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江西省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由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
  • 發布單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江西省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並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精神,現就我省最佳化生育政策,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均衡為主線、以改革為動力、以法治為保障,圍繞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目標,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釋放生育潛能,適度提高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結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家庭和諧幸福,為攜手書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的精彩華章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機制基本完備,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
二、重點任務
(一)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釋放生育潛能
1.保障生育政策依法落實。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落實最佳化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提高優生優育水平,保障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清理不適應當前人口發展形勢的政策檔案和相關社會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和政策銜接工作。
2.健全人口監測和人口服務機制。完善人口監測信息系統,依託省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台逐步實現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等跨部門人口信息共享,及時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和人口變動趨勢,健全人口預測預警制度。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實現婚姻登記、生育登記、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婚育戶”線上一鏈辦理。
(二)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加強出生缺陷三級預防。落實婚姻登記機構和婚檢機構緊鄰設定,婚檢率穩定在97%以上,全面開展“婚育一站式”服務,提供涵蓋免費婚檢、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生育登記服務、優生優育指導等生育全過程服務。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規範管理,市級實現產前診斷機構、新生兒聽力診斷中心全覆蓋,縣級實現產前篩查機構全覆蓋。以困難家庭為重點,推進出生缺陷三級預防閉環管理。
4.全力保障婦幼安康。加強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實現省市縣三級均建有1所公辦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積極探索將僅有公共衛生服務的婦幼保健所轉設為兼有公共衛生服務和臨床住院服務的婦幼保健院。推進孕產期保健集中管理,加強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搶救、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推進女性生殖健康檢查,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提高人群篩查率。推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做實0-6歲兒童健康集中管理。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
5.規範不孕不育診療服務。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套用,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采供精、卵和代孕等行為。
(三)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滿足民眾托育需求
6.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對托育機構按照當地政府普惠指導價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的,依據實際收托數,按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標準給予保育費補助。大力發展公辦或普惠性托育機構,加快打造社區托育中心。支持公辦機構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普惠托育服務機制建設,積極推進家庭和工作場所託育點建設。落實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舉辦托育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公共醫療衛生機構探索“醫育結合”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3歲幼兒。“十四五”期間,實現縣級公辦托育機構、鄉鎮(街道)普惠托育中心全覆蓋,每千人口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
7.支持托育行業發展。將托育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重大民生工程以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托育服務網路,“十四五”期間,實現省市縣三級均建有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及行業指導、家庭育兒指導等綜合服務。啟動托育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在省內高等院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把托育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納入培訓補貼範圍,“十四五”期間托育從業人員接受職業教育比例達到80%以上。推動“智慧托育”平台建設,支持開展服務品牌培育和塑造工作,樹立行業標桿和服務典範。
8.加強托育綜合監管。規範市場準入,督促托育機構落實依法登記、備案承諾、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政府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制度建設、行業規劃、質量安全、運營秩序承擔監管責任,構建全過程監管機制。完善托育機構登記備案、質量評估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
(四)減輕養育教育壓力,提高生育意願
9.加強住房、財政等支持政策。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兒補貼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的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各地在探索配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如提出申請,應在三個月內配租或調換公租房;如實物房源不足,可優先發放租賃補貼,並提高30%的額度。按照有關要求,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等相關支出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10.推進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力爭到2025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建立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合理擴充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啟動實施全省標準化幼稚園建設工程。最佳化中國小校布局,建立健全適應學齡人口變化的學校布局調整機制,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堅持公益惠民原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幼稚園課後延時服務和寒暑假託管服務,全面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強化學校教育的主體地位,完善學校教學質量評價機制。深入推進“雙減”工作,規範校外培訓行為,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減輕親職教育支出負擔。
(五)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增強家庭發展能力
11.健全和落實生育相關休假制度。嚴格落實婚假、產假、男方護理假等制度。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產假九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落實協商延長假,女職工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女職工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周歲。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12.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導夫妻共擔生育責任的家庭文化,肯定家庭勞動的價值。對婚喪陋習、高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打造江西特色青年婚戀活動品牌,廣泛開展青年婚戀主題活動。推進免費結婚頒證服務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常態化,提倡婚事新辦。
13.打造尊重生育的社會環境。在公共運輸設施、大型公共場所普遍配備母嬰設施和母嬰綠色通道,減少母嬰出行障礙。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一批兒童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向全體適齡兒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務。鼓勵支持用人單位為男女職工提供靈活的生育支持政策,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範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建立合理生育成本分擔機制,降低企業承擔的生育成本。
14.完善育齡女性和兒童醫療保障制度。職工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靈活就業人員自願參加。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按規定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用人單位要規範在產假期間發放的工資福利待遇,並與生育津貼相銜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按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政策執行。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鼓勵學校為在校學生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六)落實計畫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促進社會公平和諧
15.維護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每年給予適當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6.健全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調整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當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累計增長幅度達到或超過30%時,啟動特扶金動態增長調整機制。公辦養老院應當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將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齡或失能、失智老人列入一類輪候對象優先安排入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低償或無償服務。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中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發放失能護理補貼。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聯繫人制度、就醫綠色通道和家庭醫生簽約制度,實現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綠色就醫通道”全覆蓋。動態調整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補貼保險保費和補貼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計畫生育公益金,用於特殊家庭的扶助幫扶。
17.完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積極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資源幫扶優勢。發揮各級計畫生育協會及公益組織作用,建設暖心家園,深入開展暖心行動。探索以購買服務、社會眾籌等方式,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為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志願服務和公益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將現有的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調整為人口生育保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定期研究重大人口問題,強化人口生育保障統籌協調作用。加大對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政策的投入,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
(二)加強輿論宣傳。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營造積極實施三孩政策的良好氛圍,構建新型生育文化,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
(三)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協會、婦兒工委辦等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開展家庭健康促進行動和“優生優育進萬家”活動,提供家庭健康、優生優育宣傳諮詢和入戶指導,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
(四)強化督導落實。堅持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將托育服務等人口服務指標納入對市縣考核的內容,加強對各項生育改革措施的跟蹤問效。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每年12月底前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地本年度人口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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