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2〕2號)等有關檔案精神,增加養老托育優質服務供給,推進全市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整體解決“一老一小”問題,結合新余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實施背景
新余市位於江西省中部偏西,全市總面積3178平方公里,2020年末常住人口120.25萬人,是江西省最小的地級市。全市圍繞“工小美”精準定位,銳意進取,改革創新,首創“黨建+頤養之家”養老服務新模式,得到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國家衛健委主任馬曉偉的批示肯定,多次在多地作經驗分享,並先後榮獲“2019中國改革年度案例”“全國第二批農村公共服務典型案例”、江西省脫貧攻堅組織創新獎等獎項;開展了全國第三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市、全國商業保險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市和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全國優質普惠學前教育資源擴容建設試點城市等多項國家級試點,成功入選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以來,新余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決策部署,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加強養老托育服務工作組織領導和政策引導,全市養老托育服務發展進入新的階段,養老托育服務政策支撐體系逐步健全,養老托育服務供給體系不斷擴大,養老托育服務保障體系日益成型,人民民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1.政策體系逐步健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養老托育服務工作,始終堅持把發展養老托育服務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納入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通過人大立法制定《新余市頤養之家條例》,先後出台《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新余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新余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新余市新建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移交與管理實施細則》《新余市中心城區養老設施空間布局規劃(2018-2030)》《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新余市托幼一體化試點工作方案》等20多個檔案,明確發展目標、重點任務、發展舉措和推進路徑,建立了養老托育一次性建設補助和運營獎補制度、養老服務業工作經費投入機制,有力地推動了我市養老托育服務的健康發展。
2.服務體系逐步建成
(1)養老服務體系日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迅速,醫養結合發展模式不斷創新,智慧養老得到有效探索。到2020年底,全市養老床位8096張,養老機構75家,其中公辦養老機構33家,民辦養老機構42家。在全國首創“黨建+頤養之家”農村互助養老新模式,建成農村頤養之家736個,入家老人一萬餘人,行政村互助養老設施覆蓋率100%,實現有需求的老人全覆蓋;農村敬老院32家,特困失能人員縣級集中照護率達到80%;城鎮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含城市頤養之家)78個,其中“黨建+頤養之家(城市)”助餐點53個;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25個。
(2)托育服務體系開局起步。托育服務處於起步階段,嬰幼兒照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有待完善。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托育機構21個,托位1484個,其中示範性普惠托育機構1個,托位140個,每千人口托位僅1.23個。
3.服務需求持續擴大
(1)養老服務需求持續攀升。截止2020年底,我市60歲及以上人口21.27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17.68%,比全省高0.82個百分點,相比2010年上升了9.57個百分點。在“新老年人”時代,4-2-1的家庭結構導致子女沒有時間和精力在家陪伴和照顧老年人,家庭養老的功能正在弱化,介於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居家社區養老模式愈加受到青睞。據調查,66.9%的老年人希望得到的服務是“老年飯桌或者送飯”“上門做家務”“日托或托老所”等生活照料服務。
(2)托育服務需求亟待滿足。截止2020年底,全市0-3歲嬰幼兒3.12萬人,占總人口的2.6%,2022年出生人口預計在7000人左右,人口均衡可持續增長面臨新的形勢,“養育成本高”“沒時間”“沒人照顧”成為適齡人群不敢生、不願生的主要原因。據調查,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目前主要以傳統的家庭照護為主,有超過60%的家長有嬰幼兒照護需求,對公辦幼稚園向下延伸托班的需求十分迫切。為解決新一代父母發展意願和生育意願間難以平衡,家中祖輩無力照料孩子、保姆帶孩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嬰幼兒家庭托育服務需求亟待滿足。
(3)普惠性需求愈發旺盛。據調查,大部分老人和嬰幼兒家庭希望享有高品質服務的同時關注服務的價格。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工薪收入家庭來說,高端養老托育服務價格高昂難於承受;政府養老機構重點保障特困失能失獨老人等特殊群體的需求,普通老人難進入。面向大眾的價格合理、方便可及、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尤為迫切。
4.產業發展蓄勢待發
(1)養老產業初具規模。我市養老產業發展速度在全省處於前列,形成了以銀河園老年服務中心為代表的醫養結合模式、以市養老福利中心為代表的公建民營模式,以及一批以樂晚睛養老服務公司為代表的小型社區“嵌入式”民辦養老模式,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占總床位數73%。信息化智慧養老產業初見雛形,建立了新余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管理中心(指揮平台)和21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引進了安心智慧養老平台,初步構建了“網際網路+線上線下”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2)托育產業處於起步階段。我市托育產業雖起步較晚,但正積極探索“機關單位主動辦”“幼稚園延伸辦”“社區小區配套辦”“園區企業鼓勵辦”等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模式,不斷充實和豐富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大力推動嬰幼兒圖書用具等相關產業發展。
(二)發展趨勢
“十四五”時期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第一個五年規劃。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和“三孩”政策的實施,新余養老托育服務發展面臨著新機遇和新挑戰。
1.發展機遇。一是政策保障力度加大。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托育體系建設,省委、省政府搶抓政策機遇,研究出台了《江西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我市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經濟基礎支撐力增強。新余城市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人均GDP和城鎮化率位列全省前列,為充分釋放養老托育服務消費潛力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三是數字經濟引領加速度。隨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硬體在養老托育領域的套用日益廣泛,推動了養老托育服務消費升級和模式創新,為養老托育服務發展注入了新活力。
