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29日印發德宏州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雲發〔2022〕28號)精神,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創造更好的人口發展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趨勢緩解,服務管理制度完善最佳化,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孕產婦死亡率、嬰幼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0/10萬、4‰以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每千常住人口嬰幼兒托位達到4.5個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嬰幼兒普惠性托位達到2.7個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資源更加優質。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人口數量、素質、結構逐步最佳化。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學有所教、老有所養服務水平與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三孩生育政策
1.貫徹落實政策規定,建立相關配套制度。認真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積極有序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建立相關配套制度,規範細化工作流程,做好政策銜接,加強宣傳引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2.取消生育制約規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的相關規定。將個人生育情況與入戶、入學、入職、社會保障等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完善人口服務體系,支持家庭發展。州、縣兩級相關部門要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科學測算供需要求,分析問題和困難,研究落實整體解決方案,加強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統籌考慮,系統性解決民眾後顧之憂。採取教育、養老、托育、就業、社保、財政、人才、土地、金融、保險等綜合措施,構建提升家庭發展能力的支撐體系。
4.最佳化生育登記制度,實現便民服務。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諮詢指導,完善生育登記信息化建設,推進生育登記網上辦、掌上辦、跨省通辦,持續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提高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規範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充分發揮信息化支撐引領作用,推進落實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集成辦理。
5.突出地方特色,強化人口監測評估。全面落實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適時評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判人口形勢。提升人口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強部門協作,促進教育、民政、社保、衛生健康、醫保等多部門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加強對邊境一線、少數民族和低生育率地區人口動態監測,準確把握人口與家庭變化特點規律,制定各地區人口工作指南。
6.穩定最佳化隊伍建設,保障人員經費。穩定和加強基層人口監測隊伍,最佳化基層網底力量,確保基層基礎工作有人管事、有錢辦事、照章理事,確保人員經費落實到位,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人口監測工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員、計畫生育宣傳員的報酬,由州、縣市財政列入計畫生育經費中解決,所需經費以縣市財政承擔為主,州財政每人每月補助120元。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1.強化婦幼保健體系建設,增強婦幼健康保障能力。提升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紮實開展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持續推進三級婦幼保健機構和二級甲等婦幼保健機構建設,2025年爭取州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甲等,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增加婦幼健康優質醫療資源供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能力建設,開展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和安全產房標準化建設。深入開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性教育入校園等生殖健康教育活動。
2.強化生育管理,提高母嬰安全服務水平。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婚育,做好優生優育諮詢指導,普及孕育健康知識,規範婚前孕前保健服務。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強化產科和新生兒科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減少妊娠風險,促進安全住院分娩,力求孕產婦、嬰幼兒死亡率穩中有降。公共服務場所倡導孕婦優先,最佳化孕產婦就醫流程,建立孕產婦就醫綠色通道,定期檢查評估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標準化母嬰設施建設運營情況。積極倡導母乳餵養。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問題。
3.關心關愛兒童成長,促進嬰幼兒和兒童健康全面發展。實施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落實三級預防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支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產前診斷中心,規範開展產前篩查和診斷服務,對驗收合格後的省級產前診斷中心、州級產前診斷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的獎補。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規範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加強兒童口腔保健,做好青少年兒童近視防治。推進兒童早期發展中心建設,開展鄉村、社區科學育兒指導和兒童早期發展促進項目。鼓勵有資質的服務機構、專業人員,依託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通過家長課堂、養育照護小組活動、入戶指導等方式,提高嬰幼兒照護能力。
4.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最佳化生殖健康服務供給。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持續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做好適齡人群避孕、備孕服務,減少非意願妊娠,規範提供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老年期婦女保健服務。加強人工終止妊娠規範管理,合理控制剖宮產手術,保護適齡女性生殖能力。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套用和服務監管,提高不孕不育診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提升生殖健康服務技術水平。
