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

《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是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6月21日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1日
  • 發布單位: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印發通知,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發〔2022〕16號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現將《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方案全文

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精神,促進我省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0/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每千人口托位數達到4.5個。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人口結構逐步最佳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穩妥有序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依法依規最佳化生育政策。落實《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相關政策規定,完善配套檔案。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評優、評先不再進行計畫生育鑑定。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
(二)加強人口服務體系建設。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全面落實生育登記制度,以海南省全員人口統籌管理信息系統和大數據為基礎,大力推進生育事務網上辦理。加強部門業務協同,全面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實現流程再造、數據共享。
(三)加強人口監測和信息融合共享。落實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做好我省人口動態監測。依託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和海南出生實名平台等系統,實現教育、公安、民政、統計、衛生健康、醫保、社保、殘聯等人口相關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加強全省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科學規劃人口發展布局,最佳化人力資源配置,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三、不斷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四)提高優生優育服務能力。加強優生優育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落實三級預防措施,有效控制地中海貧血、先天性心臟病、耳聾等嚴重出生缺陷。全面推進婚姻登記和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等婚育“一站式”服務,從源頭上預防出生缺陷。規範產前篩查和診斷,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促進早篩早診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拓展基層婦幼保健機構服務領域和內容,切實承擔起孕產婦健康管理、婦女兒童保健、社會宣傳、技術服務指導、人員培訓、優生優育優教等功能,為育齡民眾提供生育全程優質服務。
(五)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加強母嬰保健工作,降低嬰兒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發生率。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婦幼保健院、公立婦女兒童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婦產科和兒科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增加婦產、兒科優質醫療資源供給,力爭實現省、市縣均有1個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加強全省各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兒童救治中心建設。加強兒童、孕產婦保健門診規範化建設,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開展“巾幗健康行動”,實施“母親健康快車”等公益項目。
(六)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套用。強化規劃引領,嚴格技術審批,建設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格規範相關技術套用,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滿足人民民眾生殖健康需求。按照總量適度增長、區域相對均衡、突出高質特需、強化服務高效的思路,科學進行規劃配置,進一步推動生殖健康、產前保健、產後康復、育兒照護等健康孕育產業發展。
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七)建立健全托育服務政策支撐體系。將托育服務納入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制定整體解決方案。積極創建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組織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允許教育、醫衛、福利、商服等用地用於發展托育服務。對托育服務項目需辦理農轉用手續的,市縣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畫用地指標時要優先保障。支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或作價入股等方式用於托育機構建設。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勵省屬重點監管企業、駐瓊央企、市縣國資國企和私營企業等,參與托育服務及相關分支行業的培育和發展,引導社會資本探索加大對托育服務、乳粉奶業、動畫設計和製作等行業民族品牌的投資。鼓勵引導企業與省內院校加強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拓展托育服務人才梯隊建設的廣度和深度。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增設托育相關專業。把0—3歲嬰幼兒托育職業(工種)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範圍,支持開展嬰幼兒托育服務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八)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放大作用,積極參與國家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十四五”時期,實現公立型或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市縣全覆蓋,每千人口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各地級市均設立不少於1個綜合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承擔轄區托育機構及家庭養育指導等職能。鼓勵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在滿足3至6歲幼兒入園的基礎上,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托育服務設施納入各市縣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地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支持和規範家庭托育點的建設和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大型園區通過聯合開辦、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員工提供托育服務。開展線上線下科學育兒指導服務。依託社區兒童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家長學校等基層工作陣地,開展育兒指導、親子課堂、家長沙龍、臨時託管等服務,探索實施靈活多樣的照護服務。支持“網際網路+托育”發展,開展線上父母課堂、育兒資訊等服務,幫助嬰幼兒家庭提高照護能力。
(九)加強綜合監管。各類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我省出台的相關標準和規範,並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市縣政府要承擔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社會監督。
五、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十)完善創新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嚴格落實《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中的婚假、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等規定。綜合利用保險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嬰幼兒家庭照護服務提供方便。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將生育醫療費用報銷與個人生育情況脫鉤。嚴格落實《海南省醫療救助辦法》中的未成年人醫療救助政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養育補貼制度。通過開展執法專項檢查等行動,規範企業用工行為,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有條件的市縣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落實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相關政策。
(十一)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繼續提升我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實現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2%,公辦幼稚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8%的目標。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探索推行假期託管服務,解決家長工作與育兒的矛盾。推進義務教育優質資源均衡分布,破解“擇校熱”難題。認真落實“雙減”政策,深入開展學校課後服務,推動學生放學時間與父母下班時間有效銜接,嚴格規範校外培訓。
(十二)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在招錄、招聘工作中,不得以性別為由拒招女性,不得以生育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契約,保護和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加強對企業招聘門檻條件的監督,切實保障女性生育權。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重返工作崗位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為其自主創業提供便利條件。開展“創業創新巾幗行動”和“巾幗創新創業金融支持行動”。
六、加強政策調整有序銜接
(十三)維護好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國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回響黨和國家號召、實行計畫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
(十四)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對符合條件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醫療救助政策;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鼓勵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接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適度優惠服務。經濟困難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房優先納入適老化改造工程。有條件的市縣可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於幫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
(十五)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提升服務能力,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政服務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陪護等事務。各級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利用會員網路的優勢,深入開展“暖心行動”,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走訪慰問、志願服務、保險保障四項服務等幫扶工作。建立定期巡訪制度,全面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繫人制度、就醫“綠色通道”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三個全覆蓋”行動,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排憂解難。
七、組織實施保障
(十六)加強黨的領導。各市縣黨委和政府要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及時出台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十七)密切協作配合。完善部門配合、政策銜接、信息共享的人口工作綜合治理機制。各市縣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責,重點解決好支持政策配套、公共服務保障、執法協調、信息互通等問題,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優勢,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諮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畫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鼓勵社會組織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等公益活動。
(十九)做好宣傳引導。各市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思想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形勢變化,及時回應、妥善處理社會關切。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營造正確的生育輿論氛圍。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倡導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融合現代文明理念,倡導適齡婚育、代際和諧、性別平等、責任共擔的新型家庭文化。
(二十)強化工作督導。各市縣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及時研究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最佳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市縣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地區人口工作情況,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將適時開展督查。

內容解讀

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落實取消社會撫養費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推動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三級防控措施全面落實。將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廈門市城市定製型醫療保險“免申即享”對象;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套用。完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指導推動醫療機構通過健康教育、心理輔導、中醫藥服務、藥物治療、手術治療、輔助生殖技術等手段,向民眾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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