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巴中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7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5日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四川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川辦發〔2021〕57號)精神,根據國家和省編制“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背景
(一)發展基礎加快夯實。截至2020年底,建成巴中市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實現35項服務落地。建成智慧養老監管服務平台,23家養老機構納入監管。建成養老服務機構114所,城鄉日間照料中心350個,農村幸福院334個,清理移交社區用房1.7萬平方米用於養老服務。設定老年病醫院1個,開通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的醫療機構23個,二級以上醫院設定老年病科比例達61.54%。建成國家森林康養基地1個,全國森林康養基地試點建設單位8個,省級森林康養基地28個,市級森林康養試點示範基地28個。在川東北區域率先建成養老服務人才庫。與重慶渝北、沙坪壩、潼南達成養老服務戰略合作協定。全市備案托育機構1家,提供托育服務機構77家,共有托位1985個。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0.72個。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有機構照護意向的占30%。
(二)政策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將養老事業納入《巴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相繼出台《巴中市養老服務產業發展規劃(2016—2030年)》(巴府辦發〔2016〕76號)《巴中市“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巴府函〔2021〕149號)《2020年巴中市“一老一小”健康服務和照護服務實施方案》(巴市衛通〔2020〕6號)《巴中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責任分工方案》(〔2020〕67號)《關於進一步明確減免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通知》(巴財稅〔2021〕4號)《關於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助推兜底脫貧工作的通知》(巴市民辦〔2020〕70 號)等一系列養老托育服務支持政策,有力地推動全市養老托育持續健康發展。
(三)養老托育需求持續增強。據第七次人口普查,巴中市常住人口為271萬餘人。其中,60歲及以上66.34萬人,占常住人口的24.46%,比全國、全省分別高出5.76、2.75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53.3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9.67%,比全國、全省分別高出6.17、2.74個百分點。全市現有托位不足2000個,按照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4.5個的標準測算,需增加托位10000個左右。隨著人口老齡化逐步加深,以及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深入實施,生育潛能進一步釋放,“十四五”期間,全市養老托育服務需求將會持續增加。亟需加大養老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提升服務質量,以滿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長的養老托育服務需求。
(四)供需矛盾突出。全市已經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其中恩陽區已經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養老服務面臨前所未有的剛性需求。當前養老服務供給遠不能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需要,養老床位缺口較大、一些養老機構床位閒置率高、居家社區服務短缺、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不健全、護理型床位明顯少於自理型床位等問題並存。全市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有機構照護意向的達30%。目前,全市現有托位不足2000個,遠遠不能滿足廣大嬰幼兒家庭的需求。到“十四五”末,全市需新增托位10000個左右。托育服務發展區域、城鄉之間不平衡。普惠托位供給不足。專業托育機構市場占有率低、影響力小,托育服務產業培育任重道遠。
二、發展目標
(一)整體目標。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布局合理、主體多元、管理規範、服務優質、覆蓋城鄉的養老托育服務體系。養老床位力爭達到2.3萬張以上,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達到55%以上;全市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培育品牌連鎖托育機構(同一投資主體)6家以上。
(二)具體指標。“十四五”全市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具體指標如下。
三、重點任務
(一)增強兜底線能力。
1.做實基本養老服務。立足市情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養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復照護、社會救助等適宜服務。到2025年,有意願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增強公辦機構供給。按照最佳化存量,突出增量思路,通過新建、改擴建,利用閒置公共資源改造等措施,增加公辦養老機構有效供給。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基礎上,重點為特困人員、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逐步為社會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適老化改造。將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與組織實施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有機結合。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到2025年,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達55%。〔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深化關愛互助養老。注重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護和關愛服務機制,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風險評估制度,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完善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願服務聯動機制,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廣泛發展城鄉互助式養老服務,加大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到2025年,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團市委、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將散居特困對象、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半失能失智、殘疾、獨居、高齡和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人,納入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範圍。把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等社會組織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引導社會組織為特殊困難家庭老人、農村留守、空巢老人提供養老服務和開展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抓好銜接統籌。