(三)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1.強化頂層設計,健全托育服務發展支持政策體系。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支持,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點改革事項、政府民生實事推進落實,並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托育服務機構建設用地落實到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優先保障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用地,托育服務機構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統籌加強村(社區)、住宅小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托育服務建設納入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老舊小區改造和美麗縣城、鄉村振興等建設項目。堅持提速擴容增效發展主線,積極爭取中央及省級預算內投資傾斜,加大州、縣市財政資金投入力度,設立省級和地方支持托育建設項目庫,對新增普惠性托位給予建設補助。“十四五”期間,德宏州將開展托育服務機構托位補貼試點,每個縣市選擇1—2個具有帶動效應的示範機構,每個機構不超過3個班,每個托位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支持,具體按入托嬰幼兒和入托時間結算,每2年為一個周期,所需資金由州縣市按財政體制分擔。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服務收費標準,貫徹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貫徹落實托育機構領域從業人員職業技能評價標準,積極開展托育領域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最佳化培訓激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最佳化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支持州內職業院校設定托育相關專業和增加托育相關專業招生規模。鼓勵對城鎮現有空閒商業用房、廠房、校舍、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給予托育服務機構小微企業信貸政策支持,通過“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屬於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托育機構,對符合條件設立的托育機構按照規定給予最長3年的貸款期限和財政貼息。鼓勵保險行業開發托育意外傷害等保險產品,對登記備案的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和開設幼兒托班的普惠性幼稚園,財政可以通過參保補貼等形式予以鼓勵和支持。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適度報銷子女保育費用。
2.完善服務網路,多渠道構建托育服務體系。採取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和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運營合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幼稚園、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加快形成以社區托育服務機構為主體,以具有示範性的托育服務機構為標桿,以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支撐,工作場所託育設施和家庭托育點為補充的普惠托育服務供給網路體系。充分發揮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職能作用,加強婦幼衛生業務技術指導,開展婦幼健康教育、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工作,提升托育服務能力。2025年前,州級建立1個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每個縣市至少建立2個具有示範性的托育服務機構;農村區域托育服務機構服務覆蓋率顯著提高;新建住宅小區做到托育服務設施全覆蓋,社區托育服務機構覆蓋率大幅提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3歲幼兒,探索托幼一體化,新建幼稚園應當設定一定比例的2—3歲幼兒托班,新建住宅區按每千人口不少於5個托位配套建設服務設施。各縣市要按照省、州統一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機制,推進本縣市托位建設工作,用好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普惠托育服務項目建設資金,確保按時按量完成托位建設任務(見附屬檔案2)。對分年度完成建設任務的縣市,除獲得省級每個托位2000元的獎補外,州縣市再給予每個托位500元補助資金,所需資金由州縣市按財政體制分擔。
3.加強綜合監管,促進規範發展。各縣市要強化托育服務監管,衛生健康部門履行牽頭職責,建立健全部門各司其職、合作高效、綜合監督的新型托育服務監管機制,建立完善登記備案、信息公示、等級評估、執法檢查、應急處置、機構關停等制度。建立完善托育服務機構設定、運營、服務、人才、管理、安全等標準、規範、辦法、指南,推進托育服務規範化建設,打造一批行業品牌機構和服務產品。各類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範,並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內部管理制度,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四)構建生育友好環境
1.落實惠民政策,降低生育成本。積極參與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創建活動,力爭達到示範城市創建標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嚴格落實產假、護理假、育兒假、哺乳假等制度,為孕婦和新生兒提供精細化、便利化、專業化健康服務。穩步提高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實現與定點醫療機構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完善生育待遇保障報銷政策,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將符合政策的產前檢查和產前診斷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將分娩鎮痛項目按程式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做好用人單位生育保險參保和新生兒參加居民醫保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新出生並戶口登記在雲南的二孩、三孩分別發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補貼,並按年度發放800元育兒補助;對新出生並戶口登記在雲南的嬰幼兒購買意外傷害險給予每人每年50元參保補貼。鼓勵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企業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適當補貼。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衡量指標,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以集體契約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的方式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
2.制定配套政策,降低養育成本。嚴格落實國家最佳化生育配套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用人單位、村(居)委會開展福利性、公益性嬰幼兒、老年人託管服務,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和補助。三孩家庭老年人優先優惠入住公辦養老機構。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中,籌集一定數量的超過70平方米的住房,向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配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三孩家庭建購房補助。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相關支持政策。
3.最佳化教育政策,降低教育成本。持續提升普惠性托育園、幼稚園覆蓋率,建立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制度。鞏固拓展“雙減”“雙升”成果,進一步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加強校外培訓監管,有效減輕親職教育支出和家長精力負擔。擴大義務教育階段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加強幼稚園建設。促進幼稚園及義務教育學校資源布局結構與區域人口流動變化、新型城鎮化發展等協調匹配,滿足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和接受高質量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三孩教育補貼制度。在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原則上應當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稚園、學校就讀。
