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此文公開發布)
方案全文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適應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多樣化教育的需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規則,加強政府統籌,強化監督監管,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拓寬人才成長渠道,增加學生選擇權。逐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最佳化人才成長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將國家總體要求與我省實際相結合,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各類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三)改革目標。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
1. 最佳化高校招生計畫結構。把握國家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的有利機遇,著力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優質生源計畫,爭取擴大中西部招生協作計畫,鼓勵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擴大招生,提高本科錄取率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組織實施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專項計畫,努力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堅持質量優先、就業導向,科學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計畫,引導高校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
2. 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全面實行學區制,積極推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根據適齡人口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範圍,保障入學機會公平。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變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比例不低於80%。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辦高中跨市招生行為,規範民辦高中招生行為,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範性高中聯合招生。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升學考試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作為國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調整、最佳化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和使用。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選擇、統籌兼顧的原則,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組織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使用。考試範圍涵蓋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3.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構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4.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各類社會成員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高考等多種途徑進入高職院校。考生可選報多所高職院校,擴大考生自主選擇權。制定規範有序的操作規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套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職、高職畢業生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5.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加強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考試題庫建設。改進評分方式,強化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科學設計我省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教育考試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側重能力考查,確保命題質量。高考考試各科目從2016年起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按照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要求,本著從嚴從緊、有序銜接、平穩推進的原則,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對確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進一步規範和嚴格其適用範圍。制定嚴格、規範、公開的操作程式和方法,實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強化資格審核,確保高考加分公平公正,落實好2015年我省出台的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參照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則,嚴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2017年出台我省調整和規範中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2.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和程式等相關事項,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高校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畫、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繼續堅持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落實招生問責制。加強對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的監督和服務,確保公平公正、規範有序。
3.完善高校招生錄取志願設定和投檔方式改革。完善高考志願知分填報辦法,繼續實施平行志願,穩步推進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穩步推進高校錄取批次改革。
4.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間的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溝通,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按照教育部有關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四)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加強信息諮詢、政策解讀,提高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2.完善保障體系。加強教育考試管理制度建設,健全教育考試招生聯席會議制度、考試安全保密制度、集體決策制度、迴避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條件保障,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全面落實教育考試招生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提高考試招生法治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的全程監督。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研究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認真貫徹《實施意見》,借鑑改革試點省份的經驗,研究2021年高考錄取考生總成績由不分文理科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的具體操作辦法,積極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後,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抓好落實。要加大對高中教育教學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促進高中教育發展,適應改革新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具體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規範管理、最佳化配置、提高素質的要求,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鼓勵、促進廣大教師主動參與、積極投身課程改革,營造實施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和科學選拔人才的良好氛圍。加強招生考試隊伍建設,努力建設職能明確、管理規範、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工作體系。切實提高專業化服務能力,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項舉措的落實。
(二)完善配套措施。根據國家要求,及時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範高考加分、高考綜合改革、完善中國小招生等相關實施方案。各市要結合實際,完善貫徹落實措施。
(三)有序推進實施。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關方案和配套檔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加強培訓指導,確保各項改革平穩進行。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和工作進度安排表
(“負責單位”中排名第一位的為牽頭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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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本科錄取率和重點高校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引導高校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 | | |
|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入學辦法。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規範招生行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升學的政策和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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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普通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
| | | 2016年印發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
| | | 2016年印發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
| 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制定規範有序的操作規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 | | 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
| | | 從2016年起,高考考試各科目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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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教育廳、省民委、省公安廳、省僑辦、省體育局、省科協,各市、縣人民政府 | 落實好2015年出台的《安徽省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2017年出台我省調整和規範中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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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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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保障體系,強化教育考試管理制度建設;強化條件保障;健全誠信制度,全面落實教育考試招生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提高考試招生法治化水平。 |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家保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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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
內容解讀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9月,國家頒發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革的方向、任務和路線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專門聽取匯報並作出重要指示,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在關鍵節點提出具體要求。省教育廳成立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抽調精幹人員,精心研製。在廣泛聽取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中學、省內高校以及有關教育專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充分醞釀,反覆論證,形成了《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報教育部同意備案後印發實施。
二、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總體要求是什麼,要解決什麼問題?