推進國土空間規劃與養老專項規劃統籌銜接,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養老服務站點等養老服務設施。到2025年,全市養老床位達2.3萬張,縣級建設農村特困失能、殘疾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專業照護機構達5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統籌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工業化、城鎮化等因素,兼顧進城務工人員等重點群體,在新建居住區按每千人口不少於10個托位的標準,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到2025年,新建居住社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達100%。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托育服務設施的,根據需求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每千人口不少於8個托位的標準,分期分批建設托育服務設施。支持農村社區新建或利用閒置鄉村公共服務設施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突出示範建設。依託市、縣(區)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市、縣級托育服務指導中心,發揮其示範引領作用,提供嬰幼兒照護、托育從業人員培訓、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管理諮詢、托育產品研發和創新設計、家庭養育指導及嬰幼兒早期發展等優質示範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嬰幼兒健康管理、兒科醫療服務與托育服務整合和示範。到2025年,建成市托育服務指導中心1個、縣級區域綜合托育中心5個、優質服務星級托育機構15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照護支持。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托育服務指導體系,落實工作人員,給予經費保障。各級指導組織(機構)負責開展衛生綜合評價、業務指導、諮詢服務和監督檢查,開展托育機構負責人及衛生保健人員培訓,指導托育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常見病與多發病的防控及飲食用藥安全、飲用水衛生、環境衛生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委編辦、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嚴格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質量評估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對托育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定期對開展托育服務的機構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規範行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最佳化健康服務。將膳食營養、生長發育評估、安全防護等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所需資金由市、縣(區)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市、縣(區)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要按照職責加強對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諮詢服務和監督檢查。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托育機構從業人員的衛生保健培訓和健康體檢,定期開展對托育機構的衛生保健檢查,加強傳染病預防控制,降低常見病發病率。到2025年,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評估、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率達98%。〔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促普惠行動。
12.做強普惠養老。堅持政府引導、社會主體、市場聯動,加快“養老+”物業、家政等資源整合,不斷推進普惠養老的社會化、市場化和產業化。鼓勵社會資本發展普惠養老機構,支持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方向發展,支持區域內養老企業多樣性、多元化競爭,扶持微小型養老機構穩步成長。〔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動改革轉型。摸清全市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資源底數。按照“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利用廠房、醫院、閒置校舍、辦公用房、國有企業所屬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改革轉型參與養老服務,擴大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提供差異化、個性化服務,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按照“宜公則公、宜民則民”的原則,持續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實行社會化運營或探索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激發市場活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4.促進資源整合。鼓勵採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等方式,利用社區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文化場館、體育場所等資源,建立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實現與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對小區配套用房、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社區用房、公園等閒置資產全面清理,採取減免租金、延長租期等措施,支持符合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場所優先發展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堅持普惠優先。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以獎代補等方式,積極支持社會資本發展各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重點引導社會力量在城市社區、工業園區、擴權強鎮、聚居點等人群密集區域,建設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托育服務。鼓勵凡職工適齡子女達到20人及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挖掘現有資源或建設相應規模的托育機構,解決本單位職工子女托育問題,並輻射滿足區域內的普惠托育服務需求。到2025年,普惠性托位占比達50%。〔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鄉村振興局、市投促局、市總工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進托幼一體發展。支持有條件的民辦幼稚園採取開設托班等多種形式,向2—3歲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城區公立幼稚園和常住人口2萬人以上的重點鎮中心校(九義校)附屬幼稚園要延伸開展托育服務,按現有學位的20%轉換設定托位,劃轉現有場地、設施改造為托育機構。幼稚園開設托班需經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強化資金引導。通過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社會辦托育機構,以不高於普惠托育服務價格收托適齡嬰幼兒的,給予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社會辦托育機構備案運營後,以不高於普惠托育服務價格收托適齡嬰幼兒的,根據實際收托數每年給予普惠托位運營補助。〔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市場化協同發展。
