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銀川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已經銀川市政府研究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2月13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13日
  •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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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完善人口服務體系,擴大養老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提升服務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我市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背景
(一)養老托育服務發展基本情況    
養老質量不斷提升。我市加強養老服務地方立法,建立小區開發建設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審批、建設、驗收的機制、居家養老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資金補助機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激勵機制,有效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的目標進程。基本形成了我市特色養老服務政策法規體系。積極推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活動,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印發《銀川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先後引進中房養老等企業,著力促進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醫養融合型養老機構、“網際網路+養老”智慧化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等建設。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市共建成42家養老服務機構,正常營運33家,其中公辦機構2家,公建民營14家,民辦機構17家;養老機構共配置床位達10015張,其中護理型床位5701張,占比56.9%。積極推進養老機構、社區農村和居家養老設施建設。成功申報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爭取國家試點專項資金1790萬元,制定《銀川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案》(銀政辦發〔2020〕91號),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銀川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領導小組”。全市累計建成241處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228處農村幸福院,分別覆蓋社區和行政村的比例達80%和83%。
托育供給不斷加大。我市出台《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銀川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銀政辦發〔2022〕 104號)等檔案,推動銀川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截止2022年底,全市通過備案的0—3歲托育機構有63家,占自治區托育機構數的49.46%,備案托位數3082個,每千人擁有托位數為1.07個,其中普惠性托位779個,普惠托育資源持續拓展。營業執照取得率為100%,衛生評價通過率為100%。我市托育機構數、托位數和入托幼兒數均位列自治區首位。
(二)養老托育服務發展趨勢
 “十四五”時期,為及時科學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銀川市需準確把握“十四五”時期面臨的形勢,切實轉變戰略理念,率先破除養老服務發展的障礙,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完善養老服務領域制度和法規,規範養老服務市場,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我市需繼續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供給,加強兒童安全保障政策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和規範化發展,擴大普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滿足家庭多層次、多樣化托育服務需求。
二、發展目標
(一)整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城市定位、經濟水平相適應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充分發展、醫養有機結合”的現代養老服務體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逐步形成兜底供養有保障、普惠養老能滿足、中高端服務可選擇的多層次養老服務市場供給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業質量標準體系和最佳化市場環境。在全面三孩政策背景下,推動創建國家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預算內資金,鼓勵多方力量參與,政府、事業、企業等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管理體系、保障體系建立。落實照護機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定標準和管理規範,協調各部門做好嬰幼兒照護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照護機構衛生評價、衛生保健、疾病防控、家庭發展教育和照護健康服務指導、負責人和保育人員培訓。統籌協調衛生、教育、民政、住建、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健康資源,將嬰幼兒照護服務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二)具體指標
1.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健全。立足建立養老多元化服務模式,加強養老服務規劃布局,按年度分解落實新增養老指標。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需求評估體系、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多層次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基本養老服務補貼等制度,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2.養老服務功能更加完善。養老機構服務功能由單一的集中托養轉向托養+居家線上線下服務。街道和鄉鎮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轉型為集日間照料、休閒娛樂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到 2025年,街道鄉鎮級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100%。
3.醫養康養深度融合發展。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具有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醫養結合機構或與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定)的養老機構占比達100%。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綠色通道的比例達100%。
4.信息化與智慧型化顯著提高。依託“金民工程”、安心養老雲平台系統,建成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發展“網際網路+養老服務”, 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產品在養老托育領域深度套用。
5.服務人才專業程度大幅提升。不斷拓寬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發展空間,健全人才培養激勵機制,壯大老年社會工作者、為老服務志願者等服務隊伍,擴大養老服務人才培訓規模,全面提升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養老機構院長和養老護理人員培訓上崗率均達到100%,持證上崗率達到80%。
6.養老服務業態融合發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與養老產業市場同步快速發展,基本形成“養老+行業”多元融合發展市場新格局,與文化、家政、醫療、商業、教育、保險等行業全面融合發展。
7.老年友好型宜居環境建設顯著。奮力打造我市“老年友好型健康城市”形象,推動全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不斷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進一步營造安全綠色便利的生活環境,濃厚的養老助老敬老孝老氛圍,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
8.托育服務政策體系健全。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銀川市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實施細則(試行)》《銀川市普惠托育機構認定辦法》《銀川市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手冊》等一系列政策及規範檔案。
9.托育服務設施有保障。各縣(市)區要將托育機構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將新建或改擴建居住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規劃指標合併到配套幼稚園建設規劃及貨幣化統籌配建指標中。三區按照《銀川市2022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統籌規劃,兩縣一市根據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的土地供應計畫統籌規劃。各縣(市)區每季度末將階段性配建情況抄送市衛生健康委。