4.消除性別歧視,保障女性公平就業權益。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等職業發展。除國家有特殊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契約或聘用契約中設定或變相設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合法權益內容。建立健全就業懷孕歧視監督懲戒機制,降低懷孕歧視發生率。落實好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相關法規規章,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支持學校、醫院等女職工比例較高的用人單位以崗位“機動用工池”方式,保障產假、護理假、育兒假、哺乳假等政策落實。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免費再就業培訓指導,優先安排公益性工作崗位,並按規定給予自主創業者扶持。
5.廣泛開展宣傳,樹立婚育新風。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廣泛開展宣傳,加強政策解讀,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發展形勢和三孩生育政策調整的積極意義,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力量推動適齡青年適齡婚育,利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及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伍,搭建平台、舉辦活動,為青年架起婚姻之橋。在有條件的社區、農村設立婚姻介紹所,重點為大齡未婚青年提供婚姻介紹服務。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加強適齡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破除高價彩禮等婚嫁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鼓勵家庭育兒代際支持,營造家庭共同承擔養育責任的良好氛圍。
(五)關愛計畫生育家庭
1.保持政策穩定,維護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計畫生育家庭,符合條件的,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將具備條件的計畫生育惠民惠農項目納入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台,實現與金融機構網路連線、數據對接、資金直接聯發,提升政策執行效果。全面兌現獨生子女保健費,農村及城鎮下崗職工、城鎮待業人員獨生子女保健費納入州、縣市財政預算。貫徹《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有關獨生子女護理假的規定,落實國家保障計畫生育家庭優先享有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政策措施。
2.保障資金投入,加大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幫扶力度。全面落實計畫生育特別扶助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動態調整後的資金標準並發放到位。各級政府應當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州縣市對被依法鑑定為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的失獨父母,每人每月發放300元護理補貼,資金按州縣市財政體制分擔。有條件的縣市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於幫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
3.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繫人制度、優質醫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未納入低保等困難人群範圍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治療醫療費用按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政策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可由本人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或鄉村振興部門認定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依申請給予醫療救助和生活困難救助,並納入鄉村部門監測對象進行幫扶。將符合條件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為重點群體,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將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優先配租範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在世時,引導其通過辦理遺囑等方式,妥善處置財產及殘疾子女、孫子女照護事宜。父母離世後,無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獨生子女、無人監護的未成年人、無生活能力的孫輩,根據遺囑妥善安置,符合供養條件的,按程式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託管到公辦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精神病專科醫院、兒童福利服務機構養護。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為特殊家庭提供日常服務,開展生活照料。重大節日期間組織開展特殊家庭送溫暖活動。深入開展“暖心行動”,每個縣市至少建立1個“暖心家園”。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為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政策投入保障、組織管理保障和體系建設保障,各縣市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省要求,州及各縣市要建立最佳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目標管理,科學制定最佳化生育政策工作考核指標並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評,每年至少召開1次綜合協調推進會,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工作大局,及時研究制定有利於最佳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確保最佳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要主動作為,積極做好權益維護、優生優育指導、老齡服務,開展家庭幫扶、生育支持、健康促進等工作。
(三)堅持結果導向,強化督導問效。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狠抓工作落實,做好政策銜接,加強對各項生育支持政策的跟蹤問效,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政策實施穩妥有序。各縣市黨委、政府每年12月10日前要向州委、州政府報告本地區人口工作情況。

政策解讀

一、《實施方案》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精神,以及《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雲發〔2022〕28號),制定出台了《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德發〔2022〕3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我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積極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工作指南。
二、《實施方案》總體目標