18.完善配套政策。落實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養老服務設施,鼓勵農村三產留地優先用於發展養老服務。鼓勵商業保險公司發展滿足長期養老需求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投保養老服務機構責任險等險種。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6.5%,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8%。〔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巴中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智慧養老示範建設。開展智慧健康養老套用示範,建設巴中市智慧健康養老示範基地,促進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產品的推廣套用,到2025年,建有“智慧養老院”或“智慧養老社區”5個。推進老年人信息無障礙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和大數據局、市殘聯、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堅持開放發展。全面放開托育服務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推動社會力量逐步成為發展托育服務的主體。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管理、TOT(移交—運營—移交)、租賃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運營公辦托育機構。支持採用公建民營、BOT(建設—運營—移交)、ROT(改建—運營—移交)等方式,創新托育領域政企合作模式。對在全市範圍內連鎖經營(同一投資主體)4家以上托育機構,或2家托育機構收托嬰幼兒均在15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到2025年,培育品牌連鎖托育機構(同一投資主體)6家以上。〔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投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最佳化營商環境。對於托育企業開展連鎖化、專業化服務的,在協定明確範圍內開設單個服務實體,在登記部門實行備案制,不再單獨報批,可合併到總公司統一納稅。〔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居家社區服務。
22.拓建社區養老設施。探索“兩無償一優先”發展社區養老設施,社區服務用房40%以上“無償”用於養老服務,公建配套的養老服務設施“無償”用於公益性養老服務,行政事業單位的閒置辦公用房“優先”用於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增強老年護理能力。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和增加老年醫療護理床位。針對長期臥床或行動不便的老年人看病就醫困難等突出問題,探索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服務。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80%,人均預期壽命達79.2歲。〔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構建社區養老服務圈。加快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整合多個公辦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組網建設運營。每個城區街道和有條件的鄉鎮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100%,利用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協會陣地、小區配套養老服務用房、社工站、小區物業等設定養老服務點,打造一網多站、一站多點、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綜合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形成居家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到2025年,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95%。〔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提升家庭照護能力。落實女方產假、生育假,男方護理假,夫妻雙方育兒假等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方式,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組建市、縣(區)托育服務專家庫,加強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引導相關行業協會、公益組織、社會團體等通過家長學校、孕婦學校、父母課堂等對民眾進行嬰幼兒照護技能培訓,緩解廣大家庭的育兒焦慮。到2025年,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覆蓋面達85%。〔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創新社區托育模式。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措施,加強社區嵌入式、分散式、小型化托育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多個社區組網集中管理運營。鼓勵發展1家示範性托育機構帶動多家嵌入式社區普惠托育服務點共同發展的“1+N”托育服務模式。到2025年,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覆蓋率達8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強化公共設施改造。在推進老舊小區設施改造過程中,做好嬰幼兒照護場所周邊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鼓勵採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利用公園、社區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兒童之家、文化場館、體育場所等公共服務資源,建立嬰幼兒照護或早期發展活動場所,實現與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為嬰幼兒照護創造安全、適宜的公共環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農村三級養老服務網路。
28.建實養老服務站點。在具備條件的重點、中心鎮規劃建設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整合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協會陣地、撤併村級陣地、現有空閒學校、農村低齡老年志願者自有房屋(宅基地)等探索設定養老服務站或互助服務點。〔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9.組建養老服務聯合體。推動鄉鎮敬老院升級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加快構建以縣(區)級失能特困人員養護機構為中心、鄉鎮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為骨幹、村級養老服務站為網點的三級養老服務網路,形成“1+N”農村公辦養老服務聯合體。到2025年,鄉鎮(街道)層面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有率達65%。〔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醫養康養結合。