10.托育成本得到控制。鼓勵各縣(市)區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措施,扶持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六部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精神,積極探索建立財政支持機制,通過專項補貼、以獎代補、稅費減免、融資優惠等形式,來扶持托育行業的發展;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創新開發金融產品,為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提供信貸支持和保險服務。
11.嬰幼兒家庭合法權益有保障。全面落實產假、配偶護理假、哺乳假和共同育兒假等福利待遇,鼓勵用人單位為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創造便利條件。為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技能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
12.構建多元化普惠型托育服務。推進“三優先”服務,即:優先支持社區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優先支持幼稚園開設托班、優先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各行政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公立幼稚園、婦女兒童之家等單位開辦公辦的托育機構,積極申請託育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資金。
13.提高托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保育人員隊伍培養。按照教育部職業院校專業要求設定嬰幼兒照護專業,最佳化專業設定,完善教學標準,建立實習基地,推動畢業生就業。加強托育機構保育員職業技能培訓,納入政府培訓補貼範圍,建立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後一體化培訓體系,實現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將保育師、育嬰員等職業(工種)納入政府性補貼培訓範圍。做好托育機構負責人、保健人員技能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
14.“醫育結合”融合發展。實現兒童保健、兒童膳食營養、疾病預防和衛生監督等各項任務的落實。依託婦幼保健機構成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建設標準化托育示範基地,提供托育諮詢、培訓、政策宣傳、家庭養育指導等服務。發展網際網路+托育,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嬰幼兒健康管理,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每年為托育機構入託兒童提供至少一次的健康管理服務。嬰幼兒健康管理率達到95%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科學謀劃“十四五”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出台《銀川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將托育服務發展納入《銀川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統籌推進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用地保障和存量資源利用。將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並結合實際合理布局。調整最佳化並適當放寬土地和規劃要求,支持各類服務主體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開展養老托育服務。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放大公租房使用功能,允許將閒置公租房無償提供給社會力量,鼓勵其為老年人開展助餐、助行、助潔等社區居家服務。探索將老舊小區的國有閒置房屋和設施以適當方式轉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鼓勵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完善托育照護服務設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加大養老托育人才培養力度。調整最佳化養老托育學科專業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設定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嬰幼兒發展和管理、嬰幼兒保育等相關專業。深化校企合作,培育養老托育領域產教融合型企業,支持實訓基地建設,推行養老托育“工學一體化”培訓模式。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加大養老護理員、老年評估師、育嬰師、保育師等養老托育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落實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等政策。組織養老托育服務專場招聘會,暢通人才供需機制。鼓勵養老托育機構通過返聘教育、民政、衛健委等部門有經驗的退休人員等措施,充實從業人員隊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衛健委、人才局、婦聯、工會)
(四)強化家庭照護能力。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發展家庭養老床位。發揮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專業社會組織作用,支持隔代照料,探索家庭托育服務。全面落實產假、配偶護理假、哺乳假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為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創造便利條件。鼓勵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為家長、嬰幼兒照護者提供科學育兒知識傳播和宣傳教育,增強家庭科學養育能力。做好嬰幼兒、老年人健康管理。(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探索社區“一老一小”融合服務模式。依託現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工會之家、兒童之家、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服務中心等公共資源,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在街道、社區設立托育點,為居民提供就近便利、有償普惠的臨時托、短計時托、全日托照護服務,宣傳倡導科學育兒理念及知識。在規劃建設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中,充分考慮社區為老為小服務元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擴大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推動發展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2025年底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100%。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利用現有資源或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開設托班招收2—3歲的幼兒。優先支持開設托班的新建和改擴建幼稚園項目申報全市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充分利用現有工會之家、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依託專業機構開辦托育點。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企業開辦養老托育機構,承接民政、衛健、教育、婦聯、鄉鎮(街道)等單位投資建設的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動態監測、指導全市托育機構,爭取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4.5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教育局、婦聯、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實施普惠養老托育專項行動。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托育服務,建設發展一批嵌入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形成基本完善的養老托育服務網,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養老托育服務。實施普惠養老托育專項行動,引導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機構。推動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服務。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信息化手段,做好養老托育健康管理,向廣大家庭普及養老托育服務、膳食營養、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生長發育、預防接種、幼兒早期教育等養老托育科學知識,為家庭提供普惠可及的養老托育指導服務。支持企事業單位、大型商業體等以單獨或聯合共同舉辦的方式,為職工和周邊民眾提供養老托育服務。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衛健委、民政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總工會,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開展設施改造。在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加強公共空間設施無障礙建設改造,制定年度居住區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計畫,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支持房地產項目充分考慮養老托育需求,持續提升公共場所、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質量,為母嬰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營造嬰幼兒照護的友好社會環境,滿足“一老一小”生活需求。