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紅河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1日印發紅河州“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1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擴大“一老一小”領域有效供給,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提升養老托育服務質量,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對養老托育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結合紅河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以來,紅河州出台了《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實施方案》《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檔案,明確了發展養老托育服務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大力推進養老托育服務持續健康發展。“十三五”末,全州共建成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及設施582個,共設定養老床位13483張;建有養老服務設施(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454個,設有床位5710張;老年活動場所(老年活動室)911個。全州有民辦托育機構61家,其中:營利性58家,非營利性3家;提供托育服務的幼稚園102家,其中:營利性32家,非營利性70家。截至2021年底,有在冊運營的醫養結合機構20家。全州養老托育服務體系不斷完善,養老托育服務業態加快發展,“一老一小”事業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
  (二)發展趨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調整生育政策的第一個五年,是加快補齊養老托育服務能力短板、擴大有效供給、提高服務能力的重要視窗期,全州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既面臨良好的發展環境,又面臨艱巨的建設任務。“十三五”末,紅河州總人口達447.84萬人,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66.86萬人,占全州人口總數的14.93%,比全省14.91%的比重高0.02個百分點,比全國18.7%的比重低3.77個百分點。預計到2025年全州60周歲以上老年人將達到71萬人左右,老齡化形勢日趨嚴峻,高齡老年人持續增加,失能失智老年人比例增長,照護需求明顯增多,養老消費能力逐漸增強,養老需求結構將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同時,隨著國家人口政策調整,到2025年全州預計新增人口18萬人,嬰幼兒托育行業將迎來快速發展時期,人民民眾對嬰幼兒托位的需求將會進一步增長,未來通過人才培養、政策支持、標準制定、監管落實,嬰幼兒托育行業規模將進一步擴大,“托育+早教”成為托育服務的主流,方便可及、管理規範的優質普惠性托育服務將會成為人民民眾需求新的增長點。
  二、發展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建機制、強基礎、補短板與提質量協調推進,著力破解養老托育服務發展瓶頸,全面建立與人口老齡化進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托育服務需求。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帶動效應、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全州養老托育服務供給總量、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顯著提高,居家社區相協調、醫養康養相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多層次覆蓋城鄉的老年人和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一老一小”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兜底線、促普惠、市場化協同發展
  1. 強化養老托育服務兜底線職能。突出各級政府在解決“一老一小”問題中的兜底線重要職責,不斷提升養老托育服務兜底保障水平。織密織牢城鄉兜底養老服務網路,強化公辦養老機構供給能力,加強公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建設,重點支持失能失智照護機構和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發展,到2025年,建設1所州級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機構,實現縣級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務能力全覆蓋。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重點為特困人員、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的托養服務,築牢民生保障底線。科學測算“十四五”期間新增人口對托育機構需求,對托育機構數量、點位分布進行合理規劃。加大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鼓勵採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運營。積極推進托幼一體化建設,加大公辦幼稚園建設,在公辦幼稚園增設托位數和托育教師。切實把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著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托育服務體系,到2025年每個縣市至少建成一個示範性綜合托育機構。
  2. 擴大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的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加強政府和社會聯動機制建設,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性服務,支持非營利性機構發展,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公建養老服務設施在保證資產性質不變、服務宗旨不變的原則下,優先採取民營方式,實施公建民營管理,支持開展標準化、品牌化、連鎖化運營,積極探索建立“區域養老聯合體”。各縣市政府可採取清理、騰退一批閒置廠房、學校、醫院、辦公用房、培訓中心、療養院等設施,優先用於養老服務。“十四五”期間,全州新增普惠性養老床位達3000張以上。加大對社會普惠性托育機構的資金、人才培訓、稅費優惠減免扶持力度。新建、改擴建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托育服務設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拓展業務範圍或申請法人登記等方式,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民辦普惠性幼稚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為提供普惠性托位服務的社會托育機構負責人和保育員每年免費開展1次從業人員培訓。對已落實普惠托位的非營利性社會托育機構,積極爭取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建設項目每個新增托位1萬元資金補貼。明確普惠性收費標準,對普惠性托位制定指導性定價機制。
  3. 加快養老托育服務市場化發展。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土地、規劃、財政、融資、醫養結合、人才培訓等支持性“政策包”,帶動企業提供市場化養老托育“服務包”,推動建設一批“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行可持續”的普惠型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盤活全州公辦養老院資產,將部分入住率較低、服務質量欠缺的公辦養老院優先租賃給具有運營經驗、實力較強、具有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或組織運營。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院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完善托育服務全程監督、行業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大幅提升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推進“網際網路+托育服務”,支持優質托育服務機構平台化發展,提供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推動開展“網際網路+托育機構”備案服務,改善提升政務服務質量。通過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力爭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的骨幹企業,推動全州托育服務行業健康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二)強化居家社區服務