30.加大醫養結合力度。全面推動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醫療衛生設施同址或鄰近設定。支持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實行備案管理。支持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推動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設老年醫學科。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醫保協定管理。將養老機構內符合條件的醫療、護理和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落實醫養結合相關服務項目價格機制。到2025年,綜合性醫院設定老年醫學科的比例至少達65%。〔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醫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推進醫養結合試點。全面開展醫養結合示範縣(區)和示範機構評估工作,扶持一批具有巴中特色的旅遊醫養、休閒康養和中醫藥養生等醫養服務品牌。〔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民政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林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文旅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強康養品牌建設。立足巴中市光霧山諾水河文旅融合發展示範區內優勢文旅資源,以及唱歌石林、空山等生態健康資源,大力推進文旅康養產業發展,加快康養品牌創建,發展“養老+”文化旅遊、生態健康等多產業融合的養老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設定旅居養老區域,探索多領域、多維度的養老融合。利用豐富的生態森林資源,建立醫療、康復、養生、保健、休閒、膳食為主的康養基地,形成集健康體驗、高端醫療和養老養生於一體的特色康養旅遊品牌。〔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文旅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3.推動森林康養示範創建。深化國家、省級森林康養試點示範創建,大力發展森林康養+觀景納涼產業帶、森林康養+中藥養生產業帶、森林康養+鄉村旅遊產業帶,推動養老產業融合發展。到2025年,創建國家森林康養基地至少2個。〔責任單位: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文旅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發展老年大學和老年社會組織。
34.加強老年大學建設。將老年教育融入機構、社區等多種養老服務載體,廣泛開展老年教育、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巴中市老年大學,開展老年非學歷教育,推動市、縣(區)級老年大學覆蓋率達100%。〔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牽頭,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5.發展老年社會組織。進一步健全老年社會組織體系,組織老黨員、老專家、老軍人、老勞模、老幹部和有一定專業技能的老年人參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進老年協會發展,培育壯大老年志願服務隊伍。通過結對幫扶、鄰里互助等形式,在日間照料中心、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農村幸福院、村組互助養老站等開展常態化養老服務和為老志願活動,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養老需求。〔責任單位:市委老幹部局、市民政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團市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培育壯大用品和服務產業。
36.壯大養老用品市場。鼓勵支持企業研發生產可穿戴、攜帶型健康監測、智慧型養老監護等智慧型養老設備及食品、旅遊、體育等適老化產品和老年用品。引導大型商場、超市等實體企業設立老年用品專區,開辦1個市級老年產品用品市場(展示體驗場所),每個縣(區)至少建設1個老年用品專區。創新發展健康諮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康復護理、生活照護、物品代購等智慧型健康養老服務,創新“子女下單、老年人體驗服務”等模式。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發展銀髮經濟。〔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7.培育托育服務產業。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鼓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增強以質量和信譽為核心的品牌意識,推進高價值專利培育和商標品牌建設,培育托育服務、乳粉奶業、動畫設計與製作等行業民族品牌。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5G等信息技術和智慧型硬體的深度套用,促進托育用品製造向智慧型製造、柔性生產等數位化方式轉型。以托育骨幹企業、連鎖機構為平台,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牽頭,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投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要素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統籌謀劃,整體推進,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進機制,定期聽取方案實施成效報告,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定期報告工作情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統籌推進。根據“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結構變化,將養老托育服務作為重大民生工程,納入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同步編制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布局規劃,明確用地位置及規模。各縣(區)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中保障養老托育用地需求,結合實際安排合理區位,調整最佳化並適當放寬土地和規劃要求,支持各類主體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開展養老托育服務,對托育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托育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劃撥供地。在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統籌推進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鄉鎮區劃調整改革中被撤鄉鎮閒置用房進行統籌安排,鼓勵按照《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等國家標準改造用於養老托育服務。嚴格執行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配置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模最低標準的,同時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資金投入。對符合申報中央、省預算條件的養老托育項目,積極爭取國省資金支持,納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力度。市、縣(區)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發展養老服務,公辦養老托育服務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不低於20%。採取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或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普惠性養老托育機構發展,按規定落實養老護理員、育嬰員、保育員等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財稅政策。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稅費減免扶持政策。提供社區托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承受或提供房產、土地用於社區托育服務的,免徵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相關稅費。對非營利性和社區養老服務建設項目免徵基礎設施配套費,營利性養老服務建設項目減半徵收基礎設施配套費。