2.面臨挑戰。一是服務體系供給不足。隨著60年代生育高峰期人口邁入老年人行列和人均預期壽命的逐步提高,我市人口老齡化程度快速上升,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從2020年底的17.68%提高到2025年的20%以上。傳統的家庭養老已不現實,現有的養老供給體系不能滿足快速增長的老年人口的需求,擴大養老服務設施供給特別是護理性床位供給已迫在眉睫。按照國家要求到2025年全國養老床位總量應超過1000萬張的目標,2025年我市養老機構床位總量應超過9000張,床位缺口為904張。三孩政策公布後,嬰幼兒配套設施不足、嬰幼兒照護水平不高的問題凸顯。為更好地落實三孩政策,解決生育後顧之憂,提升適齡人群生育意願,迫切需要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提升嬰幼兒照護能力和水平。據預測,到2025年我市常住人口將達到121.6萬人,按照國家規劃每千人口需達到4.5個托位的目標,2025年全市托位總量應為5472個,托位缺口達3988個。二是資源結構性失衡問題突出。我市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和托育服務設施總量不足、特別是具有護理功能的社區嵌入式養老院床位少於自理性床位、面向工薪階層等社會大眾的質量有保障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服務供給明顯不足。服務質量不高,服務功能不完善等等問題亟待解決。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貫徹落實新余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立足“工小美”戰略,緊扣“四地”目標,堅持“公益兜牢底線,普惠主導發展,社區居家優先、醫養康養跟進”,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擴大有效供給、最佳化市場環境、健全監管機制,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養老托育民生保障建設,促進養老托育服務事業產業協同發展,構建具有新余特色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助力我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城市。
(四)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市養老托育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服務和產品供給更加優質,要素支撐更加完善,具有新余特色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全面建成。
——養老服務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均衡合理、供給多元、優質高效的新格局;人人享有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健全,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事業產業發展更加協調,逐步實現政府主導、家庭盡責、市場和社會共同參與的有機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5%,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具有新余特色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全面備案,逐步推進托育服務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建成一所市級綜合性托育指導服務中心,所有縣(區)均建成不少於1個公辦或規範化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三、重點任務
(五)兜底線、促普惠、市場化協同發展
加強政府兜底線、保基本的職責,提升公辦養老機構保基本兜底線能力,重點保障特困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體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擴大由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社會運營、普惠可及的政府與企業聯動提供的普惠性服務供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托育領域,提供差異化、個性化、高端化的養老托育服務。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努力實現我市養老托育服務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給、高端有選擇。
1.健全基本養老托育服務制度
(1)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制定新余市基本養老服務具體實施標準,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根據發展水平和老齡化形勢動態調整。完善兜底型養老服務制度,優先將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殘、獨居高齡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重點保障對象,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健全老年人能力評估制度。貫徹實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國家標準,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推動建設綜合評估機構和評估隊伍,探索將老年人能力評估和健康體檢等服務有機結合。加強民政、衛健、醫保等部門老年人能力評估信息共享,評估結果將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主要依據。(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落實老年人救助供養制度。落實特困老年人救助供養服務,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實現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實現有意願的特困人員全部集中供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完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全面落實高齡補貼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推進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福利補貼最佳化整合,推動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進一步銜接,完善補貼方式方法,提升精準度和有效性。(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完善落實空巢、留守等困難老年人日常探視、定期巡訪、結對幫扶三項制度。鼓勵各地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和引導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工、“渝鈐村嫂”“敲門嫂”等志願服務隊伍等,重點面向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以探視巡訪為主的關愛服務。依託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委員會、老年人協會等組織,發布“紅黑榜”“道德榜”,教育引導老年人家庭盡職責、盡義務。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6)健全嬰幼兒健康發展管理制度。加快將新生兒訪視、預防接種等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加強對嬰幼兒托育服務的引導、統籌和保障能力。做好各類托育機構核准備案登記、評估監測、定期信息公示和問責制度,著力提升托育機構保教質量。落實普惠托育機構的政策性補貼措施,切實降低普惠托育機構的運營成本,推進《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家庭托育點暫行管理辦法》等落地落實。(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擴大養老托育服務供給