答:《實施方案》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制定的。這次改革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適應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多樣化教育的需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總體定位是:促進公平、科學選才。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我國考試招生制度不斷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做出了歷史性貢獻,對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國民素質、促進社會縱向流動、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我國國情,權威性、公平性社會認可。但同時也存在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國小擇校現象較為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深化改革。
三、制訂《實施方案》具備哪些基礎?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基本的教育制度,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一直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帶動、促進教育系統改革取得了以下成果。
1.義務教育招生堅持“劃片、就近、免試”,實現了起點公平。義務教育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同時還取消了各類競賽、考級加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行與流入地學生“三個一樣”,即一樣就讀、一樣入學、一樣免費。
2.科學分配優質高中招生指標,促進了教育均衡發展。我省中考實行國中畢業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兩考合一,一次考試,結果兩用,既作為國中畢業依據,又作為高中階段錄取依據。全省優質高中招生指標中的80%均衡分配到國中學校。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更為規範、科學。我省從2008年開始實施學業水平考試,設語文、數學、外語、人文與社會基礎(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基礎(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素養(包括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六個科目。學生每科目考試成績按市或縣全體考生成績分布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由市組織統一閱卷、劃分等級。考試結果與高校招生錄取掛鈎,規定D等級的學生不能報考二本以上院校。
4.積極探索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經驗。我省從2009年開始實施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公民道德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評定等級。“公民道德素養”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個方面均分為A、B、C、D四個等級,並建立了評價數據中心,評價結果用於指導日常教育實踐、教學質量監控,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基本依據,與高校招生錄取掛鈎,規定評價結果不合格或D等級的學生不能報考二本以上院校。
5.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持續推進。2014年我省發布並實施了《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在保持現行普通高考和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政策相對穩定的前提下,系統整合了職業院校各類升學考試。職業院校升學改革試點的成功實施,標誌著在下放辦學自主權,建立高校獨立法人地位,自主辦學方面進行了有效嘗試,標誌著套用型本科院校、高職院校與中職教育建立縱向銜接的“立交橋”的探索初見成效。
6.深化志願設定,最佳化志願填報方式和批次設定。在2007年普通文理科實行知分填報志願,2008年實施平行志願改革的基礎上,2009年繼續深化志願設定方式改革,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實施辦法,擴大平行志願實施範圍,所有類別和批次均實行志願知分填報和平行志願。在全國率先實施和完成考生志願設定綜合改革,並取得圓滿成功。
上述改革措施,契合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到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高中教育多樣特色發展,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等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為我省制訂《實施方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制訂《實施方案》的時機已基本成熟、條件已基本具備。
四、《實施方案》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立足省情,著眼長遠發展,把握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二是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規則,加強政府統籌,強化監督監管,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三是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拓寬人才成長渠道,增加學生選擇權。逐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最佳化人才成長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四是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將國家總體要求與我省實際結合,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結合,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各類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五、《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及總體框架是什麼?
答:根據國務院《實施意見》,按照教育部的有關精神,我省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實施方案》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四是強化監督管理機制;五是研究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六、在最佳化高校招生計畫結構方面我省擬採取哪些舉措?
答:一方面,擴大優質招生計畫的供給。把握國家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的有利機遇,著力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優質生源計畫,爭取擴大中西部招生協作計畫,鼓勵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擴大招生,提高本科錄取率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組織實施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專項計畫,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另一方面,最佳化招生計畫結構,堅持質量優先、就業導向,科學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計畫,引導高校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
七、我省中國小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何構想?
答: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是破解擇校難題、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我省此次改革的重點:一是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具體辦法。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根據適齡人口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範圍,保障入學機會公平。二是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變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比例不低於80%。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辦高中跨市招生行為,規範民辦高中招生行為,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範性高中的聯合招生。三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八、我省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有哪些考慮?
答: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2016年我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調整、最佳化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作為國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和使用。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九、為什麼要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學習狀況,改進教學管理;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2016年,我省將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選拔中起什麼作用?