  1. 積極培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依據本地老齡化程度、常住老年人數等,通過新建、改建、與社會力量合建、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設施資源等方式,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層面建立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具備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到2025年,努力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5%以上的鄉鎮和70%以上的農村社區。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5%。全面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社區幫扶普遍覆蓋失能老年人,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有集中供養醫院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100%,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推動居家、社區與機構養老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機構、企業、社會力量連鎖運營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服務品質。利用社區閒置資源,引入餐飲企業、社會組織等,通過提供堂食方式,探索建設“社區愛心餐桌”、“老年幸福食堂”,為行動不便的居家老年建立配餐、送餐服務,“十四五”期間力爭建設30個“老年幸福食堂”。持續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作,至“十四五”末完成不低於3000戶特困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任務。
  2. 大力發展居家社區托育服務。堅持託兒所、幼稚園服務半徑宜為300米的原則,以建立“家門口的優質托育機構”為目標,“十四五”時期縣市政府在新建居住區要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老城區和居住區,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到2025年,托育服務設施覆蓋所有新建住宅小區。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社區服務範圍,推動全社會踐行兒童友好理念,完善兒童友好社會政策體系,依託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計生宣傳員、社會組織等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開展公益性照護。加強母嬰配套設施建設,在大型商場、交通樞紐、景區景點等公共場所設定母嬰室,鼓勵用人單位設定母嬰室,提供育嬰照料等服務,強化嬰幼兒家庭照護服務指導。
  (三)促進醫養康養結合
  緊密結合健康紅河建設,依託得天獨厚的生態、氣候、旅遊及生物資源優勢,強化對州內康養醫養資源的開發利用,拓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養生養老等,促進醫養康養產業鏈形成。最佳化醫養資源配置效率,力爭在北部7個縣市重點培育3—5箇中型養老機構、南部6個縣重點培育1—2箇中型養老機構。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城鄉養老機構,實現特色發展,適應不同人群需求。入住50人以上的公辦養老機構和設定床位150張以上的民辦養老機構必須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並在縣級民政部門登記備案後開展養老服務。探索鄉鎮衛生院、農村敬老院一體化建設、運行,實現農村敬老院能養老、可看病;探索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幸福院開展協定服務、委託管理等基層醫養結合試點建設。養老機構內部設定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實行備案管理,將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納入醫保協定管理範圍。支持二級及以下公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醫養結合機構,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定治未病科。重點扶持一批具有紅河特色的旅遊醫養、陽光康養和中醫藥養生等醫養服務品牌。
  (四)積極發展老年大學
  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多路徑擴大老年教育供給,充分利用職業技術學校、黨校文化中心等陣地,因地制宜建設老年大學分校、學習點,實施發展老年大學行動計畫,辦好老年開放大學。到2025年,州本級及13縣市均至少建有1所有規模的老年大學,5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老年學校),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學習點,經常性參加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聘請專業教師、管理人員,鼓勵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從事志願服務,參與老年教育有關工作。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將老年大學正常辦學經費納入州縣財政預算安排。
  (五)健全托育服務發展體系
  積極為脫產照護嬰幼兒父母重返工作崗位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規劃建設。支持各級黨政機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區積極挖掘現有資源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採取自建自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興辦托育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設托育班招收2—3歲幼兒。
  (六)培育壯大用品和服務產業
  推進老年人緊急救助、跟蹤定位、健康監測等智慧型輔助產品的開發和套用,加大嬰幼兒用品的市場拓展力度。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5G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產品在養老托育領域的深度套用,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支持州內有條件的機構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依託醫療機構、職業院校、社會組織及志願者等建立覆蓋醫學、心理、教育、健康等領域的育兒專家庫。推動開展老年人、嬰幼兒用品質量測評、驗證和認證工作,促進與老年人和嬰幼兒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範發展。
  (七)加強養老托育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規範,支持家政企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等開展養老托育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崗前培訓、轉崗專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支持州內各類院校開設養老托育服務專業或有關課程,強化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嬰幼兒保育等學科建設,推進職業院校校企合作,不斷探索工學一體化、產教融合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為養老托育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八)完善養老托育綜合監管體系