(1)強化公辦養老托育機構兜底保障。一是實施養老機構照護能力提升工程。在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的基礎上,針對失智老人的特殊需求,加快對現有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改造或者新建突出護理功能的養老服務基礎設施,補齊護理型床位不足的短板。支持新余市養老服務中心三期項目建設;圍繞“一縣一中心、一鄉一陣地”,加快鄉鎮敬老院改擴建,支持每個縣(區)建設不少於1所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60%;支持縣級集中照護中心建設,到2025年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所縣級失能集中照護中心,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於80%;在市縣級公辦養老機構中開闢失智照護樓或照護單元;打造2家失智照護機構(含失智照護單元)和護理型示範機構。二是實施公辦養老機構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進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全面推進鄉鎮敬老院消防設施改造提升;在公辦養老機構中增設公共衛生應急能力模組和配置應急救援設備包,提升養老設施的硬體條件、疫情防控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養老機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到2025年,依託城市公辦養老機構或綜合性示範機構,成立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三是實施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配建專項行動。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等公有場地和設施,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打造一批示範性托育服務機構。支持新余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提供托育從業人員培訓、托育機構管理諮詢、托育產品研發和創新設計、家庭養育指導及嬰幼兒早期發展等服務,輻射帶動區域內托育服務能力整體提升。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到2025年,每個縣(區)建成1個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有條件的街道(鎮)建設1個街道(鎮)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指導站),有條件的社區建有1處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擴大普惠養老托育服務供給。實施普惠養老托育專項行動,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領作用,以投資換機制,引導各縣區結合實際,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人才培養、財政補貼等支持性“政策包”,帶動企業提供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包”。一是實施普惠養老城企聯動。鼓勵培訓療養機構優先轉型養老機構,充分利用閒置廠房、醫院、校舍、辦公用房、賓館等設施,推進社區骨幹網、醫養結合、旅居養老機構建設。二是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新、改擴建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托育服務設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小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鼓勵社區、幼稚園、婦幼保健機構、企事業單位、園區開辦普惠托育機構,增加普惠托位供給。三是開展普惠機構集中確認。鼓勵各縣(區)政府與普惠機構簽訂普惠協定,明確普惠運營年限、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建立評估機制,實現普惠養老托育服務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行可持續。到2025年,實現普惠性服務價格不高於當地同等服務市場價格的70%;全市普惠養老床位明顯提升,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普惠性托位達到2.7個以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鼓勵養老托育服務市場化發展。創新財政獎補、稅收減免、土地使用和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加快涉企惠企政策精準推送,激發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的積極性,培育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的養老托育服務產業,建設一批中高端養老托育機構,提供高水平的養老托育服務,逐步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養老托育服務格局。一是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積極營造公平、健康、有序的養老服務市場環境,引導國有經濟(企業)以兼併、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參與養老服務,規範金融、地產企業進入養老市場;鼓勵養老機構探索跨界養老商業模式,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圍繞提供多樣化養老服務實現共贏,形成可持續、可複製的成熟養老服務模式。二是大力推進托育服務市場化。通過社會資本新建、改建、擴建、聯建一批具有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培訓、家庭養育指導和家長課堂等多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實現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管理專業化、服務優質化、運營規範化。支持早教與托育業態融合經營,大力發展社區托育、幼稚園托育、早教托育等多元托育模式,利用優質幼稚園品牌、早教品牌加快托育品牌建設,通過合作運營提供托班混合服務,鼓勵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的骨幹企業。(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提升養老托育服務水平
(1)加強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各類養老托育照護機構標準規範體系,對房屋場地、設施設備、人員配置、消防安全、衛生保健、保育管理、監督管理等制定或完善標準規範,大力推動全市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實施標準化管理。(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開展等級評定工作。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根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等國家標準,制定完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程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本區域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信息,推動養老服務機構人員配置及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到2025年,評定為1-2級的鄉鎮(街道)公辦養老機構、評定為2-3級的縣級公辦養老機構建有率均達到80%以上。各類嬰幼兒照護機構應當規範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範,為嬰幼兒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加強專業隊伍建設。一是完善人才激勵政策。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探索制定養老托育服務人員持證獎勵、入職補貼和崗位補貼、優秀護理員獎勵等制度。建立養老護理、托育人員工資指導價或最低工資制度,逐步提高從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與見習留用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契約且工作滿6個月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大力開展相關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評價,認定結果作為從業人員享受相關補貼政策的重要依據。