答:開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實施方案》重視與高中課程改革相銜接,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參考,並將具體使用權交給高校。
《實施方案》改革的重點,是科學規範評價的內容、程式,確保內容客觀真實、程式公開公正。一是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二是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2016年,我省將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十一、職業院校招生分類考試如何實行?
答:職業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會的教育,是廣大青年打開通往成功成才大門的重要途徑。職業教育肩負著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職責。實行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分類考試招生,有利於高職院校選拔技術技能人才,便於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實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二是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各類社會成員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高考等多種途徑進入高職院校。三是考生可選報多所高職院校,擴大考生自主選擇權。四是完善套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職、高職畢業生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套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職、高職畢業生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十二、在深化考試內容改革方面有哪些舉措和構想?
答:我省高考考試各科目已從2016年起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根據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我省還將加強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考試題庫建設。改進評分方式,強化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科學設計我省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教育考試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側重能力考查,確保命題質量。
十三、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我省將採取哪些措施?
答:在改革招生錄取方面,我省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還將參照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則,嚴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2017年出台我省調整和規範中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完善高校招生志願知分填報,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高校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和程式等相關事項,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實行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落實招生問責制等。要求各高校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畫、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繼續深化穩步推進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穩步推進高校錄取批次改革。
十四、在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方面,有哪些構想?
答:終身學習是社會成員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個人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為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將根據個人成長特點和發展需要提供相應的學習途徑和學習方式,供社會成員選擇。如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間的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溝通,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按照教育部有關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十五、如何加強考試招生的監督管理?
答:《實施方案》將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確保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公平公正客觀:一是以公開促進公平。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加強信息諮詢、政策解讀,提高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二是以制度保障公平。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強化教育考試管理制度建設,健全教育考試招生聯席會議制度、考試安全保密制度、集體決策制度、迴避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條件保障,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全面落實教育考試招生的法律法規,提高考試招生法治化水平。三是以監督維護公平。加強考試招生的全程監督。嚴格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六、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何時實施?
答:高考綜合改革目前在上海、浙江兩省試點。試點的主要任務是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具體來說,就是高考錄取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不分文理科。計入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選擇。
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牽一髮而動全身。可以說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成敗主要取決於高考綜合改革成功與否。我省將充分借鑑上海、浙江有關高考綜合改革成功的經驗,加強調查研究,進行充分論證、聽證,進行風險性評估及合法性審查等環節,制訂符合本省省情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從2018年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實施。
十七、黨和政府將採取哪些舉措保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目標如期實現?
答:主要措施有: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抓好落實,加大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具體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鼓勵、促進廣大教師主動參與、積極投身課程改革,營造實施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和科學選拔人才的良好氛圍。加強招生考試隊伍建設,努力建設職能明確、管理規範、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工作體系,推動和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項舉措的落實。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及時出台和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等。各市要結合實際,完善貫徹落實措施。三是有序推進實施。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關方案和配套檔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加強培訓指導,確保各項改革平穩進行。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實施概況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正式印發實施。
該方案具體包括:最佳化高校招生計畫結構和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2項改革招生計畫分配方式任務;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考試內容改革等5項改革考試形式任務;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完善高校招生錄取志願設定和投檔方式改革、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等4項改革招生錄取機制任務;加強信息公開、完善保障體系、加大查處力度等3項強化監督管理機制任務;以及研究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任務,確保在2018年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2014年9月《
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頒布後,省教育廳立即成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著手研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我省《實施方案》研製工作。在研製過程中,省教育廳在省內外進行充分調研;對上海市及其它省份的改革草案進行研究比較;通過召開座談會、進行問卷調查、網上徵集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相關各界意見。教育部對我省《實施方案》給予高度評價,認為總體把握了國務院《實施意見》的內涵,符合國家的基本要求,同時充分體現了安徽特色,也為其它省份研製《實施方案》提供了較好的參考。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安徽境內新高考將從2018級高中新生入學時開始實施。2021年高考開始,現“3+綜合”模式將變為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3科並計入總分。