  切實加強養老托育機構質量安全、從業人員、資金管理、運營秩序等監管,有效防範各類風險。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公示養老托育服務註冊登記備案、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消防安全檢查結果等信息,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從事養老托育服務。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虐待老人、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有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從業限制。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健全養老托育機構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共享工作機制,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一老一小”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州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一老一小”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在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分別牽頭推進養老服務、托育服務發展各項工作。廣泛調動各方資源力量,強化部門協作,逐步形成政府統籌領導,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統籌整體推進。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任務目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研究解決養老托育發展中的政策配套、公共服務保障、執法協調、信息互通等重大問題。建立“一老一小”整體進展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建立“一老一小”服務能力評價機制,統籌推動工作落實。
  (三)加強規範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綜合監管體系,整合、壓實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各部門監管職能和責任。加強養老托育機構登記備案、質量安全、從業人員、資金管理、運營秩序、應急處置等監管。建立養老托育服務管理網路,加強對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的日常業務指導、諮詢服務、督促檢查和監督執法。定期對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等進行考核評估。建立健全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逐步建立信用“黑名單”制度。
  (四)營造友好環境。廣泛開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最佳化生育政策國情教育,傳承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傳統美德,合理引導社會預期,提高全社會對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強化典型引路,大力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在全社會營造養老育幼良好氛圍。加強老年人、嬰幼兒權益保障,完善各項社會優待政策,加強“一老一小”宜居環境建設,營造“一老一小”發展的友好環境。
  附屬檔案:1. 紅河州養老托育服務發展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
   2. 紅河州養老托育服務發展主要目標

政策解讀

 2022年12月1日,紅河州人民政府印發《紅河州“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以下簡稱《解決方案》),為推動檔案精神貫徹落實,便於各級各部門以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現就《解決方案》作如下解讀: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調整生育政策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加快補齊養老托育服務能力短板、擴大有效供給、提高服務能力的重要視窗期,按照國家促進養老托育服務體系發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國州市級政府要編制出台本地區“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增加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提升養老托育服務質量,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對養老托育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
  二、編制過程
  州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部署要求,在認真分析我州“十三五”時期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現狀和“十四五”發展面臨形勢的基礎上,牽頭起草了《解決方案(徵求意見稿)》,經多次徵求意見、專題會議研究、省際交叉評審修改完善後形成《解決方案(送審稿)》,提請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州人民政府印發執行。
  三、主要內容
  《解決方案》由實施背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附屬檔案5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實施背景”。包括發展基礎、發展趨勢2方面內容,總結了我州“十三五”時期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現狀,對我州“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作出客觀分析。
  第二部分“發展目標”。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帶動效應、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全州養老托育服務供給總量、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顯著提高,居家社區相協調、醫養康養相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多層次覆蓋城鄉的老年人和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一老一小”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顯著提升。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提出推動兜底線、促普惠、市場化協同發展;強化居家社區服務;促進醫養康養結合;積極發展老年大學;健全托育服務發展體系;培育壯大用品和服務產業;加強養老托育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養老托育綜合監管體系8項重點任務。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整體推進、加強規範監管、營造友好環境4方面內容。
  第五部分“附屬檔案”。包括《紅河州養老托育服務發展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紅河州養老托育服務發展主要目標》,明確了紅河州養老托育服務發展的24項重點任務、16項具體指標及2025年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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