二是健全人才培養機制。鼓勵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開設養老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重點開展老人護理、嬰幼兒照護、家庭科學育兒、醫療康復、營養調配、心理諮詢等專業人才培訓。推廣“定向招生、定向培養、保障就業”的養老托育服務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各縣區加強與新余學院及中高等職業院校合作,定向為公辦養老托育機構培養輸送一批養老托育服務緊缺人才。加強對托育機構保教人員和早教機構人員的崗前培訓,避免托班幼稚園化或早教機構化。大力開展職業道德和安全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增強從業人員法治意識,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各項勞動保障權益。到2025年,全市養老托育從業人員培訓率達到80%。(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依法實施資格準入制度。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制度,建立相應的準入標準,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應當根據管理的需求,配齊有合格資質的從業人員,形成政府引導、多方介入的工作模式。發揮第三方作用,健全企業契約履約機制、消費者評價投訴處理機制和從業人員信用監管機制,相關信用信息逐步推送至新余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開展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行動。依法依規建立個人記錄“黑名單”和行業終身禁入制度,對虐童、虐待老人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健全可持續運營機制
(1)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制定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市場化運營、社會化服務、價格收費、薪酬待遇等制度。完善敬老院管理人員選聘管理辦法,提高農村養老服務職業化、專業化程度。科學穩妥實施公建民營,宜公則公、宜民則民,不得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公辦養老機構“打包”交由同一家機構或組織運營,防止出現市場壟斷。推動農村敬老院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發展,在滿足特困人員照料服務需求的前提下,逐步提升農村敬老院照料護理服務能力,加快滿足社會化照料托養需求。堅持公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益屬性,充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嚴格落實公辦養老機構入駐評估制度,適當拓展服務對象。完善公建民營機制,引進優質養老托育運營機構參與項目工程建設,探索開展連鎖化運營。支持分宜縣探索將鄉鎮敬老院收歸縣民政局直管,渝水區探索引進社會養老服務組織,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對敬老院老年人進行託管照護。到2025年鄉鎮敬老院床位使用率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創新托育服務運營模式。支持鄉鎮(街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或者公辦幼稚園延伸托班形式,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支持城鎮居住區配套建設、配置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通過公開招標等形式採取無償或者低償委託給符合條件的民辦機構運營,在社區設點開展家庭托育服務。(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居家社區養老托育服務能力
堅持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整合各類服務資源,盤活閒置資源,加強社區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布局,加快建設連鎖化、品牌化、專業化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托育服務綜合體、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城市社區“黨建+頤養之家”和社區家庭托育點等,著力構建黨建引領、供給多元、服務優質、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區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打造“家門口”的養老院、托育園。
1.最佳化服務設施均衡布局
編制完善中心城區和縣(區)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將“一老一小”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與國土空間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充分銜接。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促進服務能力提質擴容和服務設施均衡布局。實施養老托育服務設施達標排查工程,嚴格落實新(已)建居住小區配建養老托育服務設施政策,新建和已建居住區分別按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按每千人口不少於10個和8個托位配建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完善新建居住小區配套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四同步”機制,形成規劃、建設、驗收和移交使用“全流程”跟進,在項目驗收前要與民政、衛健、教育部門簽訂初步移交協定,未簽訂初步移交協定的項目不予驗收。到2025年,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托育服務設施達標率100%。(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完善居家社區服務功能
(1)完善社區養老托育服務設施。持續完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嬰幼兒照護“15分鐘服務圈”,根據區域內人口規模、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科學選址、合理布局。著力滿足高齡、失能老人和嬰幼兒家庭就近就便養老托育服務需求。鼓勵養老設施與殘疾人康養、醫療衛生等設施合建;鼓勵托幼一體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將養老托育服務嵌入服務內容中。一是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推進以嵌入式養老院為重點、以城市日間照料中心為補充的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加快街道綜合型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或者改造升級社區嵌入式、分散式、小型化的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多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組網建設運營;培育一批綜合化、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在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方面開展連鎖運營和標準化管理,為社區老年人提供照護托養、日間照料、助餐、康復護理、居家上門、陪診轉介等一站式養老服務;積極構建頤養之家、社區嵌入式養老院、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互為補充、協調發展,基本滿足所有養老服務需求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二是豐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涵。健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助娛、康復等上門服務。依託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社區嵌入式養老院為高齡、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援助等服務。