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趨勢緩解,服務管理制度完善最佳化,我州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孕產婦死亡率、嬰幼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0/10萬、4‰以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每千常住人口嬰幼兒托位達到4.5個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嬰幼兒普惠性托位達到2.7個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資源更加優質。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基本正常,人口數量、素質、結構逐步最佳化。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學有所教、老有所養服務水平與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實施方案》結構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2025年、2035年為時間節點,明確了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3個方面26項任務。第一,總體目標。從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建設、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明確了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主要目標。第二,重點任務。一是落實三孩生育政策,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完善生育服務登記等事項辦理,推進落實“出生一件事”集成辦理。二是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推進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實施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加強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套用和服務監管等重點政策措施。三是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點改革事項、政府民生實事推進落實,鼓勵通過保險補貼、報銷子女保育費用、給予托育服務機構小微企業信貸政策支持等方式促進托育服務發展,對新建住宅小區、新建幼稚園提出了明確的托位建設要求。四是構建生育友好環境,提出了公租房配租照顧、購房支持、教育補貼、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確了直接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育兒補助、嬰幼兒意外傷害險參保補貼的激勵措施。五是關愛計畫生育家庭,對原計畫生育家庭繼續實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第三,保障措施。強化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為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政策投入、組織管理和體系建設保障,明確29項重點任務對應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職責,制定考核指標並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評。
四、《實施方案》的主要特點
(一)政策實化具體。《實施方案》部署了一攬子靶向精準、標準明晰、基本覆蓋的積極生育支持舉措。一是努力打造支持“生”的組合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新出生且戶口登記在雲南的二孩、三孩分別發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支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產前診斷中心,對省驗收合格的省級產前診斷中心、州級產前診斷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的獎補。二是建立覆蓋“育”的“政策包”。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新出生且戶口登記在雲南的二孩、三孩按年發放800元育兒補助;對新出生的嬰幼兒購買意外傷害險給予每人每年50元參保補貼;對分年度完成建設任務的縣(市),除獲得省級每個托位2000元的獎補外,州縣市再給予每個托位500元的補助資金;“十四五”期間,各縣市要創建具有帶動效應的示範機構2個,每個機構不超過3個班,每個托位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支持;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中,向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配租、對無住房且租賃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三是加大計生特殊家庭“幫扶”的力度,對失獨父母被鑑定為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300元護理補貼。
(二)明確任務分工。一是《實施方案》同步出台重點任務分工清單。確定了29項重點任務分工,明確了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職責及任務,切實提升政策之間的連貫性、銜接性、凝聚性,將積極生育政策理念貫穿融入在各類政策之中。二是《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銜接、服務聯動的統籌機制。要求州、縣(市)分別建立最佳化生育政策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科學制定最佳化生育政策工作考核指標並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評,每年州、縣至少召開1次綜合協調推進會,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三)強化保障水平。一是《實施方案》充分肯定計畫生育家庭的貢獻和付出。按照“老人老辦法”,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將具備條件的計畫生育惠民惠農項目納入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台,實現與金融機構網路連線、數據對接、資金直接聯發。二是健全計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工作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特別扶助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動態調整後的資金標準發放到位;加大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幫扶力度,對失獨父母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的發放護理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用於幫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繫人制度、優質醫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未納入低保等困難人群範圍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符合條件的依申請給予醫療救助和生活困難救助;將符合條件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為重點群體,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父母離世後,無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獨生子女、無人監護的未成年人、無生活能力的孫輩,根據遺囑妥善安置,符合供養條件的,按程式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託管到相應機構養護;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為特殊家庭提供日常服務,開展生活照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每個縣市至少建立一個“暖心家園”。
(四)構建友好包容。一是《實施方案》更加注重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尊重生育決策的自主性、自覺性,積極落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與三孩生育政策不協調不適宜不銜接的規定,順應了新時代人口發展戰略的要求。二是《實施方案》加快構建生育友好環境。著力保障女性公平就業權益,建立健全就業懷孕歧視監督懲戒機制,降低懷孕歧視發生率,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鼓勵家庭育兒代際支持,營造家庭共同承擔養育責任的良好氛圍,不斷提升全社會生育的價值認同。
五、與上級檔案異同
在省《實施方案》基礎上,增加和細化完善了相關內容:一是強化婦幼保健體系建設,2025年爭取州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甲等,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力求孕產婦、嬰幼兒死亡率穩中有降。二是完善托育服務網路,2025年州級建立1個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托位建設補貼500元,示範托位補貼100元。三是加大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幫扶力度,發放護理補貼300元。四是繼續保障基層工作人員經費,明確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員、村級計畫生育宣傳員報酬列入州、縣市財政預算,州財政每人每月補助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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