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治理改造等工作。健全學校安全制度及應急預案,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依法依規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全面發展,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13.堅持“五育”並舉。強化大中國小思政課一體化建設,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師生頭腦,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強化學校體育工作,定期開展學生體質健康和視力監測,推動足球、籃球、排球等體育項目進校園,保證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鍛鍊時間不少於1小時。實施學校美育提升行動,把美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廣泛開展勞動教育實踐活動,拓寬勞動教育渠道,創新勞動教育方法和評價機制。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定期篩查評估、早期識別與干預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各州、市人民政府)
14.推進課堂教學改革。制定教學計畫和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嚴格按照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課堂教學。堅持因材施教,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輔導。規範課堂教學,培育、遴選和推廣優秀教學模式。最佳化課堂教學方式,促進學生主動、深度、全員參與。注重課堂向課外延伸、教學向教育拓展,引導學生把課堂知識套用於社會實踐。健全教學評價制度,注重評估與改進,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格控制考試次數。(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5.發揮教研支撐作用。完善省、州市、縣、學校四級教研體系,推進省、州市、縣三級教研機構建設,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健全教研員準入、退出、考核激勵和專業發展機制,建立專職兼職結合的教研隊伍。因地制宜採用區域教研、網路教研、校本教研、綜合教研、主題教研以及教學展示、現場指導、項目研究等多種方式,增強教研工作服務學校教育教學、教師專業成長、學生全面發展和教育管理決策等方面的效能。(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夯實基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16.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中國小編制管理,加快推動全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全面達到國家基本標準。深入持續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各縣、市、區統籌教師資源,按照高於規定學歷的教師數、縣級以上骨幹教師數、體育藝術專任教師數以及教師職稱、年齡結構等核心指標,均衡配置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推行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實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持續加大思政、體育、音樂、美術、勞動、科學、綜合實踐活動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緊缺教師的配備和培養力度。(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7.提高教師專業能力。推進基礎教育學校校長職級制改革,推進校長隊伍專業化建設。實施“萬名校長培訓計畫”、義務教育青年教師培訓計畫,中國小教師國家級和省級培訓項目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邊境地區、“三區三州”有關地區傾斜。加強小規模學校(教學點)教師、國小全科教師和“三科”統編教材教師隊伍建設。切實落實中國小10%公用經費用於教師培訓的政策。改進教師評價機制,將師德表現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8.依法保障教師待遇。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教師工資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加強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推動各地為鄉村教師提供穩定性住房。實施集中連片地區鄉村教師差別化生活補助政策。績效工資核定向鄉村小規模學校、艱苦邊遠地區學校傾斜,內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教師傾斜。對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和社會事務進校園進行統籌規範,切實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從教20年以上的優秀鄉村教師予以獎勵,鼓勵各地對優秀教師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壓實責任,加強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組織領導
19.強化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要把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作為履行公共教育職能的重要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各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工作機制,明確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等部門相應責任。各級政府每年至少要聽取1次義務教育工作匯報,建立健全有關獎懲制度。(責任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
20.強化經費保障。保障義務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嚴格落實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兩個只增不減”要求。進一步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重點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和薄弱學校建設,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思政課建設,加大對義務教育質量提升工作的投入。(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21.強化督導評估。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各地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義務教育年度鞏固情況監測制度,通過調研評估、指標監測等方式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創建縣開展實地評估和指導,對達到標準要求的縣、市、區適時申請國家認定。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按期完成創建任務的地區和創建後出現工作滑坡的州、市、縣、區進行約談或問責。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健全監測機制,完善監測手段,通過全程監測、動態監控、過程督導等,加強對創建縣和規劃縣的督促指導。(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各州、市人民政府)
22.強化激勵機制。對在2025年及以前年度主動申請接受國家級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工作的縣、市、區,省級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大力推行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每年組織1次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研討觀摩活動,推介宣傳典型經驗做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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