鼓勵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完成兜底保障工作的基礎上,依法依規開展市場化服務,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縣城關鎮建成1所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運營家庭養老床位等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三是加快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利用社區符合條件的婦女兒童之家、親職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學前教育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資源,開展家庭鄰里式嬰幼兒照護服務點建設,打造“親子小屋”等托育服務設施,為嬰幼兒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性服務。到2025年,全市各縣(區)建成1家示範引領效應強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帶動N家社區嵌入式托育點共同發展的局面;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婦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鞏固提升“黨建+頤養之家”第一民生品牌。充分運用“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可提升”四可工作法,持續實施黨群連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城鄉“黨建+頤養之家”三心工程,鞏固提升“黨建+頤養之家”第一民生品牌。實施“黨建+頤養之家”品牌提質工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頤養之家合理布點、建設標準、資金投入、服務提升、成本控制、運行制度、責任壓實、保障措施等頤養之家可持續發展工作機制;開展“黨建+頤養之家”示範點建設,發揮典型引領、示範帶動作用。實施“黨建+頤養之家”功能提升工程,豐富頤養之家服務內容,在解決老人用餐需求基礎之上,完善娛樂設施,融入醫療康復、心理調適等服務內容,將有條件的頤養之家打造成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形成“頤養之家+N項服務”延伸模式,不斷滿足城鄉困難、空巢、高齡等老人用餐助餐、生活照料、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實現入“家”人數越來越多,精神越來越好,比例越來越協調,壽命越來越長的工作目標。到2025年,城鄉(社區)頤養之家覆蓋率達100%。(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構建智慧養老托育服務體系。以建設國家智慧型社會治理實驗養老特色基地和國家區塊鏈創新套用試點(“區塊鏈+民政”)為契機,推動“網際網路+”和養老托育深度融合,建立信息平台,運用信息化、標準化管理提升養老托育服務質量。加強民政、衛健、大數據中心等部門合作,完善養老、托育、醫療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落實智慧型化技術套用推廣工程,構建安全便捷的智慧型化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實現跨部門、跨層級的信息共享。總結推廣養老“線上+線下”、融合健康管理服務的模式,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的“選單式”養老服務。充分考慮老年群體使用感受,推廣套用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簡化應用程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引導幫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會。引導家政服務企業依託網際網路提供保潔、保姆、月嫂、家廚、護工等家政服務。依託新余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打造優質托育服務機構平台,開展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知識線上普及和培訓。培育智慧服務新業態,鼓勵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等智慧健康養老等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構建完備的智慧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沒有圍牆的“數位化養老院”“托育園”。到2025年,65歲及以上老年人規範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72%以上,線上托育服務家庭覆蓋率達到25%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大數據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增強家庭照護能力
(1)夯實家庭養老基礎地位。強化家庭贍養老年人主體責任,落實監護人對孤寡老人監護責任。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落實養老家庭責任,對贍養負擔重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按規定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基本養老服務目錄,充分發揮“銀髮顧問”服務功能,實現銀髮顧問社區全覆蓋。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完善家庭照顧者技能培訓、喘息服務等居家養老支持政策。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護理服務,將符合規定的相關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採取政府補貼方式,對特殊困難高齡、失能、殘疾等老年人家庭以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形式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醫保局、市人社局、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強化家庭監護嬰幼兒的主體責任,落實監護人對嬰幼兒的監護責任。充分發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兒童之家等作用,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網際網路直播等方式,為嬰幼兒照護者提供科學養護、科學養育、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督促全面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明確的產假、護理假和父母育兒假政策,落實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政策規定,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降低。鼓勵用人單位對家有嬰幼兒的職工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照護嬰幼兒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並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規範各類單位用工行為,對違反勞動法歧視女性的行為,依法加大懲戒力度。(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促進醫養康養醫育融合發展
1.深化醫養結合發展