在鄉鎮(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日托、計時托、上門服務、區域供需銜接、資源統籌等綜合功能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實施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增強居家養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適性。鼓勵社區開展家庭鄰里式嬰幼兒照護服務點建設,實施社區托育中心建設工程,打造“親子小屋”等母嬰服務設施。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結合爭創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強對兒童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建設,對城市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開展適兒化改造,滿足兒童成長需求,更好為兒童成長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衛健委、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探索醫養康養融合。支持養老機構內部設定醫療機構,設定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實行備案管理。支持養老機構根據需求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改擴建一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與養老服務設施統籌規劃、毗鄰建設。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升醫養結合能力,重點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有條件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可設定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逐步開展家庭病床服務。(責任單位:市衛健委、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提高養老托育服務質量。大力推進養老托育機構規範化建設,充分利用行業機構、高校、學會等資源,建立養老托育服務專家庫。推動完善養老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範,制定養老托育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建立評估機制,並推動評價結果與相關補貼、評先、獎勵扶持政策掛鈎。(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人才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培育新型市場。鼓勵養老托育服務企業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的骨幹企業,加快形成帶動性強、產業鏈長、經濟社會效益俱佳的養老托育服務產業集群。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養老托育機構建設,引導優秀企業投入養老托育服務行業,培養養老托育服務市場。推動養老與健康、旅遊、文化等產業不斷融合,培養養老新模式、新業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民政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構建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養老托育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壓實機構主體責任,加強對全市養老托育機構質量安全、從業人員、運營秩序等方面的監管,落實安全保衛、消防、衛生保健、設施設備、建築、食品安全、飲用水等方面的監管責任,按職責分工監督指導養老托育機構防範消除安全風險和隱患。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托育機構虐待、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損害老年人、嬰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村四級聯動的綜合管理網路,開展聯合執法。對每個養老托育機構每年組織不少於一次的“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各類養老托育機構要全面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器材及安保人員。完善退出機制,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住建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引導財政金融支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養老托育領域的投資力度,吸引社會資本,探索建立養老托育領域產業子基金。指導銀行和保險機構根據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經營特點,開發符合其資金和業務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引導推動養老托育機構責任險、人員意外險的投保工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金融工作局、衛健委、民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推行行業自律。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清單,將政府購買評估、諮詢等服務納入清單範圍,支持養老托育行業協會發展,支持養老托育行業協會承接有關養老托育服務質量評價等服務,指導行業協會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活動,著力規範養老托育服務行業,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自律準則,推動養老托育行業規範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最佳化政務服務。完善機構設立辦事指南,明確最佳化養老托育機構登記備案流程和辦理時限,制定養老托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依法將養老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等基本信息、評估檢驗結果在官方網站、政務大廳公開,實施動態管理,接受社會查詢和監督。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推進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完善政務服務評價規則,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提升政務服務質量。(責任單位:市審批局、民政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國家養老托育體系建設,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發改、民政、衛健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的銀川市推進養老托育“一老一小”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銀川市養老托育高質量發展,研究決定有關重大事項,解決重要問題。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托育工作,統籌協調養老、托育發展中的重點工作和困難問題。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具體落實舉措,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統籌協調。根據“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結構變化,進一步完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將養老托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統籌推進,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服務設施均衡布局。建立完善跨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通過促進養老托育體制機制部門聯席會議、養老服務聯席會議、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等,定期研究解決我市養老托育服務發展問題。市發改委統籌養老托育工程和項目建設,市民政局負責養老服務工作,會同各相關部門執行市政府相關聯席會議及領導小組的決定,指導各縣(市)區開展養老服務工作。市衛健委負責托育服務工作,會同各相關部門執行市政府相關聯席會議及領導小組的相關決策,指導各縣(市)區托育服務工作。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將促進養老托育服務發展納入政府目標管理。
(三)落實財稅支持政策。財政部門加大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傾斜力度,將更多的資金用於發展養老托育服務。完善民辦養老機構獎補政策,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給予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嚴格落實國家、自治區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
(四)嚴格項目管理。各級發改、民政、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各自領域內項目建設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制等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設施建設監管,項目建設資金應足額及時到位,保障建設質量,確保養老托育設施規範運行,發揮效益。加強項目督查,推動開展投資成本和效益的綜合評估,及時總結項目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1.銀川市推進養老托育“一老一小”工作領導小組
2.養老托育服務發展主要指標
3.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任務分工表
4.重大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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