對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協調支持市內中、高等職業院校開設養老護理、老年醫學、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保育等相關的專業,鼓勵開展訂單培養或員工培訓,加快養老托育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最佳化養老服務人才庫人員管理,積極發揮養老智庫作用。持續實施養老護理員職業培訓和技能等級認定,養老護理人員崗前培訓率達100%。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安全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對在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衛生機構、教育機構相同的職稱評審政策。在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農村留守空巢老人巡訪關愛等養老領域,每個鄉鎮(街道)配置合理的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培育養老護理人才達5000人次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支持政策。試點“一照多址”改革,已完成登記和備案的營利性托育機構,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運營“1+N”普惠托育服務點,可不需要註冊分公司,經登記部門進行經營場所備案後,到轄區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新增備案。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養老托育特色信貸產品,探索提供優惠利率支持,靈活提供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分期還本付息等多種貸款產品和服務,推進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探索收費權質押貸款,落實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政策。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相關責任險及養老托育機構運營相關保險。〔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和大數據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最佳化政務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寬興辦養老托育機構準入。制定養老托育服務事項清單,最佳化辦事流程,明確辦理時限,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實現“最多跑一次”。推進養老托育服務的“好差評”工作,建立完善評價規則,加強評價結果套用,改進提升政務服務質量。〔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行業監管。將養老托育納入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政府負責在制度建設、行業規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監管責任,實行清單式管理,明確監管事項、依據、措施、流程,重點加強對養老托育機構質量安全、從業人員、運營秩序等方面監管,監管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養老托育機構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承擔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規約。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和社會輿論監督,加快建立養老托育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養老服務組織或機構“紅黑名單”管理。堅決打擊“一老一小”領域非法集資,重點防範和整治機構“跑路”問題,不斷規範行業管理。大力推進養老托育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每年組織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登記備案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巴中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營造友好環境。持續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敬老月、老年健康宣傳周等系列活動。深入開展老年文化、教育、體育活動,支持低齡老年人參與服務,加快推動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社會環境,全市力爭建成至少1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普及公共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穩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加強母嬰設施配套,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普遍設定專席及綠色通道。加強老年人友好型、兒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區建設,建設活力發展城市。〔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市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1〕57號),遵照國家、省發展改革委安排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相關批示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編制本《方案》,以推動全市養老托育事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二、徵求意見情況
《方案》於2022年2月上旬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共收到意見建議23條,其中採納16條、未採納7條。2月18日至3月20日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徵求公眾意見,收到1條意見建議,未採納。
三、合法性和公平競爭情況
合法性審查:市司法局提出了8條合法性審查意見,均全部採納。
公平競爭審查:市市場監管局出具了公平競爭審查的復函,符合公平競爭審查標準。
四、主要內容
《方案》按省發展改革委提供參考提綱起草,共分四部分。
一是實施背景。主要是“十三五”全市養老托育工作發展成效,包括出台的政策、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主要指標完成情況以及當前全市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嬰幼兒照護供給不足等面臨的發展問題。
二是發展目標。到2025年末,全市養老床位力爭達到2.3萬張以上,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達55%;全市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4.5個。具體目標包括社會化運營的床位占比、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等44項。
三是重點任務。包括增強兜底線能力、開展促普惠行動、推動市場化協同發展、強化居家社區服務、建立農村三級養老服務網路、促進醫養康養結合、積極發展老年大學和老年社會組織、培育壯大用品和服務產業等,共8個方面37項具體任務,明確任務落實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
四是保障要素。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推進、加大資金投入、落實財稅政策、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創新支持政策、最佳化政務服務、強化行業監管、營造友好環境等9個方面。此外,按要求成立巴中市“一老一小”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梳理制定了重大項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要素、重大試點等任務清單並明確相應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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