整合醫療衛生和養老資源,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鼓勵多種形式的簽約服務、協定合作。支持社區養老、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協同發展,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投入運營,開通養老機構和協定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雙向轉介綠色通道。在農村推行“兩室聯建”模式,鼓勵曉康診所與頤養之家毗鄰設定。在城市社區推行“三站合一”,實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護理站聯合建設。大力發展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鼓勵入住50人以上的公辦養老院和設定床位150張以上的民辦養老院內開設醫務室或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推動其功能提升,並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鼓勵醫療機構利用閒置床位開展養老護理服務,重點收住慢性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推進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達60%,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多點執業,並在職稱評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全市選擇1-3所鄉鎮衛生院打造集中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養老護理中心。支持新余銀河護理院依託新余銀河醫院開展醫養一體化養老模式。支持新余市人民醫院增設安寧療護病房,新余市中醫院北院探索開展安寧療護業務。支持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合作,切實滿足老年群體養老服務和醫療服務需求,到2025年,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合作達到95%以上。各縣(區)分別至少打造1家醫養結合示範機構。(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促進康養融合發展
深入實施“生態+養老”戰略,充分挖掘國家亞熱帶植物園、仙女湖區鳳凰灣森林康養基地、百丈峰和蘆茅溝森林康養基地等森林生態、景觀資源,積極發展寬心小鎮、森林小鎮、旅居養老等新興業態。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預防干預、養生保健、健身休閒、文化娛樂、旅居養老等業態深度融合,促進養老服務與森林康養、旅遊康養等融合發展。鼓勵中醫醫療機構提供中醫特色醫療服務和養生保健服務,結合新余豐富的中醫藥資源,廣泛推廣熱敏灸、中醫康復等中醫藥技術服務。創新健康養生、健康體檢、體質測定、運動康復等服務模式,打造多樣化健康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林業局、市國資委、市文廣新旅局、市體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探索醫育結合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等公共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探索“醫育結合”模式,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托育相關服務,符合規定的,可自行確定托育相關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托育相關服務,屬於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行項目價格收費標準執行;屬於特需醫療服務的,按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收費標準執行。將嬰幼兒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開展新生兒訪視、疾病篩查、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安全防範等服務。到2025年,全市至少打造1家醫育融合發展示範機構。(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豐富發展老年教育
構建老有所學終身教育體系,加強老年教育統籌規劃和政策引領,豐富老年教育內容形式。優先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社區老年學校三級辦學網路,推動社區教育與社區治理融合發展,減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學費,鼓勵行業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老年教育機構,建立多元化的老年教育供給模式,向區域內老年人開放活動場地、圖書館、體育設施設備等資源。支持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及培訓機構等利用自身教育資源參與老年教育,加強學科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編寫老年教育相關教材。依託新余開放大學,推動舉辦“老年開放大學”“網上老年大學”。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教育產品和培訓課程,發展線上學習、互動交流等老年數字教育新業態。盤活空置房、公園、商場等資源,支持街道社區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引導老年大學與養老機構、社區、企業等共同探索養教結合新模式,推進養教一體化等。實施“智慧助老”行動,開展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專項培訓,提升老年人利用智慧型技術能力。到2025年,各縣區、市直分別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5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老年學校),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教育學習點,以各種形式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委老幹部局、市成人教育中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文廣新旅局、市體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九)培育壯大服務產業
豐富養老托育服務產品用品供給體系,落實國家養老托育服務相關用品標準,重點發展高端養生、異地養老、健康管理、保健預防、特色診療等服務,積極開發老年長壽食品、保健用品、日用品、康復器具、護理設施及儀器等健康產品。實施“養老托育服務+行業”行動,支持養老托育服務與文化、旅遊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金融等行業融合發展,構建有活力、有市場、有增長、有監管、有服務的養老托育服務產業鏈。(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積極營造友好環境
1.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
公布養老托育服務扶持政策,制定養老托育政務服務清單,簡化和規範辦事流程,為養老托育機構設立、備案等提供指導和便利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託政務服務平台,提供養老托育服務信息查詢、政策諮詢和網上辦事等服務,實現“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推進養老托育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通報制度,改進提升政務服務質量。集中清理廢除在養老托育服務中涉及地方保護、排斥營利性養老托育機構參與競爭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市政務服務辦、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弘揚尊老愛幼社會風尚。支持各類社會組織、機構開展“一老一小”志願服務,推動形成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的“三社聯動”機制。推進“贛服通”、新余政務服務網等平台所有涉老服務配套線上相關功能,助力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建立老年志願者服務機制,探索“志願服務時間銀行”“互助服務”等形式,充分激發老年志願者參與老年服務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宜居環境建設,普及無障礙公共基礎設施,加快推進交通出行、醫療衛生、文化旅遊、政務服務等公共基礎設施進行適老化改造和母嬰設施配套服務,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普遍設定專席及綠色通道,培育一批“一老一小”活力發展社區,為老人和嬰幼兒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生活環境。(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政務服務辦、市政服務中心、市大數據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建設一批兒童勞動教育、自然教育、課外實踐、科技體驗、素質拓展等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向所在地全體適齡兒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務。支持城市街區、道路、社區以及學校、醫療機構、公園、圖書館、綠地等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適兒化改造等。探索兒童友好智慧服務,加強兒童經常活動場所安防監控系統規劃建設,提升兒童人身權益維護智慧型化服務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全面保障兒童在社會生活、社區發展、家庭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婦聯;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要素保障
(十一)建立工作機制
堅持市委領導、政府主導,行業部門負責。成立新余市“一老一小”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研究部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困難和問題,協調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破解制約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常態化督促整體解決方案的實施,實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的通報制度。各縣(區)要落實養老托育主體責任,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結合本轄區實際,提出具體工作舉措,明確時間表、任務書,加快推進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等市直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二)加強用地保障
根據“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結構變化,加強場地保障,把民政、衛健部門納入本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加快編制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中保障養老托育用地需求,並結合實際安排在合理區位。建立養老托育用地機制,保障養老托育服務設施用地有效供給,按照應供盡供的原則,加大對養老托育用地的支持力度。企業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托育機構且符合發展規劃、符合劃撥用地有關要求的建設項目,可採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調整最佳化並適當放寬土地和規劃要求,支持各類主體在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和環境質量安全規定的前提下,利用現有空閒廠房、醫院、校舍、辦公用房、培訓療養設施等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進行改造利用,開展養老托育服務;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鼓勵支持空置公租房、國企物業等無償或低償用於養老托育服務。鼓勵優先以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土地。嚴禁擅自改變建設土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將養老托育服務設施用於房地產開發。(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局;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三)加大資金投入
1.加大財政獎補
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水平,逐步增加養老托育服務財政投入,將養老托育服務建設運行補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將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建立多元籌資機制,鼓勵通過慈善捐贈、設立社區基金會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托育服務領域;規範政府購買服務,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落實民辦養老機構獎補政策,按照不低於省級標準的50%疊加落實縣級一次性建設補貼,並按接收本行政區域內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100元的標準,不區分經營性質落實運營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落實托育機構獎補政策,托育服務機構托位補貼資金按照市、縣(區)3:7的比例負擔,其中,城市分別按新建托育機構每新增一個托位600元、改擴建托育機構每新增一個托位500元予以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農村分別按新建托育機構每新增一個托位500元,改擴建托育機構每新增一個托位400元予以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落實稅費減免
落實國家支持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稅費優惠政策,社區養老托育機構承受房屋、土地用於社區養老托育的免徵契稅,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服務的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鼓勵各級政府採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對招用符合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養老托育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創新金融支持
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投融資模式參與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運營。鼓勵銀行、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和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引導保險等金融機構探索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向養老托育行業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險機構開發僱主、從業人員相關責任險及運營保險。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為養老托育產業發展,靈活提供循環貸、年審制貸款、分期還本付息等多種貸款產品。從事養老托育服務行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分別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並按照規定貼息。(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四)加強規範監管
完善跨部門協同綜合監管體系,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壓實機構主體責任,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覆蓋養老托育服務企業(機構)法人、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行業信用體系,加強信用監管和信息公開,對失信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聯合懲戒。落實職權部門在制度建設、行業規劃、登記備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監管責任,養老托育機構承擔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置、重建與退出等工作機制,將養老托育納入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嚴防“一老一小”領域以虛假投資、欺詐銷售、高額返利等方式進行的非法集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